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市中医院医技综合楼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答疑纪要[第(1)次答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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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德市中医院医技综合楼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答疑纪要[第(1)次答疑]

(略) 医技综合楼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

答疑纪要

(略) :E 点击查看>> 0001

致各投标人:

现就“ (略) 医技综合楼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招标文件有关内容回复及修改如下:

一、投标人问题:

问1、评标办法附表2.2. (略) 分企业信用评价(5分)条款,“2、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承担工程监理的咨询单位信用分得分在福建省监理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中,招标公告发布之日的上季度的企业季度信用分排名1-30名的,得1.5分,排名31-50名得1分,其余得0.5分。3、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承担造价服务的咨询单位信用分得分在福建省造价咨询企业信用评价系统中,企业2021年度信用分排名在1-10名的得3分,排名在11-20名的得2分,其余得1分。”是指来参与的投标人根据信誉分高低重新排名,还 (略) 上的排名。

答复: (略) 上的排名

问2、投招标文件的问题:1、招标文件第27页“…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同时附上注册证书或专业技术职称证书、社保缴费证明和身份证原件彩色扫描件。”如果项目总负责人、设计咨询负责人、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造价咨询负责人是退休人员,其“社保缴费证明”是否可以提供退休证予以证明? 2、招标文件第26页,水电安装是否符合机电工程(或机电安装工程)专业要求? 3、招标文件第27页“2)本招标项目评标时仅对拟派出(项目总负责人、设计咨询负责人、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造价咨询负责人)进行考核。”。投标时是否无需在投标文件—资格商务文件“八、拟委派本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人员汇总表”中提供其他人员详细名单?

答复:1、如项目总负责人、设计咨询负责人、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造价咨询负责人是退休人员,其“社保缴费证明”可提供退休证予以证明;2、水电安装符合机电工程(或机电安装工程)专业要求;3、“八、拟委派本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人员汇总表”表格中只需填写项目总负责人、设计咨询负责人、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造价咨询负责人信息,其他人员信息和相关证明材料待中标后提供给招标人审核

问3、麻烦提供项目建设用地红线cad地形图。

答复:具体详可行性研究报告

问4、营业执照上未明确描述经营范围,问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查询到的企业经营范围含有工程造价,能否满足造价资格要求。

答复:营业执照上未明确描述经营范围的不满足造价资格要求

问5、招标文件评分办法中,设计类似业绩和设计负责人设计证明资料为设计合同书或施工图审查合格书,但时间定义却以签订合同日期为准,请问若提供的是施工图审查合格书,时间是否以施工图审查合格书日期为准?请明确

答复:若提供的是施工图审查合格书,时间以施工图审查合格书日期为准

问6、招标文件评分办法中企业信用评价,设计信用分要求60分以上即可满分,监理排名1-30名的可得满分,造价1-10名的可得满分,为何三项信用分得分设置这么明显的不一致,是为某几家单位量身定做的吗?请将信用分加分设置设置为一样,较为公平公正合理。

答复:按招标文件规定执行

问7、问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设计资质的单位为牵头人;请问我单位?有设计资质,但在本项目中不承担本项目的设计任务,是否可以作为牵头人?是否符合要求。问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设计资质的单位为牵头人。由设计资质的单位作为牵头人一定要承接本项目的设计任务吗?请明确?还是只要有这个设计资质,不承担本项目的设计任务也可以为本项目的牵头人?请明确

答复: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总家数不超过3家,牵头人应由负责设计任务的单位承担

问8、评分办法中2.2.4条款,“类似监理业绩”与“监理负责人类似项目业绩”关于“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下同)的前三年内(含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并已竣工验收合格的房屋建筑工程中的公共建筑,等级为二级的,得1分”描述明显有误,提供等级为一级的应该也符合要求,不应只限定等级为二级,强烈要求修改为:“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下同)的前三年内(含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并已竣工验收合格的房屋建筑工程中的公共建筑,等级为二级及以上的的,得1分”

答复:“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下同)的前三年内(含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并已竣工验收合格的房屋建筑工程中的公共建筑,等级为二级及以上的,得1分

问9、关于评分办法中“项目设计负责人获奖”,要求过于苛刻,能满足的少之又少,强烈建议修改为:“自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的前5年内(2017年1月1日起)获得过优秀勘察设计奖项(省级及以 (略) 门或行业协会颁发)的,一项得1分,各项分值可累加(项目不可重复),本项最高得2分。提供获奖证书扫描件,未明确标明设计项目负责人的,应补充提交能证明项目负责人其他辅助证明资料(如合同、中标通知书)扫描件加盖公章,时间以获奖证书时间为准。”

