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轨道交通2号线西延线和6号线东延线工程施工图审查服务答疑公告
合肥市轨道交通2号线西延线和6号线东延线工程施工图审查服务答疑公告
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合肥市 (略) 线 (略) 线东延线工程施工图审查服务
(略) :2022BFFBZ 点击查看>>
原公告日期:2022年02月17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合肥市 (略) 线 (略) 线东延线工程施工图审查服务项目招标文件补疑4
2022BFFBZ 点击查看>>
一、 (略) 分:
1.97页1.3人员表里面的业绩证明材料要求“具有城市轨道交通设计项目业绩”,“业主开具的城市轨道交通施工图审查业绩”证明文件是否可作为业绩证明。
答:详见“二、 (略) 分”。
2.本次投标设计说明和附图有数量限制吗?
答:本次投标设计说明和附图没有数量限制,投标文件总容量不得超过200M。
3.本工程工期几年?计划开工时间?
答:合肥市 (略) 线 (略) 线东延线工程开工时间暂不确定,暂定计划在批复后5年内开通。
4.缺少基础资料
(1)合肥市轨道交通2 号线西延线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全一册);
(2)合肥市轨道交通6 号线东延线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全一册);
(3)合肥市轨道交通2 号线西延线工程初步设计总说明(全一册);
(4)合肥市轨道交通6 号线东延线工程初步设计总说明(全一册);
(5)合肥市轨道交通2 号线西延线和6 号线东延线工程勘察资料。
答: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总说明、勘察资料暂无,投标人自行搜集相关项目资料。
二、 (略) 分:
1.招标文件第五章委托人要求 三、组织架构要求中
“1.3人员业绩需提供相应业绩合同扫描件,若提供的业绩合同不能证明相关人员姓名,则须同时提供该业绩对应的业主证明(或业绩合同 点击查看>> 方)证明材料予以明确说明(投标时无需提供,中标后由招标人核实)。
岗位 | 数量 | 执业资格 和职称要求 | 业绩证明材料 | 备注 |
专业审查 (建筑专业) | 1人 | 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 具有城市轨道交通设计项目业绩 | 已实行执业注册制度的专业,审查人员应当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或者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资格,并已在投标人审查机构注册;未实行执业注册制度的专业,审查人员应当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所有人员近5年内未因违反工程建设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 (略) 罚 |
专业审查 (结构专业) | 1人 | 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 ||
专业审查 (岩土或工程勘察类专业) | 1人 | 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 ||
专业审查 (暖通空调) | 1人 | 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 ||
专业审查 (给排水) | 1人 | 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 ||
专业审查(动力照明) | 1人 | 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 ||
重要备注:要求以上人员均须是投标人的在职员工,各专业负责人之间不得兼任。 |
注:上述人员要求不作为初审指标。招标人将在合同签订前核实人员信息,若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或不能胜任相关岗位的,中标人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及时更换;若更换后仍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招标人有权终止合同,并报合肥市公共资源交 (略) 门按相 (略) 理。投标人拟配人员时请慎重考虑,有关费用均包含在投标报价中。”
修改为:
“1.3人员业绩需提供相应业绩合同扫描件,若提供的业绩合同不能证明相关人员姓名,则须同时提供该业绩对应的业主证明(或业绩合同 点击查看>> 方)证明材料予以明确说明(投标时无需提供,中标后由招标人核实)。
岗位 | 业绩证明材料 | 备注 |
项目负责人 | 具有城市轨道交通设计项目业绩(且在业绩中担任专业负责人及以上职位)或城市轨道交通施工图审查业绩(且在业绩中担任项目负责人职位) | 可兼任本项目建筑或结构专业负责人(资格要求详见招标公告和投标人须知附录4) |
建筑专业负责人 | 具有城市轨道交通设计项目业绩或城市轨道交通施工图审查业绩 | 执业要求和职称要求详见招标公告和变更后的投标人须知附录5 |
结构专业负责人 | ||
勘察专业负责人 | ||
(略) 场专业负责人 | ||
机电(暖通)专业负责人 | ||
给排水专业负责人 | ||
电力专业负责人 | ||
机械专业负责人 | ||
通信系统专业负责人 | ||
信号系统专业负责人 |
注:上述人员表格中的业绩要求不作为初审指标。招标人将在合同签订前核实人员信息,若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或不能胜任相关岗位的,中标人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及时更换;若更换后仍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招标人有权终止合同,并报合肥市公共资源交 (略) 门按相 (略) 理。投标人拟配人员时请慎重考虑,有关费用均包含在投标报价中。”
2.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中
“附录5 资格审查条件(其他主要人员最低要求) /”
修改为:
“附录5 资格审查条件(其他主要人员最低要求)
岗位 | 数量 | 执业资格要求 | 职称要求 | 业绩证明材料 | 备注 |
建筑专业 负责人 | 1人 | 一级注册建筑师 | 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 具有城市轨道交通设计项目业绩或城市轨道交通施工图审查业绩 | 建筑专业负责人或结构专业负责人可由项目负责人兼任(若项目负责人满足对应岗位的条件) |
结构专业 负责人 | 1人 | 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 | 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 ||
