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健身与健美教学训练中心设备(重新采购第1次)”的答疑公告
关于“健身与健美教学训练中心设备(重新采购第1次)”的答疑公告
远东鹏质疑复函〔2022〕2-008(SZSZ)号
各供应商:
中国 (略) 受深 (略) (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就“健身与健 (略) 设备(重新采购第1次)( (略) :SZDL 点击查看>> )”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本项目于2022年4月11日发布招标公告,公告期间收到供应商提交的有关本项目招标文件的质疑函,经商采购人并同意,现就质疑内容答复如下:
质疑事项1:设备要求获得行业认证:CE或ASTM标准,此“行业认证”要求为引用标准不正确。
事实和依据:作为国内招标的室内健身器材,国内室内健身器材就应符合国家GB 点击查看>> .1~10-2008标准才是根本。如:(1)招标文件要求;1-47项产品要求行业认证:CE或ASTM(提供认证证书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此为质疑事项概括,具体质疑事项内容以质疑人向我司提交的质疑函为准)
答复1:
1)未有相关法规规定国内招标的室内健身器械只能符合GB 点击查看>> .1~10-2008标准。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采购人可以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供应商的特定条件。”、《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财库〔2021〕 (略) )第九条“采购需求可以直接引用相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等标准、规范,也可以根据项目目标提出更高的技术要求。” 和第十条“面向市场主体开展需求调查时,选择的调查对象一般不少于3 个,并应当具有代表性。”
此次我单位筹建的健身与健 (略) 定位具备国际化水准,和国际接轨,向国际健身健美水平看齐。本次采购的产品虽然是国产的,但是国产的产品能够获得国际化的认可,证明产品的质量过硬,为了保障设备使用者的安全、降低故障率,所采购的设备要具有CE或ASTM认可资格、通过CE或ASTM认证以保证设备的质量,当前招标文件1-47项产品要求CE或ASTM认证需求合理。同时,经前期调研,存在多个(3个以上)中国生产品牌满足上述认证。不存在排斥潜在投标人。因此,不作更改。
质疑事项2:招标技术指标带▲的参数为重要 (略) 家产品量身定做。
事实和依据:评 (略) 分评分技术规格偏离情况--投标人应如实填写《技术规格偏离表》,评审委员会根据技术需求参数响应情况进行打分。各项技术参数指 (略) 满足的得100分,带▲的参数为重要条款,每项负偏离扣5 分,其余参数每项负偏离扣3分,扣完为止。如:(1)招标文件要求“1电脑编程跑步机、2商用椭圆运转机、6高强度训练跑台、10高强度上肢训练器、11多模式攀索训练机、12爬梯训练机、15振动加速训练器、18心率带、 (略) 推举训练机、 (略) 推举训练机、23高拉训练机、24划船训练机、25后三角肌训练机、 (略) 屈伸训练机、27大腿内收外展训练机、28腹肌/背肌训练机、29臀肌 训练机、30助力式引体向上训练机、47双滑轮双向拉力训练机、68地胶1、69地胶2”以上器材带▲的参数。我方质疑以上评审技术条款、评审项技术参数完全指向“美国STARTRAC、StairMaster、Gerflor、Abs等"特定品牌产品,具有明显的指向性和限制性,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违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釆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采购人或者釆购代理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
(此为质疑事项概括,具体质疑事项内容以质疑人向我司提交的质疑函为准)
答复2:
1)经前期对比调研发现,以上带“▲”参数的产品以及其他技术要求,不存在指向性与限制性,因为根据同类参数、产品、名称、图片,均存在多个品牌产品可满足要求。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采购人可以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供应商的特定条件。”、《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财库〔2021〕 (略) )第九条“采购需求可以直接引用相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等标准、规范,也可以根据项目目标提出更高的技术要求。”
以上“▲”参数及其他技术指标,是我单位综合考虑选购设备的安全性、耐用性、舒适性、功能性、便捷性等方面而期望的重要条件。如按照此供应商要求,“修改产品技术指标, (略) 均能满足的技术指标”,不考虑到我单 (略) 考虑的:安全性、耐用性、舒适性、功能性、便捷性等因素而降低标准,固不合理。现已将▲条款数量减少至20项。详见本项目更正公告。
(略) 述,以上质疑事项1、2均不成立。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 (略) (略) 令)、《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等法规的规定,质疑人如对本质疑答复不满意,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本项 (略) 门( (略) )投诉。
