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金琴大健康科技有限公司金琴健康港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答疑公告
珠海金琴大健康科技有限公司金琴健康港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答疑公告
招标文件修改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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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 | E 点击查看>> 3001 | ||
项目名称 | 珠海金 (略) 金琴健康港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 | ||
标题 | 珠海金 (略) 金琴健康港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文件修改公告 | ||
招标人名称 | 珠海金 (略) | 地址 | 珠海市金湾区三 (略) (略) 国际健康港检测办公大楼A座310A |
联系人 | 涂文生 | 联系电话 | 0756- 点击查看>> |
招标代理名称 | 珠 (略) | 地址 | 珠海市香洲区 (略) (略) 林海大厦2楼 |
联系人 | 饶伟 | 联系电话 | 0756- 点击查看>> |
内容 | 一、招标文件专用条款 点击查看>> “造价调整条件及范围”其他事项,第1条更改为: 1.在施工过程中,如遇钢筋、商品砼、水泥、预制砼管桩、预拌砂浆、PC构件材料、ALC墙板、钢型材、铝型材、铝板、钢板、玻璃、砌块、沥青砼、电缆电线、桥架、母线、管材有价格波动,可调整材料。除以上“可调价材料”外,其他均不调整。当“可调价材料”的价格波动范围超过±5%时,调整超出预算审批时材料价±5%的部分。 第3条更改为: 3.本招标文件约定“可调价材料”按以下办法进行调整: 3.1若计量当期“可调价材料”的基准单价(即为相应月度《珠海工程造价信息》对应单价),与预算审批采用价格对应“可调价材料”基准单价对比涨跌幅度超过5%的,则调整超过5% (略) 分(如:超过6%,只调1%),调整和结算公式如下: a)涨幅超过5%时: 计量当期“可调价材料”单价价差=(计量期当期相应“可调价材料”基准单价-预算审批当期对应“可调价材料”基准单价×1.05)×(1+税金)。 计量当期“可调价材料”调增价款=计量当期“可调价材料”单价价差×当期各月进度款中审批“可调价材料”的工程量(不含损耗量)之和。措施项目、其它项目不参与材料价差的的调整,下同。 b)跌幅超过5%时: 计量当期“可调价材料”单价价差=(预算审批当期相应“可调价材料”基准单价×0.95-对应“可调价材料”基准单价)×(1+税金)。 计量当期“可调价材料”调减价款=计量当期“可调价材料”单价价差×当期各月进度款中审批“可调价材料”的工程量(不含损耗量)之和。 c)“可调价材料”的结算金额=施工期(自开工之日起至完工之日止)每月度“可调价材料”的调整价款之和+“可调价材料”单价价差×[ (略) 门审定的结算中清单项目相应“可调价材料”工程量(不含损耗量)之和-累计工程进度款中审批相应“可调价材料”工程量(不含损耗量)之和],其中“可调价材料”单价价差在施工期每月度“可调价材料”单价价差加权平均的原则取定。 二、招标文件专用条款 点击查看>> “造价调整方式”其他事项第2条第③款更改为:本工程设计收费基价计费额在 (略) 完成的情况下, (略) 工程量、不分专业统一计算。 三、招标文件专用条款 点击查看>> “说明事项”(一)中标人工作,第5条更改为:5.中标人负责开展本项目绿色建筑咨询工作(含绿色建筑验收咨询),费用另行商议。 第6条更改为:中标人负责开展本项目施工阶段单项工程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应用,指导现场施工,并提供成果文件包括不限于:装修BIM模型、变更BIM模型分析报告、管线综合BIM模型、净高分析报告净高色块图,费用在投标报价时综合考虑,不另行计费。 ? ? 注:修改后的招标文件、可行性研究报告、设计任务书、合同范本已上传至交易系统,请投标人自行下载最新的招标文件及附件。 ? 招标人:珠海金 (略) 招标代理:珠 (略) 2022年4月29日 |
招标文件修改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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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 | E 点击查看>> 3001 | ||
项目名称 | 珠海金 (略) 金琴健康港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 | ||
标题 | 珠海金 (略) 金琴健康港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文件修改公告 | ||
招标人名称 | 珠海金 (略) | 地址 | 珠海市金湾区三 (略) (略) 国际健康港检测办公大楼A座310A |
联系人 | 涂文生 | 联系电话 | 0756- 点击查看>> |
招标代理名称 | 珠 (略) | 地址 | 珠海市香洲区 (略) (略) 林海大厦2楼 |
联系人 | 饶伟 | 联系电话 | 0756- 点击查看>> |
内容 | 一、招标文件专用条款 点击查看>> “造价调整条件及范围”其他事项,第1条更改为: 1.在施工过程中,如遇钢筋、商品砼、水泥、预制砼管桩、预拌砂浆、PC构件材料、ALC墙板、钢型材、铝型材、铝板、钢板、玻璃、砌块、沥青砼、电缆电线、桥架、母线、管材有价格波动,可调整材料。除以上“可调价材料”外,其他均不调整。当“可调价材料”的价格波动范围超过±5%时,调整超出预算审批时材料价±5%的部分。 第3条更改为: 3.本招标文件约定“可调价材料”按以下办法进行调整: 3.1若计量当期“可调价材料”的基准单价(即为相应月度《珠海工程造价信息》对应单价),与预算审批采用价格对应“可调价材料”基准单价对比涨跌幅度超过5%的,则调整超过5% (略) 分(如:超过6%,只调1%),调整和结算公式如下: a)涨幅超过5%时: 计量当期“可调价材料”单价价差=(计量期当期相应“可调价材料”基准单价-预算审批当期对应“可调价材料”基准单价×1.05)×(1+税金)。 计量当期“可调价材料”调增价款=计量当期“可调价材料”单价价差×当期各月进度款中审批“可调价材料”的工程量(不含损耗量)之和。措施项目、其它项目不参与材料价差的的调整,下同。 b)跌幅超过5%时: 计量当期“可调价材料”单价价差=(预算审批当期相应“可调价材料”基准单价×0.95-对应“可调价材料”基准单价)×(1+税金)。 计量当期“可调价材料”调减价款=计量当期“可调价材料”单价价差×当期各月进度款中审批“可调价材料”的工程量(不含损耗量)之和。 c)“可调价材料”的结算金额=施工期(自开工之日起至完工之日止)每月度“可调价材料”的调整价款之和+“可调价材料”单价价差×[ (略) 门审定的结算中清单项目相应“可调价材料”工程量(不含损耗量)之和-累计工程进度款中审批相应“可调价材料”工程量(不含损耗量)之和],其中“可调价材料”单价价差在施工期每月度“可调价材料”单价价差加权平均的原则取定。 二、招标文件专用条款 点击查看>> “造价调整方式”其他事项第2条第③款更改为:本工程设计收费基价计费额在 (略) 完成的情况下, (略) 工程量、不分专业统一计算。 三、招标文件专用条款 点击查看>> “说明事项”(一)中标人工作,第5条更改为:5.中标人负责开展本项目绿色建筑咨询工作(含绿色建筑验收咨询),费用另行商议。 第6条更改为:中标人负责开展本项目施工阶段单项工程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应用,指导现场施工,并提供成果文件包括不限于:装修BIM模型、变更BIM模型分析报告、管线综合BIM模型、净高分析报告净高色块图,费用在投标报价时综合考虑,不另行计费。 ? ? 注:修改后的招标文件、可行性研究报告、设计任务书、合同范本已上传至交易系统,请投标人自行下载最新的招标文件及附件。 ? 招标人:珠海金 (略) 招标代理:珠 (略) 2022年4月2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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