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轨道城投集团2022-2023年度TOD综合开发项目设计施工图设计招标标段答疑文件、成都轨道城投集团2022-2023年度TOD综合开发项目设计施工图设计招标标段补遗文件-招标/资审文件澄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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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轨道城投集团2022-2023年度TOD综合开发项目设计施工图设计招标标段答疑文件、成都轨道城投集团2022-2023年度TOD综合开发项目设计施工图设计招标标段补遗文件-招标/资审文件澄清

成 (略) 2022-2023年度TOD综合开发项目设计施工图设计招标标段答疑文件、成 (略) 2022-2023年度TOD综合开发项目设计施工图设计招标标段补遗文件

递交时间:2022-04-08 16:38信息来源:

(略)
投标资格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投标有效期90天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银行保函
投标保证金金额100,000元 人民币
控制价(最高限价)37,000,000元 人民币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开标时间
开标地点
开标方式
资格审查方式
答疑澄清时间
是否延期
延期后开标时间
延期后开标地点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成 (略) 2022-2023年度TOD综合开发项目设计施工图设计招标标段

答疑文件

此内容作为招标文件不可 (略) 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约束力,请投标人照此执行。

成都轨 (略) 有限公司

2022年4月8日

各潜在投标人:

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标段成 (略) 2022-2023年度TOD综合开发项目设计施工图设计招标标段的提问,回答如下:

问题1: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三章评分办法2.2.4(2)项目负责人任职资格与类似业绩要求:类似工业证明材料为合同协议书、施工图设计审查报告。若合同协议书能体现项目信息及项目负责人信息,还需要提供业主证明吗?

答: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第2.2.4(2)条“设计负责人任职资格与类似业绩”的要求,若合同协议书、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报告中已体现设计负责人关键信息,则可不再提供业主证明文件。

问题2:本项目类似业绩时间以施工图审查报告为准吗?

答:已完成类似设计业绩以施工图审查报告时间为准。

问题3: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三章评分办法2.2.4(2景观专业负责人任职资格与类似业绩要求:具有风景园林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景观专业职称包含多种专业职称证书。此处只要求风景园林有排他性,建议修改成成风景园林类高级及以上职称。

答:招标文件第三章评分办法2.2.4(2)中景观专业负责人的要求修改为“须委派景观专业负责人1名,具有风景园林类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得1 分”。

问题4:项目招标文件中P45投标文件评标办法前附表2.2.4(4)企业综合实力设计类似工程业绩要求:“近 3 年(2018年1月1日至今)具有1个已完成类似工程业绩得2分( 资 格审 查 业 绩),在此基础上增加1个已完成单项合同建筑面积20-30万平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业绩得3分,增加1个已完成的单项合同建筑面积30万平米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业绩得5分,本项最多得10分。 注:(1)已完成的设计业绩需提供合同协议书、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报告、业主出具的证明文件。(2)已完成的设计业绩证明时 间以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报告上载明的时间为准。投标人必须准 备业绩证明原件备查。(3)企业业绩与个人业绩可重复计分。” 注:(1)要求已完成的设计业绩需提供合同协议书、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报告、业主出具的证明文件。合同协议书、施工图审查报告已经能够完全证明项目的负责人、项目的规模以及设计工作已完成,没有提供业主出具证明文件的必要,是否可不提供业主的证明文件?请招标人予以明确。

答:已完成的设计业绩需提供合同协议书、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报告,若合同协议书、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报告已体现项目关键信息的,则不提供业主证明文件。

问题5:项目招标文件中P96投标文件格式中的注要求“近年完成的类似设计项目应附合同协议书和发包人出具的证明文件”,项目设计工作完成会由审图机构出具“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报告”; “施工图审查报告”作为有效证明材料,与发包人出具的证明具有同等效力?

答:招标文件第96页注释要求“近年完成的类似设计项目应附合同协议书、发包人出具的证明文件”修改为“近年完成的类似设计项目应附合同协议书、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报告,以上资料均无法体现项目关键信息的,则需提供发包人出具的证明文件”。

问题6:第三章评标办法,评标办法前附表2.2.4(4)中提到在此基础上增加1个已完成单项合同建筑面积20-30万平米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业绩得3分,这里写的20-30万平方米是业绩面积只能在20-30万平方米这个区间还是说业绩面积可以超过这个20-30万平方米区间。请明确,谢谢。

答: (略) 指“单项合同建筑面积20-30万平米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业绩”建筑面积大于20万平方米即满足要求,不限定在20-30万平方米范围内。

问题7:项目负责人要求两名,请问如何锁人?

