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轨道交通四号线建设发展有限公司长沙市轨道交通4号线一期工程运营期2022年-2025年度保险服务项目澄清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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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市 (略) (略) 长沙市 (略) 线一期工程运营期2022年-2025年度保险服务项目澄清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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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市 (略) 线一期工程运营期2022年-2025年度保险服务项目澄清与答疑文件
长沙市 (略) 线一期工程运营期2022年-2025年度保险服务项目投标人提出疑问时间已按招标公告的规定时间(2022年4月14日17:00)截止。投标人提交的问题经过汇总归类,类似问题不逐个答复。本次澄清与答疑文件作为招 (略) 分,招标文件的澄清和对投标人疑问的回复如下:
一、特别提醒及注意事项:
1、特别提醒: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第9.2.1款规定:“招标人有权在投标有效期内的任何时候,对投标人提交的文件、资料等情况进行审查复核,若发现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有弄虚作假、围标串标的行为,或有不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如实提供有关情况、文件、证明等资料的行为, (略) 提供的有关情况、文件、证明等资料与事实不符的行为,或在招标过程中存在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的,按照不 (略) 理;被列为中标候选人的,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已中标的,取消中标资格。同时,视 (略) (略) (略) 投标保证金,且禁止参与长沙 (略) (略) 项目投标(最多三年),并依据国家有 (略) 理。”
2、注意事项:请投标人认真阅读本项目招标文件,对照招标文件的相关要求,认真仔细做好项目备标工作,以避免出现无谓废标的情况。
二、对投标人疑问的回复:
问题1:电子CA导出的格式文件中,仅有商务技术文件和资格证明文件两个文档, (略) 平台要求每个文档上传时不能超过50M,考虑到商务技术文件内容较多,请问投 (略) 理?
答:制作投标文件的相关内容详情请咨询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电话:0731- 点击查看>> 。
问题2:电子CA导出的格式文件与招标文件格式不一致时,如电子CA导出的模板内容有下划线而招标文件中没有下划线,请问投标人制作投标文件时应以哪个为准?
答:投标人制作投标文件时应按招标文件要求填写或上传相关内容或资料。
问题3:招标文件P1页要求“拟任项目负责 (略) 副总经理(含)以上级别”。请问:由授权代表参与项目投标的,项目负责人是否必须与授权代表一致?如不一致,授权代表是否有职务要求?
答:项目负责人与委托代理人可为不同人员,委托代理人职务无要求。
问题4:招标文件P1第3点“投标人资格要求”中3.2要求提供投标人对项目负责人出具任命文件,请问对该项目负责人的任命文件是否有格式要求?可否自拟?
答:任命文件须能体现资格要求的相应内容,格式自拟。
问题5:招标文件 P1 页、P22、P59 页“投标人资格要求” (略) 《保险公司法人许可证》、省级分公司《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按照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发布的《关于换发新版许可证的通知》(银保监办发[2021]75 号),《银行保险机构许可证管理办法》2021 年7月1日起正式施行。自2021 年7月1日起,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 (略) 重新发证的证件名称叫做《保险许可证》。请问是否可以使用《保险许可证》替代《保险公司法人许可证》、《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
问题6:招标文件中P1、P54、P (略) (略) 证件《保险公司法人许可证》,目前该证件已经按银保监会的要求,完成换证《保险许可证》,请问是否将《保险许可证》替换《保险公司法人许可证》, (略) 替换;
问题7:招标文件中P1、P (略) 有提及《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目前该证件已经按银保监会的要求,已完成换证为《保险许可证》,请问是否将《保险许可证》替换《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 (略) 替换;
问题8:招标文件第一章第三点标人资格要求和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1.3项中提到的需提供《保险公司法人许可证》和《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我司 (略) 均已更换为保险许可证,是否投标 (略) 分可以替换为保险许可证?
