协同创新区智慧园区建设项目(二期)答疑补遗文件

内容
 
发送至邮箱

协同创新区智慧园区建设项目(二期)答疑补遗文件

协同创新区智慧园区建设项目(二期)

答疑

问题1: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1.4.1条款-3.业绩要求”:相关业绩需提供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项目可提供项目发包人出具的项目直接发包情况说明或正文文件代替)、合同协议书(须包括合同首页、签章页、金额、能体现合同标的物在内的合同关键页)、提供与上述合同对应的任一发票扫描件(发票主体与合同双方名称必须一致)。

问题1:请问一下我方相关业绩无中标通知书和项目发包人出具的项目直接发包情况说明,但有签订的四方战略合作协议,协议中明确了实施项目及我方主要负责内容版块,也有与 点击查看>> 方签订的软件开发合同(合同能体现合同首页、签章页、金额、能体现合同标的物在内的合同关键页)请问一下以上相关合同是否能被认可?

问题2:合同需对应一张发票扫描件,若签订合同为21年底签订,暂未开具发票,但我方签订的合同真实有效,我方出具一个相关说明承诺函,此种情况相关业绩是否被认可?

以上2个问题烦请尽快回复为谢!

答:1、招标文件业绩要求中相关业绩为直接发包项目,由项目发包人出具的项目直接发包情况说明或证明文件代替中标通知书,该条款设置合理,你单位业绩项目直接发包证明文件的获得为你单位协调工作。故按招标文件条款执行。

2、招标文件业绩要求中需提供业绩合同对应的任一发票扫描件,该条设置为客观证明业绩合同的真实性。故按招标文件条款执行。

问题2:这个项目, (略) 分占比50%, (略) 分实施周期长,硬件回款会受到软件交付的影响。能不能将硬件及软件分开结算?

硬件付款建议更改为:1.预付10%;2.到货验收完毕付款至80%;3.完成正式版本试运行付款至85%;4.完成正式版本运行付款至90%;5.完成验收交付付款至97%.

答:本项目约定合同付款方式根据各进度节点支付,故按招标文件条款执行。投标人须综合考虑项目启动和过程中资金情况。

问题3:1、技术规范2.2.4.1中“要求在移动端 (略) 协同二期PC端建设mass出行功能”,车路协同平台是专业独立的平台,而统一门户作为平台统一入口,二者定位有区别,是否统一门户只是做集成?

2、招标报价清单中建成区市政管理系统以及园区通用设备设施管理系统板块中,均提到了“商业现货软件”,但技术规范中并未详细说明这些软件是与硬件配套的软件成品还是独立的软件成品,能否进一步说明;

3、关于智能客服系统板块与技术文件中的智能坐席配套的客服系统是否需求重复?

4、关于智慧科创板块的清单限价中,产业数据板块未提及数据的更新周期和频率,是否一次性购买;

5、关于3.3.7.3.3园区车辆管理板块,与后续建设的智慧停车平台是什么关系?技术方案描述的内容与市场上智慧停车的主要功能一致,是否功能冲突?

答:

1、按照设计要求,现阶段统一门户只做集成。如涉及到后期各业务主体的职能职责、业务场景发生变化,则按照业主方实际需求执行。

2、招标清单中提及的“商业现货软件”既包含硬件配套的软件成品,也包含独立的软件成品。

3、按设计要求执行:智能坐席是对指 (略) 、业务电脑进行操作,鼠标全屏漫游,键盘跟随,热键快切,坐席具备菜单管理功能,可通过快捷键调取智慧大厅管理平台菜单 (略) 的快速切换、 (略) 的便捷推送与调取。

4、产业数据更新、购买按照协同创新 (略) 实际需求执行。

5、按设计要求执行,设计内容包含:智慧停车平台将结合园区车辆管理要求,实现智慧停车功能。项目建设按照设计要求执行。如涉及到后期各业务主体的业务场景发生变化,则按照业主方实际业务需求执行。