答:本项目标段无需提供《成都市建设领域从业人员信用记录(评价)网络登记表》。

问题8:设计负责人2名,如果增加的2个业绩,仅为其中一任设计负责人的,是否可以拿到另外的2分?

答:详见补遗文件第6条。

问题9:企业业绩合同复印件明确有设计负责人、项目规模等主要信息的,是否可以不再提供业主证明?可否理解为,已完成的设计业绩(包括设计负责人和企业业绩)仅以审图合格证的日期(即2018年1月1日以后)为时间依据?

答:企业业绩若合同协议书、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报告中已体现设计负责人、项目规模等招标文件要求的关键信息,则可不再提供业主证明文件。

已完成类似设计业绩(包括设计负责人和企业业绩)以施工图审查报告载明的时间为准,即施工图审查报告时间在2018年1月1日以后。

问题10: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评标办法前附表2.2.4(4)条企业综合实力评分标准中设计类似工程业绩中提到“注:(1)已完成的设计业绩需提供合同协议书、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报告、业主出具的证明文件。”其中“业主出具证明文件”主要为体现项目具体哪些信息?如果合同协议书与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报告中已 (略) 有招标需要的信息是否还要提供业主出具的证明文件?

答:合同协议书与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报告中已经能够体现 (略) 有信息的,可不提供业主证明文件。

问题11:第三章评标办法第2.2.4(2)和第2.2.4(4)中提及的业主出具的证明文件有无具体要求,需体现什么内容。

答:合同协议书与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报告中已经能够体现 (略) 有信息的,可不提供业主证明文件。

问题12:第三章评标办法第2.2.4(2)中所有的设计人员是否需 (略) 保证明。

答: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第三节(一)设计人员配置组成表后的注释。

问题13:第三章评标办法第2.2.4(2)中项目其他人员配备中对各专业设计人员配备比例是否有具体要求。

答:无具体要求。

问题14:设计负责人2名,如果增加的2个业绩,仅为其中一任设计负责人的,是否可以拿到另外的2分?

答:详见补遗文件第6条。

问题15:企业业绩合同复印件明确有设计负责人、项目规模等主要信息的,是否可以不再提供业主证明?

答:合同协议书与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报告中已经能够体现 (略) 有信息的,可不提供业主证明文件。

问题16:可否理解为,已完成的设计业绩(包括设计负责人和企业业绩)仅以审图合格证的日期(即2018年1月1日以后)为时间依据?

答:已完成类似设计业绩(包括设计负责人和企业业绩)以施工图审查报告载明的时间为准,即施工图审查报告时间在2018年1月1日以后。

问题17: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增加条款表· 点击查看>> 投标报价说明中提到“景观设计:住宅景观;招标控制价单价:7元/平方米;计算面积范围:景观面积;计量规则:景观设计面积=规划红线范围内面积-建筑一层或底层占地面积+ 点击查看>> 方特 (略) 分面积。示范区景观包含在内,不单独计”,请明确景观设计招标控制价单价是否可以根据市场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问题18:在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评标办法前附表·2.2.4(4)设计类似工程业绩中提到“近3年(2018年1月1日至今)具有已完成类似工程业绩才能得分”及“已完成的设计业绩需提供合同协议书、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报告、业主出具的证明文件”。请明确: ①由投标人承接的“国内在建类似工程业绩”,即设计中类似工程业绩是否符合要求?如符合,是否仅需提供合同协议书即可? 答复: ②已完成的设计业绩需提供的合同协议书、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报告、业主出具的证明文件这三类文件是否需要同时提供?还是其中一种即可? 答复: ③已完成的设计业绩需提供的合同协议书、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报告、业主出具的证明文件这三类文件中,若项目分期开发或者技术指标发生变化,合同协议书中的建筑规模与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报告不一致,请问以哪种文件为准? 答复: ④已完成的设计业绩需提供的合同协议书、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报告、业主出具的证明文件这三类文件中,请问“业主出具的证明文件”包含哪些文件? 答复:

答:①正在设计中的类似工程业绩不符合要求。

②需同时提供合同协议书、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报告。

③合同协议书中建筑规模与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报告不一致的,以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报告中的建筑规模为准。

④合同协议书与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报告中已经能够体现 (略) 有信息的,可不提供业主证明文件。

问题19:在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评标办法前附表·2.2.4(2)设计人员配置·设计负责人任职资格与类似业绩(2名)中提到“设计负责人2名需具备国内已完工类似工程业绩”,请明确: ①由投标人承接的“国内在建类似工程业绩”是否符合要求? 答复: (略) 签署合同的类似工程业绩是否符合要求? 答复:

答:①国内在建类似工程业绩(正在设计中)不符合要求。

②设计负责人的个人业绩,对合同承接单位无要求。

问题20:在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三“设计人员配置”提到“需提供投标人本单位为其购买的截止投标截止时间上个月或上上个月起算不少于6 (略) 保缴纳证明的扫描件”,请 (略) (略) 保缴纳证明是否符合要求? 答复:

答: (略) 为设计人员配置表中的人员购买的满足招标文件 (略) 保符合要求,但需 (略) 关联关系的证明文件。 (略) ( (略) )为上述 (略) 保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问题21:是否能提供投标文件格式word可编辑版本? 答复:

答:请投标人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中进行投标文件编辑,具体问题请咨询技术支持电话:(028) 点击查看>>点击查看>>

问题22:针对入库后项目分配方式未明确,请问采用何种方式确定,依据定标名次轮候、抽签或者业主指定? 答复:

答: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 (略) 分合同协议书第五条。

问题23: (略) 属全 (略) 的人员资料是否可以作为本项目的有效投标人员?请明确。

答: (略)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人员资料符合要求,但需 (略) 关联关系的证明文件。 (略) 或控股、参股子公司的人员资料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问题24: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评标办法前附表P (略) 2.2.4(2)项目管理机构关于设计负责人任职资格和类似业绩要求本次须委派设计负责人2名,请问本标段的信用表是分别每位设计负责人具有一份?还是只需一位设计负责人具有即可?请明确。

答:本项目标段无需提供《成都市建设领域从业人员信用记录(评价)网络登记表》。

问题25: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评标办法前附表P (略) 2.2.4(4)企业综合实力评分标准的设计类似工程业绩要求,其已完成的施工图设计业绩须提供合同协议书、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报告、业主出具的证明文件;请问项目合同的建筑面积已经超过20万方,合同项目是分批次地块取得审图报告,每个批次地块面积未超过20万平方米,但是该项目累计取得审图报告的面积是超过20万平方米,请问此业绩是否为有效业绩?请明确。

答:此业绩为有效业绩,需投标人提供该项目的合同协议书、每一批次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报告(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报告的合计建筑规模需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问题26:若施工图审图合格文件名称和项目合同名称不一致,是否需要发包人出具证明文件?请明确。

答:需要业主出具证明文件。

问题27:招标文件中要求的设计负责人为2名,请问《成都市建设领域从业人员信用记录(评价)网络登记表》 是否需要同时锁定两名设计负责人?因锁人表上无法同时选择两名人员,如果需要锁定两人,请问是否可以分开锁两次?

答:本项目标段无需提供《成都市建设领域从业人员信用记录(评价)网络登记表》。




成 (略) 2022-2023年度TOD综合开发项目设计施工图设计招标标段

补遗文件

此内容作为招标文件不可 (略) 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约束力,请投标人照此执行。

成都轨 (略) 有限公司

2022年04月08日

各潜在投标人:

我公司对成 (略) 2022-2023年度TOD综合开发项目设计施工图设计招标标段招标文件内容进行如下补遗:

1、招标文件第一章第2条第(5)款招标内容中:“项目范围内建筑方案设计优化调整与修改(前期方案设计合同未包含报规报建时)、建筑工程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含绿建)、园林绿化工程(根据前期方案及初设成果完成施工图)、室外安装工程、装饰装修工程(方案和施工图)、幕墙等其他专项设计及二次深化设计、BIM、其他配合工作,完成报规报建并取得相关 (略) 门审查(若招标人另行委托的方案设计单位的工作范围已经包含报规报建工作、园林绿化方案报行政审查(如需),则施工图设计单位仅做报规报建配合工作)。主要设计工作范围如下(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