答复:按招标文件规定执行

问10、评分办法中关于:①企业监理业绩和监理负责人业绩可重复计算;②企业造价业绩和造价负责人业绩可重复计算,但是企业设计业绩和设计负责人业绩不可重复计算,如此设置极不合理,强烈建议将“设计类似业绩注⑤”与“设计负责人类似项目业绩注④”修改为“公共建筑”指文化、教育、医疗卫生建筑。企业设计业绩和设计负责人业绩可重复计算” 2.依据《民用建筑设计统一标准》GB 点击查看>> -2019“2.0.3公共建筑:供人们进行各种公共活动的建筑”,招标文件中评分办法“公共建筑指文化、教育、医疗卫生建筑”极不合理,难道办公建筑(包括写字楼、 (略) 门办公室等),商业建筑(如商场、金融建筑等),旅游建筑(如酒店、 (略) 等)等不算公共建筑?强烈要求“设计类似业绩⑤”与“设计负责人类似项目业绩④”修改为“公共建筑指文化、教育、医疗卫生建筑、办公建筑(包括写字楼、 (略) 门办公室等),商业建筑(如商场、金融建筑等),旅游建筑(如酒店、 (略) 等)等”。

答复:按招标文件规定执行

问11、评分办法中,“......获得过省级及以上市 (略) 颁发的“AAA级守合同重信用”企业荣誉的,得 1 分”该条件设置极不合理,有的省份未设置“AAA级守合同重信用”获奖,只会颁发“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证明,且有的省份对该荣誉公示是由省级工 (略) 颁发,并非市 (略) 。该加分条件存在明显的排斥潜在投标人的嫌疑,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二条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三)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以特定行政区域或者特定行业的业绩、奖项作为加分条件或者中标条件”强烈要求修改为“投标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自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的前5年内(2017年1月1日起)以来获得过省级 (略) 门颁发的“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荣誉)的,得 1 分”。

答复:此次面向全国性公开招标,不存在排斥潜在投标人的嫌疑,按招标文件规定执行

问12、由该项目的基本信息可知,该项目主要以设计咨询与工程监理为主。评分办法中“企业信用评价”,造价咨询企业信用分设置条件如此苛刻,加分分数设置如此之高,极不合理。明显存在为某单位特意设置的加分条件。该加分条件存在明显的排斥潜在投标人的嫌疑,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二条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七)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强烈要求调整。

答复:按招标文件规定执行

问13、评分办法中关于项目管理机构, (略) “每有一个教授级高级工程师的加0.5分”,正高级工程师、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与教授级高级工程师属于同一级别,提供正高级工程师或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招标人与招标代理应予以认可。

答复:按招标文件规定执行

问14、投标文件格式中“八、拟委派本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人员汇总表”是否仅需提供项目总负责人、设计咨询负责人、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造价咨询负责人相关证明扫描件,其他人员无需提供?

答复:其他人员材料待中标后提供招标人审核

问15、招标文件p153技术文件目录要求与评分办法中不一致,问技术文件的目录与内容是按评分办法要求进行编制?

答复:按评分办法中的要求进行编制

问16、招标文件p134关于第3点的描述,“其他资料”应为资格商务文件的第十三项并非第十一项,另问如果资格商务文件中前面已提供的证明资料,其他资料是否可以不用提供。

答复:在资格商务文件中已提供的证明资料,其他资料可不提供

17、问设计负责人由承担设计任务单位但并非牵头人单位,派出本单位正式在岗员工,能否满足要求?

答复:不满足,设计负责人须由承担设计任务的牵头人单位派出

二、招标文件修改部分

1、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1.4.2联合体投标增加“联合体成员总家数不超过3家”

2、招标文件第三章评分办法中2.2.4条款,“类似监理业绩:投标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监理成员单位)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下同)的前三年内(含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并已竣工验收合格的房屋建筑工程中的公共建筑,等级为二级的,得1分”修改为“投标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监理成员单位)“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下同)的前三年内(含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并已竣工验收合格的房屋建筑工程中的公共建筑,等级为二级及以上的,得1分”

3、招标文件第三章评分办法中2.2.4条款,“监理负责人类似项目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三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已竣工验收合格的房屋建筑工程中的公共建筑,等级为二级的,得1分。工程业绩中的项目总监必须与拟派总监一致。”修改为“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三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已竣工验收合格的房屋建筑工程中的公共建筑,等级为二级及以上的,得1分。工程业绩中的项目总监必须与拟派总监一致”

4、招标文件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八、拟委派本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人员汇总表”表格中只需填写项目总负责人、设计咨询负责人、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造价咨询负责人信息,并按要求附上能够证明其资格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彩色扫描件,其他人员信息和相关证明材料待中标后提供给招标人审核

5、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修改为:2022年4月24日 9时00分

6、本项目投标保证金提交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

三、以上内容若招标 (略) 出现,则相应修改。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本纪要作为《招标文件》 (略) 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略)

