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于洪区农业农村局(中心)档案管理建设项目更正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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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于洪区农业农村局(中心)档案管理建设项目更正公告

公告信息
公告标题: 沈阳市于洪 (略) (中心)档案管理建设项目更正公告 有效期: 2022-04-15 至 2022-04-22
撰写单位: 辽宁 (略)
(沈阳市于洪 (略) (中心)档案管理建设项目)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 (略) :JH22- 点击查看>> - 点击查看>>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沈阳市于洪 (略) (中心)档案管理建设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2年04月15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1、 磋商文件第三章服务需求第六条款、安全要求中原来3、严格遵守有关保密、档案法律法规和辽宁省康平县档案馆的有关规定;
更改为严格遵守有关保密、档案法律法规和沈阳市于洪 (略) (中心)档案管理的有关规定。
2、 磋商文件 (略) 分原技术评分要求拟投入 (略) 人员中取得省级或以上保密机构组织颁发的保密培训证书的每人得1分,最多得4分。(提供人员证书复印件及公告前一 (略) 保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
更改为投入 (略) 人员中取得市级以上保密机构组织颁发的保密培训证书的每人得1分,最多得4分。(提供人员证书复印件及公告前一 (略) 保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
3、 磋商文件 (略) 分原商务评分要求具有档案数字化加工系统、档案图像质检系统、档案成品合成系统、数字化统计分析系统、档案移交管理系统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每个得1分,最高得5分。(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不提供不得分);
更改为具有与本项目相关的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每个得1分,最高得5分。(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不提供不得分)。
4、 其他不变。
更正日期:2022年04月20日 18时28分
三、其他补充事宜
1、参加辽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及《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函【2021】 (略) ),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因未办理相关 (略) 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供应商需自行准备电子设备进行投标(响应)解密,电子文件报送截止时间同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电子文件解密时间为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30分钟内完成报价,如有二次(含)以上报价项目,报价提交时间为报价端口开放后30分钟内完成报价。
4.供应商须自行携带可在线解密的笔记本电脑现场解密或在本单位使用可解密的电脑在线解密。
5.无特殊情况,供应 (略) 外递交备份文件及其他材料。二次报价须提前加入代理机构组建的微信群,等候群内通知。二次报价完成并领取加密备份文件后即可离开。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沈阳市于洪 (略)
地址: 沈阳市于洪区洪湖街19-5号
联系方式: 024- 点击查看>>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辽宁 (略)
地址: 沈阳市和平区 (略) 百脑汇科技大厦1509
联系方式: 024- 点击查看>>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曲宏达、马诚林
电话: 024- 点击查看>>
评分办法:综合评分法
关联计划
附件:
公告信息
公告标题: 沈阳市于洪 (略) (中心)档案管理建设项目更正公告 有效期: 2022-04-15 至 2022-04-22
撰写单位: 辽宁 (略)
(沈阳市于洪 (略) (中心)档案管理建设项目)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 (略) :JH22- 点击查看>> - 点击查看>>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沈阳市于洪 (略) (中心)档案管理建设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2年04月15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1、 磋商文件第三章服务需求第六条款、安全要求中原来3、严格遵守有关保密、档案法律法规和辽宁省康平县档案馆的有关规定;
更改为严格遵守有关保密、档案法律法规和沈阳市于洪 (略) (中心)档案管理的有关规定。
2、 磋商文件 (略) 分原技术评分要求拟投入 (略) 人员中取得省级或以上保密机构组织颁发的保密培训证书的每人得1分,最多得4分。(提供人员证书复印件及公告前一 (略) 保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
更改为投入 (略) 人员中取得市级以上保密机构组织颁发的保密培训证书的每人得1分,最多得4分。(提供人员证书复印件及公告前一 (略) 保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
3、 磋商文件 (略) 分原商务评分要求具有档案数字化加工系统、档案图像质检系统、档案成品合成系统、数字化统计分析系统、档案移交管理系统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每个得1分,最高得5分。(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不提供不得分);
更改为具有与本项目相关的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每个得1分,最高得5分。(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不提供不得分)。
4、 其他不变。
更正日期:2022年04月20日 18时28分
三、其他补充事宜
1、参加辽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及《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函【2021】 (略) ),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因未办理相关 (略) 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供应商需自行准备电子设备进行投标(响应)解密,电子文件报送截止时间同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电子文件解密时间为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30分钟内完成报价,如有二次(含)以上报价项目,报价提交时间为报价端口开放后30分钟内完成报价。
4.供应商须自行携带可在线解密的笔记本电脑现场解密或在本单位使用可解密的电脑在线解密。
5.无特殊情况,供应 (略) 外递交备份文件及其他材料。二次报价须提前加入代理机构组建的微信群,等候群内通知。二次报价完成并领取加密备份文件后即可离开。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沈阳市于洪 (略)
地址: 沈阳市于洪区洪湖街19-5号
联系方式: 024- 点击查看>>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辽宁 (略)
地址: 沈阳市和平区 (略) 百脑汇科技大厦1509
联系方式: 024- 点击查看>>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曲宏达、马诚林
电话: 024- 点击查看>>
评分办法:综合评分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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