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桂山中学校服协议供货服务项目答疑及澄清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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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2-04-28点击次数:12信息来源: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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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 服协议供货服务项目答疑及澄清公告 各潜在投标人: 深圳市建星 (略) 中山分公司受中山市桂山中学的委托, (略) 服协议供货服务项目( (略) :JXZS 点击查看>> GK722)进行公开招标,根据潜在投标人提出的疑问,现作如下回复: 一、 (略) 分 1、招标文件第10页, 三、项目基本要求 1.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经营行为,文明经营,安全生产。同时,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经营行为,文明经营,安全生产。投标人近两年未在广东省校服产品质量监督抽检中出现不合格产品。参照《关于2020年度广东省中小学生校服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情况的省中小学生校服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情况的通告》(广东省市 (略) 、广东省教育厅,2021年第224 号文件)执行,【提供《质量抽查情况承诺书》】。若提供虚假承诺,取消其中标资格。内的关于2020年度是否应为2021年度? 招标文件第11页, 六、★技术规格要求及最高单价限价 “4 冬装运动服 长袖衣及长裤”面料前面是否多了上衣2字? 招标文件第13页, 七、投标样品 要求制做【夏装运动服 长裤】,请问长裤是否按“3 秋装运动服 长裤”面料要求制作。 答: 1. (略) 分2。 2. (略) 分3。 3. (略) 分4。 2、我公司认为:招标文件《技术商务评审表》部分评分项目设立非常不合理,具有一定的特殊条件限制或排斥有能力的服装供应企业。 法律法规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第十八条 招标人可以根据招标项目本身的要求,在招标公告或者投标邀请书中,要求潜在投标人提供有关资质证明文件和业绩情况,并对潜在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国家对投标人的资格条件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不得对潜在投标人实行歧视待遇。 一、质疑事项: 1、具有有效的CTC标准产品认证,且认证标准包含《GB/T 点击查看>> -2015》、产品范围包含校服或学生服,提供证书得3分。 【提供证书复印件并打印网页截图作为证明材料,证书的有效性以http:/ 点击查看>> 网站公布的网页截图为准,上述资料均需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2、投标人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的得2分。 【证书的有效性以“高企认定网:http:/ 点击查看>> ”网站查询的截图为准,投 (略) 右侧“查询服务”进行查询,提供证书复印件并打印网页查询截图作为证明材料,上述资料均需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3、2019年1月1日至今投标人获得(校服、学生服)业绩的每项得2分,本项最高得18分。 注:投标文件中 (略) 公示的中标公告截图、中标通知书及中标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日期以中标通知书上日期为准。 4、拟投入本项目人员: 1、150人(含)以上的得5分; 2、110人(含)-149人得4分; 3、80人(含)-109人得3分; 4、40人(含)-79人得2分; 5、少于40的得1分。 【投标人提供的企业人员名单及本项目公告发布日前三个月内任意1个月由投标人 (略) 保局盖章出具的证明复印件 (略) 保缴费证明材料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核查,未按要求提供不得分。】 答: 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并未规定《CTC标准产品认证证书》、《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不得作为评审内容。CTC标准产品认证是一种在质量、管理与国际规范化生产过程认证,它表明该产品不仅质量合格,而且在生产、 (略) 置过程中符合强化品质管理的生产要求;并且在国 (略) 正式公示,与本项目要求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经营行为,文明经营,安全生产实际需要相适应且与特别约定条款有关。该评议内容为加分项,非资格准入条件,不存在“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对潜在投标人实行歧视待遇”的情形。 2.《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并未限定企业规模,该加分项是为了使保障招标人在各个投标人中甄选出能力最符合本项目用户需求的重要措施之一,并不存在排斥潜在投标人。 3. (略) 分1。 4.对人员数量设定的评分项中是对项目拟投入的实施人员数量进行综合评比,而不是投标单位的整体从业人员。基于本项目的实际需要,对实施人员数量设定的加分项不存在排斥潜在投标人。 