问题5-8答:已按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发布的《关于换发新版许可证的通知》(银保监办发[2021] (略) )换发新版许可证的, (略) 的《保险许可证》替代《保险公司法人许可证》、分公司的《保险许可证》替代《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
问题9:招标文件 P5 页“5.投标保证金”中要求“投标保证金应以投标人自身名义缴纳,其名称应与投标单位名称一致”。请问:招标文件中没有明示是否需要从投标人基本账户付出,请问投标保证金是否应从投标人基本账户付出?
答:投标保证金从投标人银行账户缴入到投标保证金托管专户或以银行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可以不为投标人基本账户。
问题10:招标文件 P23、P44 页“偿付能力”中,对于近三年(2018-2020年)偿付能力充足率均在 200%(含)以上的,计3分。请问招标文件中的偿付能力充足率是指“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还是“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
答:指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
问题11:招标文件 P24 页“第三章 评标办法”中的“政府合作”中要求提供“与湖南省人民政府有签署战略合作协议的得 1 分。” 请问:由于与省级政府签订战略合作协议的单 (略) (略) 性质单位,故与湖南省政府签署战略合作协议的单 (略) 属集团公司,请问是否予以认可?
答: (略) (法人机构) (略) 与长沙市人民政府或湖南省人民政府战略合作协议相关证明材料皆予认可。
问题12:招标文件 P26 页“报价详细评分标准”中,明确“当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低于(不含)进入 (略) 有有效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 90%时,由评标委员会启动成本评审工作,以判别该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是否低于其成本。评标委员会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并否决其投标”。请问判别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是否低于其成本的依据是什么?评标委员要求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具体包括哪些?
答:当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低于(不含)进入 (略) 有有效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90%时,由评标委员会启动成本评审工作。投标人应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问题13:招标文件P33页“一、投标函”中第13条“(其他补充说明)”,若无其他补充说明,可否不填或者用“/”替代?
答:可以。
问题14:招标文件P51页“再保险安排计划方案”表格里面需填写“投标人资本金”及“投标人公积金”数值。请问若投标人2021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暂未公布的情况下,是否可以以2020年公布的财务报告里面的资本金及公积金为准?
答:可以。
问题15:招标文件P52, (略) 的理赔书面授权原件的扫描件,请问授权文件是否有格式要求?可否自拟?
答:格式自拟。
问题16:招标文件P54页“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中要求填写法定代表人职务。 (略) 董事长正在进行换届,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也暂未做变更,原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现无职位的情况下,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里面职务栏是否可以不填写或者打“/”处理?
答:可以。
问题17:招标文件P54页“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要求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扫描件加盖单位公章。请问是否可以提供普通黑白影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答:可以。
问题18:项目招标文件中P57页,“二、授权委托书”格式中, (略) ,且单位注册名称为点击查看>>点击查看>>公司 湖南分公司,本章格式中,如:“现授权委托 湖南(省)分公司(单位名称)....”中的“(省)”是否应该删除,以投标人实际单位名称为准填写?
答:以投标人实际单位名称为准填写。
问题19:项目招标文件中P58页,“三、联合体协议书(本项目不适用此条)”,既然不适用,但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中导出的投标文件格式也有这一项,请问在导入或上传投标文件时是不用填写/盖章,保留原格式上传?还是要删除此项内容后再导入或上传投标文件?
答:在导入或上传投标文件时不用填写,保留原格式上传。
问题20:招标文件P60页“投标人基本情况表”中要求填写“注册资金、成立时间、注册地址、法定代表人姓名和电话、投标人关联企业情况”,若 (略) ,以上几项内容是 (略) 的相关信息?关联企业清单是否可以单独附在《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后面一页?
答:《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应提供投标人的相关信息,如投标人为 (略) ,法定代表人姓名和电话栏可填写企业负责人姓名和电话。关联企业清单可以单独附在《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后面一页。
问题21:招标文件中61页附表4-2投标人业绩情况汇总表中要求附承保业绩表和理赔业绩表,招标文件P46页、P47页的承保业绩清单、理赔业绩清单已附业绩证明材料扫描件,请问投标人业绩情况汇总表中是否无需重复附加证明材料扫描件?
