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利用煤化工尾气年产100万吨液体二氧化碳2万吨碳酸氢铵及1万吨工业氨水项目生产区施工及设备安装工程资格预审文件变更通知-招标/资审文件澄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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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利用煤化工尾气年产100万吨液体二氧化碳2万吨碳酸氢铵及1万吨工业氨水项目生产区施工及设备安装工程资格预审文件变更通知-招标/资审文件澄清

综合利用煤化工尾气年产100万吨液体二氧化碳2万吨碳酸氢铵及1万吨工业氨水项目生产区施工及设备安装工程资格预审文件变更通知

上传时间:2022-04-18 09:07信息来源:

(略)
申请资格
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文件开启时间
文件开启方式
评审办法有限数量制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各申请人:

现对本项目资格预审文件做如下变更:

1、在“第一章资格预审公告”中“3.申请人资格要求”增加以下内容:

3.1营业执照: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3.2申请人资质要求:具备建 (略) 门颁发的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

3.3申请人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4拟派项目经理要求: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持建 (略) 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经理, (略) 保经办机构出具的近六 (略) 保缴纳证明材料(五险一金其中一项即可);技术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持建 (略) 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略) 保经办机构出具的近六 (略) 保缴纳证明材料(五险一金其中一项即可),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技术负责人;

3.5其他: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申请人及拟派项目经理信息应在“陕西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可查询;申请人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申请人不得在我省各级建设诚信信息平台被列为投标受限制的行为人或被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将“第二章投标申请人须知”中申请人须知前附表第1.4.1条“申请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的第1.5项内容变更如下:

1.5其他: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申请人及拟派项目经理信息应在“陕西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可查询;申请人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申请人不得在我省各级建设诚信信息平台被列为投标受限制的行为人或被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将“第二章投标申请人须知”中申请人须知前附表第9.2条的第3项内容变更如下: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在“第二章投标申请人须知”中“申请人须知前附表”增加以下内容:

9.4“1、申请人上传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后,在资格审查时间,申请人授权委托人需保持电话通讯畅通,当资审委员会需要质询时能及时取得联系给予解答。

2、本次制作资格预审文件编标工具版本为 7.8. 点击查看>>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编标工具版本应为 7.8. 点击查看>> 。”

5、将“第三章 资格审查办法(有限数量制)”中“3.2.2评分”的第1项内容变更如下: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6、将“第三章 资格审查办法(有限数量制)”中“3.2.2评分”的第3项内容变更如下:

(3)通过初步审查的申请人数量超过12家时,审查委员会依据本资格审查办法前附表约定的详细审查评分标准进行评分。同时执行“榆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的《关于支持民营企业积极参与国有资金投资工程建设项目确保国有民营企业公平竞争的若干措施》的通知”(榆政办函【2022】 (略) )文件中“支持招标人对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采取国有民营分类方式入围淘汰,原则上民营企业入围占比不低于三分之一,参与投标的民营企业数量不足或经评审无法满足招标要求的情形除外”的规定。

即按照详细评审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的12名申请人中:

民营企业数量≥4时,12 (略) 通过资格预审;

民营企业数量<4时,采用以下方式确认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

①当通过初步评审的民营企业均在前12名时,12 (略) 通过资格预审;②当通过初步评审的民营企业未在前12名时,在排名12名之后的民营企业中按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进前12名,同时原12名中排名靠后的(除民营企业之外)申请人排序依次推后,直至前12名申请人中民营企业不超过4名。

7、对“第四章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格式”中“四、申请人基本情况表”内容作以下变更:

(1)将“ (略) 有制形式:(国有/民营/ (略) 有制)”变更为“ (略) 有制形式:(国有/民营/其他)”;

(2)将“注:此表后应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质量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认证证书、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页截图、 (略) 截图等资料加盖申请人公章的复印件。” 变更为“注:此表后应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质量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认证证书、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页截图、 (略) 截图等资料加盖申请人公章的复印件;申请 (略) 有制形式进行承诺说明,出具承诺书(格式自拟,并加盖企业公章),并附相关证明资料加盖申请人公章的复印件。”

其余内容不变,特此通知!

