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新津区安西镇美丽乡村建设项目施工/标段补遗书01号(200,000元)
成都市新津区安西镇美丽乡村建设项目施工/标段补遗书01号(200,000元)
(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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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资格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投标有效期 | 90天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其他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200,000元 人民币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1, 点击查看>> 万元 人民币 |
评标办法 | 综合评估法 |
开标时间 | |
开标地点 | |
开标方式 | |
资格审查方式 | |
答疑澄清时间 | |
是否延期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成都市新津区安西镇美丽乡村建设项目施工 / 标段 (略) 致各投标人: 1.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11. 价格调整 点击查看>> 市场价格波动引起的调整市场价格波动是否调整合同价格的约定: / 。” 修改为:“11. 价格调整 点击查看>> 市场价格波动引起的调整 市场价格波动是否调整合同价格的约定:本合同价款采用固定综合单价方式确定,除本合同约定的价格调整外, (略) (略) 分项工程综合单价和单价计算措施项目价格均固定不变,不做调整。除可调价材料外,承包人投标报价中的其余材料价均不调整,可按实调整材料价格的材料品种依据“成都市建设工 (略) 关于进一步规范成都市国家投资建设工程价格风险分摊的通知”(成建价﹝2019﹞3 号)执行,具体可调品种详见合同附件《可调材料基准价格表》。其余材料、设备价格风险包干,不作调整。本条材料仅指永久工程中主要材料,临时工程、措施项目中的材料不作调整。 因市场价格波动调整合同价格,采用以下第 2、3 种方式对合同价格进行调整: 第 1 种方式:采用价格指数进行价格调整。 关于各可调因子、定值和变值权重,以及基本价格指数及其来源的约定: /; 第 2 种方式:采用造价信息进行价格调整。 (2)关于基准价格的约定:基准价是指由发包人在招标文件中给定的材料、工程设备的价格。材料调整期数以月为单位,施工各月完成量以监理人、过控单位、发包人核定的实际完成量为准。可调价材料的材料消耗量按承包人投标文件中单价分析表的耗量(或推算耗量)为准,超出 2020《四川省建设工程量清单计价定额》的规定耗量的按 2020《四川省建设工程量清单计价定额》规定耗量计。 专用合同条款①承包人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的材料单价低于基准价格的:专用合同条款合同履行期间材料单价涨幅以基准价格为基础超过 3 %时,或材料单价跌幅以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材料单价为基础超过 3 %时, (略) 分据实调整,采用成都市《工程造价信息》的价格按以下办法执行:若有新津区价格信息的,采用新津区价格信息的;没有新津区价格信息的,采用成都市区的价格;没有信息价的,参照市场价格。 ②承包人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的材料单价高于基准价格的:专用合同条款合同履行期间材料单价跌幅以基准价格为基础超过 3 %时,材料单价涨幅以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材料单价为基础超过 3 %时, (略) 分据实调整采用成都市《工程造价信息》的价格按以下办法执行:若有新津区价格信息的,采用新津区价格信息的;没有新津区价格信息的,采用成都市区的价格;没有信息价的,参照市场价格。 ③承包人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的材料单价等于基准单价的:专用合同条款合同履行期间材料单价涨跌幅以基准单价为基础超过± 3 %时, (略) 分据实调整,采用成都市《工程造价信息》的价格按以下办法执行:若有新津区价格信息的,采用新津区价格信息的;没有新津区价格信息的,采用成都市区的价格;没有信息价的,参照市场价格。 ④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的,计划进度日期后续工程的价格,应采用基准价与施工期价格两者的较低者。采用成都市《工程造价信息》的价格按以下办法执行:若有新津区价格信息的,采用新津区价格信息的;没有新津区价格信息的,采用成都市区的价格。 第 3 种方式:其他价格调整方式:税金、规费、安全文明施工费、人工费调整方法:投标截止日前 28 天为基准日,其后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发生变化,并由省建 (略) 门或其授权的工程造价管理机构根据上述变化发布了工程造价中税金、规费、安全文明施工费及人工费等政策性调整的,按照有关调整规定执行。