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1501000001000228001的澄清文件(60,000元)
E1501000001000228001的澄清文件(60,000元)
(略) | |
---|---|
投标资格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投标有效期 | 180天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60,000元 人民币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0元 人民币 |
评标办法 | HHHTZHPGF_AB |
开标时间 | |
开标地点 | |
开标方式 | |
资格审查方式 | |
答疑澄清时间 | |
是否延期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各投标人:呼和浩特市 (略) 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已于2022年03月18日发布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现对招标文件做如下澄清和答疑:1、原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4.1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银行转账、电汇、网上银行、 (略) 驻场建设银行出具的电子保函,修改为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银行转账、电汇、网上银行、 (略) 驻场银行出具的电子保函。2、原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5.2(2)近年财务状况年份要求:2016、2017、2018、2019、2020年度,修改为:2018、2019、2020年度。3、原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5.4(3)(4)(5)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的年份要求:近五年,指2017年01月0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修改为:近三年,指2019年01月0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4、原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5.2(6)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的年份要求:近五年,指2017年01月0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修改为:近三年,指2019年01月0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5、原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其他评分因素中涉及的企业业绩、企业获奖年份要求均修改为近三年,即2019年01月0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6、本项目开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由原来的“2022年04月08日10:30”修改为“2022年04月17日09:30”。其余内容不变。呼和浩特市政府投资非经营性项 (略) 2022年03月29日 |
递交时间 |
(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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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资格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投标有效期 | 180天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60,000元 人民币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0元 人民币 |
评标办法 | HHHTZHPGF_AB |
开标时间 | |
开标地点 | |
开标方式 | |
资格审查方式 | |
答疑澄清时间 | |
是否延期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各投标人:呼和浩特市 (略) 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已于2022年03月18日发布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现对招标文件做如下澄清和答疑:1、原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4.1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银行转账、电汇、网上银行、 (略) 驻场建设银行出具的电子保函,修改为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银行转账、电汇、网上银行、 (略) 驻场银行出具的电子保函。2、原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5.2(2)近年财务状况年份要求:2016、2017、2018、2019、2020年度,修改为:2018、2019、2020年度。3、原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5.4(3)(4)(5)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的年份要求:近五年,指2017年01月0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修改为:近三年,指2019年01月0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4、原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5.2(6)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的年份要求:近五年,指2017年01月0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修改为:近三年,指2019年01月0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5、原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其他评分因素中涉及的企业业绩、企业获奖年份要求均修改为近三年,即2019年01月0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6、本项目开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由原来的“2022年04月08日10:30”修改为“2022年04月17日09:30”。其余内容不变。呼和浩特市政府投资非经营性项 (略) 2022年03月29日 |
递交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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