3、疑问原由: 1、企业体系、产品认证证书情况:具有有效的CTC标准产品认证,且认证标准包含《GB/T 点击查看>> -2015》、产品范围包含校服或学生服,提供证书得3分。而这个证书完全是为长期做学生装企业准备的,其他有能力的服装制造商是没有这种关于校服的认证的,并且通过在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http:/ 点击查看>> )查询,获得学生服产品CTC标准认证证书在目前校服行业的供应商中也只有极个别的企业具备。 2、企业体系、产品认证证书情况:高新技术企业一般是指在《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内,持续进行研究开发与技术成果转化,形成企业核心自主知识产权,并以此为基础开展经营活动,是知识密集、技术密集的经济实体。“从高新技术企业的认定标准可以看出,《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是政策扶持证书,是财政税收优惠证书,被认定为高新技术的企业可以享受税收减免优惠政策。相反,之所以要扶持,就是因为企业不够强大。因而将《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设置为评审因素,其与采购项目实际需要没有关系。 3、业绩状况:要求提供同类项业绩,且要求必须提供合同关键页和中标通知书。明显有限制其他服装制造商的嫌疑,大多服装供应商都有能力制作校服,只是没有参与投标, (略) 签订校服协议,但并不会有中标通知书。建议该项目修改为“2019年1月1日至今投标人获得今服装类业绩的每项得2分,本项最高得18分。” 4、投标人履约综合实力:为何设定拟投入本项目人员150人为满分,请问设定依据为何?根据:“ (略) 、 (略) 、发展改 (略) 于2011年6月发布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已明确规定工业企业中的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而该申评项目分值设定,不仅直接就把微小企业分值拉低,还可能导致微小企业即使有能力提供服务也无任何机会参与公平竞标,招标文件中存在不合理的,没有根据的要求,可视为歧视微型企业,给微型企业不公平的待遇。 答: 1.CTC标准产品认证是一种在质量、管理与国际规范化生产过程认证,它表明该产品不仅质量合格,而且在生产、 (略) 置过程中符合强化品质管理的生产要求;并且在国 (略) 正式公示,与本项目要求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经营行为,文明经营,安全生产实际需要相适应且与特别约定条款有关。该评议内容为加分项,非资格准入条件,不存在“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对潜在投标人实行歧视待遇”的情形。 2.《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并未限定企业规模,该加分项是为了使保障招标人在各个投标人中甄选出能力最符合本项目用户需求的重要措施之一,并不存在排斥潜在投标人。 3. (略) 分1。 4.对人员数量设定的评分项中是对项目拟投入的实施人员数量进行综合评比,而不是投标单位的整体从业人员。基于本项目的实际需要,对实施人员数量设定的加分项不存在排斥潜在投标人。 二、 (略) 分 1.原招标文件《技术商务评审表》中“类似业绩:2019年1月1日至今投标人获得(校服、学生服)业绩的每项得2分,本项最高得18分。 注:投标文件中 (略) 公示的中标公告截图、中标通知书及中标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日期以中标通知书上日期为准。” 澄清修改为: “类似业绩:2019年1月1日至今投标人获得类似业绩的每项得2分,本项最高得18分。 注:投标文件中 (略) 公示的中标公告截图、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日期以中标通知书上日期为准。” 2. 原招标文件《用户需求书》中“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经营行为,文明经营,安全生产。同时,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经营行为,文明经营,安全生产。投标人近两年未在广东省校服产品质量监督抽检中出现不合格产品。参照《关于2020 年度广东省中小学生校服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情况的省中小学生校服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情况的通告》(广东省市 (略) 、广东省教育厅,2021年第224 号文件)执行,【提供《质量抽查情况承诺书》】。若提供虚假承诺,取消其中标资格。” 澄清修改为: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经营行为,文明经营,安全生产。同时,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经营行为,文明经营,安全生产。投标人近两年未在广东省校服产品质量监督抽检中出现不合格产品。参照《关于2021年度广东省中小学生校服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情况的省中小学生校服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情况的通告》(广东省市 (略) 、广东省教育厅,2021年第224 号文件)执行,【提供《质量抽查情况承诺书》】。若提供虚假承诺,取消其中标资格。 3.删掉原招标文件“ (略) 分用户需求书”——“第六、★技术规格及最高单价限价”——冬装运动服--上衣面料”的“上衣”两字。 4.原招标文件“ (略) 分用户需求书”——“第六、投标样品”——“夏装运动服--长裤。” 澄清修改为: “ (略) 分用户需求书”——“第六、投标样品”——“夏装运动服--短裤。” 三、其他说明 原招标文件与本公 (略) ,以本公告为准,本公告未涉及内容仍以原招标文件为准,特此说明。 招标人:中山市桂山中学 招标代理机构:深圳市建星 (略) 中山分公司 发布时间:2022年4月28日 |
