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溪市消防救援支队灭火剂采购项目(二次)更正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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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溪市消防救援支队灭火剂采购项目(二次)更正公告

公告信息
公告标题: 本溪市 (略) 灭火剂采购项目(二次)更正公告 有效期: 2022-03-23 至 2022-03-30
撰写单位: 通利 (略)
(本溪市 (略) 灭火剂采购项目(二次))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 (略) :JH22- 点击查看>> - 点击查看>>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本溪市 (略) 灭火剂采购项目(二次)
首次公告日期:2022年03月23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
1. 按照本溪市公 (略) 防疫要求,本项目开标时间变更为2022年4月14日09:00时。开标方式采用线上递交电子响应文件,远程开标,供应商需自行准备电子设备(电脑等电子设备应提前做好CA锁安装调试),确保能够按时进行电子文件解密。电子文件解密时限为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2年4月14日09:00 时)后的30分钟内。如供应商未按照规定的时限响应按照无 (略) 理。
2.招标文件规定的样品及U盘形式存储的可加密备份文件以快递的方式在开标前一天16:30时之前(以收到文件时间为准)邮寄到通利 (略) 本溪分公司(不接受到付)。邮寄地址:本溪市 (略) 175栋1-3-5,通利 (略) 本溪分公司,韦姝(收),电话: 点击查看>>
3.备份文件及样品必须密封加盖公章并注明“2022年4月14日09:00时前不得开封”。备份文件及样品应做好保护措施,如有损坏,一切后果投标人自行负责。
4. 开标后未中标单位样品将统一发顺丰到付寄回投标人,投标人将样品回寄地址、 @@@ q.com。
更正日期:2022年04月08日 14时19分
三、其他补充事宜
1.因目前全省推广政府采购电子招投标业务,供应商需自行办理政府采购CA数字证书并学习电子投标文件制作教程,系统操作问题请咨询技术支持电话( 点击查看>> ),CA 办理问题请咨询CA认证机构。CA办理成功的供应商须在网上进行投标报名,如未报名将不允许参与本项目投标,报名成功后用CA操作网上电子投标等相关事宜(包括在电子投标环节填写报价、上传文件等),操作教学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http:/ 点击查看>> ),如未按视频教学操作将导致废标。
2.供应商应认真学习辽宁政府采购网电子文件制作指南,并按照采购文件和电子评审系统要求进行投标信息填报、电子文件编制、盖章或电子签章等工作。对于使用电子签章的,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 CA 认证平台下载签章工具或向 CA 认证机构索要电子签章工具,对电子文件进行签章。电子文件中存在图片较多或内存较大等情况,需使用特殊工具对电子文件进行调整的,应在系统中认真核对调整后的电子文件,确保文件真实有效,清晰可辨,避免影响评审活动。
3.投标文件递交方式采用线上递交,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线上递交投标文件的按照无 (略) 理。
4.各供应商于递交文件截至时止(2022年4月14日09:00 时)开始自行解密,解密时间为30分钟,如未在规定的解密时间内进行解密将视为放弃投标。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辽宁省本溪市 (略)
地址: 本溪市明 (略) (略)
联系方式: 024- 点击查看>>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通利 (略) 本溪分公司
地址: 辽宁省本溪市 (略) 175栋1-3-5
联系方式: 0411- 点击查看>>点击查看>>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刘宏伟、韦姝
电话: 0411- 点击查看>>点击查看>>
评分办法:综合评分法
关联计划
附件:
公告信息
公告标题: 本溪市 (略) 灭火剂采购项目(二次)更正公告 有效期: 2022-03-23 至 2022-03-30
撰写单位: 通利 (略)
(本溪市 (略) 灭火剂采购项目(二次))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 (略) :JH22- 点击查看>> - 点击查看>>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本溪市 (略) 灭火剂采购项目(二次)
首次公告日期:2022年03月23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
1. 按照本溪市公 (略) 防疫要求,本项目开标时间变更为2022年4月14日09:00时。开标方式采用线上递交电子响应文件,远程开标,供应商需自行准备电子设备(电脑等电子设备应提前做好CA锁安装调试),确保能够按时进行电子文件解密。电子文件解密时限为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2年4月14日09:00 时)后的30分钟内。如供应商未按照规定的时限响应按照无 (略) 理。
2.招标文件规定的样品及U盘形式存储的可加密备份文件以快递的方式在开标前一天16:30时之前(以收到文件时间为准)邮寄到通利 (略) 本溪分公司(不接受到付)。邮寄地址:本溪市 (略) 175栋1-3-5,通利 (略) 本溪分公司,韦姝(收),电话: 点击查看>>
3.备份文件及样品必须密封加盖公章并注明“2022年4月14日09:00时前不得开封”。备份文件及样品应做好保护措施,如有损坏,一切后果投标人自行负责。
4. 开标后未中标单位样品将统一发顺丰到付寄回投标人,投标人将样品回寄地址、 @@@ q.com。
更正日期:2022年04月08日 14时19分
三、其他补充事宜
1.因目前全省推广政府采购电子招投标业务,供应商需自行办理政府采购CA数字证书并学习电子投标文件制作教程,系统操作问题请咨询技术支持电话( 点击查看>> ),CA 办理问题请咨询CA认证机构。CA办理成功的供应商须在网上进行投标报名,如未报名将不允许参与本项目投标,报名成功后用CA操作网上电子投标等相关事宜(包括在电子投标环节填写报价、上传文件等),操作教学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http:/ 点击查看>> ),如未按视频教学操作将导致废标。
2.供应商应认真学习辽宁政府采购网电子文件制作指南,并按照采购文件和电子评审系统要求进行投标信息填报、电子文件编制、盖章或电子签章等工作。对于使用电子签章的,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 CA 认证平台下载签章工具或向 CA 认证机构索要电子签章工具,对电子文件进行签章。电子文件中存在图片较多或内存较大等情况,需使用特殊工具对电子文件进行调整的,应在系统中认真核对调整后的电子文件,确保文件真实有效,清晰可辨,避免影响评审活动。
3.投标文件递交方式采用线上递交,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线上递交投标文件的按照无 (略) 理。
4.各供应商于递交文件截至时止(2022年4月14日09:00 时)开始自行解密,解密时间为30分钟,如未在规定的解密时间内进行解密将视为放弃投标。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辽宁省本溪市 (略)
地址: 本溪市明 (略) (略)
联系方式: 024- 点击查看>>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通利 (略) 本溪分公司
地址: 辽宁省本溪市 (略) 175栋1-3-5
联系方式: 0411- 点击查看>>点击查看>>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刘宏伟、韦姝
电话: 0411- 点击查看>>点击查看>>
评分办法:综合评分法
关联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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