建筑工程(含建筑及结构(包括钢结构)、给排水及消防、电气及照明、空调及通风系统、电梯、弱电(含二次深化)、绿色建筑、红线 (略) 连廊及地下通道(含二次深化)、装配式、海绵城市设计、人防工程、BIM等)、地铁既有线接驳、地上地下 (略) 涉及的 (略) 理等满足项目施工要求的施工图。

园林绿化工程(含总平、植物选型及搭配、商业连廊、雨棚、红线内风雨连廊、构筑物、 (略) 、室外家居、园林小品、红线内照明、附属建筑及二次深化设计等) (略) 涉 (略) 开口,包含项目红线至项目展示范 (略) 、下沉广场等满足项目绿化施工要求的施工图。”

调整为:“项目范围内建筑方案设计优化调整与修改(前期方案设计合同未包含报规报建时)、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含绿建)、园林绿化工程(根据前期方案及初设成果完成施工图)、室外安装工程、装饰装修工程(方案和施工图)、幕墙等其他专项设计及二次深化设计、BIM、其他配合工作,完成报规报建并取得相关 (略) 门审查(若招标人另行委托的方案设计单位的工作范围已经包含报规报建工作、园林绿化方案报行政审查(如需),则施工图设计单位仅做报规报建配合工作)。主要设计工作范围如下(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

建筑工程(含建筑及结构(包括钢结构)、给排水及消防、电气及照明、空调及通风系统、电梯、弱电(含二次深化)、绿色建筑、地下通道(含二次深化)、装配式、海绵城市设计、人防工程、BIM等)、地铁既有线接驳、地上地下 (略) 涉及的 (略) 理等满足项目施工要求的施工图。

园林绿化工程(含总平、植物选型及搭配、商业连廊、雨棚、红线内风雨连廊、构筑物、 (略) 、室外家居、园林小品、红线内照明、附属建筑及二次深化设计等) (略) 涉 (略) 开口,包含项目展示范围内临时通道、下沉广场等满足项目绿化施工要求的施工图。”

2.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点击查看>> 条,增加“项目公司提供相应的支付担保。”

3.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第6.1.1条“评标委员会构成: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依法组建7人或7人以上单数人。”

调整为:“评标委员会构成:7人。”

4.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中“近3年(2018年01月01日至今)”统一调整为“近年(2018年01月01日至今)”。

5.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须知前附表第 点击查看>> 条“招标人(或招标人授权的评标委员会)按照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顺序确定中标人。本项目标段拟确定中标人1-6名。招标人有权根据投标人业绩、团队配备、企业综合实力等情况最终确定具体中标人数量”

调整为“招标人(或招标人授权的评标委员会)按照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顺序确定中标人,本项目标段拟确定中标人不超过6名。若最终有效投标人大于等于8名,则推荐中标候选人数量8名,确定中标人数量为6名,若有效投标人数量少于8名, (略) 推荐为中标候选人,同时按照中标人候选人数量减去2确定中标人数量,且最少不少于3名。若最终有效投标人不足3名,全部确定为中标人。”

6.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第2.2.4(2)款中设计负责人任职资格与类似业绩的要求由“须委派设计负责人2名(包含资格审查设计负责人),都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且近3年(2018年1月1日至今)每人都至少分别担任过1个国内已完工类似工程业绩得4分,在此基础上,设计负责人每人均增加一个已完工类似工程业绩加得2分,本项最多得6分。

注:类似工程业绩证明材料为合同协议书、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报告。上述资料 (略) 可以体现设计负责人关键信息,若提 (略) 体现设计负责人关键信息不一致时,以最新资料中体现的设计负责人信息为准,且需提供人员变更资料。以上资料无法体现设计负责人信息的,提供业主证明文件原件,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报告时间在2018 年01月01 日以后。”

调整为:须委派设计负责人2名(包含资格审查设计负责人),都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且近年(2018年1月1日至今)设计负责人每具有1个国内已完工类似工程业绩得2分,每名设计负责人的业绩最多得4分。本项最多得6分。

注:类似工程业绩证明材料为合同协议书、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报告。上述资料 (略) 可以体现设计负责人关键信息,若提 (略) 体现设计负责人关键信息不一致时,以最新资料中体现的设计负责人信息为准,且需提供人员变更资料。以上资料无法体现设计负责人信息的,提供业主证明文件原件,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报告时间在2018 年01月01 日以后。

