荔浦市浦兴商品混凝土搅拌站建设项目(业务楼)工程控制价公告
荔浦市浦兴商品混凝土搅拌站建设项目(业务楼)工程控制价公告
荔浦市浦兴商品 (略) 建设项目(业务楼)工程
( (略) :LP-GK 点击查看>> )
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公布及澄清通知
(1)根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 点击查看>> -2013 )和《<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 点击查看>> -2013)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细则》的规定
本工程预算经湖南英邦 (略) 审核,工程预算总造价为 点击查看>> .05元(其中:预算价2 点击查看>> .32元,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 点击查看>> .19元,规费1 点击查看>> .74元(其中:社会保险费 点击查看>> .09元,其他 点击查看>> .65元),增值税2 点击查看>> .80元)。
经业主调整后,本工程最高投标总限价为 点击查看>> .64元(其中:投标限价为 点击查看>> .99元,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 点击查看>> .81元,规费 点击查看>> .37元(其中:社会保险费 点击查看>> .20元,其他 点击查看>> .17元),增值税 点击查看>> .47元)。
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含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规费、增值税)高于本工程最高投标限价为无效投标。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规费、税金均作为不可竞争费用单列。
现按桂造价【2011】6号文规定备案,予以公布,请投标人复核。投标人经复核认为招标人公布的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未按照本细则的规定编制的,应在开标前5天向招投标监督机构或(和)工程造价管理机构投诉。招投标监督机构应会同工程造价管理机构 (略) 理,发现有错误的,应责成招标人修改。
(2)原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2.2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光盘现场提交地点:更正为荔浦市公 (略)
其余内容不变,特此通知!
招标人:桂林浦兴 (略) (盖章)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朝华 (略) (盖章)
2022年4月1日
荔浦市浦兴商品 (略) 建设项目(业务楼)工程
( (略) :LP-GK 点击查看>> )
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公布及澄清通知
(1)根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 点击查看>> -2013 )和《<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 点击查看>> -2013)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细则》的规定
本工程预算经湖南英邦 (略) 审核,工程预算总造价为 点击查看>> .05元(其中:预算价2 点击查看>> .32元,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 点击查看>> .19元,规费1 点击查看>> .74元(其中:社会保险费 点击查看>> .09元,其他 点击查看>> .65元),增值税2 点击查看>> .80元)。
经业主调整后,本工程最高投标总限价为 点击查看>> .64元(其中:投标限价为 点击查看>> .99元,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 点击查看>> .81元,规费 点击查看>> .37元(其中:社会保险费 点击查看>> .20元,其他 点击查看>> .17元),增值税 点击查看>> .47元)。
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含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规费、增值税)高于本工程最高投标限价为无效投标。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规费、税金均作为不可竞争费用单列。
现按桂造价【2011】6号文规定备案,予以公布,请投标人复核。投标人经复核认为招标人公布的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未按照本细则的规定编制的,应在开标前5天向招投标监督机构或(和)工程造价管理机构投诉。招投标监督机构应会同工程造价管理机构 (略) 理,发现有错误的,应责成招标人修改。
(2)原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2.2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光盘现场提交地点:更正为荔浦市公 (略)
其余内容不变,特此通知!
招标人:桂林浦兴 (略) (盖章)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朝华 (略) (盖章)
2022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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