宁德市城建 (略)

202247

(略) 医技综合楼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

答疑纪要

(略) :E 点击查看>> 0001

致各投标人:

现就“ (略) 医技综合楼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招标文件有关内容回复及修改如下:

一、投标人问题:

问1、评标办法附表2.2. (略) 分企业信用评价(5分)条款,“2、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承担工程监理的咨询单位信用分得分在福建省监理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中,招标公告发布之日的上季度的企业季度信用分排名1-30名的,得1.5分,排名31-50名得1分,其余得0.5分。3、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承担造价服务的咨询单位信用分得分在福建省造价咨询企业信用评价系统中,企业2021年度信用分排名在1-10名的得3分,排名在11-20名的得2分,其余得1分。”是指来参与的投标人根据信誉分高低重新排名,还 (略) 上的排名。

答复: (略) 上的排名

问2、投招标文件的问题:1、招标文件第27页“…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同时附上注册证书或专业技术职称证书、社保缴费证明和身份证原件彩色扫描件。”如果项目总负责人、设计咨询负责人、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造价咨询负责人是退休人员,其“社保缴费证明”是否可以提供退休证予以证明? 2、招标文件第26页,水电安装是否符合机电工程(或机电安装工程)专业要求? 3、招标文件第27页“2)本招标项目评标时仅对拟派出(项目总负责人、设计咨询负责人、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造价咨询负责人)进行考核。”。投标时是否无需在投标文件—资格商务文件“八、拟委派本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人员汇总表”中提供其他人员详细名单?

答复:1、如项目总负责人、设计咨询负责人、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造价咨询负责人是退休人员,其“社保缴费证明”可提供退休证予以证明;2、水电安装符合机电工程(或机电安装工程)专业要求;3、“八、拟委派本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人员汇总表”表格中只需填写项目总负责人、设计咨询负责人、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造价咨询负责人信息,其他人员信息和相关证明材料待中标后提供给招标人审核

问3、麻烦提供项目建设用地红线cad地形图。

答复:具体详可行性研究报告

问4、营业执照上未明确描述经营范围,问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查询到的企业经营范围含有工程造价,能否满足造价资格要求。

答复:营业执照上未明确描述经营范围的不满足造价资格要求

问5、招标文件评分办法中,设计类似业绩和设计负责人设计证明资料为设计合同书或施工图审查合格书,但时间定义却以签订合同日期为准,请问若提供的是施工图审查合格书,时间是否以施工图审查合格书日期为准?请明确

答复:若提供的是施工图审查合格书,时间以施工图审查合格书日期为准

问6、招标文件评分办法中企业信用评价,设计信用分要求60分以上即可满分,监理排名1-30名的可得满分,造价1-10名的可得满分,为何三项信用分得分设置这么明显的不一致,是为某几家单位量身定做的吗?请将信用分加分设置设置为一样,较为公平公正合理。

答复:按招标文件规定执行

问7、问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设计资质的单位为牵头人;请问我单位?有设计资质,但在本项目中不承担本项目的设计任务,是否可以作为牵头人?是否符合要求。问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设计资质的单位为牵头人。由设计资质的单位作为牵头人一定要承接本项目的设计任务吗?请明确?还是只要有这个设计资质,不承担本项目的设计任务也可以为本项目的牵头人?请明确

答复: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总家数不超过3家,牵头人应由负责设计任务的单位承担

问8、评分办法中2.2.4条款,“类似监理业绩”与“监理负责人类似项目业绩”关于“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下同)的前三年内(含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并已竣工验收合格的房屋建筑工程中的公共建筑,等级为二级的,得1分”描述明显有误,提供等级为一级的应该也符合要求,不应只限定等级为二级,强烈要求修改为:“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下同)的前三年内(含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并已竣工验收合格的房屋建筑工程中的公共建筑,等级为二级及以上的的,得1分”

答复:“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下同)的前三年内(含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并已竣工验收合格的房屋建筑工程中的公共建筑,等级为二级及以上的,得1分

问9、关于评分办法中“项目设计负责人获奖”,要求过于苛刻,能满足的少之又少,强烈建议修改为:“自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的前5年内(2017年1月1日起)获得过优秀勘察设计奖项(省级及以 (略) 门或行业协会颁发)的,一项得1分,各项分值可累加(项目不可重复),本项最高得2分。提供获奖证书扫描件,未明确标明设计项目负责人的,应补充提交能证明项目负责人其他辅助证明资料(如合同、中标通知书)扫描件加盖公章,时间以获奖证书时间为准。”

