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美术学院美术馆装修改造工程中国美术学院美术馆装修改造工程EPC工程总承包中国美术学院美术馆装修改造工程EPC工程总承包[E3300000007000630001001]第1次补充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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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略) 美术馆装修改造工程(项目名称)经 浙发改项字【2022】 (略) 文同意建设。项目建设规模:项目总建筑面积 8711 平方米,其中,改造既有建筑 7229 平方米(含地上建筑面积 4657 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 2572 平方米),增加建筑面积1482平方米,包括建筑功能和空间提升改造、流 (略) 交通设施提升改造、室内装修设计提升改造、公用设备提升改造等四方面建设内容。建设地址位于浙江省杭州市 (略) (略) ,计划于2022 年建成。项目业主为 (略) ,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或财政资金占比)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 (略) (委托代理机构为浙江省 (略) ),现对该项目的(EPC)工程总承包(标段名称)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接受省发展改革委监督。
一、本次招标内容
招标范围:本次以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方式对本工程实行全过程的工程承包,主要包括以下内容(但不仅限于):
(1)本项目初步设计范围内的施工图设计和 (略) 有设计;
(2) (略) 有工程材料及设备的采购、保管、安装及调试, (略) 有相关检测、观测、测绘、测量及试验等工作内容;
(3)工程施工、场地准备及临时设施、工程保险、验收、移交、竣工结算、竣工图制作、归档、备案和保修服务等。
专项设计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室内装修设计、门窗和外墙及屋面深化设计、结构整体改扩建设计、屋面设计、给排水设计、电气设计、暖通设计、智能化设计、消防设计、环保与卫生防疫设计、绿色节能设计、照明设计、声学分析、对周边场地及配套设施进行优化设计等 (略) 有的专项设计以及相关的深化设计、限额设计总协调等。
工程施工包括但不限于:工程设计范围内包括的建筑、结构改扩建、外墙饰面、装修(不包含软装)、电气、消防、给排水、暖通(不包含空调及恒温恒湿设备)、加装电梯(含装修)、综合管线、照明系统(不含展览照明灯具)、智能化工程、屋面翻新和修补等,涉及本项目的拆除工程及拆除垃圾外 (略) 有工程。
设备采购包括完成本项目设 (略) 有设备的采购。
本次招标R概算造价(£估算投资) 点击查看>> 万元,采用投标资格后审方式招标。
二、投标资格条件、要求
(一)投标人:
1.同时具有以下①、②项资质:
①具有工程设计综合 点击查看>> 级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 点击查看>> 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 点击查看>> 级及以上资质;②具有建 (略) 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2.具有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联合体投标的,承担施工工作的单位提供);
3.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三类人员”A类证书(联合体投标的,承担施工工作的单位提供);
4.投标人及其法定 (略) ,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组成同一联合体参与投标的除外;
R5.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①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以牵头人的名义递交投标保证金;各成员单位的权利义务等事项;项目负责人由牵头人拟派;②联合体成员总数(含牵头人)不得超过 2 家;③联合体各 (略) 承担工作内容相适应的资质,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④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或组建新的联合体参与本合同段投标。
6.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指联合体任意一方)具备以下“(1)、(2)、(3)”条业绩之一的即可:
(1)自2017年1月1日(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承担过建筑工程的工程总承包(EPC)业绩;【业绩证明材料:合同】
(2)自2017年1月1日(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承担过单个项目造价金额2000万元及以上的建筑工程的设计项目业绩;【业绩证明材料:合同】
(3)自2017年1月1日(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完成过单个项目造价金额2000万元及以上的建筑工程的施工总承包业绩;【业绩证明材料为:竣(交)工验收记录(报告)。如竣(交)工验收记录(报告)所能承载的证明内容不能完全体现业绩要求的具体表述,需同时提供其他相关的竣(交)工验收资料。其他相关的竣(交)工验收资料,仅指竣(交)工验收阶段及之后签署的工程资料,如竣工图、工程价款最终结算凭证等】。
备注:如投标人以联合体方式承接的工程总承包(EPC)或其他项目业绩,则投标 (略) 承担的工 (略) 承担的工作一致,即本次承担施工工作的成员在提供的EPC业绩中应承担施工工作,本次承担设计工作的成员在提供的EPC业绩中应承担设计工作,本次同时承担设计和施工工作的成员在提供的EPC业绩中应承担包含设计和施工的工作,承担的分包业绩不予认可。投标人在全过程工程咨询项目中担任设计服务的业绩将不予认可;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
