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木兰溪下游水生态修复与治理工程(干流段生态廊道工程)施工图(含十里风光带风貌方案)勘察设计-答疑公告
福建省木兰溪下游水生态修复与治理工程(干流段生态廊道工程)施工图(含十里风光带风貌方案)勘察设计-答疑公告
福建省木兰溪下游水生态修复与治理工程(干流段生态廊道工程)施工图(含十里风光带风貌方案)(项目名称)勘察设计(勘察或设计或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福建省木兰溪下游水生态修复与治理工程(干流段生态廊道工程)施工图(含十里风光带风貌方案)勘察设计(项目名称)已由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福建省木兰溪下游水生态修复与治理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闽发改网审农业〔2021〕 (略) (批 (略)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莆田市生态水系 (略) ,建设资金来自中央补助和业主自筹(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除中央补助外其余资金企业自筹,招标人为莆田市生态水系 (略) ,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省 (略)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的施工图(含十里风光带风貌方案)勘察设计(勘察或设计或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建设地点:莆田市城厢区、涵江区、荔城区;
2.2 项目建设规模:①木兰溪下游水生态修复与治理工程(干流段生态廊道工程),长 点击查看>> 公里(濑溪大桥至三江口,不含玉湖生态修复),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生态修复措施即滩地生态修复,木兰故道原位修复,梅妃故里湖塘修复提升;生态水利措施即堤身生态化改造,坡面生态化及水动力提升改造;生态亲水措 (略) 和防洪堤背水坡生态景观提升,滩地绿道建设及周边滩地植被修复,堤后景观建设,木兰故道生态景观提升,梅妃故里生态景观提升等。总投资约7亿元(不含玉湖生态修复)。②木兰溪干流十里风光带生态廊道和周边协调区域总面积约 点击查看>> 平方公里,其中干流生态廊道风貌方案包括滩地及沿堤生态修复方案、游憩设施方案、绿道方案、重要节点方案、文化小品方案、桥梁改造方案等,总面积约 点击查看>> 平方公里;周边协调区风貌方案包括沿线景观方案、重要节点方案、绿色廊道方案等,总面积约7.53平方公里。对上述范围开展概念方案编制,整体范围方案达到总体方案深度,其中重要节点达到详细方案深度(约360公顷);
2.3 产业类型:第二产业(第一产业或第二产业或第三产业);
2.4 招标范围和内容:①木兰溪下游水生态修复与治理工程(干流段生态廊道工程)的勘察、施工图设计,施工招标阶段“技术条款”编制,施工期间设代服务等。②木兰溪干流十里风光带生态廊道及周边协调区风貌方案;
2.5 最高控制价: 点击查看>> 元;
2.6 质量标准:工程规划、勘察、设计质量应符合国家、行业和地方颁发的现行有效的勘察设计、技术规范和规程、技术标准的规定,施工图成果通过施工图审查;
2.7 服务期限:30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服务期限为自签订合同至工程验收结束①合同签订后30日 (略) 有满足要求的地勘及施工图材料。②木兰溪干流十里风光带生态廊道及周边协调区风貌方案:合同签订后15日 (略) 有方案成果。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①建 (略) 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 点击查看>> 级资质或工程设计水利行业 点击查看>> 级资质②建 (略) 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 点击查看>> 级资质或风景园林工程专项设计 点击查看>> 级资质;③建 (略) 门核发的工程勘察综合 点击查看>> 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 点击查看>> 级资质④自然资 (略) 门核发的城乡规划编制 点击查看>> 级资质。(以上四项需同时具备)资质,并具备/业绩(指近10年内承担过类似的工程业绩)。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应具备有效的水利水电相关专业和高级工程师职称,/业绩(指近10年内承担过类似的工程业绩)。并在其他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试验检测仪器设备适用于有勘察项目的情况)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3.3 本招标项目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①本项目联合体成员总数不超过2家;②自愿组成联合体各方 (略) 承担招标项目工作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③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招标项目中投标;④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⑤联合体各成员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及联合体各成员应承担的职责。
3.4 本招标项目的投标保证金: 点击查看>> 元。
3.5 本招标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3.6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给予或不给予)经济补偿。
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5. 招标文件的获取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4月14日23:00:00时至2022年5月5日23:00:00时(北京时间,下同),登录莆田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6. 投标文件的递交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05-06 09: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莆田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7.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ggzy 点击查看>>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莆田市公 (略) (http:/ 点击查看>>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8. 联系方式招 标 人: | 招标代理机构: | ||
地 址: | 地 址: | ||
邮 编: | 邮 编: | ||