7.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04月11日09时30分。

调整为: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04月29日09时30分。

窗体顶端

8.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

递交时间

成 (略) 2022-2023年度TOD综合开发项目设计施工图设计招标标段答疑文件、成 (略) 2022-2023年度TOD综合开发项目设计施工图设计招标标段补遗文件

递交时间:2022-04-08 16:38信息来源:

(略)
投标资格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投标有效期90天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银行保函
投标保证金金额100,000元 人民币
控制价(最高限价)37,000,000元 人民币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开标时间
开标地点
开标方式
资格审查方式
答疑澄清时间
是否延期
延期后开标时间
延期后开标地点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成 (略) 2022-2023年度TOD综合开发项目设计施工图设计招标标段

答疑文件

此内容作为招标文件不可 (略) 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约束力,请投标人照此执行。

成都轨 (略) 有限公司

2022年4月8日

各潜在投标人:

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标段成 (略) 2022-2023年度TOD综合开发项目设计施工图设计招标标段的提问,回答如下:

问题1: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三章评分办法2.2.4(2)项目负责人任职资格与类似业绩要求:类似工业证明材料为合同协议书、施工图设计审查报告。若合同协议书能体现项目信息及项目负责人信息,还需要提供业主证明吗?

答: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第2.2.4(2)条“设计负责人任职资格与类似业绩”的要求,若合同协议书、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报告中已体现设计负责人关键信息,则可不再提供业主证明文件。

问题2:本项目类似业绩时间以施工图审查报告为准吗?

答:已完成类似设计业绩以施工图审查报告时间为准。

问题3: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三章评分办法2.2.4(2景观专业负责人任职资格与类似业绩要求:具有风景园林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景观专业职称包含多种专业职称证书。此处只要求风景园林有排他性,建议修改成成风景园林类高级及以上职称。

答:招标文件第三章评分办法2.2.4(2)中景观专业负责人的要求修改为“须委派景观专业负责人1名,具有风景园林类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得1 分”。

问题4:项目招标文件中P45投标文件评标办法前附表2.2.4(4)企业综合实力设计类似工程业绩要求:“近 3 年(2018年1月1日至今)具有1个已完成类似工程业绩得2分( 资 格审 查 业 绩),在此基础上增加1个已完成单项合同建筑面积20-30万平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业绩得3分,增加1个已完成的单项合同建筑面积30万平米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业绩得5分,本项最多得10分。 注:(1)已完成的设计业绩需提供合同协议书、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报告、业主出具的证明文件。(2)已完成的设计业绩证明时 间以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报告上载明的时间为准。投标人必须准 备业绩证明原件备查。(3)企业业绩与个人业绩可重复计分。” 注:(1)要求已完成的设计业绩需提供合同协议书、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报告、业主出具的证明文件。合同协议书、施工图审查报告已经能够完全证明项目的负责人、项目的规模以及设计工作已完成,没有提供业主出具证明文件的必要,是否可不提供业主的证明文件?请招标人予以明确。

答:已完成的设计业绩需提供合同协议书、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报告,若合同协议书、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报告已体现项目关键信息的,则不提供业主证明文件。

问题5:项目招标文件中P96投标文件格式中的注要求“近年完成的类似设计项目应附合同协议书和发包人出具的证明文件”,项目设计工作完成会由审图机构出具“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报告”; “施工图审查报告”作为有效证明材料,与发包人出具的证明具有同等效力?

答:招标文件第96页注释要求“近年完成的类似设计项目应附合同协议书、发包人出具的证明文件”修改为“近年完成的类似设计项目应附合同协议书、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报告,以上资料均无法体现项目关键信息的,则需提供发包人出具的证明文件”。

问题6:第三章评标办法,评标办法前附表2.2.4(4)中提到在此基础上增加1个已完成单项合同建筑面积20-30万平米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业绩得3分,这里写的20-30万平方米是业绩面积只能在20-30万平方米这个区间还是说业绩面积可以超过这个20-30万平方米区间。请明确,谢谢。

答: (略) 指“单项合同建筑面积20-30万平米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业绩”建筑面积大于20万平方米即满足要求,不限定在20-30万平方米范围内。

问题7:项目负责人要求两名,请问如何锁人?

