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资源欠费催缴案件律师代理及诉讼费—水资源欠费催缴案件律师代理费更正公告
水资源欠费催缴案件律师代理及诉讼费—水资源欠费催缴案件律师代理费更正公告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水资源欠费催缴案件律师代理及诉讼费—水资源欠费催缴案件律师代理费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北京市节水用 (略) | ||
行政区域 | 北京市 | 公告时间 | 2022年04月18日17:22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2年03月31日 | 更正日期 | 2022年04月18日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陈川 | ||
项目联系电话 | 010- 点击查看>> | ||
采购单位 | 北京市节水用 (略) | ||
采购单位地址 | 北京市海淀区 (略) C区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10- 点击查看>> | ||
代理机构名称 | 北京江河润泽 (略) | ||
代理机构地址 | 北京市丰台 (略) (略) (总部基地 (略) 楼)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10- 点击查看>> | ||
附件: | |||
附件1 | 1-更正公告-水资源欠费催缴案件律师代理费.pdf |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 (略) : 点击查看>> 点击查看>> -XM001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水资源欠费催缴案件律师代理及诉讼费—水资源欠费催缴案件律师代理费
首次公告日期:2022-03-31 16:56 地址:http:/ 点击查看>> ;http:/ 点击查看>> ;http:/ 点击查看>>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1)原招标文件(P2页)第一章“招标公告”“项目概况”及“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中,“2022年4月22日9点30分(北京时间)”更正为“2022年5月7日9点00分(北京时间)”。
(2)原招标文件(P4页)第二章“投标人须知”“一、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评标委员会总人数5人,其中技术评审专家4人、经济评审专家1人”更正为“评标委员会总人数5人,其中采购人代表1人、技术评审专家3人、经济评审专家1人”。
(3)原招标文件(P32页)第四章“合同条款”“九、违约责任”中增加:“9.10 点击查看>> 方在投标阶段已充分了解欠费单位是否存在利益冲突, 点击查看>> 方以律师执业利益冲突为由,无法履 (略) 或部分义务的,视为因 点击查看>> 方的原因无法实际履行合同内容,致使合同目的无法实现, 点击查看>> 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点击查看>> 方应向 点击查看>> 方返还已收取的合同价款,并按合同总价款的20%向 点击查看>> 方支付违约金”。
(4)根据投标人询问情况,现将招标文件有关事项澄清说明如下:
①由于欠缴单位信息涉及敏感信息,不宜公开,因此招标文件仅提供各欠费区段单位数量,已满足投标报价需要。
②为便于投标人辨别是否存在律师执业利益冲突,采购人将涉及单 (略) 有投标人,投标人须于2022年4月20日至2022年4月28日工作时间(每天上午9:00至12时,下午13时至17时)持保密承诺书 (略) 获取信息,因未提供保密承诺书导致无法获取信息的视为自行放弃权益。
③投标人对获取的信息应严格保密,确保在 (略) 、资料中不得出现欠费单位信息。投标人违反保密承诺书,采购人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更正日期:2022-04-18 17:20
三、其他补充事宜
本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北京市政府采购网和 (略) 网站上发布。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北京市节水用 (略)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 (略) C区
联系方式:赵海云,010- 点击查看>>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北京江河润泽 (略)
地 址:北京市丰台 (略) (略) (总部基地 (略) 楼)
联系方式:陈川 ,010- 点击查看>>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川
电 话: 010- 点击查看>>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水资源欠费催缴案件律师代理及诉讼费—水资源欠费催缴案件律师代理费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北京市节水用 (略) | ||
行政区域 | 北京市 | 公告时间 | 2022年04月18日17:22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2年03月31日 | 更正日期 | 2022年04月18日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陈川 | ||
项目联系电话 | 010- 点击查看>> | ||
采购单位 | 北京市节水用 (略) | ||
采购单位地址 | 北京市海淀区 (略) C区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10- 点击查看>> | ||
代理机构名称 | 北京江河润泽 (略) | ||
代理机构地址 | 北京市丰台 (略) (略) (总部基地 (略) 楼)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10- 点击查看>> | ||
附件: | |||
附件1 | 1-更正公告-水资源欠费催缴案件律师代理费.pdf |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 (略) : 点击查看>> 点击查看>> -XM001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水资源欠费催缴案件律师代理及诉讼费—水资源欠费催缴案件律师代理费
首次公告日期:2022-03-31 16:56 地址:http:/ 点击查看>> ;http:/ 点击查看>> ;http:/ 点击查看>>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1)原招标文件(P2页)第一章“招标公告”“项目概况”及“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中,“2022年4月22日9点30分(北京时间)”更正为“2022年5月7日9点00分(北京时间)”。
(2)原招标文件(P4页)第二章“投标人须知”“一、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评标委员会总人数5人,其中技术评审专家4人、经济评审专家1人”更正为“评标委员会总人数5人,其中采购人代表1人、技术评审专家3人、经济评审专家1人”。
(3)原招标文件(P32页)第四章“合同条款”“九、违约责任”中增加:“9.10 点击查看>> 方在投标阶段已充分了解欠费单位是否存在利益冲突, 点击查看>> 方以律师执业利益冲突为由,无法履 (略) 或部分义务的,视为因 点击查看>> 方的原因无法实际履行合同内容,致使合同目的无法实现, 点击查看>> 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点击查看>> 方应向 点击查看>> 方返还已收取的合同价款,并按合同总价款的20%向 点击查看>> 方支付违约金”。
(4)根据投标人询问情况,现将招标文件有关事项澄清说明如下:
①由于欠缴单位信息涉及敏感信息,不宜公开,因此招标文件仅提供各欠费区段单位数量,已满足投标报价需要。
②为便于投标人辨别是否存在律师执业利益冲突,采购人将涉及单 (略) 有投标人,投标人须于2022年4月20日至2022年4月28日工作时间(每天上午9:00至12时,下午13时至17时)持保密承诺书 (略) 获取信息,因未提供保密承诺书导致无法获取信息的视为自行放弃权益。
③投标人对获取的信息应严格保密,确保在 (略) 、资料中不得出现欠费单位信息。投标人违反保密承诺书,采购人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更正日期:2022-04-18 17:20
三、其他补充事宜
本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北京市政府采购网和 (略) 网站上发布。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北京市节水用 (略)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 (略) C区
联系方式:赵海云,010- 点击查看>>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北京江河润泽 (略)
地 址:北京市丰台 (略) (略) (总部基地 (略) 楼)
联系方式:陈川 ,010- 点击查看>>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川
电 话: 010- 点击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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