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全椒南路、红叶山庄等门面房招租项目(三次)”澄清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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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全椒南路、红叶山庄等门面房招租项目(三次)”澄清公告

关于“ (略) 、红叶山庄等门面房招租项目(三次)

澄清公告

一、本项目重大事项披露调整为:1、 (略) 、红叶山庄等门面房招租项目(三次),承租方应按招租公告约定的用途依法经营,不得从事任何违法经营活动或违反合同约定,标的物禁止经营烧烤类生意、禁止经营卡拉OK、铝合金门窗加工、汽车机械修理等噪音较大的扰民业务和对环境有污染的业务等,店面装修 (略) 的相关规定,竞得人如不按上述要求经营使用承租房产,招租人有权取消其竞得 (略) 理并没收其履约保证金。

2、在租赁期内,因城市规划调整、城市公益事业建设、征收、改造等原因,确需提前解除租赁合同的,出租人有权无条件提前解除租赁合同,不负责赔偿承租人因此造成的损失。房租 (略) 分(自承租人腾空并向出租人交回之日起算),经出租人审核审批后退还承租人;在租赁期内标的物不得转租。承租人转租标的物内容的,出租人有权单方解除租赁合同,并由承租人承担违约金、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等违约责任;租赁期满后,承租人应 (略) 有房屋,并归还招租人,承租人不得以装修费用、固定资产等理由要求认购、补偿或折价收购,特此说明。

3、租赁期限:5年,合同一次性签订,第四年起租金以上年度租金的3%递增,第五年起租金以上年度租金4%递增。

4、租金支付方式:租金每年支付一次,竞得人须在《租赁合同书》签定时将第一年度租金转入招租方指定帐户(即:先付后租);后年度具体付款日期和付款方式在《租赁合同》中约定。

5、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为竞得年租金的一个季度租金,履约保证金在竞得方领取竞得通知书后5日内一次性支付,退还时间:履约保证金在合同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在承租人无违约情形下并将房屋恢复原样、腾空后且无竞得人责任后十个工作日内退还(不计息);

6、竞得人须在签订《租赁合同书》前必须完成第一年租金、履约保证金两项费用的交纳,交纳齐全方可签订合同,租赁起止期以合同约定为准,标的物以实际交付为准。

7、装修过程中不得改变出租房屋的主体结构及相关消防设施,各标的物在房屋装修过程中不能破坏原始房屋状态,不得私搭乱建,租赁期满后,承租人应当及时腾空房屋恢复原状,并归还招租人,承租人不得以装修费用、固定资产等理由要求认购、补偿或折价收购。

8、其他相关要求:标的物一切以现状为准,滁州市亭宜居 (略) 不承担任何方面维修、改造等工作。一切维修(含消防、水电管道、线路仪表灯设备、门窗等设施)及费用均由竞得人担负,同时标的物产生的治安费、卫生费、水电气费、物业管理费等费用均由竞得人担负,经营的标的物外墙、招牌、装饰等必须符合滁州市文明创建的要求。请有意向的竞租人现场勘查,充分考虑。

备注:如因竞得人违法、违规、不服从管理等原因造成的各项纠纷及法律责任由 (略) 责任,招租人不承担任何连带责任。

招标单位:滁州市亭宜居 (略)

代理公司:安徽瑞佳 (略)

2022年4月28日

关于“ (略) 、红叶山庄等门面房招租项目(三次)

澄清公告

一、本项目重大事项披露调整为:1、 (略) 、红叶山庄等门面房招租项目(三次),承租方应按招租公告约定的用途依法经营,不得从事任何违法经营活动或违反合同约定,标的物禁止经营烧烤类生意、禁止经营卡拉OK、铝合金门窗加工、汽车机械修理等噪音较大的扰民业务和对环境有污染的业务等,店面装修 (略) 的相关规定,竞得人如不按上述要求经营使用承租房产,招租人有权取消其竞得 (略) 理并没收其履约保证金。

2、在租赁期内,因城市规划调整、城市公益事业建设、征收、改造等原因,确需提前解除租赁合同的,出租人有权无条件提前解除租赁合同,不负责赔偿承租人因此造成的损失。房租 (略) 分(自承租人腾空并向出租人交回之日起算),经出租人审核审批后退还承租人;在租赁期内标的物不得转租。承租人转租标的物内容的,出租人有权单方解除租赁合同,并由承租人承担违约金、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等违约责任;租赁期满后,承租人应 (略) 有房屋,并归还招租人,承租人不得以装修费用、固定资产等理由要求认购、补偿或折价收购,特此说明。

3、租赁期限:5年,合同一次性签订,第四年起租金以上年度租金的3%递增,第五年起租金以上年度租金4%递增。

4、租金支付方式:租金每年支付一次,竞得人须在《租赁合同书》签定时将第一年度租金转入招租方指定帐户(即:先付后租);后年度具体付款日期和付款方式在《租赁合同》中约定。

5、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为竞得年租金的一个季度租金,履约保证金在竞得方领取竞得通知书后5日内一次性支付,退还时间:履约保证金在合同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在承租人无违约情形下并将房屋恢复原样、腾空后且无竞得人责任后十个工作日内退还(不计息);

6、竞得人须在签订《租赁合同书》前必须完成第一年租金、履约保证金两项费用的交纳,交纳齐全方可签订合同,租赁起止期以合同约定为准,标的物以实际交付为准。

7、装修过程中不得改变出租房屋的主体结构及相关消防设施,各标的物在房屋装修过程中不能破坏原始房屋状态,不得私搭乱建,租赁期满后,承租人应当及时腾空房屋恢复原状,并归还招租人,承租人不得以装修费用、固定资产等理由要求认购、补偿或折价收购。

8、其他相关要求:标的物一切以现状为准,滁州市亭宜居 (略) 不承担任何方面维修、改造等工作。一切维修(含消防、水电管道、线路仪表灯设备、门窗等设施)及费用均由竞得人担负,同时标的物产生的治安费、卫生费、水电气费、物业管理费等费用均由竞得人担负,经营的标的物外墙、招牌、装饰等必须符合滁州市文明创建的要求。请有意向的竞租人现场勘查,充分考虑。

备注:如因竞得人违法、违规、不服从管理等原因造成的各项纠纷及法律责任由 (略) 责任,招租人不承担任何连带责任。

招标单位:滁州市亭宜居 (略)

代理公司:安徽瑞佳 (略)

2022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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