施工机械使用费风险:承包人应承担幅度值10%施工机械使用费风险,变化幅度在 10%以内不作调整。施工期间省级或行 (略) 门或其授权的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有施工机械使用费调整文件的,调整幅度超过 10%的部分按实调整。 若承包人投标文件中 (略) 分项、相同工作内容、相同项目特征而综合单价不一致的情况下时,工程竣工结算时以最低的综合单价为准调整综合单价。 若承包人投标文件中出现组成综合单价的材料单价与投标报价中主要材料价格表中材料 (略) 分项综合单价分析表中材料单价不一致的情况,工程竣工结算时以三者最低的材料单价为准,工程竣工结算时修改综合单价。 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在工期延误期间出现法律(含法规、规章、政策)变化的,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由承包人承担,由此减少的费用予以调整。” 2.以本次重新上传的工程量清单为准,请投标人自行下载。 3.投标截止时间及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不变。 特此说明! 招标人:成都市新津区安西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中盛精诚 (略) 日期:2022年04月21日 成都市新津区安西镇美丽乡村建设项目施工/标段 答 (略) 致各投标人: 提问 1:招标人提供cjz版本清单《承包人提供主要材料和工程设备一览表》内给定了材料和数量,由于各不同人组价方式不一,定额材料不能保持一致,请招标人取消该表内关于材料的要求。 回复:详见 (略) 。 提问 2:招标文件中未明确业绩认定时间以哪个时间为准,请招标人明确! 回复:已完成的类似工程业绩证明时间以工程接收证书(工程竣工验收证书)中载明的工程竣工验收时间为准。 提问3:合同中明确材料价格不可调,根据川建造价发[2009] (略) 文,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的工程,应在招标文件或合同中明确风险内容及其范围(幅度),不得采用无限风险、所有风险或类似语句规定风险内容及其范围(幅度),其中第二条明确价格风险包括材料价格风险和施工机械使用费风险。故请招标人明确材料调差具体范围及幅度及基准价。 回复:详见 (略) 。 招标人:成都市新津区安西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中盛精诚 (略) 日期:2022年04月21日 |
递交时间 |
(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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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资格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投标有效期 | 90天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其他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200,000元 人民币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1, 点击查看>> 万元 人民币 |
评标办法 | 综合评估法 |
开标时间 | |
开标地点 | |
开标方式 | |
资格审查方式 | |
答疑澄清时间 | |
是否延期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成都市新津区安西镇美丽乡村建设项目施工 / 标段 (略) 致各投标人: 1.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11. 价格调整 点击查看>> 市场价格波动引起的调整市场价格波动是否调整合同价格的约定: / 。” 修改为:“11. 价格调整 点击查看>> 市场价格波动引起的调整 市场价格波动是否调整合同价格的约定:本合同价款采用固定综合单价方式确定,除本合同约定的价格调整外, (略) (略) 分项工程综合单价和单价计算措施项目价格均固定不变,不做调整。除可调价材料外,承包人投标报价中的其余材料价均不调整,可按实调整材料价格的材料品种依据“成都市建设工 (略) 关于进一步规范成都市国家投资建设工程价格风险分摊的通知”(成建价﹝2019﹞3 号)执行,具体可调品种详见合同附件《可调材料基准价格表》。其余材料、设备价格风险包干,不作调整。本条材料仅指永久工程中主要材料,临时工程、措施项目中的材料不作调整。 因市场价格波动调整合同价格,采用以下第 2、3 种方式对合同价格进行调整: 第 1 种方式:采用价格指数进行价格调整。 关于各可调因子、定值和变值权重,以及基本价格指数及其来源的约定: /; 第 2 种方式:采用造价信息进行价格调整。 (2)关于基准价格的约定:基准价是指由发包人在招标文件中给定的材料、工程设备的价格。材料调整期数以月为单位,施工各月完成量以监理人、过控单位、发包人核定的实际完成量为准。