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宁波市科技局下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变更准考证号以及资格复审、笔试等相关事项的通知
关于宁波市科技局下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变更准考证号以及资格复审、笔试等相关事项的通知
按照《 (略) 下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2021年9月29日发布)要求,现将 (略) 以及资格复审、考试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略)
现将《 (略) 下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资格初审通过名单及考试相关的通知》中公布的 (略) 进行变更( (略) 为9位数, (略) 为11位数),具体如下:
如上述名单中姓名有误的,请于11月29日前联系工作人员进行更正。
二、资格复审时间、地点
资格复审时间:2021年12月3日(上午9:00—下午17:00)。
资格复审地点:浙江省宁波市海 (略) (略) ,丽枫酒店( (略) 店) 9楼902会议室。
请资格初审合格人员凭以下证件至上述地点进行资格复审,复审通过领取准考证:1.报名表;2.身份证原件;3.学历学位证书(国(境)外留学回国(境)人员还 (略) 中 (略) 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4.《考生健康申请表》等疫情防控需要相关材料(具体参照本通知有关疫情防控相关要求)。
三、笔试时间、地点
笔试时间:2021年12月4日(周六)上午9:00-11:00。
笔试地点: (略) (宁波市海 (略) (略) )。
具体考场和相关事项详见准考证。
四、疫情防控相关要求
1. 考试当天,考生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纸质准考证、《考生健康申请表》,出示浙江“健康码”绿码、“通信大数据绿色行程卡”等,经现场查验符合要求、测量体温正常后入场参加考试。
2. 考前28天内有浙江省外旅居史的考生,须在入场时提供考前48小时内(以采样时间为准)浙江省范围内有资质的检测服务机构出具的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阴性报告(纸质报告原件或浙江“健康码”-健康应用-个人防疫-报告查询显示的电子报告)。
3.参加笔试的考生应自备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除身份核验环节外,在考点期间全程佩戴口罩。
4.有以下特殊情形之一的考生,必须主动报告相关情况,提前准备相关证明,服从相关安排,否则不能入场参加考试:
(1)浙江“健康码”非绿码的考生,应于考试前一天完成浙江“健康码”绿码转码工作后方可参加考试,逾期未转为绿码的不得参加考试。
(2)“通信大数据绿色行程卡”带*号的考生,须同时提供当地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以及考前48小时内浙江省范围内有资质的检测服务机构提供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3)截至考试当天,考生一个月以前被认定为既往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及密切接触者的,应主动向我单位报告,除提供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外, (略) 影像学检查无异常证明。
(4)考生在考前有发热(腋下 点击查看>> °C以上)、干咳、乏力、咽痛、腹泻等症状的,应及时就医,必要时出示就医凭证,经现场防疫人员评估同意后方可参加考试。
(5)考试当天或考试过程中,考生出现发热(腋下 点击查看>> °C以上)、干咳、乏力、咽痛、腹泻等症状的,应主动向考点考场考务工作人员报告,经考点防疫人员评估后具备继续完成考试条件的,可转移至隔离考场考试,考试结束后应配合送医就诊;对评估不具备继续完成考试条件的考生应及时送医就诊。
5.考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考试:
(1)考前28天内有国(境)外旅居史;
(2)考前21天内,来自或途径国内疫情中 (略) 在乡镇(街道)、当地政府宣布全域封闭管理地区或被确认为同时空伴随人员的;考前14天内来自或途径国内疫情中 (略) 在县(市、区)、需持核酸检测阴性报告方能离开地区、全域核酸检测地区及有涉疫风险的交通枢纽的其他考生。
(3)仍在隔离治疗期的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集中隔离期未满的密切接触者和次密切接触者。
(4)近1个月内被认定为确诊病例密切接触者、疑似病例排除者、确诊病例康复者。
(5)考试当天,浙江“健康码”显示为红黄码,或“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显示为非绿卡的考生(含浙江“健康码”临时由绿码变为红黄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临时由绿卡变为非绿卡的)。
(6)考前28天内有外省旅居史的考生无法提供核酸检测阴性报告等相关证明材料,或提供材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的。
(7)“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带*号的考生无法提供核酸检测阴性报告等相关证明材料,或提供材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的。
(8)不能出示浙江“健康码”及“通信大数据行程卡”、不配合入口检测、不服从防疫管理以及经现场防疫人员判断须转送至定点医疗机构排查等情形的。
五、其他
1.本次考试为闭卷考试,计算器、快译通、电子词典、书籍、报刊等有关资料和手机、电子产品等通讯工具一律不准带入考场。已带者,应关机并放置至考场指定位置,不得带至考位。
2.迟到三十分钟不得入场,开考后六十分钟内不能交卷出场;考试过程中未经监考许可不得离开考场。
3.笔试成绩和进入面试人员名单一般于笔试结束10个工作日内在宁波 (略) 网站(http:/ 点击查看>> )上公布。