答:本项目标段无需提供《成都市建设领域从业人员信用记录(评价)网络登记表》。

问题8:设计负责人2名,如果增加的2个业绩,仅为其中一任设计负责人的,是否可以拿到另外的2分?

答:详见补遗文件第6条。

问题9:企业业绩合同复印件明确有设计负责人、项目规模等主要信息的,是否可以不再提供业主证明?可否理解为,已完成的设计业绩(包括设计负责人和企业业绩)仅以审图合格证的日期(即2018年1月1日以后)为时间依据?

答:企业业绩若合同协议书、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报告中已体现设计负责人、项目规模等招标文件要求的关键信息,则可不再提供业主证明文件。

已完成类似设计业绩(包括设计负责人和企业业绩)以施工图审查报告载明的时间为准,即施工图审查报告时间在2018年1月1日以后。

问题10: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评标办法前附表2.2.4(4)条企业综合实力评分标准中设计类似工程业绩中提到“注:(1)已完成的设计业绩需提供合同协议书、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报告、业主出具的证明文件。”其中“业主出具证明文件”主要为体现项目具体哪些信息?如果合同协议书与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报告中已 (略) 有招标需要的信息是否还要提供业主出具的证明文件?

答:合同协议书与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报告中已经能够体现 (略) 有信息的,可不提供业主证明文件。

问题11:第三章评标办法第2.2.4(2)和第2.2.4(4)中提及的业主出具的证明文件有无具体要求,需体现什么内容。

答:合同协议书与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报告中已经能够体现 (略) 有信息的,可不提供业主证明文件。

问题12:第三章评标办法第2.2.4(2)中所有的设计人员是否需 (略) 保证明。

答: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第三节(一)设计人员配置组成表后的注释。

问题13:第三章评标办法第2.2.4(2)中项目其他人员配备中对各专业设计人员配备比例是否有具体要求。

答:无具体要求。

问题14:设计负责人2名,如果增加的2个业绩,仅为其中一任设计负责人的,是否可以拿到另外的2分?

答:详见补遗文件第6条。

问题15:企业业绩合同复印件明确有设计负责人、项目规模等主要信息的,是否可以不再提供业主证明?

答:合同协议书与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报告中已经能够体现 (略) 有信息的,可不提供业主证明文件。

问题16:可否理解为,已完成的设计业绩(包括设计负责人和企业业绩)仅以审图合格证的日期(即2018年1月1日以后)为时间依据?

答:已完成类似设计业绩(包括设计负责人和企业业绩)以施工图审查报告载明的时间为准,即施工图审查报告时间在2018年1月1日以后。

问题17: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增加条款表· 点击查看>> 投标报价说明中提到“景观设计:住宅景观;招标控制价单价:7元/平方米;计算面积范围:景观面积;计量规则:景观设计面积=规划红线范围内面积-建筑一层或底层占地面积+ 点击查看>> 方特 (略) 分面积。示范区景观包含在内,不单独计”,请明确景观设计招标控制价单价是否可以根据市场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问题18:在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评标办法前附表·2.2.4(4)设计类似工程业绩中提到“近3年(2018年1月1日至今)具有已完成类似工程业绩才能得分”及“已完成的设计业绩需提供合同协议书、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报告、业主出具的证明文件”。请明确: ①由投标人承接的“国内在建类似工程业绩”,即设计中类似工程业绩是否符合要求?如符合,是否仅需提供合同协议书即可? 答复: ②已完成的设计业绩需提供的合同协议书、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报告、业主出具的证明文件这三类文件是否需要同时提供?还是其中一种即可? 答复: ③已完成的设计业绩需提供的合同协议书、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报告、业主出具的证明文件这三类文件中,若项目分期开发或者技术指标发生变化,合同协议书中的建筑规模与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报告不一致,请问以哪种文件为准? 答复: ④已完成的设计业绩需提供的合同协议书、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报告、业主出具的证明文件这三类文件中,请问“业主出具的证明文件”包含哪些文件? 答复:

答:①正在设计中的类似工程业绩不符合要求。

②需同时提供合同协议书、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报告。

③合同协议书中建筑规模与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报告不一致的,以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报告中的建筑规模为准。

④合同协议书与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报告中已经能够体现 (略) 有信息的,可不提供业主证明文件。