问题4:1、本项目没有清晰介绍一期项目建设现状,二期与一期的关系,有多少是升级改造、深化建设、新规划又是多少等。

2、二期建设是否延续《重庆两江协同创新区智慧园区顶层规划》设计原则,没有专家评审意见参考。

答:1、按照技术规范书要求执行,详见第三章4.3.6。

2、智慧园区(二期)总体设计架构来源于《重庆两江协同创新区智慧园区顶层规划》,按设计要求执行。

问题5:网络安全,要求按等保测评2.0三级标准建设,按照等保2.0的规定,需要与信息系统同设计、同规划、同建设。等保等级是由信息系统内信息的重要性,由第三方独立机构评估定级,本项目的信息系统建设等保定级,存在巨大的不确定性。需要按照公安等保测评流程独立确定建设预算。

答:应用系统安全测试可行测试,需自测完成的测试包含在本次服务采购范围之内。

等保测评等级遵循《信息安全技术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定级指南(GB/T 点击查看>> —2020)定级规定。

本次招标的范围是硬件与软件的采购服务。项目建设其他费用按照两江新区信息化项目管理办法执行,由业主方采购及支付。

问题6:3.3.2.3.13 公文管理以及3.3.2.3.18园区档案管理,是不是按照协同的OA办公系统的需求,规划建设?

答:智慧园区(二期)项目中的公文管理、园区档案管理属于园区资产物业管理,范围为整个园区级,协同的OA办 (略) 分为基于园区的公文管理, (略) 于不同层级。

问题7:《协同创新区智慧园区建设项目(二期)清单及限价表》当中对于交付范围的划分逻辑与《技术规范书》当中的内容不一致。如:可视化Excel与Word的分项逻辑

如数据融合集成平台excel与word中的功能定位。

答:报价要求以《协同创新区智慧园区建设项目(二期)清单及限价表》为准,需求以《技术规范书》为准。

问题8:食堂管理,没有设计稿,没有提供智慧食堂需要满足用餐人数,没有匹配的 (略) 参数,很难估算建设预期。

答:智慧园区(二期)项目对物业资产板块应用平台进行统一建设。各地块专项的智能化建设内容按照《园区建设导则》的技术标准与界面,独立完成设备设施等硬件内容建设。

问题9:2.2.4.1. 管理移动端门户功能中提及到要在门户上面建设规建和OA的内容,建议规建、OA等应用系统的移动端应当单独建设,然后由统一门户集成界面,不建议在统一门户当中建设专业系统的应用功能。

答:按照设计要求执行。如涉及到后期各业务主体的职能职责、业务场景发生变化,则按照业主方实际业务需求执行。

问题10:2.2.4.1. 管理移动端门户功能中提及由资产物业建设智慧规建移动端, (略) 署架构、数据集成复杂度、应用专业性及独立性等层面,不应该由资产物业来进行建设,请问这样设置的原因是什么?是否继续保持这种设定?

答:按照设计要求执行。如涉及到后期各业务主体的职能职责、业务场景发生变化,则按照业主方实际业务需求执行

问题11:四.技术要求,3 软件体系架构要求中要求

系统采用C/S体系结构,客户端采用WINDOWS、Mac os操作环境,系统设计中避免单点故障,业务应用系统设计充分考虑良好的兼容性、可移植性和可扩展性,可随着用户规模和应用范围的扩大而不断扩大

B/S架构为当前主流架构,是否一定排除在外?

答:本项目技术体系以B/S为主,按设计要求执行。

问题12:3.6应用系统安全性测试中提及的测试费用归属,以及测试机构是否存在指定?

包括文档中提及到的等保要求,诸如此类为专业第三方测评机构出具的报告,是否含在本期之内,且费用由谁支出?

答:应用系统安全测试可行测试,需自测完成的测试包含在本次服务采购范围之内。

本次招标的范围是硬件与软件的采购服务。项目建设其他费用按照业主方项目管理办法及两江新区信息化项目管理办法执行,由业主方采购及支付。

问题13:统一门户当中有很多系统正在建设或者待建设,有这么多的不确定性,统一门户验收的条件是什么?如果一直等待建设系统完善,可能会导致项目周期极大拉长。

答:智慧园区统一门户是协同创新区应用系统的统一入口,为各业务系统提供统一的身份认证服务,以实现业务系统的统一访问认证及服务授权。

实际验收时根据业主方需要接入的系统数量、类型及要求为准。

后期项目在建设过程中产生的功能变更项目验收标准均按照协同创新区实际业务需求执行,可保障项目按期完成。

问题14:分项价格清单中,商业现货软件代表什么意思?