时间:2022-04-28点击次数:12信息来源: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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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 服协议供货服务项目答疑及澄清公告 各潜在投标人: 深圳市建星 (略) 中山分公司受中山市桂山中学的委托, (略) 服协议供货服务项目( (略) :JXZS 点击查看>> GK722)进行公开招标,根据潜在投标人提出的疑问,现作如下回复: 一、 (略) 分 1、招标文件第10页, 三、项目基本要求 1.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经营行为,文明经营,安全生产。同时,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经营行为,文明经营,安全生产。投标人近两年未在广东省校服产品质量监督抽检中出现不合格产品。参照《关于2020年度广东省中小学生校服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情况的省中小学生校服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情况的通告》(广东省市 (略) 、广东省教育厅,2021年第224 号文件)执行,【提供《质量抽查情况承诺书》】。若提供虚假承诺,取消其中标资格。内的关于2020年度是否应为2021年度? 招标文件第11页, 六、★技术规格要求及最高单价限价 “4 冬装运动服 长袖衣及长裤”面料前面是否多了上衣2字? 招标文件第13页, 七、投标样品 要求制做【夏装运动服 长裤】,请问长裤是否按“3 秋装运动服 长裤”面料要求制作。 答: 1. (略) 分2。 2. (略) 分3。 3. (略) 分4。 2、我公司认为:招标文件《技术商务评审表》部分评分项目设立非常不合理,具有一定的特殊条件限制或排斥有能力的服装供应企业。 法律法规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第十八条 招标人可以根据招标项目本身的要求,在招标公告或者投标邀请书中,要求潜在投标人提供有关资质证明文件和业绩情况,并对潜在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国家对投标人的资格条件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不得对潜在投标人实行歧视待遇。 一、质疑事项: 1、具有有效的CTC标准产品认证,且认证标准包含《GB/T 点击查看>> -2015》、产品范围包含校服或学生服,提供证书得3分。 【提供证书复印件并打印网页截图作为证明材料,证书的有效性以http:/ 点击查看>> 网站公布的网页截图为准,上述资料均需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2、投标人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的得2分。 【证书的有效性以“高企认定网:http:/ 点击查看>> ”网站查询的截图为准,投 (略) 右侧“查询服务”进行查询,提供证书复印件并打印网页查询截图作为证明材料,上述资料均需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3、2019年1月1日至今投标人获得(校服、学生服)业绩的每项得2分,本项最高得18分。 注:投标文件中 (略) 公示的中标公告截图、中标通知书及中标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日期以中标通知书上日期为准。 4、拟投入本项目人员: 1、150人(含)以上的得5分; 2、110人(含)-149人得4分; 3、80人(含)-109人得3分; 4、40人(含)-79人得2分; 5、少于40的得1分。 【投标人提供的企业人员名单及本项目公告发布日前三个月内任意1个月由投标人 (略) 保局盖章出具的证明复印件 (略) 保缴费证明材料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核查,未按要求提供不得分。】 答: 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并未规定《CTC标准产品认证证书》、《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不得作为评审内容。CTC标准产品认证是一种在质量、管理与国际规范化生产过程认证,它表明该产品不仅质量合格,而且在生产、 (略) 置过程中符合强化品质管理的生产要求;并且在国 (略) 正式公示,与本项目要求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经营行为,文明经营,安全生产实际需要相适应且与特别约定条款有关。该评议内容为加分项,非资格准入条件,不存在“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对潜在投标人实行歧视待遇”的情形。 2.《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并未限定企业规模,该加分项是为了使保障招标人在各个投标人中甄选出能力最符合本项目用户需求的重要措施之一,并不存在排斥潜在投标人。 3. (略) 分1。 4.对人员数量设定的评分项中是对项目拟投入的实施人员数量进行综合评比,而不是投标单位的整体从业人员。基于本项目的实际需要,对实施人员数量设定的加分项不存在排斥潜在投标人。 3、疑问原由: 1、企业体系、产品认证证书情况:具有有效的CTC标准产品认证,且认证标准包含《GB/T 点击查看>> -2015》、产品范围包含校服或学生服,提供证书得3分。而这个证书完全是为长期做学生装企业准备的,其他有能力的服装制造商是没有这种关于校服的认证的,并且通过在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http:/ 点击查看>> )查询,获得学生服产品CTC标准认证证书在目前校服行业的供应商中也只有极个别的企业具备。 