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山七星华庭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答疑补遗文件
秀山七星华庭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答疑补遗文件
秀山七星华庭建设工程勘察设计
答疑及补遗(一)
各潜在投标人:
经研究,现将“秀山七星华庭建设工程勘察设计” (略) 涉及的相关事宜答复、补遗如下:
一、问:质疑1:招标文件中3.1.2业绩规模要求和5.2.2勘察负责人业绩要求中第(2)业绩规模要求:②勘察类别:至少须包含岩土工程勘察。初步勘察、详细勘察或施工勘察是否属于岩土工程勘察。
质疑2:招标文件中3.1勘察业绩要求与5.2 勘察负责人业绩要求一致,是否可以两个业绩为同一个业绩。
答:1.将该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第1.4.1条 “3.1勘察业绩要求”和“5.2.2勘察负责人业绩要求”中原表述为“(2)勘察类别:至少须包含岩土工程勘察”与“②勘察类别:至少须包含岩土工程勘察”的内容均予以删除。
2. (略) 提供的某一业绩能同时满足该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第1.4.1条中“3.1勘察业绩要求”和“5.2.2勘察负责人业绩要求”的相应要求的,则可以提供该同一业绩。
二、问:招标文件第二章招标人须知第3.7.5款, (略) 分(如有)要求:
“ (略) (略) 分的 (略) 仿宋字体, (略) 分采用 A4 页面;图表内的字体、字号大小不限, (略) 分采用 A3 或 A4 页面;文字、图表不得使用彩色(效果图除外)”
该条款要求除效果图外不得使用彩色,会严重影响第三章综合评标办法中 (略) 分的评分项表达:如功能组织,噪音控制,交通流线, (略) 等分析类图纸的信息,在黑白图片上难以表达和分辨,是否可将此项调整为:文字说明类内容不得使用彩色,图片图表类内容可使用彩色。
答: (略) 分的编制要求按《招标文件》相关规定执行。
三、问:招标文件中3.2 投标人设计业绩与5.3.2设计负责人设计业绩和5.1.3项目总负责人业绩要求一致,是否可以三个业绩为同一个业绩?
答: (略) 提供的某一业绩能同时满足该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第1.4.1条中“3.2 设计业绩要求”、“5.1.3项目总负责人业绩要求”以及“5.3.2设计负责人设计业绩要求”的相应要求的,则可以提供该同一业绩。
四、问:招标文件中3.2 投标人设计业绩与5.3.2设计负责人设计业绩和5.1.3项目总负责人业绩要求一致,是否可以三个业绩为同一个业绩?
答:详见上述第三问答复内容。
五、问:招标人代表2人,这个是变相的指定了中标人,不要再来走这个程序,直接委托算了!
答:本项目评标委员会的构成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三十七条与《重庆市招标投标条例》第三十条的规定,并未触及我国现行招投标的相关禁止性规定。
六、问:招标文件中除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外其他管理人员相关问题的质疑。 (略) 中标人需提供其他管理人员具体哪些?是随意配备还是必须提供哪些人员?怎么确定中标人提供其他管理人员就一定是投标单位人员而不是投标人临时非法借用人员和非法“挂证”人员?其他管理人员需要提供养老保险证明吗?是不需要提供养老保险证明?还是提供一个月、两个月、三个月养老保险证明或者是跟项目经理和项目技术负责人同等时间段养老保险证明?若中标人明知没有其他管理人员故意来参与投标又中标了,中标人又提供不出其他管理人员到底是中标人不满足中标资格还是流标或者依次第二名为中标人或者是复评呢?以上问题请招标人明示。
答:该问与本项目无关。
七、将该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第7.7.1条“履约保证金”中“3)递交时间”与“4)履 (略) 信息” (略) 内容均修改调整为:
“3)递交时间:中标人应当在签订书面合同前提交到招标人指定帐户,并及时到秀山县公共资 (略) 综合科(二)开具履约保证金发票,中标人凭履约保证金发票及中标通知书与招标人签订勘察设计合同。中标人如不按时缴纳履约保证金或提供不可撤销且见索即付的银行保函,则可取消其中标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4)履 (略) 信息:
开户单位: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公共资 (略)
开户银行:重庆农村 (略) 秀山支行
联系人:刘先生 电话:023- 点击查看>> ”。
八、本项目的红线图等资料详见随本《答疑及补遗(一)》一并发出的附件资料。
附件:B33、B34红线图。