1.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或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若联合体投标的,项目负责人由牵头人拟派);如项目负责人为承担本次施工工作的联合体牵头单位拟派,该项目负责人需具有“三类人员”B证。
2.施工负责人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三类人员”B类证书(联合体投标的,由承担施工工作的单位拟派);
3.设计负责人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联合体投标的,由承担设计工作的单位拟派);
4.拟派项目负责人具备以下业绩要求之一的即可:
(1)自2017年1月1日(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以项目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身份承担过建筑工程的工程总承包(EPC)业绩;【业绩证明材料:合同】
(2)自2017年1月1日(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以项目负责人身份承担过单个项目造价金额2000万元及以上的建筑工程的设计项目业绩;【业绩证明材料:合同】
(3)自2017年1月1日以来(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项目负责人身份完成过单个项目造价金额2000万元及以上的建筑工程的施工总承包项目业绩;【业绩证明材料为:竣(交)工验收记录(报告)。如竣(交)工验收记录(报告)所能承载的证明内容不能完全体现业绩要求的具体表述,需同时提供其他相关的竣(交)工验收资料。其他相关的竣(交)工验收资料,仅指竣(交)工验收阶段及之后签署的工程资料,如竣工图、工程价款最终结算凭证等】
5.在投标截止日存在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上担任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含工程总承包项目中担任施工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开始时间为合同签订日期),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通过验收或合同解除日期。
(三)其他:
1.以施工资质投标的,拟派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三类人员”C类证书,人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 (略) 建质﹝2008﹞ (略)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的规定;(联合体投标的由施工单位拟派)。
2.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自2019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无行贿犯罪记录(招标人在确定中标人前将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按照招标文件约定对拟中标单位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行贿犯罪记录进行查询,查 (略) 页面显示内容为准);
3.拟派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未被列入招标投标失信黑名单(以浙江省发展改革委公布的披露期内的失信黑名单为准);
R4.投标人未被列入招标投标失信黑名单(以浙江省发展改革委公布的披露期内的失信黑名单为准);
5、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上,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6.拟派项目负责人同时满足施工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资格条件要求的,可由拟派项目负责人兼任其中一个(联合体投标的,牵头人为施工单位的可兼任施工负责人;牵头人为设计单位的可兼任设计负责人),但以上拟派施工负责人、拟派设计负责人两个岗位不得相互兼任。
疫情防控期间对不见面开标方式进行如下约定:(1)本次招标采用不见面开标方式开标,投标人不必到达开标现场,本次投标不需要提交纸质投标文件(投标人须将加密电子投标文件(.ZJSTF)一份(上传至交易平台),作为投标文件正本),不需要提交相关证明、证书原件及样品等进行线下核验。(2)本次招标采用不见面开标方式开标,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自行登录浙江省公 (略) 不见面开标大厅(http:/ 点击查看>> ))在线等待开标,并在开标期间保持通讯畅通。开标结果也将第一时间公布至浙江省公 (略) 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 点击查看>> )。(3)投标人须按照《工作指引(试行)》附件“电脑终端配置要求”提前准备好相关软硬件设施,自觉遵守不见面开标工作秩序。(4)抽取相关系数时,由招标人(或代理机构)在不见面开标大厅按招标文件约定方式抽取;(5)不见面开标程序及实施规则按照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公布的《不见面开标指引(试行)》执行,请投标人详细阅读。 招标文件中关于开标方式的其它描述与本条内容不一致的,以本条内容为准。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1.本项目招标文件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
2.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2022年 4 月 29 日至2022年 5 月 8 日。
