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能材料集中存储柜(中间柜)更正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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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能材料集中存储柜(中间柜)更正公告

更正公告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 (略) :JSZC- 点击查看>> -JSRZ-C2022-0003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智能材料集中存储柜(中间柜)

首次公告日期:2022年03月28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 开标时间

开标时间(原):2022-04-12 09:30:00

开标时间(现):2022-04-20 09:30:00

开标地点(原):睢宁县公 (略) 423开标室

开标地点(现):睢宁县公 (略) 423开标室

三、其他补充事宜

(一)响应文件的接收:

1.响应文件接收开始时间:2022-04-20 09:30:00(北京时间)

2.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22-04-20 09:30:00(北京时间)

3.响应文件接收地点:睢宁县公 (略) 第423开标室

(二)询问和质疑

1.根据采购代理机构与采购人签订的本采购项目的《委托代理协议》,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由采购人或采购代 (略) 理。

2.质疑和投诉按《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执行。

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质疑接收人:仝曼

联系电话:0516- 点击查看>>

地址:睢 (略) (略) (原农 (略) )2楼招标室。

(三)招标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

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 (略) 发布的本项目的\u201c更正(澄清)公告\u201d及其附件 (略) 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发布本项目的\u201c更正(澄清)公告\u201d及其附件后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敬请各潜在投标人关注本项目的\u201c更正(澄清)公告\u201d及其附件,否则,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

(四)终止招标

终止招标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及时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终止公告,以\u201c终止公告\u201d的形式通知已经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发布本项目的\u201c终止公告\u201d后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敬请各潜在投标人关注本项目的\u201c终止公告\u201d,否则,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

(五)说明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采购活动,成交后不得转包或分包。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

(六)特别说明

1.采购人认定本项目的采购活动在疫情防控期间确需开展。

2.按照《江苏省财政厅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开展政府采购活动有关工作的通知》(苏财购〔2020〕 (略) )的要求,建立登记询问制度。

3. 各投标人应根据徐州市、睢宁县(开标当日)最新疫情防控要求,合理安排行程。若因此无法到达开标现场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

名称:睢 (略)

地址:睢宁县中 (略)

联系方式: 点击查看>>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江苏润泽 (略)

地址:徐州市睢 (略) (略)

联系方式:0516- 点击查看>>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林

电 话: 点击查看>>

http:/ 点击查看>> href='javascript:;' oldhref="http:/ 点击查看>> " target="_self">http:/ 点击查看>>
更正公告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 (略) :JSZC- 点击查看>> -JSRZ-C2022-0003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智能材料集中存储柜(中间柜)

首次公告日期:2022年03月28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 开标时间

开标时间(原):2022-04-12 09:30:00

开标时间(现):2022-04-20 09:30:00

开标地点(原):睢宁县公 (略) 423开标室

开标地点(现):睢宁县公 (略) 423开标室

三、其他补充事宜

(一)响应文件的接收:

1.响应文件接收开始时间:2022-04-20 09:30:00(北京时间)

2.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22-04-20 09:30:00(北京时间)

3.响应文件接收地点:睢宁县公 (略) 第423开标室

(二)询问和质疑

1.根据采购代理机构与采购人签订的本采购项目的《委托代理协议》,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由采购人或采购代 (略) 理。

2.质疑和投诉按《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执行。

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质疑接收人:仝曼

联系电话:0516- 点击查看>>

地址:睢 (略) (略) (原农 (略) )2楼招标室。

(三)招标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

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 (略) 发布的本项目的\u201c更正(澄清)公告\u201d及其附件 (略) 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发布本项目的\u201c更正(澄清)公告\u201d及其附件后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敬请各潜在投标人关注本项目的\u201c更正(澄清)公告\u201d及其附件,否则,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

(四)终止招标

终止招标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及时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终止公告,以\u201c终止公告\u201d的形式通知已经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发布本项目的\u201c终止公告\u201d后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敬请各潜在投标人关注本项目的\u201c终止公告\u201d,否则,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

(五)说明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采购活动,成交后不得转包或分包。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

(六)特别说明

1.采购人认定本项目的采购活动在疫情防控期间确需开展。

2.按照《江苏省财政厅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开展政府采购活动有关工作的通知》(苏财购〔2020〕 (略) )的要求,建立登记询问制度。

3. 各投标人应根据徐州市、睢宁县(开标当日)最新疫情防控要求,合理安排行程。若因此无法到达开标现场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

名称:睢 (略)

地址:睢宁县中 (略)

联系方式: 点击查看>>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江苏润泽 (略)

地址:徐州市睢 (略) (略)

联系方式:0516- 点击查看>>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林

电 话: 点击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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