答:招标文件P61页表格须如实填写表内内容,此表后可不附相关证明材料。
问题22:招标文件P61页“承保业绩”表格中需要填写“保险服务费”。请问保险服务费是否就是保险费,如果是保险费,填写的是份额内保险费还是整单保险费?如果不是保险费,请解释保险服务费的意思。
答:招标文件P61页“承保业绩”表格中的“保险服务费”填写整单保险费,承保业绩金额以“投保金额”为准。
问题23:在最近三年 (略) 罚 (略) 罚(以相 (略) (略) 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此 (略) 罚的标准及界定是否按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 (略) 【中国银 (略) 罚办法】第六十条的标准执行?
答:投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中“(7)在最近三年 (略) 罚 (略) 罚(以相 (略) (略) 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其中 (略) 门 (略) 罚的标准按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 (略) 《中国银 (略) 罚办法》第六十条的标准执行。
问题24:投标文件P51页【十六、再保险安排计划方案】中要求提供.本项目涉及到的再保险合同(关键页)原件的扫描件,若合同还在签署中,是否可以提供往年度的合同也可被认可?
答: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本项目涉及到的再保险合同(关键页)原件的扫描件。
问题25: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投标保证金要求缴纳人民币6万元,但长沙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里投标保证金需缴纳人民币7万元,请问是否以招标文件上的金额为准?
问题26:招标文件p5,本项目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 点击查看>> 万元( 点击查看>> 元),但公 (略) 电子服务平台项目流程内保证金管理项保证金金额为 点击查看>> 元。请确认投标保证金金额
问题25-26答:本项目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 点击查看>> 万元( 点击查看>> .00元),平台保证金金额将相应修改。
问题27:招标文件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p30-p60)目录中的排序,与电子投标软件中导出的目录排序不一致。请问投标文件制作排序是按招标文件“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目录排序制作投标文件还是以电子投标格式导出的排序?
答:按招标文件“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目录排序制作投标文件。
问题28:招标文件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中的第四项实质性条款响应表中,“投标文 (略) 及内容”一栏, (略) (略) 都要填写,因为除去第3条的人员配置以外,其余保险期限、相关技术标准规范等都没有在投标文件格式中体现,是否可以直接在后面响应情况一栏中填写响应以视为对招 (略) 分的响应?
答:投标人须在招标文件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中的第四项实质性条款响应表中列明“招标文件 (略) 及内容”栏中要求 (略) 及内容,格式可以自行扩展,如需附页,附页内容须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投标人须对 (略) 列 (略) 响应,《实质性条款响应表》中缺项、漏项或者任意一项不响应招标文件的,投标将被否决。
问题29:招标文件中未提及主险及附加险的保险条款,考虑各投标人报 (略) 门的保险条款及附加险条款名称 (略) 不同,为了不违反监管规定,是否允许中标后以首席承保人报批报备的条款及附加条款为准,如报备条款与招标人不一致,投标人是否可以特别约定的形式响应? (略) 分费用型附加险条款需要明确赔偿限额,请问赔偿 (略) 与招标人协商确定?
答:(1)各投标人需对 (略) 列 (略) 响应,条款具体内容以各投 (略) 门报备的条款内容为准,但须满足招标人的服务需求。
(2)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问题30:招标文件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中的第四项实质性条款响应表中,仅提供了附加条款的条款名称,未提供附加条款措辞,是否应对应提供相关条款措辞?或投标人使用各 (略) 报备的条款进行响应,可视为对招标条件的完全响应?
答:(1)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2)各投标人需对 (略) 列 (略) 响应,条款具体内容以各投 (略) 门报备的条款内容为准,但须满足招标人的服务需求。
问题31:招标文件 P51 页“十六、再保险安排计划方案” 表中提出了“拆分危险单位数”,为确保危险单位拆分依据充分,可否 (略) 段的财产一切险和机损险投保金额?
