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投地产·星月湖畔项目总平绿化工程施工/标段答疑文件(一)
交投地产·星月湖畔项目总平绿化工程施工/标段答疑文件(一)
交投地产·星月湖畔项目总平绿化工程施工 / 标段
答疑文件(一)
各投标人:
现对本工程招标文件进行答疑,根据招标文件的约定,本答疑文件是招标 (略) 分。
招标文件中未明确业绩认定时间以哪个时间为准,请招标人明确!
答:“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业绩时间以工程接收证书(工程竣工验收证书)时间为准;“正在施工和新承接的项目” 业绩时间以合同协议书时间为准。类似工程业绩的合同 (略) 要求的建设规模或技术指标,则投标人还需提供项目业主盖章确认的其建设规模或技术指标或类似工程业绩时间的证明材料,投标人须将此证明材料扫描件放入投标文件中。
2、合同中明确材料价格不可调,根据川建造价发[2009] (略) 文,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的工程,应在招标文件或合同中明确风险内容及其范围(幅度),不得采用无限风险、所有风险或类似语句规定风险内容及其范围(幅度),其中第二条明确价格风险包括材料价格风险和施工机械使用费风险。故请招标人明确材料调差具体范围及幅度及基准价。
答:本项目执行《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 点击查看>> -2013),因本项目工期短、价格浮动较小,价格中已适当考虑价格浮动因素,承包人需承担的价格风险在合理风险范围内,请自行综合分析报价,此条按招标文件执行。
3、项目经理要求1个业绩加5分,此项业绩分值太高,且项目经理满足基础条件无加分,只是带业绩才算分值,此项要求不合理,请招标人降低业绩分值,增加基础条件分值,且业绩加分不能超过基础分值的三分之一。
答:本项目项目经理资格条件为 “具有园林景观或建筑工程或市政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业级别)专用技术职称”,项目经理资格条件对业绩未作要求,不存在业绩作为基本分的情况,分值不作调整。
4、专用合同条款中 点击查看>> .7“发包人支付工程款时,50%的工程款可以以发 (略) 下属单位的商品房、商铺等固定资产的形式支付”,为了便于投标人综合考虑此项目情况,请招标人提供下属单位的商品房、商铺 (略) 在区域位置。
答:请按招标文件执行。
5、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第1.11条明确不允许分包,合同专用条款中第3.5.2条明确专业分包可进行分包,前后矛盾,请明确本项目是否能进行专业分包?
答:此条款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为准。删除专用合同条款 3.5.2 补充以下内容中“其他关于分包的约定:(1)经发包人书面同意后承包人可将在承包人资质范围以外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可以分包给具备相应资质证等级的第三人。承包人拟进行专业分包的工程在专用条款没有约定的,应事先报监理人审查,取得发包人批准。非经发包人书面同意,承包人不得将承包 (略) 分进行分包。未经发包人和监理人审批同意的分包工程和分包人,发包人有权拒绝验收分包工程和支付相应款项,由此引起的发包人费用增加和(或)延误的工期由承包人承担。(2)承包人按规定分包工程,应与分包人签订分包合同。承包人将其承 (略) 分工程进行分包,不解除本合同约定的承包人的任何责任和义务。(3)分包人的任何违约行为或过失导致工程损害或给发包人造成其他损失,承包人承担连带责任。(4)承包人不得将 (略) 工程分包给他人或将 (略) 工程肢解以后分包。承包人应禁止分包人将分包 (略) 分再分包。(5)凡未经发包人书面同意的分包属于非法分包,承包人转包、挂靠承包或非法分包的,发包人有权解除本合同,造成的损失由承包人承担”内容。
招标人: (略)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 (略)
2022年4月19日
交投地产·星月湖畔项目总平绿化工程施工 / 标段
答疑文件(一)
各投标人:
现对本工程招标文件进行答疑,根据招标文件的约定,本答疑文件是招标 (略) 分。
招标文件中未明确业绩认定时间以哪个时间为准,请招标人明确!
答:“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业绩时间以工程接收证书(工程竣工验收证书)时间为准;“正在施工和新承接的项目” 业绩时间以合同协议书时间为准。类似工程业绩的合同 (略) 要求的建设规模或技术指标,则投标人还需提供项目业主盖章确认的其建设规模或技术指标或类似工程业绩时间的证明材料,投标人须将此证明材料扫描件放入投标文件中。
2、合同中明确材料价格不可调,根据川建造价发[2009] (略) 文,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的工程,应在招标文件或合同中明确风险内容及其范围(幅度),不得采用无限风险、所有风险或类似语句规定风险内容及其范围(幅度),其中第二条明确价格风险包括材料价格风险和施工机械使用费风险。故请招标人明确材料调差具体范围及幅度及基准价。
答:本项目执行《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 点击查看>> -2013),因本项目工期短、价格浮动较小,价格中已适当考虑价格浮动因素,承包人需承担的价格风险在合理风险范围内,请自行综合分析报价,此条按招标文件执行。
3、项目经理要求1个业绩加5分,此项业绩分值太高,且项目经理满足基础条件无加分,只是带业绩才算分值,此项要求不合理,请招标人降低业绩分值,增加基础条件分值,且业绩加分不能超过基础分值的三分之一。
答:本项目项目经理资格条件为 “具有园林景观或建筑工程或市政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业级别)专用技术职称”,项目经理资格条件对业绩未作要求,不存在业绩作为基本分的情况,分值不作调整。
4、专用合同条款中 点击查看>> .7“发包人支付工程款时,50%的工程款可以以发 (略) 下属单位的商品房、商铺等固定资产的形式支付”,为了便于投标人综合考虑此项目情况,请招标人提供下属单位的商品房、商铺 (略) 在区域位置。
答:请按招标文件执行。
5、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第1.11条明确不允许分包,合同专用条款中第3.5.2条明确专业分包可进行分包,前后矛盾,请明确本项目是否能进行专业分包?
答:此条款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为准。删除专用合同条款 3.5.2 补充以下内容中“其他关于分包的约定:(1)经发包人书面同意后承包人可将在承包人资质范围以外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可以分包给具备相应资质证等级的第三人。承包人拟进行专业分包的工程在专用条款没有约定的,应事先报监理人审查,取得发包人批准。非经发包人书面同意,承包人不得将承包 (略) 分进行分包。未经发包人和监理人审批同意的分包工程和分包人,发包人有权拒绝验收分包工程和支付相应款项,由此引起的发包人费用增加和(或)延误的工期由承包人承担。(2)承包人按规定分包工程,应与分包人签订分包合同。承包人将其承 (略) 分工程进行分包,不解除本合同约定的承包人的任何责任和义务。(3)分包人的任何违约行为或过失导致工程损害或给发包人造成其他损失,承包人承担连带责任。(4)承包人不得将 (略) 工程分包给他人或将 (略) 工程肢解以后分包。承包人应禁止分包人将分包 (略) 分再分包。(5)凡未经发包人书面同意的分包属于非法分包,承包人转包、挂靠承包或非法分包的,发包人有权解除本合同,造成的损失由承包人承担”内容。
招标人: (略)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 (略)
2022年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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