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盛水环境综合治理PPP项目工程管理咨询服务补遗通知二(100,000元)
万盛水环境综合治理PPP项目工程管理咨询服务补遗通知二(100,000元)
(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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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资格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投标有效期 | 90天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100,000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
评标办法 | 综合评估法 | ||||||||||||||||
开标时间 | |||||||||||||||||
开标地点 | |||||||||||||||||
开标方式 | |||||||||||||||||
资格审查方式 | |||||||||||||||||
答疑澄清时间 | |||||||||||||||||
是否延期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万盛水环境综合治理PPP项目工程管理咨询服务 补遗通知二 各潜在投标人: 现将“万盛水环境综合治理PPP项目工程管理咨询服务”补充通知发布如下: 一、将:履约保证金”修改如下: 履约保证金 1.履约保证金形式:现金或银行保函或现金+银行保函的组合;采用银行保函形式的,保函必须为不可撤销且见索即付; 2.履约保证金的金额:中标合同金额的5%; 3.履约保证金账户: 户名:重庆市万盛经济技术开发 (略) 账号: 点击查看>> 15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重庆万盛支行 联系人:刘老师联系电话: 点击查看>> 4.履约保证金的提交时间:在合同签订前,按规定金额向委托人提交履约保证金。 5.履约保证金的期限:自委托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名并加盖单位法人章之日起至进入缺陷责任期之日起7天内止。 6.履约保证金的退还时间:采用现金担保的,项目进入缺陷责任期之日起7天内退还;采用银行保函的,项目进入缺陷责任期之日起7天内退还。 二、合同专用条款第6条“项目管理班子及专业咨询人员名单见本合同附件4”修改为“项目管理班子及专业咨询人员名单以附件形式附在合同中(格式自拟)。” 三、将招标文件P7”(2)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投标人须在投标文 (略) 分提供有效的带二维码标识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修改为“(2)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投标人须在投标文 (略) 分提供有效的带二维码标识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单位均需提供。” 四、招标文件中凡是涉及“资信类别:专项资信”均修改为“资信类别:专业资信”。 五、招标文件中凡是涉及“投标人须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业绩”均予以删除。 六、招标文件中“(2)“委托人”是指承担项目投资责任和委托全构成工程咨询业务的一方及其合法继承人。”修改为:(2)“委托人”是指承担项目投资责任和委托工程管理咨询业务的一方及其合法继承人。 七、将招标文件第三章中“(2)投标函中的投标暂定勘察设计费报价与依据固定取率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均由评标委员会 (略) 理。”修改为“(2)投标函中的投标暂定咨询服务费报价与依据固定取率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均由评标委员会 (略) 理。” 八、 (略) 分评分标准修改如下:
九、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调整为:2022年4 月29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注:已发出的招标文件、答疑、补遗一与本补遗通知内容有不一致时,以本补遗通知内容为准。 招 标 人:重庆市万盛经济技术开发区住房 (略) 招标代理机构:中 (略) 有限公司 2022年 4 月 14 日 | ||||||||||||||||
递交时间 |
(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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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资格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投标有效期 | 90天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100,000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
评标办法 | 综合评估法 | ||||||||||||||||
开标时间 | |||||||||||||||||
开标地点 | |||||||||||||||||
开标方式 | |||||||||||||||||
资格审查方式 | |||||||||||||||||
答疑澄清时间 | |||||||||||||||||
是否延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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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万盛水环境综合治理PPP项目工程管理咨询服务 补遗通知二 各潜在投标人: 现将“万盛水环境综合治理PPP项目工程管理咨询服务”补充通知发布如下: 一、将:履约保证金”修改如下: 履约保证金 1.履约保证金形式:现金或银行保函或现金+银行保函的组合;采用银行保函形式的,保函必须为不可撤销且见索即付; 2.履约保证金的金额:中标合同金额的5%; 3.履约保证金账户: 户名:重庆市万盛经济技术开发 (略) 账号: 点击查看>> 15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重庆万盛支行 联系人:刘老师联系电话: 点击查看>> 4.履约保证金的提交时间:在合同签订前,按规定金额向委托人提交履约保证金。 5.履约保证金的期限:自委托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名并加盖单位法人章之日起至进入缺陷责任期之日起7天内止。 6.履约保证金的退还时间:采用现金担保的,项目进入缺陷责任期之日起7天内退还;采用银行保函的,项目进入缺陷责任期之日起7天内退还。 二、合同专用条款第6条“项目管理班子及专业咨询人员名单见本合同附件4”修改为“项目管理班子及专业咨询人员名单以附件形式附在合同中(格式自拟)。” 三、将招标文件P7”(2)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投标人须在投标文 (略) 分提供有效的带二维码标识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修改为“(2)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投标人须在投标文 (略) 分提供有效的带二维码标识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单位均需提供。” 四、招标文件中凡是涉及“资信类别:专项资信”均修改为“资信类别:专业资信”。 五、招标文件中凡是涉及“投标人须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业绩”均予以删除。 六、招标文件中“(2)“委托人”是指承担项目投资责任和委托全构成工程咨询业务的一方及其合法继承人。”修改为:(2)“委托人”是指承担项目投资责任和委托工程管理咨询业务的一方及其合法继承人。 七、将招标文件第三章中“(2)投标函中的投标暂定勘察设计费报价与依据固定取率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均由评标委员会 (略) 理。”修改为“(2)投标函中的投标暂定咨询服务费报价与依据固定取率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均由评标委员会 (略) 理。” 八、 (略) 分评分标准修改如下:
九、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调整为:2022年4 月29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注:已发出的招标文件、答疑、补遗一与本补遗通知内容有不一致时,以本补遗通知内容为准。 招 标 人:重庆市万盛经济技术开发区住房 (略) 招标代理机构:中 (略) 有限公司 2022年 4 月 14 日 | ||||||||||||||||
递交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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