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双汇公司生猪养殖项目正式用电工程第1次澄清
河南双汇公司生猪养殖项目正式用电工程第1次澄清
(略) 生猪养殖项目正式用电工程第1次澄清 【信息时间:2022/4/1阅读次数:】【我要打印】【关闭】 | |
各潜在投标人:< :namespace prefix = "o" ns = "urn:schemas-microsoft-com:office:office" /> (略) 生猪养殖项目正式用电工程施工招标更改内容如下: 1、本次项目现因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投标人无法注册诚信库,无法已电子标形式参与本项目投标,现更改本项目开标形式为纸质标。 2、投标文件的递交更改为: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4月19日9时30分,地点为南宁市良庆区玉洞大道 33 (略) 南宁市公 (略) 开标厅(具体开标室根据电子屏幕显示的安排)。 (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3) 投标文件须在投标截止前由投标人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专职投标员本人递交,并持专职投标员本人身份件原件(如为法定代表人递交时可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本企业任一专职投标员的身份证复印件)、拟投入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经理、所有项目施工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通过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系统验证,如验证不通过,则投标无效。投标人拟投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经理被标注为注册状态异常的,拟投入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经理本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出席开标会现场,否则招标人有权拒绝该投标人投标。 (4)投标人的委托代理人参加现场时开标会时必须做好个人防护,全程正确佩戴口罩,配合进行体温检测(体温不得超过 点击查看>> ℃)、身份登记等,且没有疫情接触史或医学观察已经满14天,否则将被劝返或隔离,必要时配合区域防疫机构强制隔离。符合疫情防控要求的人员方可参加现场交易活动。 (5)疫情期间,本项目投标人可自行选择到现场递交投标文件或通过邮寄方式寄送投标文件。选择邮寄方式寄送投标文件的,具体要求如下: 1)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南宁市公 (略) 开标现场。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签收到邮寄包裹的时间即为接收投标文件的送达时间。 2)投标人须在截标(开标)时间前一个工作日(北京时间18时00分前),将密封包装好的投标文件寄到以下地址: 3)收件地址: (略) (略) 同开大厦6层2/5号,收件人:梁雄,电话: 点击查看>> 。 4)为确保疫情防控期间邮寄包裹能及时送达,投标人应选择邮寄运送 (略) 寄送投标,招标代理机构将在投标(开标)截止时间前一小时(即8时30分)统一将收到的投标文件运送至南宁市公 (略) ,以确保本项目能在截止(开标)时间准时截标。投标人应充分预留投标文件邮寄、 (略) 需要的时间。接收邮寄快递包裹的时间为正常工作日上午 8:30~12:00,下午15:00~18:00。 5)投标人在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装订、密封好投标文件后,应使用不透明、防水的邮寄袋(或箱)再次包裹已密封好的投标文件,并在邮寄袋(或箱)上粘牢注明项目名称、 (略) 、开标时间、电话、电子邮箱等内容。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将依据此信息将邮寄袋(或箱)提交该项目的开标评标环节。如招标代理机构收到的邮寄包裹未按上述要求进行标识,造成无法将投标文件提交至该项目开标评标环节的,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邮件外包粘贴表格式如下: 项目名称: (略) : 联系人姓名: 电 话(手机+办公座机): 电子邮箱(QQ邮箱): 在 年 月 日 时 分前不得开启 (7)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在收到投标文件的邮寄包裹后,第一时间按照投标人在 (略) 预留的电子邮箱告知各投标人投标文件收件情况,请投标 (略) 预留的电子邮箱的有效性,并注意查收邮件。 (8)关于投标文件澄清的有关要求: 1)为便于招标代理机构或评标委员会在项目评标期间与投标人及时取得联系,做好评标过程中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等工作,投标人务必做到:提供联系方式(联系方式为: (略) + (略) )、电子邮箱等信息必须准确有效。 2)开标当天投标人授权的代理人必须保持电话畅通。如果评标过程中需要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作出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评标委员会将通知投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电子邮件、传真等方式提交。 (略) 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等材料必须加单位公章确认。 3)如投标人未按要求提供信息,致使招标代理机构或评标委员会在项目开标或评标期间无法与投标人取得联系的,或因自身原因未能保持电话畅通或未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提交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造成投标无效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选择邮寄的投标人视为对本项目的唱标记录直接确认,其签到时间以投标文件送达时间为准,签到表和唱标记录表中将对投标人标注“邮寄”字样。 (9)投标人应对自己的投标文件的快递包封和密封负责,如送达的快递包裹出现破损导致投标文件包封破损的,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的密封要求, (略) 理。 (10)为减少人员聚集风险,疫情防控期间,每个项目只能派1名投标人代表参加现场交易活动,按照南宁市公 (略) 发布的《关于加强新冠肺炎疫情期间会议及开评标活动的公告》参与开评标会议的活动人员需查验四码(健康码、行程码、疫苗接种记录、同行密接人员自查)、测量体温,并持开评标活动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以采样时间为准,且必须在南宁市进行)方可入内。 3、删除本项目招标文件中关于广西建筑业企业诚 (略) 有要求,涉及企业资质、人员、业绩证明等材料均以相关复印件(加盖公章)为准。 4、本项目开标原为2022年4月8日9时30分,现更改为2022年4月19日9时30分 5、本项目修改后的招标文件请各潜在投标人登录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s:/ 点击查看>> )澄清通知附件自行下载。 其余内容不变,特此通知。 招标人:南宁 (略)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 (略) 2022年4月1日 | |