可调价材料的材料消耗量按承包人投标文件中单价分析表的耗量(或推算耗量)为准,超出 2020《四川省建设工程量清单计价定额》的规定耗量的按 2020《四川省建设工程量清单计价定额》规定耗量计。 专用合同条款①承包人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的材料单价低于基准价格的:专用合同条款合同履行期间材料单价涨幅以基准价格为基础超过 3 %时,或材料单价跌幅以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材料单价为基础超过 3 %时, (略) 分据实调整,采用成都市《工程造价信息》的价格按以下办法执行:若有新津区价格信息的,采用新津区价格信息的;没有新津区价格信息的,采用成都市区的价格;没有信息价的,参照市场价格。 ②承包人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的材料单价高于基准价格的:专用合同条款合同履行期间材料单价跌幅以基准价格为基础超过 3 %时,材料单价涨幅以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材料单价为基础超过 3 %时, (略) 分据实调整采用成都市《工程造价信息》的价格按以下办法执行:若有新津区价格信息的,采用新津区价格信息的;没有新津区价格信息的,采用成都市区的价格;没有信息价的,参照市场价格。 ③承包人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的材料单价等于基准单价的:专用合同条款合同履行期间材料单价涨跌幅以基准单价为基础超过± 3 %时, (略) 分据实调整,采用成都市《工程造价信息》的价格按以下办法执行:若有新津区价格信息的,采用新津区价格信息的;没有新津区价格信息的,采用成都市区的价格;没有信息价的,参照市场价格。 ④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的,计划进度日期后续工程的价格,应采用基准价与施工期价格两者的较低者。采用成都市《工程造价信息》的价格按以下办法执行:若有新津区价格信息的,采用新津区价格信息的;没有新津区价格信息的,采用成都市区的价格。 第 3 种方式:其他价格调整方式:税金、规费、安全文明施工费、人工费调整方法:投标截止日前 28 天为基准日,其后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发生变化,并由省建 (略) 门或其授权的工程造价管理机构根据上述变化发布了工程造价中税金、规费、安全文明施工费及人工费等政策性调整的,按照有关调整规定执行。施工机械使用费风险:承包人应承担幅度值10%施工机械使用费风险,变化幅度在 10%以内不作调整。施工期间省级或行 (略) 门或其授权的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有施工机械使用费调整文件的,调整幅度超过 10%的部分按实调整。 若承包人投标文件中 (略) 分项、相同工作内容、相同项目特征而综合单价不一致的情况下时,工程竣工结算时以最低的综合单价为准调整综合单价。 若承包人投标文件中出现组成综合单价的材料单价与投标报价中主要材料价格表中材料 (略) 分项综合单价分析表中材料单价不一致的情况,工程竣工结算时以三者最低的材料单价为准,工程竣工结算时修改综合单价。 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在工期延误期间出现法律(含法规、规章、政策)变化的,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由承包人承担,由此减少的费用予以调整。” 2.以本次重新上传的工程量清单为准,请投标人自行下载。 3.投标截止时间及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不变。 特此说明! 招标人:成都市新津区安西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中盛精诚 (略) 日期:2022年04月21日 成都市新津区安西镇美丽乡村建设项目施工/标段 答 (略) 致各投标人: 提问 1:招标人提供cjz版本清单《承包人提供主要材料和工程设备一览表》内给定了材料和数量,由于各不同人组价方式不一,定额材料不能保持一致,请招标人取消该表内关于材料的要求。 回复:详见 (略) 。 提问 2:招标文件中未明确业绩认定时间以哪个时间为准,请招标人明确! 回复:已完成的类似工程业绩证明时间以工程接收证书(工程竣工验收证书)中载明的工程竣工验收时间为准。 提问3:合同中明确材料价格不可调,根据川建造价发[2009] (略) 文,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的工程,应在招标文件或合同中明确风险内容及其范围(幅度),不得采用无限风险、所有风险或类似语句规定风险内容及其范围(幅度),其中第二条明确价格风险包括材料价格风险和施工机械使用费风险。故请招标人明确材料调差具体范围及幅度及基准价。 回复:详见 (略) 。 招标人:成都市新津区安西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中盛精诚 (略) 日期:2022年04月2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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