3.潜在投标人可凭本企业CA数字证书登录“浙江省公 (略) (以下 (略) )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 点击查看>> )”,在本公告下方下载招标文件和补充(答疑、澄清)。
4.未 (略) CA数字证书的潜在投标人,应先办理交易主体注册手续, (略) CA数字证书。具体登记办法请登录“ (略) 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交易主体注册”栏目进行操作。
5.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应 (略) 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向招标人提出。提交疑问截止日为 2022 年 5 月 9日16: 30。招标人将于2022年 5 月 13 日在网上发布补充(答疑、澄清)文件。潜在投标人应 (略) 公告,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四、投标文件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2年5月20日09时00分。
2.投标文件递交方式:电子投标文件采用网上递交的方式,上 (略) 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 点击查看>> )。
3.t本项目采用网上远程开标方式,无需提供纸质投标文件、样品等材料,投标人无需至开标现场。开标网址:http:/ 点击查看>> 。
4.开标地址: (略) (略) 浙江省公 (略) 。
招标人: (略)
地址:杭州市 (略) (略)
联系人:顾政
电话: 点击查看>>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省 (略)
地址:杭州市 (略) (略) 现代置业大厦西楼18楼1802室
联系人:张坤嘉
2022年4月29日
招标文件和补充文件的下载地址为:
招标文件下载 |
补充文件下载 |
招标文件和补充文件的下载地址为:
招标公告
(略) 美术馆装修改造工程(项目名称)经 浙发改项字【2022】 (略) 文同意建设。项目建设规模:项目总建筑面积 8711 平方米,其中,改造既有建筑 7229 平方米(含地上建筑面积 4657 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 2572 平方米),增加建筑面积1482平方米,包括建筑功能和空间提升改造、流 (略) 交通设施提升改造、室内装修设计提升改造、公用设备提升改造等四方面建设内容。建设地址位于浙江省杭州市 (略) (略) ,计划于2022 年建成。项目业主为 (略) ,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或财政资金占比)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 (略) (委托代理机构为浙江省 (略) ),现对该项目的(EPC)工程总承包(标段名称)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接受省发展改革委监督。
一、本次招标内容
招标范围:本次以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方式对本工程实行全过程的工程承包,主要包括以下内容(但不仅限于):
(1)本项目初步设计范围内的施工图设计和 (略) 有设计;
(2) (略) 有工程材料及设备的采购、保管、安装及调试, (略) 有相关检测、观测、测绘、测量及试验等工作内容;
(3)工程施工、场地准备及临时设施、工程保险、验收、移交、竣工结算、竣工图制作、归档、备案和保修服务等。
专项设计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室内装修设计、门窗和外墙及屋面深化设计、结构整体改扩建设计、屋面设计、给排水设计、电气设计、暖通设计、智能化设计、消防设计、环保与卫生防疫设计、绿色节能设计、照明设计、声学分析、对周边场地及配套设施进行优化设计等 (略) 有的专项设计以及相关的深化设计、限额设计总协调等。
工程施工包括但不限于:工程设计范围内包括的建筑、结构改扩建、外墙饰面、装修(不包含软装)、电气、消防、给排水、暖通(不包含空调及恒温恒湿设备)、加装电梯(含装修)、综合管线、照明系统(不含展览照明灯具)、智能化工程、屋面翻新和修补等,涉及本项目的拆除工程及拆除垃圾外 (略) 有工程。
设备采购包括完成本项目设 (略) 有设备的采购。
本次招标R概算造价(£估算投资) 点击查看>> 万元,采用投标资格后审方式招标。
二、投标资格条件、要求
(一)投标人:
1.同时具有以下①、②项资质:
①具有工程设计综合 点击查看>> 级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 点击查看>> 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 点击查看>> 级及以上资质;②具有建 (略) 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2.具有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联合体投标的,承担施工工作的单位提供);
3.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三类人员”A类证书(联合体投标的,承担施工工作的单位提供);
4.投标人及其法定 (略) ,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组成同一联合体参与投标的除外;
R5.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①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以牵头人的名义递交投标保证金;各成员单位的权利义务等事项;项目负责人由牵头人拟派;②联合体成员总数(含牵头人)不得超过 2 家;③联合体各 (略) 承担工作内容相适应的资质,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④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或组建新的联合体参与本合同段投标。