秀山华信房 (略)
重庆市建友忠龙工程 (略)
2022年04月29日
秀山七星华庭建设工程勘察设计
答疑及补遗(一)
各潜在投标人:
经研究,现将“秀山七星华庭建设工程勘察设计” (略) 涉及的相关事宜答复、补遗如下:
一、问:质疑1:招标文件中3.1.2业绩规模要求和5.2.2勘察负责人业绩要求中第(2)业绩规模要求:②勘察类别:至少须包含岩土工程勘察。初步勘察、详细勘察或施工勘察是否属于岩土工程勘察。
质疑2:招标文件中3.1勘察业绩要求与5.2 勘察负责人业绩要求一致,是否可以两个业绩为同一个业绩。
答:1.将该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第1.4.1条 “3.1勘察业绩要求”和“5.2.2勘察负责人业绩要求”中原表述为“(2)勘察类别:至少须包含岩土工程勘察”与“②勘察类别:至少须包含岩土工程勘察”的内容均予以删除。
2. (略) 提供的某一业绩能同时满足该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第1.4.1条中“3.1勘察业绩要求”和“5.2.2勘察负责人业绩要求”的相应要求的,则可以提供该同一业绩。
二、问:招标文件第二章招标人须知第3.7.5款, (略) 分(如有)要求:
“ (略) (略) 分的 (略) 仿宋字体, (略) 分采用 A4 页面;图表内的字体、字号大小不限, (略) 分采用 A3 或 A4 页面;文字、图表不得使用彩色(效果图除外)”
该条款要求除效果图外不得使用彩色,会严重影响第三章综合评标办法中 (略) 分的评分项表达:如功能组织,噪音控制,交通流线, (略) 等分析类图纸的信息,在黑白图片上难以表达和分辨,是否可将此项调整为:文字说明类内容不得使用彩色,图片图表类内容可使用彩色。
答: (略) 分的编制要求按《招标文件》相关规定执行。
三、问:招标文件中3.2 投标人设计业绩与5.3.2设计负责人设计业绩和5.1.3项目总负责人业绩要求一致,是否可以三个业绩为同一个业绩?
答: (略) 提供的某一业绩能同时满足该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第1.4.1条中“3.2 设计业绩要求”、“5.1.3项目总负责人业绩要求”以及“5.3.2设计负责人设计业绩要求”的相应要求的,则可以提供该同一业绩。
四、问:招标文件中3.2 投标人设计业绩与5.3.2设计负责人设计业绩和5.1.3项目总负责人业绩要求一致,是否可以三个业绩为同一个业绩?
答:详见上述第三问答复内容。
五、问:招标人代表2人,这个是变相的指定了中标人,不要再来走这个程序,直接委托算了!
答:本项目评标委员会的构成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三十七条与《重庆市招标投标条例》第三十条的规定,并未触及我国现行招投标的相关禁止性规定。
六、问:招标文件中除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外其他管理人员相关问题的质疑。 (略) 中标人需提供其他管理人员具体哪些?是随意配备还是必须提供哪些人员?怎么确定中标人提供其他管理人员就一定是投标单位人员而不是投标人临时非法借用人员和非法“挂证”人员?其他管理人员需要提供养老保险证明吗?是不需要提供养老保险证明?还是提供一个月、两个月、三个月养老保险证明或者是跟项目经理和项目技术负责人同等时间段养老保险证明?若中标人明知没有其他管理人员故意来参与投标又中标了,中标人又提供不出其他管理人员到底是中标人不满足中标资格还是流标或者依次第二名为中标人或者是复评呢?以上问题请招标人明示。
答:该问与本项目无关。
七、将该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第7.7.1条“履约保证金”中“3)递交时间”与“4)履 (略) 信息” (略) 内容均修改调整为:
“3)递交时间:中标人应当在签订书面合同前提交到招标人指定帐户,并及时到秀山县公共资 (略) 综合科(二)开具履约保证金发票,中标人凭履约保证金发票及中标通知书与招标人签订勘察设计合同。中标人如不按时缴纳履约保证金或提供不可撤销且见索即付的银行保函,则可取消其中标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4)履 (略) 信息:
开户单位: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公共资 (略)
开户银行:重庆农村 (略) 秀山支行
联系人:刘先生 电话:023- 点击查看>> ”。
八、本项目的红线图等资料详见随本《答疑及补遗(一)》一并发出的附件资料。
附件:B33、B34红线图。
秀山华信房 (略)
重庆市建友忠龙工程 (略)
2022年0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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