特此公告。
中国 (略)
2022年4月21日
远东鹏质疑复函〔2022〕2-008(SZSZ)号
各供应商:
中国 (略) 受深 (略) (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就“健身与健 (略) 设备(重新采购第1次)( (略) :SZDL 点击查看>> )”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本项目于2022年4月11日发布招标公告,公告期间收到供应商提交的有关本项目招标文件的质疑函,经商采购人并同意,现就质疑内容答复如下:
质疑事项1:设备要求获得行业认证:CE或ASTM标准,此“行业认证”要求为引用标准不正确。
事实和依据:作为国内招标的室内健身器材,国内室内健身器材就应符合国家GB 点击查看>> .1~10-2008标准才是根本。如:(1)招标文件要求;1-47项产品要求行业认证:CE或ASTM(提供认证证书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此为质疑事项概括,具体质疑事项内容以质疑人向我司提交的质疑函为准)
答复1:
1)未有相关法规规定国内招标的室内健身器械只能符合GB 点击查看>> .1~10-2008标准。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采购人可以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供应商的特定条件。”、《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财库〔2021〕 (略) )第九条“采购需求可以直接引用相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等标准、规范,也可以根据项目目标提出更高的技术要求。” 和第十条“面向市场主体开展需求调查时,选择的调查对象一般不少于3 个,并应当具有代表性。”
此次我单位筹建的健身与健 (略) 定位具备国际化水准,和国际接轨,向国际健身健美水平看齐。本次采购的产品虽然是国产的,但是国产的产品能够获得国际化的认可,证明产品的质量过硬,为了保障设备使用者的安全、降低故障率,所采购的设备要具有CE或ASTM认可资格、通过CE或ASTM认证以保证设备的质量,当前招标文件1-47项产品要求CE或ASTM认证需求合理。同时,经前期调研,存在多个(3个以上)中国生产品牌满足上述认证。不存在排斥潜在投标人。因此,不作更改。
质疑事项2:招标技术指标带▲的参数为重要 (略) 家产品量身定做。
事实和依据:评 (略) 分评分技术规格偏离情况--投标人应如实填写《技术规格偏离表》,评审委员会根据技术需求参数响应情况进行打分。各项技术参数指 (略) 满足的得100分,带▲的参数为重要条款,每项负偏离扣5 分,其余参数每项负偏离扣3分,扣完为止。如:(1)招标文件要求“1电脑编程跑步机、2商用椭圆运转机、6高强度训练跑台、10高强度上肢训练器、11多模式攀索训练机、12爬梯训练机、15振动加速训练器、18心率带、 (略) 推举训练机、 (略) 推举训练机、23高拉训练机、24划船训练机、25后三角肌训练机、 (略) 屈伸训练机、27大腿内收外展训练机、28腹肌/背肌训练机、29臀肌 训练机、30助力式引体向上训练机、47双滑轮双向拉力训练机、68地胶1、69地胶2”以上器材带▲的参数。我方质疑以上评审技术条款、评审项技术参数完全指向“美国STARTRAC、StairMaster、Gerflor、Abs等"特定品牌产品,具有明显的指向性和限制性,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违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釆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采购人或者釆购代理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
(此为质疑事项概括,具体质疑事项内容以质疑人向我司提交的质疑函为准)
答复2:
1)经前期对比调研发现,以上带“▲”参数的产品以及其他技术要求,不存在指向性与限制性,因为根据同类参数、产品、名称、图片,均存在多个品牌产品可满足要求。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采购人可以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供应商的特定条件。”、《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财库〔2021〕 (略) )第九条“采购需求可以直接引用相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等标准、规范,也可以根据项目目标提出更高的技术要求。”
以上“▲”参数及其他技术指标,是我单位综合考虑选购设备的安全性、耐用性、舒适性、功能性、便捷性等方面而期望的重要条件。如按照此供应商要求,“修改产品技术指标, (略) 均能满足的技术指标”,不考虑到我单 (略) 考虑的:安全性、耐用性、舒适性、功能性、便捷性等因素而降低标准,固不合理。现已将▲条款数量减少至20项。详见本项目更正公告。
(略) 述,以上质疑事项1、2均不成立。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 (略) (略) 令)、《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等法规的规定,质疑人如对本质疑答复不满意,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本项 (略) 门( (略) )投诉。
特此公告。
中国 (略)
2022年4月21日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