勘察专业 负责人 | 1人 | 注册土木工程师 | 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 ||
(略) 场专业负责人 | 1人 | / | 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 ||
机电(暖通)专业负责人 | 1人 | 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暖通空调) | 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 ||
给排水专业负责人 | 1人 | 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 | 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 ||
电力专业负责人 | 1人 | 注册电气工程师 | 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 ||
机械专业负责人 | 1人 | / | 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 ||
通信系统专业负责人 | 1人 | / | 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 ||
信号系统专业负责人 | 1人 | / | 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 ||
重要备注:要求以上人员均须是投标人的在职员工, (略) 注明的兼任情况外,其余各专业负责人之间不得兼任。 |
注:上述人员表格中的业绩要求不作为初审指标。
投标文件中提供上述人员证书扫描件,同时提 (略) 保证明材料。社保证明材料要求如下:
投标文件中须 (略) 属社保机构出具的上述人员2021年6月1日以来任意连 (略) 保缴费证明材料, (略) 会保险的缴纳单位应当是投标人或者投标人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
如为事业单位参与投标,投标文件中须提供该事业单位为上述人员2021年6月1日以来任意连 (略) 保缴费证明材料。
如为事业单位附属的投标人参与投标,投标文件中须 (略) 属事业单位为上述人员2021年6月1日以来任意连 (略) 保缴费证明材料,同时提供该事业单位出具的投标人为其附属单位的证明材料。
注:社保缴费证明(或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指的是至少含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中任意一项即可”。
三、 (略) 分:
原招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现延期至“2022年4月13日 11:00”;
原开标地点现变更至“合肥市滨 (略) (略) 要素交易市场A区(徽州 (略) 交口) (略) 开标室”。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 (略) 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合肥 (略) 有限公司
地 址: (略) (略)
邮 编: 点击查看>>
联系人:李延锋
电 话:0551- 点击查看>>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 (略)
地 址:合肥市滨 (略) (略) (徽州 (略) 交口)六楼
邮 编: 点击查看>>
联系人:李工
2022年3月31日
三、附件
答疑发布日期:2022年03月31日
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合肥市 (略) 线 (略) 线东延线工程施工图审查服务
(略) :2022BFFBZ 点击查看>>
原公告日期:2022年02月17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合肥市 (略) 线 (略) 线东延线工程施工图审查服务项目招标文件补疑4
2022BFFBZ 点击查看>>
一、 (略) 分:
1.97页1.3人员表里面的业绩证明材料要求“具有城市轨道交通设计项目业绩”,“业主开具的城市轨道交通施工图审查业绩”证明文件是否可作为业绩证明。
答:详见“二、 (略) 分”。
2.本次投标设计说明和附图有数量限制吗?
答:本次投标设计说明和附图没有数量限制,投标文件总容量不得超过200M。
3.本工程工期几年?计划开工时间?
答:合肥市 (略) 线 (略) 线东延线工程开工时间暂不确定,暂定计划在批复后5年内开通。
4.缺少基础资料
(1)合肥市轨道交通2 号线西延线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全一册);
(2)合肥市轨道交通6 号线东延线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全一册);
(3)合肥市轨道交通2 号线西延线工程初步设计总说明(全一册);
(4)合肥市轨道交通6 号线东延线工程初步设计总说明(全一册);
(5)合肥市轨道交通2 号线西延线和6 号线东延线工程勘察资料。
答: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总说明、勘察资料暂无,投标人自行搜集相关项目资料。
二、 (略) 分:
1.招标文件第五章委托人要求 三、组织架构要求中
“1.3人员业绩需提供相应业绩合同扫描件,若提供的业绩合同不能证明相关人员姓名,则须同时提供该业绩对应的业主证明(或业绩合同 点击查看>> 方)证明材料予以明确说明(投标时无需提供,中标后由招标人核实)。
岗位 | 数量 | 执业资格 和职称要求 | 业绩证明材料 | 备注 |
专业审查 (建筑专业) | 1人 | 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 具有城市轨道交通设计项目业绩 | 已实行执业注册制度的专业,审查人员应当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或者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资格,并已在投标人审查机构注册;未实行执业注册制度的专业,审查人员应当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所有人员近5年内未因违反工程建设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 (略) 罚 |
专业审查 (结构专业) | 1人 | 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 ||
专业审查 (岩土或工程勘察类专业) | 1人 | 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 ||
专业审查 (暖通空调) | 1人 | 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 ||
专业审查 (给排水) | 1人 | 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 ||