答:内部资料,无法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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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市 (略) 线一期工程运营期2022年-2025年度保险服务项目投标人提出疑问时间已按招标公告的规定时间(2022年4月14日17:00)截止。投标人提交的问题经过汇总归类,类似问题不逐个答复。本次澄清与答疑文件作为招 (略) 分,招标文件的澄清和对投标人疑问的回复如下:
一、特别提醒及注意事项:
1、特别提醒: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第9.2.1款规定:“招标人有权在投标有效期内的任何时候,对投标人提交的文件、资料等情况进行审查复核,若发现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有弄虚作假、围标串标的行为,或有不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如实提供有关情况、文件、证明等资料的行为, (略) 提供的有关情况、文件、证明等资料与事实不符的行为,或在招标过程中存在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的,按照不 (略) 理;被列为中标候选人的,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已中标的,取消中标资格。同时,视 (略) (略) (略) 投标保证金,且禁止参与长沙 (略) (略) 项目投标(最多三年),并依据国家有 (略) 理。”
2、注意事项:请投标人认真阅读本项目招标文件,对照招标文件的相关要求,认真仔细做好项目备标工作,以避免出现无谓废标的情况。
二、对投标人疑问的回复:
问题1:电子CA导出的格式文件中,仅有商务技术文件和资格证明文件两个文档, (略) 平台要求每个文档上传时不能超过50M,考虑到商务技术文件内容较多,请问投 (略) 理?
答:制作投标文件的相关内容详情请咨询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电话:0731- 点击查看>> 。
问题2:电子CA导出的格式文件与招标文件格式不一致时,如电子CA导出的模板内容有下划线而招标文件中没有下划线,请问投标人制作投标文件时应以哪个为准?
答:投标人制作投标文件时应按招标文件要求填写或上传相关内容或资料。
问题3:招标文件P1页要求“拟任项目负责 (略) 副总经理(含)以上级别”。请问:由授权代表参与项目投标的,项目负责人是否必须与授权代表一致?如不一致,授权代表是否有职务要求?
答:项目负责人与委托代理人可为不同人员,委托代理人职务无要求。
问题4:招标文件P1第3点“投标人资格要求”中3.2要求提供投标人对项目负责人出具任命文件,请问对该项目负责人的任命文件是否有格式要求?可否自拟?
答:任命文件须能体现资格要求的相应内容,格式自拟。
问题5:招标文件 P1 页、P22、P59 页“投标人资格要求” (略) 《保险公司法人许可证》、省级分公司《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按照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发布的《关于换发新版许可证的通知》(银保监办发[2021]75 号),《银行保险机构许可证管理办法》2021 年7月1日起正式施行。自2021 年7月1日起,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 (略) 重新发证的证件名称叫做《保险许可证》。请问是否可以使用《保险许可证》替代《保险公司法人许可证》、《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
问题6:招标文件中P1、P54、P (略) (略) 证件《保险公司法人许可证》,目前该证件已经按银保监会的要求,完成换证《保险许可证》,请问是否将《保险许可证》替换《保险公司法人许可证》, (略) 替换;
问题7:招标文件中P1、P (略) 有提及《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目前该证件已经按银保监会的要求,已完成换证为《保险许可证》,请问是否将《保险许可证》替换《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 (略) 替换;
问题8:招标文件第一章第三点标人资格要求和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1.3项中提到的需提供《保险公司法人许可证》和《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我司 (略) 均已更换为保险许可证,是否投标 (略) 分可以替换为保险许可证?
问题5-8答:已按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发布的《关于换发新版许可证的通知》(银保监办发[2021] (略) )换发新版许可证的, (略) 的《保险许可证》替代《保险公司法人许可证》、分公司的《保险许可证》替代《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
问题9:招标文件 P5 页“5.投标保证金”中要求“投标保证金应以投标人自身名义缴纳,其名称应与投标单位名称一致”。请问:招标文件中没有明示是否需要从投标人基本账户付出,请问投标保证金是否应从投标人基本账户付出?