问题19:在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评标办法前附表·2.2.4(2)设计人员配置·设计负责人任职资格与类似业绩(2名)中提到“设计负责人2名需具备国内已完工类似工程业绩”,请明确: ①由投标人承接的“国内在建类似工程业绩”是否符合要求? 答复: (略) 签署合同的类似工程业绩是否符合要求? 答复:

答:①国内在建类似工程业绩(正在设计中)不符合要求。

②设计负责人的个人业绩,对合同承接单位无要求。

问题20:在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三“设计人员配置”提到“需提供投标人本单位为其购买的截止投标截止时间上个月或上上个月起算不少于6 (略) 保缴纳证明的扫描件”,请 (略) (略) 保缴纳证明是否符合要求? 答复:

答: (略) 为设计人员配置表中的人员购买的满足招标文件 (略) 保符合要求,但需 (略) 关联关系的证明文件。 (略) ( (略) )为上述 (略) 保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问题21:是否能提供投标文件格式word可编辑版本? 答复:

答:请投标人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中进行投标文件编辑,具体问题请咨询技术支持电话:(028) 点击查看>>点击查看>>

问题22:针对入库后项目分配方式未明确,请问采用何种方式确定,依据定标名次轮候、抽签或者业主指定? 答复:

答: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 (略) 分合同协议书第五条。

问题23: (略) 属全 (略) 的人员资料是否可以作为本项目的有效投标人员?请明确。

答: (略)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人员资料符合要求,但需 (略) 关联关系的证明文件。 (略) 或控股、参股子公司的人员资料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问题24: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评标办法前附表P (略) 2.2.4(2)项目管理机构关于设计负责人任职资格和类似业绩要求本次须委派设计负责人2名,请问本标段的信用表是分别每位设计负责人具有一份?还是只需一位设计负责人具有即可?请明确。

答:本项目标段无需提供《成都市建设领域从业人员信用记录(评价)网络登记表》。

问题25: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评标办法前附表P (略) 2.2.4(4)企业综合实力评分标准的设计类似工程业绩要求,其已完成的施工图设计业绩须提供合同协议书、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报告、业主出具的证明文件;请问项目合同的建筑面积已经超过20万方,合同项目是分批次地块取得审图报告,每个批次地块面积未超过20万平方米,但是该项目累计取得审图报告的面积是超过20万平方米,请问此业绩是否为有效业绩?请明确。

答:此业绩为有效业绩,需投标人提供该项目的合同协议书、每一批次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报告(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报告的合计建筑规模需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问题26:若施工图审图合格文件名称和项目合同名称不一致,是否需要发包人出具证明文件?请明确。

答:需要业主出具证明文件。

问题27:招标文件中要求的设计负责人为2名,请问《成都市建设领域从业人员信用记录(评价)网络登记表》 是否需要同时锁定两名设计负责人?因锁人表上无法同时选择两名人员,如果需要锁定两人,请问是否可以分开锁两次?

答:本项目标段无需提供《成都市建设领域从业人员信用记录(评价)网络登记表》。




成 (略) 2022-2023年度TOD综合开发项目设计施工图设计招标标段

补遗文件

此内容作为招标文件不可 (略) 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约束力,请投标人照此执行。

成都轨 (略) 有限公司

2022年04月08日

各潜在投标人:

我公司对成 (略) 2022-2023年度TOD综合开发项目设计施工图设计招标标段招标文件内容进行如下补遗:

1、招标文件第一章第2条第(5)款招标内容中:“项目范围内建筑方案设计优化调整与修改(前期方案设计合同未包含报规报建时)、建筑工程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含绿建)、园林绿化工程(根据前期方案及初设成果完成施工图)、室外安装工程、装饰装修工程(方案和施工图)、幕墙等其他专项设计及二次深化设计、BIM、其他配合工作,完成报规报建并取得相关 (略) 门审查(若招标人另行委托的方案设计单位的工作范围已经包含报规报建工作、园林绿化方案报行政审查(如需),则施工图设计单位仅做报规报建配合工作)。主要设计工作范围如下(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

建筑工程(含建筑及结构(包括钢结构)、给排水及消防、电气及照明、空调及通风系统、电梯、弱电(含二次深化)、绿色建筑、红线 (略) 连廊及地下通道(含二次深化)、装配式、海绵城市设计、人防工程、BIM等)、地铁既有线接驳、地上地下 (略) 涉及的 (略) 理等满足项目施工要求的施工图。