专业审查(动力照明) | 1人 | 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 ||
重要备注:要求以上人员均须是投标人的在职员工,各专业负责人之间不得兼任。 |
注:上述人员要求不作为初审指标。招标人将在合同签订前核实人员信息,若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或不能胜任相关岗位的,中标人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及时更换;若更换后仍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招标人有权终止合同,并报合肥市公共资源交 (略) 门按相 (略) 理。投标人拟配人员时请慎重考虑,有关费用均包含在投标报价中。”
修改为:
“1.3人员业绩需提供相应业绩合同扫描件,若提供的业绩合同不能证明相关人员姓名,则须同时提供该业绩对应的业主证明(或业绩合同 点击查看>> 方)证明材料予以明确说明(投标时无需提供,中标后由招标人核实)。
岗位 | 业绩证明材料 | 备注 |
项目负责人 | 具有城市轨道交通设计项目业绩(且在业绩中担任专业负责人及以上职位)或城市轨道交通施工图审查业绩(且在业绩中担任项目负责人职位) | 可兼任本项目建筑或结构专业负责人(资格要求详见招标公告和投标人须知附录4) |
建筑专业负责人 | 具有城市轨道交通设计项目业绩或城市轨道交通施工图审查业绩 | 执业要求和职称要求详见招标公告和变更后的投标人须知附录5 |
结构专业负责人 | ||
勘察专业负责人 | ||
(略) 场专业负责人 | ||
机电(暖通)专业负责人 | ||
给排水专业负责人 | ||
电力专业负责人 | ||
机械专业负责人 | ||
通信系统专业负责人 | ||
信号系统专业负责人 |
注:上述人员表格中的业绩要求不作为初审指标。招标人将在合同签订前核实人员信息,若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或不能胜任相关岗位的,中标人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及时更换;若更换后仍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招标人有权终止合同,并报合肥市公共资源交 (略) 门按相 (略) 理。投标人拟配人员时请慎重考虑,有关费用均包含在投标报价中。”
2.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中
“附录5 资格审查条件(其他主要人员最低要求) /”
修改为:
“附录5 资格审查条件(其他主要人员最低要求)
岗位 | 数量 | 执业资格要求 | 职称要求 | 业绩证明材料 | 备注 |
建筑专业 负责人 | 1人 | 一级注册建筑师 | 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 具有城市轨道交通设计项目业绩或城市轨道交通施工图审查业绩 | 建筑专业负责人或结构专业负责人可由项目负责人兼任(若项目负责人满足对应岗位的条件) |
结构专业 负责人 | 1人 | 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 | 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 ||
勘察专业 负责人 | 1人 | 注册土木工程师 | 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 ||
(略) 场专业负责人 | 1人 | / | 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 ||
机电(暖通)专业负责人 | 1人 | 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暖通空调) | 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 ||
给排水专业负责人 | 1人 | 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 | 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 ||
电力专业负责人 | 1人 | 注册电气工程师 | 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 ||
机械专业负责人 | 1人 | / | 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 ||
通信系统专业负责人 | 1人 | / | 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 ||
信号系统专业负责人 | 1人 | / | 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 ||
重要备注:要求以上人员均须是投标人的在职员工, (略) 注明的兼任情况外,其余各专业负责人之间不得兼任。 |
注:上述人员表格中的业绩要求不作为初审指标。
投标文件中提供上述人员证书扫描件,同时提 (略) 保证明材料。社保证明材料要求如下:
投标文件中须 (略) 属社保机构出具的上述人员2021年6月1日以来任意连 (略) 保缴费证明材料, (略) 会保险的缴纳单位应当是投标人或者投标人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
如为事业单位参与投标,投标文件中须提供该事业单位为上述人员2021年6月1日以来任意连 (略) 保缴费证明材料。
如为事业单位附属的投标人参与投标,投标文件中须 (略) 属事业单位为上述人员2021年6月1日以来任意连 (略) 保缴费证明材料,同时提供该事业单位出具的投标人为其附属单位的证明材料。
注:社保缴费证明(或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指的是至少含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中任意一项即可”。
三、 (略) 分:
原招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现延期至“2022年4月13日 11:00”;
原开标地点现变更至“合肥市滨 (略) (略) 要素交易市场A区(徽州 (略) 交口) (略) 开标室”。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 (略) 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合肥 (略) 有限公司
地 址: (略) (略)
邮 编: 点击查看>>
联系人:李延锋
电 话:0551- 点击查看>>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 (略)
地 址:合肥市滨 (略) (略) (徽州 (略) 交口)六楼
邮 编: 点击查看>>
联系人:李工
2022年3月31日
三、附件
答疑发布日期:2022年0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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