联系工作人员:吴老师,葛老师, 点击查看>> , 点击查看>>
附件:考生健康申报表.docx
宁波 (略)
2021年11月24日
按照《 (略) 下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2021年9月29日发布)要求,现将 (略) 以及资格复审、考试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略)
现将《 (略) 下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资格初审通过名单及考试相关的通知》中公布的 (略) 进行变更( (略) 为9位数, (略) 为11位数),具体如下:
如上述名单中姓名有误的,请于11月29日前联系工作人员进行更正。
二、资格复审时间、地点
资格复审时间:2021年12月3日(上午9:00—下午17:00)。
资格复审地点:浙江省宁波市海 (略) (略) ,丽枫酒店( (略) 店) 9楼902会议室。
请资格初审合格人员凭以下证件至上述地点进行资格复审,复审通过领取准考证:1.报名表;2.身份证原件;3.学历学位证书(国(境)外留学回国(境)人员还 (略) 中 (略) 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4.《考生健康申请表》等疫情防控需要相关材料(具体参照本通知有关疫情防控相关要求)。
三、笔试时间、地点
笔试时间:2021年12月4日(周六)上午9:00-11:00。
笔试地点: (略) (宁波市海 (略) (略) )。
具体考场和相关事项详见准考证。
四、疫情防控相关要求
1. 考试当天,考生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纸质准考证、《考生健康申请表》,出示浙江“健康码”绿码、“通信大数据绿色行程卡”等,经现场查验符合要求、测量体温正常后入场参加考试。
2. 考前28天内有浙江省外旅居史的考生,须在入场时提供考前48小时内(以采样时间为准)浙江省范围内有资质的检测服务机构出具的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阴性报告(纸质报告原件或浙江“健康码”-健康应用-个人防疫-报告查询显示的电子报告)。
3.参加笔试的考生应自备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除身份核验环节外,在考点期间全程佩戴口罩。
4.有以下特殊情形之一的考生,必须主动报告相关情况,提前准备相关证明,服从相关安排,否则不能入场参加考试:
(1)浙江“健康码”非绿码的考生,应于考试前一天完成浙江“健康码”绿码转码工作后方可参加考试,逾期未转为绿码的不得参加考试。
(2)“通信大数据绿色行程卡”带*号的考生,须同时提供当地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以及考前48小时内浙江省范围内有资质的检测服务机构提供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3)截至考试当天,考生一个月以前被认定为既往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及密切接触者的,应主动向我单位报告,除提供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外, (略) 影像学检查无异常证明。
(4)考生在考前有发热(腋下 点击查看>> °C以上)、干咳、乏力、咽痛、腹泻等症状的,应及时就医,必要时出示就医凭证,经现场防疫人员评估同意后方可参加考试。
(5)考试当天或考试过程中,考生出现发热(腋下 点击查看>> °C以上)、干咳、乏力、咽痛、腹泻等症状的,应主动向考点考场考务工作人员报告,经考点防疫人员评估后具备继续完成考试条件的,可转移至隔离考场考试,考试结束后应配合送医就诊;对评估不具备继续完成考试条件的考生应及时送医就诊。
5.考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考试:
(1)考前28天内有国(境)外旅居史;
(2)考前21天内,来自或途径国内疫情中 (略) 在乡镇(街道)、当地政府宣布全域封闭管理地区或被确认为同时空伴随人员的;考前14天内来自或途径国内疫情中 (略) 在县(市、区)、需持核酸检测阴性报告方能离开地区、全域核酸检测地区及有涉疫风险的交通枢纽的其他考生。
(3)仍在隔离治疗期的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集中隔离期未满的密切接触者和次密切接触者。
(4)近1个月内被认定为确诊病例密切接触者、疑似病例排除者、确诊病例康复者。
(5)考试当天,浙江“健康码”显示为红黄码,或“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显示为非绿卡的考生(含浙江“健康码”临时由绿码变为红黄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临时由绿卡变为非绿卡的)。
(6)考前28天内有外省旅居史的考生无法提供核酸检测阴性报告等相关证明材料,或提供材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的。
(7)“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带*号的考生无法提供核酸检测阴性报告等相关证明材料,或提供材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的。
(8)不能出示浙江“健康码”及“通信大数据行程卡”、不配合入口检测、不服从防疫管理以及经现场防疫人员判断须转送至定点医疗机构排查等情形的。
五、其他
1.本次考试为闭卷考试,计算器、快译通、电子词典、书籍、报刊等有关资料和手机、电子产品等通讯工具一律不准带入考场。已带者,应关机并放置至考场指定位置,不得带至考位。
2.迟到三十分钟不得入场,开考后六十分钟内不能交卷出场;考试过程中未经监考许可不得离开考场。
3.笔试成绩和进入面试人员名单一般于笔试结束10个工作日内在宁波 (略) 网站(http:/ 点击查看>> )上公布。
联系工作人员:吴老师,葛老师, 点击查看>> , 点击查看>>
附件:考生健康申报表.docx
宁波 (略)
2021年1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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