园林绿化工程(含总平、植物选型及搭配、商业连廊、雨棚、红线内风雨连廊、构筑物、 (略) 、室外家居、园林小品、红线内照明、附属建筑及二次深化设计等) (略) 涉 (略) 开口,包含项目红线至项目展示范 (略) 、下沉广场等满足项目绿化施工要求的施工图。”

调整为:“项目范围内建筑方案设计优化调整与修改(前期方案设计合同未包含报规报建时)、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含绿建)、园林绿化工程(根据前期方案及初设成果完成施工图)、室外安装工程、装饰装修工程(方案和施工图)、幕墙等其他专项设计及二次深化设计、BIM、其他配合工作,完成报规报建并取得相关 (略) 门审查(若招标人另行委托的方案设计单位的工作范围已经包含报规报建工作、园林绿化方案报行政审查(如需),则施工图设计单位仅做报规报建配合工作)。主要设计工作范围如下(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

建筑工程(含建筑及结构(包括钢结构)、给排水及消防、电气及照明、空调及通风系统、电梯、弱电(含二次深化)、绿色建筑、地下通道(含二次深化)、装配式、海绵城市设计、人防工程、BIM等)、地铁既有线接驳、地上地下 (略) 涉及的 (略) 理等满足项目施工要求的施工图。

园林绿化工程(含总平、植物选型及搭配、商业连廊、雨棚、红线内风雨连廊、构筑物、 (略) 、室外家居、园林小品、红线内照明、附属建筑及二次深化设计等) (略) 涉 (略) 开口,包含项目展示范围内临时通道、下沉广场等满足项目绿化施工要求的施工图。”

2.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点击查看>> 条,增加“项目公司提供相应的支付担保。”

3.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第6.1.1条“评标委员会构成: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依法组建7人或7人以上单数人。”

调整为:“评标委员会构成:7人。”

4.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中“近3年(2018年01月01日至今)”统一调整为“近年(2018年01月01日至今)”。

5.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须知前附表第 点击查看>> 条“招标人(或招标人授权的评标委员会)按照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顺序确定中标人。本项目标段拟确定中标人1-6名。招标人有权根据投标人业绩、团队配备、企业综合实力等情况最终确定具体中标人数量”

调整为“招标人(或招标人授权的评标委员会)按照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顺序确定中标人,本项目标段拟确定中标人不超过6名。若最终有效投标人大于等于8名,则推荐中标候选人数量8名,确定中标人数量为6名,若有效投标人数量少于8名, (略) 推荐为中标候选人,同时按照中标人候选人数量减去2确定中标人数量,且最少不少于3名。若最终有效投标人不足3名,全部确定为中标人。”

6.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第2.2.4(2)款中设计负责人任职资格与类似业绩的要求由“须委派设计负责人2名(包含资格审查设计负责人),都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且近3年(2018年1月1日至今)每人都至少分别担任过1个国内已完工类似工程业绩得4分,在此基础上,设计负责人每人均增加一个已完工类似工程业绩加得2分,本项最多得6分。

注:类似工程业绩证明材料为合同协议书、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报告。上述资料 (略) 可以体现设计负责人关键信息,若提 (略) 体现设计负责人关键信息不一致时,以最新资料中体现的设计负责人信息为准,且需提供人员变更资料。以上资料无法体现设计负责人信息的,提供业主证明文件原件,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报告时间在2018 年01月01 日以后。”

调整为:须委派设计负责人2名(包含资格审查设计负责人),都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且近年(2018年1月1日至今)设计负责人每具有1个国内已完工类似工程业绩得2分,每名设计负责人的业绩最多得4分。本项最多得6分。

注:类似工程业绩证明材料为合同协议书、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报告。上述资料 (略) 可以体现设计负责人关键信息,若提 (略) 体现设计负责人关键信息不一致时,以最新资料中体现的设计负责人信息为准,且需提供人员变更资料。以上资料无法体现设计负责人信息的,提供业主证明文件原件,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报告时间在2018 年01月01 日以后。

7.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04月11日09时30分。

调整为: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04月29日09时30分。

窗体顶端

8.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

递交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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