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宁夏警官职业学院与中国政法大学自考法律本科专业终止办学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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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宁夏警官职业学院与中国政法大学自考法律本科专业终止办学的公告

致各位自考生:

我院 (略) 合作已到期,为做好考生后续相关工作,确保自考工作顺利过渡。现将相关工作公告如下:

一、根据自考学习周期,2020年12月31日前注册在籍考生必须于2023年12月31日前及时参加自学考试,符合专业毕业条件,颁 (略) 副署的毕业证书;如考生于2023年12月31日前逾期未考或未达到毕业申请条件的,可自愿申请考籍转出到其他自学考试机构继续学习。

三、根据取得自考毕业证后两年内,通过学位英语考试可以申请学位证的规定,2023年12月31日前颁发的自考法律(本科段)专业本科毕业证书的毕业生,符合申报学位条件者,按规定可在2025年12月31日前申请办 (略) 学士学位。

四、相关的毕业生管理费用和学位授予费用继续按照2018年 (略) (略) 签署的《关于委 (略) 担任宁夏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法律本 (略) 校的协议》执行。

联系电话:0951- 点击查看>>

宁 (略)

2022年3月27日






致各位自考生:

我院 (略) 合作已到期,为做好考生后续相关工作,确保自考工作顺利过渡。现将相关工作公告如下:

一、根据自考学习周期,2020年12月31日前注册在籍考生必须于2023年12月31日前及时参加自学考试,符合专业毕业条件,颁 (略) 副署的毕业证书;如考生于2023年12月31日前逾期未考或未达到毕业申请条件的,可自愿申请考籍转出到其他自学考试机构继续学习。

三、根据取得自考毕业证后两年内,通过学位英语考试可以申请学位证的规定,2023年12月31日前颁发的自考法律(本科段)专业本科毕业证书的毕业生,符合申报学位条件者,按规定可在2025年12月31日前申请办 (略) 学士学位。

四、相关的毕业生管理费用和学位授予费用继续按照2018年 (略) (略) 签署的《关于委 (略) 担任宁夏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法律本 (略) 校的协议》执行。

联系电话:0951- 点击查看>>

宁 (略)

2022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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