2、企业体系、产品认证证书情况:高新技术企业一般是指在《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内,持续进行研究开发与技术成果转化,形成企业核心自主知识产权,并以此为基础开展经营活动,是知识密集、技术密集的经济实体。“从高新技术企业的认定标准可以看出,《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是政策扶持证书,是财政税收优惠证书,被认定为高新技术的企业可以享受税收减免优惠政策。相反,之所以要扶持,就是因为企业不够强大。因而将《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设置为评审因素,其与采购项目实际需要没有关系。 3、业绩状况:要求提供同类项业绩,且要求必须提供合同关键页和中标通知书。明显有限制其他服装制造商的嫌疑,大多服装供应商都有能力制作校服,只是没有参与投标, (略) 签订校服协议,但并不会有中标通知书。建议该项目修改为“2019年1月1日至今投标人获得今服装类业绩的每项得2分,本项最高得18分。” 4、投标人履约综合实力:为何设定拟投入本项目人员150人为满分,请问设定依据为何?根据:“ (略) 、 (略) 、发展改 (略) 于2011年6月发布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已明确规定工业企业中的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而该申评项目分值设定,不仅直接就把微小企业分值拉低,还可能导致微小企业即使有能力提供服务也无任何机会参与公平竞标,招标文件中存在不合理的,没有根据的要求,可视为歧视微型企业,给微型企业不公平的待遇。 答: 1.CTC标准产品认证是一种在质量、管理与国际规范化生产过程认证,它表明该产品不仅质量合格,而且在生产、 (略) 置过程中符合强化品质管理的生产要求;并且在国 (略) 正式公示,与本项目要求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经营行为,文明经营,安全生产实际需要相适应且与特别约定条款有关。该评议内容为加分项,非资格准入条件,不存在“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对潜在投标人实行歧视待遇”的情形。 2.《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并未限定企业规模,该加分项是为了使保障招标人在各个投标人中甄选出能力最符合本项目用户需求的重要措施之一,并不存在排斥潜在投标人。 3. (略) 分1。 4.对人员数量设定的评分项中是对项目拟投入的实施人员数量进行综合评比,而不是投标单位的整体从业人员。基于本项目的实际需要,对实施人员数量设定的加分项不存在排斥潜在投标人。 二、 (略) 分 1.原招标文件《技术商务评审表》中“类似业绩:2019年1月1日至今投标人获得(校服、学生服)业绩的每项得2分,本项最高得18分。 注:投标文件中 (略) 公示的中标公告截图、中标通知书及中标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日期以中标通知书上日期为准。” 澄清修改为: “类似业绩:2019年1月1日至今投标人获得类似业绩的每项得2分,本项最高得18分。 注:投标文件中 (略) 公示的中标公告截图、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日期以中标通知书上日期为准。” 2. 原招标文件《用户需求书》中“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经营行为,文明经营,安全生产。同时,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经营行为,文明经营,安全生产。投标人近两年未在广东省校服产品质量监督抽检中出现不合格产品。参照《关于2020 年度广东省中小学生校服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情况的省中小学生校服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情况的通告》(广东省市 (略) 、广东省教育厅,2021年第224 号文件)执行,【提供《质量抽查情况承诺书》】。若提供虚假承诺,取消其中标资格。” 澄清修改为: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经营行为,文明经营,安全生产。同时,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经营行为,文明经营,安全生产。投标人近两年未在广东省校服产品质量监督抽检中出现不合格产品。参照《关于2021年度广东省中小学生校服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情况的省中小学生校服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情况的通告》(广东省市 (略) 、广东省教育厅,2021年第224 号文件)执行,【提供《质量抽查情况承诺书》】。若提供虚假承诺,取消其中标资格。 3.删掉原招标文件“ (略) 分用户需求书”——“第六、★技术规格及最高单价限价”——冬装运动服--上衣面料”的“上衣”两字。 4.原招标文件“ (略) 分用户需求书”——“第六、投标样品”——“夏装运动服--长裤。” 澄清修改为: “ (略) 分用户需求书”——“第六、投标样品”——“夏装运动服--短裤。” 三、其他说明 原招标文件与本公 (略) ,以本公告为准,本公告未涉及内容仍以原招标文件为准,特此说明。 招标人:中山市桂山中学 招标代理机构:深圳市建星 (略) 中山分公司 发布时间:2022年4月2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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