是否有制定采购的成品软件?且是否有指定的供应商?

答:招标清单中提及的“商业现货软件”为市面上可以采购到的成熟的成品软件。既包含硬件配套的软件成品,也包含独立的软件成品。本项目成品软件无指定供应商

问题15:1、3.3.7.3.2园区电子身份认证板块建设需求不清晰,参考其他园区建设成本从几百万到上千万不等,建议作为园区基础设施建设规划内容;

2、基础设施硬件存储设备需求,与数据平台数据需求、与应用平台数据需求三者脱节,怕未来影响系统稳定运行;

3、建议采购两江新区政务云算力服务,园区不再重复建设;

答:1、该部分已有具体功能点设计,五章本期建设内容中且有功能设计。当前设计中已经包含满足整体建设框架的具体设计功能。

2、超融合系统中存储计算按照数据平台存储加各应用平台存储需求计算,详见技术规范书第三章-5.4.2中已经将三者通过需求统一。

3、智慧科创平台不单独建设硬件资源,采用租用 (略) 云资 (略) 署; (略) 署在政务互联网云服务区。

问题16:两江新区已有“城市大脑”平台,建议直接用两江新区“城市大脑”的应用系统,没有必要重新设计建设,还造成兼容性成本问题,浪费资源。

答:智慧园区(二期)总体设计架构来源于《重庆两江协同创新区智慧园区顶层规划》。

本项目在方案和初步设计阶段和两江新区“城市大脑”团队进行了主动对接,双方明确了各自的建设边界和技术标准,避免因重复建设造成资源浪费。协同创新区智慧园区平台建成后将作为“城市大脑” (略) 分,整体接入“城市大脑”平台,相关政务类数据上传至两江新区数据共享交换平台。

问题17:技术规范 (略) 内容重复,比如 设备集成场景,在物联网平台、融合集成平台服务模块、资产物业系统的基础设施 (略) 重叠,比如支付场景在多个子模块当中重复出现,且预算编制明显不合理,需求内容对应的成本远远超过预算。

答:不同模块对集成有不同的功能作用,因此以上描述均无重复。在本项目的投资编制要求中,软件的投资测算方法分为定制化和非定制化两大类,第一类为应用定制化软件投资测算方法,按照重庆市软件行业协会《信息化项目软件开发费用测算指南V5.0》;第二类为非定制化软件, (略) 分系统软件和第三方软件等,价格估算标准参照已建成项目的造价标准,参照评审单位第三方的造价咨询,同时参照两江新区工程建设相关折扣,该条参照设计要求执行。

问题18:在项目技术规范书 (略) 有几个疑问:1、规范书中要求系统与五个系统对接,全文没有提到CSR系统,CSR系统是什么系统?系统应用需要客服系统提供什么服务能力?2、智能语音导航,其中并没有详细阐述应用场景有哪些,只提出了需要有自定义流程设计,多轮会话等功能,其场景无任何阐述,场景有几个?具体是哪些?流程如何等问题没有表明,工作边界无法明确。4、知识库管理,知识库的大小,难易程度取决于场景应用,其中并没涉及具体场景,工作边界无法明确。

答:1、CSR系统为智能客服应答系统,为客服功能通过运 (略) 实现,本期建设仅实现热线及坐席客服服务体系。项目建设按照设计要求执行。

2、按照设计要求执行。如涉及到后期各业务主体的职能职责、业务场景发生变化,则按照业主方实际业务需求执行。

4、按照设计要求执行。如涉及到后期各业务主体的职能职责、业务场景发生变化,则按照业主方实际业务需求执行。

招标人:重庆两江协同创新区 (略)