答:投标保证金从投标人银行账户缴入到投标保证金托管专户或以银行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可以不为投标人基本账户。
问题10:招标文件 P23、P44 页“偿付能力”中,对于近三年(2018-2020年)偿付能力充足率均在 200%(含)以上的,计3分。请问招标文件中的偿付能力充足率是指“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还是“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
答:指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
问题11:招标文件 P24 页“第三章 评标办法”中的“政府合作”中要求提供“与湖南省人民政府有签署战略合作协议的得 1 分。” 请问:由于与省级政府签订战略合作协议的单 (略) (略) 性质单位,故与湖南省政府签署战略合作协议的单 (略) 属集团公司,请问是否予以认可?
答: (略) (法人机构) (略) 与长沙市人民政府或湖南省人民政府战略合作协议相关证明材料皆予认可。
问题12:招标文件 P26 页“报价详细评分标准”中,明确“当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低于(不含)进入 (略) 有有效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 90%时,由评标委员会启动成本评审工作,以判别该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是否低于其成本。评标委员会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并否决其投标”。请问判别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是否低于其成本的依据是什么?评标委员要求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具体包括哪些?
答:当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低于(不含)进入 (略) 有有效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90%时,由评标委员会启动成本评审工作。投标人应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问题13:招标文件P33页“一、投标函”中第13条“(其他补充说明)”,若无其他补充说明,可否不填或者用“/”替代?
答:可以。
问题14:招标文件P51页“再保险安排计划方案”表格里面需填写“投标人资本金”及“投标人公积金”数值。请问若投标人2021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暂未公布的情况下,是否可以以2020年公布的财务报告里面的资本金及公积金为准?
答:可以。
问题15:招标文件P52, (略) 的理赔书面授权原件的扫描件,请问授权文件是否有格式要求?可否自拟?
答:格式自拟。
问题16:招标文件P54页“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中要求填写法定代表人职务。 (略) 董事长正在进行换届,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也暂未做变更,原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现无职位的情况下,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里面职务栏是否可以不填写或者打“/”处理?
答:可以。
问题17:招标文件P54页“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要求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扫描件加盖单位公章。请问是否可以提供普通黑白影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答:可以。
问题18:项目招标文件中P57页,“二、授权委托书”格式中, (略) ,且单位注册名称为点击查看>>点击查看>>公司 湖南分公司,本章格式中,如:“现授权委托 湖南(省)分公司(单位名称)....”中的“(省)”是否应该删除,以投标人实际单位名称为准填写?
答:以投标人实际单位名称为准填写。
问题19:项目招标文件中P58页,“三、联合体协议书(本项目不适用此条)”,既然不适用,但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中导出的投标文件格式也有这一项,请问在导入或上传投标文件时是不用填写/盖章,保留原格式上传?还是要删除此项内容后再导入或上传投标文件?
答:在导入或上传投标文件时不用填写,保留原格式上传。
问题20:招标文件P60页“投标人基本情况表”中要求填写“注册资金、成立时间、注册地址、法定代表人姓名和电话、投标人关联企业情况”,若 (略) ,以上几项内容是 (略) 的相关信息?关联企业清单是否可以单独附在《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后面一页?
答:《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应提供投标人的相关信息,如投标人为 (略) ,法定代表人姓名和电话栏可填写企业负责人姓名和电话。关联企业清单可以单独附在《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后面一页。
问题21:招标文件中61页附表4-2投标人业绩情况汇总表中要求附承保业绩表和理赔业绩表,招标文件P46页、P47页的承保业绩清单、理赔业绩清单已附业绩证明材料扫描件,请问投标人业绩情况汇总表中是否无需重复附加证明材料扫描件?
