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汇骏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江西省石城县城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石城县棚户区(城中村)改造西外返迁安置房建设项目电梯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编号:GZHJ2022-SC-F-C002)竞争性磋商的变更公告
赣州汇骏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江西省石城县城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石城县棚户区(城中村)改造西外返迁安置房建设项目电梯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编号:GZHJ2022-SC-F-C002)竞争性磋商的变更公告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石城县棚户区(城中村)改造西外返迁安置房建设项目电梯设备采购及安装 | ||
品目 | 工程/建筑安装工程/大型设备安装/电梯安装,货物/通用设备/机械设备/塑料压制液压机/起重设备/电梯 | ||
采购单位 | 石城县城市 (略) | ||
行政区域 | 石城县 | 公告时间 | 2022年04月28日10:50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2年04月24日 | 更正日期 | 2022年04月28日 |
更正事项 | 采购文件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黄女士 | ||
项目联系电话 | 点击查看>> | ||
采购单位 | 石城县城市 (略) | ||
采购单位地址 | 石城县东方明珠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邱先生、 点击查看>> | ||
代理机构名称 | 赣州汇骏 (略) | ||
代理机构地址 | 石城县东方明珠水晶 (略) 三楼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黄女士、 点击查看>> |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 (略) :GZHJ2022-SC-F-C002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石城县棚户区(城中村)改造西外返迁安置房建设项目电梯设备采购及安装
首次公告日期:2022年04月24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原招标文件第37页“4、付款方式:(1)电梯设备采购合同签订后预付每批次下单电梯的 30%货款,该批次电梯到施工现场后 10 个工作日内支付 50%货款,待安装完成并验收合同后 10 个工作日支付15%,预留 5%质保金,自验收合格之日起至质保期届满后无息退还。(2)电梯安装:电 (略) 进场后 7 个工作日支付安装费的 30%,电梯安装调试完成且达到可运行状态 10 个工作日内向 点击查看>> 方支付安装费总额的 45%,电梯安装调试完成,在通过当地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机构验收合格之日起 10 个工作日内, 点击查看>> 方按照合同要求向 点击查看>> 方支付安装费总额的 20%,同时 点击查看>> 方向 点击查看>> 方支付相当于安装合同总价 5%数额的至少二年期质量保函,保函期限 (略) 门发放准用证及 点击查看>> 方正式移交竣工资料及设备之日起。
现变更为“4、付款方式:(1)电梯设备采购合同签订后预付每批次下单电梯的30%货款,该批次电梯到施工现场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50%货款,待安装完成并验收合同后10个工作日支付15%,预留5%质保金,自验收合格之日起至质保期届满后无息退还。(2)电梯安装:电 (略) 进场后7个工作日支付安装费的30%,电梯安装调试完成且达到可运行状态10个工作日内向 点击查看>> 方支付安装费总额的45%,电梯安装调试完成,在通过当地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机构验收合格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点击查看>> 方按照合同要求向 点击查看>> 方支付安装费总额的20%,预留5%为质保金,自验收合格之日起至质保期届满后无息退还。”
更正日期:2022年04月28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原招标文件相关内容参照上述内容变更,其他内容不变。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石城县城市 (略)
地址:石城县东方明珠
联系方式:邱先生、 点击查看>>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赣州汇骏 (略)
地 址:石城县东方明珠水晶 (略) 三楼
联系方式:黄女士、 点击查看>>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女士
电 话: 点击查看>>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石城县棚户区(城中村)改造西外返迁安置房建设项目电梯设备采购及安装 | ||
品目 | 工程/建筑安装工程/大型设备安装/电梯安装,货物/通用设备/机械设备/塑料压制液压机/起重设备/电梯 | ||
采购单位 | 石城县城市 (略) | ||
行政区域 | 石城县 | 公告时间 | 2022年04月28日10:50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2年04月24日 | 更正日期 | 2022年04月28日 |
更正事项 | 采购文件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黄女士 | ||
项目联系电话 | 点击查看>> | ||
采购单位 | 石城县城市 (略) | ||
采购单位地址 | 石城县东方明珠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邱先生、 点击查看>> | ||
代理机构名称 | 赣州汇骏 (略) | ||
代理机构地址 | 石城县东方明珠水晶 (略) 三楼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黄女士、 点击查看>> |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 (略) :GZHJ2022-SC-F-C002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石城县棚户区(城中村)改造西外返迁安置房建设项目电梯设备采购及安装
首次公告日期:2022年04月24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原招标文件第37页“4、付款方式:(1)电梯设备采购合同签订后预付每批次下单电梯的 30%货款,该批次电梯到施工现场后 10 个工作日内支付 50%货款,待安装完成并验收合同后 10 个工作日支付15%,预留 5%质保金,自验收合格之日起至质保期届满后无息退还。(2)电梯安装:电 (略) 进场后 7 个工作日支付安装费的 30%,电梯安装调试完成且达到可运行状态 10 个工作日内向 点击查看>> 方支付安装费总额的 45%,电梯安装调试完成,在通过当地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机构验收合格之日起 10 个工作日内, 点击查看>> 方按照合同要求向 点击查看>> 方支付安装费总额的 20%,同时 点击查看>> 方向 点击查看>> 方支付相当于安装合同总价 5%数额的至少二年期质量保函,保函期限 (略) 门发放准用证及 点击查看>> 方正式移交竣工资料及设备之日起。
现变更为“4、付款方式:(1)电梯设备采购合同签订后预付每批次下单电梯的30%货款,该批次电梯到施工现场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50%货款,待安装完成并验收合同后10个工作日支付15%,预留5%质保金,自验收合格之日起至质保期届满后无息退还。(2)电梯安装:电 (略) 进场后7个工作日支付安装费的30%,电梯安装调试完成且达到可运行状态10个工作日内向 点击查看>> 方支付安装费总额的45%,电梯安装调试完成,在通过当地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机构验收合格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点击查看>> 方按照合同要求向 点击查看>> 方支付安装费总额的20%,预留5%为质保金,自验收合格之日起至质保期届满后无息退还。”
更正日期:2022年04月28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原招标文件相关内容参照上述内容变更,其他内容不变。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石城县城市 (略)
地址:石城县东方明珠
联系方式:邱先生、 点击查看>>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赣州汇骏 (略)
地 址:石城县东方明珠水晶 (略) 三楼
联系方式:黄女士、 点击查看>>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女士
电 话: 点击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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