招标代理机构:西 (略) 有限公司

2022年3月30日




[ 点击查看>> 点击查看>> ].CQCF

协同创新区智慧园区建设项目(二期)

答疑

问题1: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1.4.1条款-3.业绩要求”:相关业绩需提供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项目可提供项目发包人出具的项目直接发包情况说明或正文文件代替)、合同协议书(须包括合同首页、签章页、金额、能体现合同标的物在内的合同关键页)、提供与上述合同对应的任一发票扫描件(发票主体与合同双方名称必须一致)。

问题1:请问一下我方相关业绩无中标通知书和项目发包人出具的项目直接发包情况说明,但有签订的四方战略合作协议,协议中明确了实施项目及我方主要负责内容版块,也有与 点击查看>> 方签订的软件开发合同(合同能体现合同首页、签章页、金额、能体现合同标的物在内的合同关键页)请问一下以上相关合同是否能被认可?

问题2:合同需对应一张发票扫描件,若签订合同为21年底签订,暂未开具发票,但我方签订的合同真实有效,我方出具一个相关说明承诺函,此种情况相关业绩是否被认可?

以上2个问题烦请尽快回复为谢!

答:1、招标文件业绩要求中相关业绩为直接发包项目,由项目发包人出具的项目直接发包情况说明或证明文件代替中标通知书,该条款设置合理,你单位业绩项目直接发包证明文件的获得为你单位协调工作。故按招标文件条款执行。

2、招标文件业绩要求中需提供业绩合同对应的任一发票扫描件,该条设置为客观证明业绩合同的真实性。故按招标文件条款执行。

问题2:这个项目, (略) 分占比50%, (略) 分实施周期长,硬件回款会受到软件交付的影响。能不能将硬件及软件分开结算?

硬件付款建议更改为:1.预付10%;2.到货验收完毕付款至80%;3.完成正式版本试运行付款至85%;4.完成正式版本运行付款至90%;5.完成验收交付付款至97%.

答:本项目约定合同付款方式根据各进度节点支付,故按招标文件条款执行。投标人须综合考虑项目启动和过程中资金情况。

问题3:1、技术规范2.2.4.1中“要求在移动端 (略) 协同二期PC端建设mass出行功能”,车路协同平台是专业独立的平台,而统一门户作为平台统一入口,二者定位有区别,是否统一门户只是做集成?

2、招标报价清单中建成区市政管理系统以及园区通用设备设施管理系统板块中,均提到了“商业现货软件”,但技术规范中并未详细说明这些软件是与硬件配套的软件成品还是独立的软件成品,能否进一步说明;

3、关于智能客服系统板块与技术文件中的智能坐席配套的客服系统是否需求重复?

4、关于智慧科创板块的清单限价中,产业数据板块未提及数据的更新周期和频率,是否一次性购买;

5、关于3.3.7.3.3园区车辆管理板块,与后续建设的智慧停车平台是什么关系?技术方案描述的内容与市场上智慧停车的主要功能一致,是否功能冲突?

答:

1、按照设计要求,现阶段统一门户只做集成。如涉及到后期各业务主体的职能职责、业务场景发生变化,则按照业主方实际需求执行。

2、招标清单中提及的“商业现货软件”既包含硬件配套的软件成品,也包含独立的软件成品。

3、按设计要求执行:智能坐席是对指 (略) 、业务电脑进行操作,鼠标全屏漫游,键盘跟随,热键快切,坐席具备菜单管理功能,可通过快捷键调取智慧大厅管理平台菜单 (略) 的快速切换、 (略) 的便捷推送与调取。

4、产业数据更新、购买按照协同创新 (略) 实际需求执行。

5、按设计要求执行,设计内容包含:智慧停车平台将结合园区车辆管理要求,实现智慧停车功能。项目建设按照设计要求执行。如涉及到后期各业务主体的业务场景发生变化,则按照业主方实际业务需求执行。