综合利用煤化工尾气年产100万吨液体二氧化碳2万吨碳酸氢铵及1万吨工业氨水项目生产区施工及设备安装工程资格预审文件变更通知

上传时间:2022-04-18 09:07信息来源:

(略)
申请资格
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文件开启时间
文件开启方式
评审办法有限数量制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各申请人:

现对本项目资格预审文件做如下变更:

1、在“第一章资格预审公告”中“3.申请人资格要求”增加以下内容:

3.1营业执照: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3.2申请人资质要求:具备建 (略) 门颁发的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

3.3申请人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4拟派项目经理要求: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持建 (略) 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经理, (略) 保经办机构出具的近六 (略) 保缴纳证明材料(五险一金其中一项即可);技术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持建 (略) 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略) 保经办机构出具的近六 (略) 保缴纳证明材料(五险一金其中一项即可),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技术负责人;

3.5其他: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申请人及拟派项目经理信息应在“陕西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可查询;申请人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申请人不得在我省各级建设诚信信息平台被列为投标受限制的行为人或被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将“第二章投标申请人须知”中申请人须知前附表第1.4.1条“申请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的第1.5项内容变更如下:

1.5其他: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申请人及拟派项目经理信息应在“陕西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可查询;申请人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申请人不得在我省各级建设诚信信息平台被列为投标受限制的行为人或被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将“第二章投标申请人须知”中申请人须知前附表第9.2条的第3项内容变更如下: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在“第二章投标申请人须知”中“申请人须知前附表”增加以下内容:

9.4“1、申请人上传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后,在资格审查时间,申请人授权委托人需保持电话通讯畅通,当资审委员会需要质询时能及时取得联系给予解答。

2、本次制作资格预审文件编标工具版本为 7.8. 点击查看>>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编标工具版本应为 7.8. 点击查看>> 。”

5、将“第三章 资格审查办法(有限数量制)”中“3.2.2评分”的第1项内容变更如下: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6、将“第三章 资格审查办法(有限数量制)”中“3.2.2评分”的第3项内容变更如下:

(3)通过初步审查的申请人数量超过12家时,审查委员会依据本资格审查办法前附表约定的详细审查评分标准进行评分。同时执行“榆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的《关于支持民营企业积极参与国有资金投资工程建设项目确保国有民营企业公平竞争的若干措施》的通知”(榆政办函【2022】 (略) )文件中“支持招标人对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采取国有民营分类方式入围淘汰,原则上民营企业入围占比不低于三分之一,参与投标的民营企业数量不足或经评审无法满足招标要求的情形除外”的规定。

即按照详细评审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的12名申请人中:

民营企业数量≥4时,12 (略) 通过资格预审;

民营企业数量<4时,采用以下方式确认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

①当通过初步评审的民营企业均在前12名时,12 (略) 通过资格预审;②当通过初步评审的民营企业未在前12名时,在排名12名之后的民营企业中按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进前12名,同时原12名中排名靠后的(除民营企业之外)申请人排序依次推后,直至前12名申请人中民营企业不超过4名。

7、对“第四章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格式”中“四、申请人基本情况表”内容作以下变更:

(1)将“ (略) 有制形式:(国有/民营/ (略) 有制)”变更为“ (略) 有制形式:(国有/民营/其他)”;

(2)将“注:此表后应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质量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认证证书、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页截图、 (略) 截图等资料加盖申请人公章的复印件。” 变更为“注:此表后应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质量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认证证书、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页截图、 (略) 截图等资料加盖申请人公章的复印件;申请 (略) 有制形式进行承诺说明,出具承诺书(格式自拟,并加盖企业公章),并附相关证明资料加盖申请人公章的复印件。”

其余内容不变,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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