(略) 生猪养殖项目正式用电工程第1次澄清 【信息时间:2022/4/1阅读次数:】【我要打印】【关闭】 | |
各潜在投标人:< :namespace prefix = "o" ns = "urn:schemas-microsoft-com:office:office" /> (略) 生猪养殖项目正式用电工程施工招标更改内容如下: 1、本次项目现因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投标人无法注册诚信库,无法已电子标形式参与本项目投标,现更改本项目开标形式为纸质标。 2、投标文件的递交更改为: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4月19日9时30分,地点为南宁市良庆区玉洞大道 33 (略) 南宁市公 (略) 开标厅(具体开标室根据电子屏幕显示的安排)。 (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3) 投标文件须在投标截止前由投标人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专职投标员本人递交,并持专职投标员本人身份件原件(如为法定代表人递交时可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本企业任一专职投标员的身份证复印件)、拟投入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经理、所有项目施工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通过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系统验证,如验证不通过,则投标无效。投标人拟投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经理被标注为注册状态异常的,拟投入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经理本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出席开标会现场,否则招标人有权拒绝该投标人投标。 (4)投标人的委托代理人参加现场时开标会时必须做好个人防护,全程正确佩戴口罩,配合进行体温检测(体温不得超过 点击查看>> ℃)、身份登记等,且没有疫情接触史或医学观察已经满14天,否则将被劝返或隔离,必要时配合区域防疫机构强制隔离。符合疫情防控要求的人员方可参加现场交易活动。 (5)疫情期间,本项目投标人可自行选择到现场递交投标文件或通过邮寄方式寄送投标文件。选择邮寄方式寄送投标文件的,具体要求如下: 1)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南宁市公 (略) 开标现场。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签收到邮寄包裹的时间即为接收投标文件的送达时间。 2)投标人须在截标(开标)时间前一个工作日(北京时间18时00分前),将密封包装好的投标文件寄到以下地址: 3)收件地址: (略) (略) 同开大厦6层2/5号,收件人:梁雄,电话: 点击查看>> 。 4)为确保疫情防控期间邮寄包裹能及时送达,投标人应选择邮寄运送 (略) 寄送投标,招标代理机构将在投标(开标)截止时间前一小时(即8时30分)统一将收到的投标文件运送至南宁市公 (略) ,以确保本项目能在截止(开标)时间准时截标。投标人应充分预留投标文件邮寄、 (略) 需要的时间。接收邮寄快递包裹的时间为正常工作日上午 8:30~12:00,下午15:00~18:00。 5)投标人在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装订、密封好投标文件后,应使用不透明、防水的邮寄袋(或箱)再次包裹已密封好的投标文件,并在邮寄袋(或箱)上粘牢注明项目名称、 (略) 、开标时间、电话、电子邮箱等内容。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将依据此信息将邮寄袋(或箱)提交该项目的开标评标环节。如招标代理机构收到的邮寄包裹未按上述要求进行标识,造成无法将投标文件提交至该项目开标评标环节的,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邮件外包粘贴表格式如下: 项目名称: (略) : 联系人姓名: 电 话(手机+办公座机): 电子邮箱(QQ邮箱): 在 年 月 日 时 分前不得开启 (7)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在收到投标文件的邮寄包裹后,第一时间按照投标人在 (略) 预留的电子邮箱告知各投标人投标文件收件情况,请投标 (略) 预留的电子邮箱的有效性,并注意查收邮件。 (8)关于投标文件澄清的有关要求: 1)为便于招标代理机构或评标委员会在项目评标期间与投标人及时取得联系,做好评标过程中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等工作,投标人务必做到:提供联系方式(联系方式为: (略) + (略) )、电子邮箱等信息必须准确有效。 2)开标当天投标人授权的代理人必须保持电话畅通。如果评标过程中需要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作出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评标委员会将通知投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电子邮件、传真等方式提交。 (略) 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等材料必须加单位公章确认。 3)如投标人未按要求提供信息,致使招标代理机构或评标委员会在项目开标或评标期间无法与投标人取得联系的,或因自身原因未能保持电话畅通或未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提交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造成投标无效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选择邮寄的投标人视为对本项目的唱标记录直接确认,其签到时间以投标文件送达时间为准,签到表和唱标记录表中将对投标人标注“邮寄”字样。 (9)投标人应对自己的投标文件的快递包封和密封负责,如送达的快递包裹出现破损导致投标文件包封破损的,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的密封要求, (略) 理。 (10)为减少人员聚集风险,疫情防控期间,每个项目只能派1名投标人代表参加现场交易活动,按照南宁市公 (略) 发布的《关于加强新冠肺炎疫情期间会议及开评标活动的公告》参与开评标会议的活动人员需查验四码(健康码、行程码、疫苗接种记录、同行密接人员自查)、测量体温,并持开评标活动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以采样时间为准,且必须在南宁市进行)方可入内。 3、删除本项目招标文件中关于广西建筑业企业诚 (略) 有要求,涉及企业资质、人员、业绩证明等材料均以相关复印件(加盖公章)为准。 4、本项目开标原为2022年4月8日9时30分,现更改为2022年4月19日9时30分 5、本项目修改后的招标文件请各潜在投标人登录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s:/ 点击查看>> )澄清通知附件自行下载。 其余内容不变,特此通知。 招标人:南宁 (略)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 (略) 2022年4月1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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