问题4:1、本项目没有清晰介绍一期项目建设现状,二期与一期的关系,有多少是升级改造、深化建设、新规划又是多少等。

2、二期建设是否延续《重庆两江协同创新区智慧园区顶层规划》设计原则,没有专家评审意见参考。

答:1、按照技术规范书要求执行,详见第三章4.3.6。

2、智慧园区(二期)总体设计架构来源于《重庆两江协同创新区智慧园区顶层规划》,按设计要求执行。

问题5:网络安全,要求按等保测评2.0三级标准建设,按照等保2.0的规定,需要与信息系统同设计、同规划、同建设。等保等级是由信息系统内信息的重要性,由第三方独立机构评估定级,本项目的信息系统建设等保定级,存在巨大的不确定性。需要按照公安等保测评流程独立确定建设预算。

答:应用系统安全测试可行测试,需自测完成的测试包含在本次服务采购范围之内。

等保测评等级遵循《信息安全技术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定级指南(GB/T 点击查看>> —2020)定级规定。

本次招标的范围是硬件与软件的采购服务。项目建设其他费用按照两江新区信息化项目管理办法执行,由业主方采购及支付。

问题6:3.3.2.3.13 公文管理以及3.3.2.3.18园区档案管理,是不是按照协同的OA办公系统的需求,规划建设?

答:智慧园区(二期)项目中的公文管理、园区档案管理属于园区资产物业管理,范围为整个园区级,协同的OA办 (略) 分为基于园区的公文管理, (略) 于不同层级。

问题7:《协同创新区智慧园区建设项目(二期)清单及限价表》当中对于交付范围的划分逻辑与《技术规范书》当中的内容不一致。如:可视化Excel与Word的分项逻辑

如数据融合集成平台excel与word中的功能定位。

答:报价要求以《协同创新区智慧园区建设项目(二期)清单及限价表》为准,需求以《技术规范书》为准。

问题8:食堂管理,没有设计稿,没有提供智慧食堂需要满足用餐人数,没有匹配的 (略) 参数,很难估算建设预期。

答:智慧园区(二期)项目对物业资产板块应用平台进行统一建设。各地块专项的智能化建设内容按照《园区建设导则》的技术标准与界面,独立完成设备设施等硬件内容建设。

问题9:2.2.4.1. 管理移动端门户功能中提及到要在门户上面建设规建和OA的内容,建议规建、OA等应用系统的移动端应当单独建设,然后由统一门户集成界面,不建议在统一门户当中建设专业系统的应用功能。

答:按照设计要求执行。如涉及到后期各业务主体的职能职责、业务场景发生变化,则按照业主方实际业务需求执行。

问题10:2.2.4.1. 管理移动端门户功能中提及由资产物业建设智慧规建移动端, (略) 署架构、数据集成复杂度、应用专业性及独立性等层面,不应该由资产物业来进行建设,请问这样设置的原因是什么?是否继续保持这种设定?

答:按照设计要求执行。如涉及到后期各业务主体的职能职责、业务场景发生变化,则按照业主方实际业务需求执行

问题11:四.技术要求,3 软件体系架构要求中要求

系统采用C/S体系结构,客户端采用WINDOWS、Mac os操作环境,系统设计中避免单点故障,业务应用系统设计充分考虑良好的兼容性、可移植性和可扩展性,可随着用户规模和应用范围的扩大而不断扩大

B/S架构为当前主流架构,是否一定排除在外?

答:本项目技术体系以B/S为主,按设计要求执行。

问题12:3.6应用系统安全性测试中提及的测试费用归属,以及测试机构是否存在指定?

包括文档中提及到的等保要求,诸如此类为专业第三方测评机构出具的报告,是否含在本期之内,且费用由谁支出?

答:应用系统安全测试可行测试,需自测完成的测试包含在本次服务采购范围之内。

本次招标的范围是硬件与软件的采购服务。项目建设其他费用按照业主方项目管理办法及两江新区信息化项目管理办法执行,由业主方采购及支付。

问题13:统一门户当中有很多系统正在建设或者待建设,有这么多的不确定性,统一门户验收的条件是什么?如果一直等待建设系统完善,可能会导致项目周期极大拉长。

答:智慧园区统一门户是协同创新区应用系统的统一入口,为各业务系统提供统一的身份认证服务,以实现业务系统的统一访问认证及服务授权。

实际验收时根据业主方需要接入的系统数量、类型及要求为准。

后期项目在建设过程中产生的功能变更项目验收标准均按照协同创新区实际业务需求执行,可保障项目按期完成。

问题14:分项价格清单中,商业现货软件代表什么意思?