联 系 人: | 联 系 人: | ||
电 话: | 电 话: | ||
传 真: | 传 真: | ||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 | ||
网 址: | 网 址: | ||
交易平台: | 联系方式: | ||
监督单位: | 联系方式: | ||
福建省木兰溪下游水生态修复与治理工程(干流段生态廊道工程)施工图(含十里风光带风貌方案)(项目名称)勘察设计(勘察或设计或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福建省木兰溪下游水生态修复与治理工程(干流段生态廊道工程)施工图(含十里风光带风貌方案)勘察设计(项目名称)已由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福建省木兰溪下游水生态修复与治理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闽发改网审农业〔2021〕 (略) (批 (略)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莆田市生态水系 (略) ,建设资金来自中央补助和业主自筹(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除中央补助外其余资金企业自筹,招标人为莆田市生态水系 (略) ,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省 (略)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的施工图(含十里风光带风貌方案)勘察设计(勘察或设计或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建设地点:莆田市城厢区、涵江区、荔城区;
2.2 项目建设规模:①木兰溪下游水生态修复与治理工程(干流段生态廊道工程),长 点击查看>> 公里(濑溪大桥至三江口,不含玉湖生态修复),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生态修复措施即滩地生态修复,木兰故道原位修复,梅妃故里湖塘修复提升;生态水利措施即堤身生态化改造,坡面生态化及水动力提升改造;生态亲水措 (略) 和防洪堤背水坡生态景观提升,滩地绿道建设及周边滩地植被修复,堤后景观建设,木兰故道生态景观提升,梅妃故里生态景观提升等。总投资约7亿元(不含玉湖生态修复)。②木兰溪干流十里风光带生态廊道和周边协调区域总面积约 点击查看>> 平方公里,其中干流生态廊道风貌方案包括滩地及沿堤生态修复方案、游憩设施方案、绿道方案、重要节点方案、文化小品方案、桥梁改造方案等,总面积约 点击查看>> 平方公里;周边协调区风貌方案包括沿线景观方案、重要节点方案、绿色廊道方案等,总面积约7.53平方公里。对上述范围开展概念方案编制,整体范围方案达到总体方案深度,其中重要节点达到详细方案深度(约360公顷);
2.3 产业类型:第二产业(第一产业或第二产业或第三产业);
2.4 招标范围和内容:①木兰溪下游水生态修复与治理工程(干流段生态廊道工程)的勘察、施工图设计,施工招标阶段“技术条款”编制,施工期间设代服务等。②木兰溪干流十里风光带生态廊道及周边协调区风貌方案;
2.5 最高控制价: 点击查看>> 元;
2.6 质量标准:工程规划、勘察、设计质量应符合国家、行业和地方颁发的现行有效的勘察设计、技术规范和规程、技术标准的规定,施工图成果通过施工图审查;
2.7 服务期限:30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服务期限为自签订合同至工程验收结束①合同签订后30日 (略) 有满足要求的地勘及施工图材料。②木兰溪干流十里风光带生态廊道及周边协调区风貌方案:合同签订后15日 (略) 有方案成果。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①建 (略) 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 点击查看>> 级资质或工程设计水利行业 点击查看>> 级资质②建 (略) 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 点击查看>> 级资质或风景园林工程专项设计 点击查看>> 级资质;③建 (略) 门核发的工程勘察综合 点击查看>> 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 点击查看>> 级资质④自然资 (略) 门核发的城乡规划编制 点击查看>> 级资质。(以上四项需同时具备)资质,并具备/业绩(指近10年内承担过类似的工程业绩)。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应具备有效的水利水电相关专业和高级工程师职称,/业绩(指近10年内承担过类似的工程业绩)。并在其他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试验检测仪器设备适用于有勘察项目的情况)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3.3 本招标项目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①本项目联合体成员总数不超过2家;②自愿组成联合体各方 (略) 承担招标项目工作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③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招标项目中投标;④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⑤联合体各成员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及联合体各成员应承担的职责。
3.4 本招标项目的投标保证金: 点击查看>> 元。
3.5 本招标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3.6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给予或不给予)经济补偿。
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5. 招标文件的获取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4月14日23:00:00时至2022年5月5日23:00:00时(北京时间,下同),登录莆田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6. 投标文件的递交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05-06 09: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莆田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7.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ggzy 点击查看>>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莆田市公 (略) (http:/ 点击查看>>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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