答复:按招标文件规定执行

问10、评分办法中关于:①企业监理业绩和监理负责人业绩可重复计算;②企业造价业绩和造价负责人业绩可重复计算,但是企业设计业绩和设计负责人业绩不可重复计算,如此设置极不合理,强烈建议将“设计类似业绩注⑤”与“设计负责人类似项目业绩注④”修改为“公共建筑”指文化、教育、医疗卫生建筑。企业设计业绩和设计负责人业绩可重复计算” 2.依据《民用建筑设计统一标准》GB 点击查看>> -2019“2.0.3公共建筑:供人们进行各种公共活动的建筑”,招标文件中评分办法“公共建筑指文化、教育、医疗卫生建筑”极不合理,难道办公建筑(包括写字楼、 (略) 门办公室等),商业建筑(如商场、金融建筑等),旅游建筑(如酒店、 (略) 等)等不算公共建筑?强烈要求“设计类似业绩⑤”与“设计负责人类似项目业绩④”修改为“公共建筑指文化、教育、医疗卫生建筑、办公建筑(包括写字楼、 (略) 门办公室等),商业建筑(如商场、金融建筑等),旅游建筑(如酒店、 (略) 等)等”。

答复:按招标文件规定执行

问11、评分办法中,“......获得过省级及以上市 (略) 颁发的“AAA级守合同重信用”企业荣誉的,得 1 分”该条件设置极不合理,有的省份未设置“AAA级守合同重信用”获奖,只会颁发“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证明,且有的省份对该荣誉公示是由省级工 (略) 颁发,并非市 (略) 。该加分条件存在明显的排斥潜在投标人的嫌疑,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二条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三)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以特定行政区域或者特定行业的业绩、奖项作为加分条件或者中标条件”强烈要求修改为“投标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自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的前5年内(2017年1月1日起)以来获得过省级 (略) 门颁发的“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荣誉)的,得 1 分”。

答复:此次面向全国性公开招标,不存在排斥潜在投标人的嫌疑,按招标文件规定执行

问12、由该项目的基本信息可知,该项目主要以设计咨询与工程监理为主。评分办法中“企业信用评价”,造价咨询企业信用分设置条件如此苛刻,加分分数设置如此之高,极不合理。明显存在为某单位特意设置的加分条件。该加分条件存在明显的排斥潜在投标人的嫌疑,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二条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七)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强烈要求调整。

答复:按招标文件规定执行

问13、评分办法中关于项目管理机构, (略) “每有一个教授级高级工程师的加0.5分”,正高级工程师、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与教授级高级工程师属于同一级别,提供正高级工程师或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招标人与招标代理应予以认可。

答复:按招标文件规定执行

问14、投标文件格式中“八、拟委派本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人员汇总表”是否仅需提供项目总负责人、设计咨询负责人、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造价咨询负责人相关证明扫描件,其他人员无需提供?

答复:其他人员材料待中标后提供招标人审核

问15、招标文件p153技术文件目录要求与评分办法中不一致,问技术文件的目录与内容是按评分办法要求进行编制?

答复:按评分办法中的要求进行编制

问16、招标文件p134关于第3点的描述,“其他资料”应为资格商务文件的第十三项并非第十一项,另问如果资格商务文件中前面已提供的证明资料,其他资料是否可以不用提供。

答复:在资格商务文件中已提供的证明资料,其他资料可不提供

17、问设计负责人由承担设计任务单位但并非牵头人单位,派出本单位正式在岗员工,能否满足要求?

答复:不满足,设计负责人须由承担设计任务的牵头人单位派出

二、招标文件修改部分

1、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1.4.2联合体投标增加“联合体成员总家数不超过3家”

2、招标文件第三章评分办法中2.2.4条款,“类似监理业绩:投标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监理成员单位)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下同)的前三年内(含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并已竣工验收合格的房屋建筑工程中的公共建筑,等级为二级的,得1分”修改为“投标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监理成员单位)“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下同)的前三年内(含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并已竣工验收合格的房屋建筑工程中的公共建筑,等级为二级及以上的,得1分”

3、招标文件第三章评分办法中2.2.4条款,“监理负责人类似项目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三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已竣工验收合格的房屋建筑工程中的公共建筑,等级为二级的,得1分。工程业绩中的项目总监必须与拟派总监一致。”修改为“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三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已竣工验收合格的房屋建筑工程中的公共建筑,等级为二级及以上的,得1分。工程业绩中的项目总监必须与拟派总监一致”

4、招标文件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八、拟委派本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人员汇总表”表格中只需填写项目总负责人、设计咨询负责人、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造价咨询负责人信息,并按要求附上能够证明其资格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彩色扫描件,其他人员信息和相关证明材料待中标后提供给招标人审核

5、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修改为:2022年4月24日 9时00分

6、本项目投标保证金提交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

三、以上内容若招标 (略) 出现,则相应修改。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本纪要作为《招标文件》 (略) 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略)

宁德市城建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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