是否有制定采购的成品软件?且是否有指定的供应商?

答:招标清单中提及的“商业现货软件”为市面上可以采购到的成熟的成品软件。既包含硬件配套的软件成品,也包含独立的软件成品。本项目成品软件无指定供应商

问题15:1、3.3.7.3.2园区电子身份认证板块建设需求不清晰,参考其他园区建设成本从几百万到上千万不等,建议作为园区基础设施建设规划内容;

2、基础设施硬件存储设备需求,与数据平台数据需求、与应用平台数据需求三者脱节,怕未来影响系统稳定运行;

3、建议采购两江新区政务云算力服务,园区不再重复建设;

答:1、该部分已有具体功能点设计,五章本期建设内容中且有功能设计。当前设计中已经包含满足整体建设框架的具体设计功能。

2、超融合系统中存储计算按照数据平台存储加各应用平台存储需求计算,详见技术规范书第三章-5.4.2中已经将三者通过需求统一。

3、智慧科创平台不单独建设硬件资源,采用租用 (略) 云资 (略) 署; (略) 署在政务互联网云服务区。

问题16:两江新区已有“城市大脑”平台,建议直接用两江新区“城市大脑”的应用系统,没有必要重新设计建设,还造成兼容性成本问题,浪费资源。

答:智慧园区(二期)总体设计架构来源于《重庆两江协同创新区智慧园区顶层规划》。

本项目在方案和初步设计阶段和两江新区“城市大脑”团队进行了主动对接,双方明确了各自的建设边界和技术标准,避免因重复建设造成资源浪费。协同创新区智慧园区平台建成后将作为“城市大脑” (略) 分,整体接入“城市大脑”平台,相关政务类数据上传至两江新区数据共享交换平台。

问题17:技术规范 (略) 内容重复,比如 设备集成场景,在物联网平台、融合集成平台服务模块、资产物业系统的基础设施 (略) 重叠,比如支付场景在多个子模块当中重复出现,且预算编制明显不合理,需求内容对应的成本远远超过预算。

答:不同模块对集成有不同的功能作用,因此以上描述均无重复。在本项目的投资编制要求中,软件的投资测算方法分为定制化和非定制化两大类,第一类为应用定制化软件投资测算方法,按照重庆市软件行业协会《信息化项目软件开发费用测算指南V5.0》;第二类为非定制化软件, (略) 分系统软件和第三方软件等,价格估算标准参照已建成项目的造价标准,参照评审单位第三方的造价咨询,同时参照两江新区工程建设相关折扣,该条参照设计要求执行。

问题18:在项目技术规范书 (略) 有几个疑问:1、规范书中要求系统与五个系统对接,全文没有提到CSR系统,CSR系统是什么系统?系统应用需要客服系统提供什么服务能力?2、智能语音导航,其中并没有详细阐述应用场景有哪些,只提出了需要有自定义流程设计,多轮会话等功能,其场景无任何阐述,场景有几个?具体是哪些?流程如何等问题没有表明,工作边界无法明确。4、知识库管理,知识库的大小,难易程度取决于场景应用,其中并没涉及具体场景,工作边界无法明确。

答:1、CSR系统为智能客服应答系统,为客服功能通过运 (略) 实现,本期建设仅实现热线及坐席客服服务体系。项目建设按照设计要求执行。

2、按照设计要求执行。如涉及到后期各业务主体的职能职责、业务场景发生变化,则按照业主方实际业务需求执行。

4、按照设计要求执行。如涉及到后期各业务主体的职能职责、业务场景发生变化,则按照业主方实际业务需求执行。

招标人:重庆两江协同创新区 (略)

招标代理机构:西 (略) 有限公司

2022年3月30日




[ 点击查看>> 点击查看>> ].CQCF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收藏

首页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