答:招标文件P61页表格须如实填写表内内容,此表后可不附相关证明材料。
问题22:招标文件P61页“承保业绩”表格中需要填写“保险服务费”。请问保险服务费是否就是保险费,如果是保险费,填写的是份额内保险费还是整单保险费?如果不是保险费,请解释保险服务费的意思。
答:招标文件P61页“承保业绩”表格中的“保险服务费”填写整单保险费,承保业绩金额以“投保金额”为准。
问题23:在最近三年 (略) 罚 (略) 罚(以相 (略) (略) 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此 (略) 罚的标准及界定是否按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 (略) 【中国银 (略) 罚办法】第六十条的标准执行?
答:投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中“(7)在最近三年 (略) 罚 (略) 罚(以相 (略) (略) 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其中 (略) 门 (略) 罚的标准按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 (略) 《中国银 (略) 罚办法》第六十条的标准执行。
问题24:投标文件P51页【十六、再保险安排计划方案】中要求提供.本项目涉及到的再保险合同(关键页)原件的扫描件,若合同还在签署中,是否可以提供往年度的合同也可被认可?
答: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本项目涉及到的再保险合同(关键页)原件的扫描件。
问题25: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投标保证金要求缴纳人民币6万元,但长沙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里投标保证金需缴纳人民币7万元,请问是否以招标文件上的金额为准?
问题26:招标文件p5,本项目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 点击查看>> 万元( 点击查看>> 元),但公 (略) 电子服务平台项目流程内保证金管理项保证金金额为 点击查看>> 元。请确认投标保证金金额
问题25-26答:本项目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 点击查看>> 万元( 点击查看>> .00元),平台保证金金额将相应修改。
问题27:招标文件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p30-p60)目录中的排序,与电子投标软件中导出的目录排序不一致。请问投标文件制作排序是按招标文件“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目录排序制作投标文件还是以电子投标格式导出的排序?
答:按招标文件“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目录排序制作投标文件。
问题28:招标文件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中的第四项实质性条款响应表中,“投标文 (略) 及内容”一栏, (略) (略) 都要填写,因为除去第3条的人员配置以外,其余保险期限、相关技术标准规范等都没有在投标文件格式中体现,是否可以直接在后面响应情况一栏中填写响应以视为对招 (略) 分的响应?
答:投标人须在招标文件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中的第四项实质性条款响应表中列明“招标文件 (略) 及内容”栏中要求 (略) 及内容,格式可以自行扩展,如需附页,附页内容须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投标人须对 (略) 列 (略) 响应,《实质性条款响应表》中缺项、漏项或者任意一项不响应招标文件的,投标将被否决。
问题29:招标文件中未提及主险及附加险的保险条款,考虑各投标人报 (略) 门的保险条款及附加险条款名称 (略) 不同,为了不违反监管规定,是否允许中标后以首席承保人报批报备的条款及附加条款为准,如报备条款与招标人不一致,投标人是否可以特别约定的形式响应? (略) 分费用型附加险条款需要明确赔偿限额,请问赔偿 (略) 与招标人协商确定?
答:(1)各投标人需对 (略) 列 (略) 响应,条款具体内容以各投 (略) 门报备的条款内容为准,但须满足招标人的服务需求。
(2)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问题30:招标文件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中的第四项实质性条款响应表中,仅提供了附加条款的条款名称,未提供附加条款措辞,是否应对应提供相关条款措辞?或投标人使用各 (略) 报备的条款进行响应,可视为对招标条件的完全响应?
答:(1)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2)各投标人需对 (略) 列 (略) 响应,条款具体内容以各投 (略) 门报备的条款内容为准,但须满足招标人的服务需求。
问题31:招标文件 P51 页“十六、再保险安排计划方案” 表中提出了“拆分危险单位数”,为确保危险单位拆分依据充分,可否 (略) 段的财产一切险和机损险投保金额?
答:内部资料,无法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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