6.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指联合体任意一方)具备以下“(1)、(2)、(3)”条业绩之一的即可:
(1)自2017年1月1日(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承担过建筑工程的工程总承包(EPC)业绩;【业绩证明材料:合同】
(2)自2017年1月1日(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承担过单个项目造价金额2000万元及以上的建筑工程的设计项目业绩;【业绩证明材料:合同】
(3)自2017年1月1日(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完成过单个项目造价金额2000万元及以上的建筑工程的施工总承包业绩;【业绩证明材料为:竣(交)工验收记录(报告)。如竣(交)工验收记录(报告)所能承载的证明内容不能完全体现业绩要求的具体表述,需同时提供其他相关的竣(交)工验收资料。其他相关的竣(交)工验收资料,仅指竣(交)工验收阶段及之后签署的工程资料,如竣工图、工程价款最终结算凭证等】。
备注:如投标人以联合体方式承接的工程总承包(EPC)或其他项目业绩,则投标 (略) 承担的工 (略) 承担的工作一致,即本次承担施工工作的成员在提供的EPC业绩中应承担施工工作,本次承担设计工作的成员在提供的EPC业绩中应承担设计工作,本次同时承担设计和施工工作的成员在提供的EPC业绩中应承担包含设计和施工的工作,承担的分包业绩不予认可。投标人在全过程工程咨询项目中担任设计服务的业绩将不予认可;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
1.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或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若联合体投标的,项目负责人由牵头人拟派);如项目负责人为承担本次施工工作的联合体牵头单位拟派,该项目负责人需具有“三类人员”B证。
2.施工负责人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三类人员”B类证书(联合体投标的,由承担施工工作的单位拟派);
3.设计负责人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联合体投标的,由承担设计工作的单位拟派);
4.拟派项目负责人具备以下业绩要求之一的即可:
(1)自2017年1月1日(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以项目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身份承担过建筑工程的工程总承包(EPC)业绩;【业绩证明材料:合同】
(2)自2017年1月1日(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以项目负责人身份承担过单个项目造价金额2000万元及以上的建筑工程的设计项目业绩;【业绩证明材料:合同】
(3)自2017年1月1日以来(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项目负责人身份完成过单个项目造价金额2000万元及以上的建筑工程的施工总承包项目业绩;【业绩证明材料为:竣(交)工验收记录(报告)。如竣(交)工验收记录(报告)所能承载的证明内容不能完全体现业绩要求的具体表述,需同时提供其他相关的竣(交)工验收资料。其他相关的竣(交)工验收资料,仅指竣(交)工验收阶段及之后签署的工程资料,如竣工图、工程价款最终结算凭证等】
5.在投标截止日存在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上担任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含工程总承包项目中担任施工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开始时间为合同签订日期),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通过验收或合同解除日期。
(三)其他:
1.以施工资质投标的,拟派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三类人员”C类证书,人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 (略) 建质﹝2008﹞ (略)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的规定;(联合体投标的由施工单位拟派)。
2.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自2019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无行贿犯罪记录(招标人在确定中标人前将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按照招标文件约定对拟中标单位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行贿犯罪记录进行查询,查 (略) 页面显示内容为准);
3.拟派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未被列入招标投标失信黑名单(以浙江省发展改革委公布的披露期内的失信黑名单为准);
R4.投标人未被列入招标投标失信黑名单(以浙江省发展改革委公布的披露期内的失信黑名单为准);
5、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上,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6.拟派项目负责人同时满足施工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资格条件要求的,可由拟派项目负责人兼任其中一个(联合体投标的,牵头人为施工单位的可兼任施工负责人;牵头人为设计单位的可兼任设计负责人),但以上拟派施工负责人、拟派设计负责人两个岗位不得相互兼任。
疫情防控期间对不见面开标方式进行如下约定:(1)本次招标采用不见面开标方式开标,投标人不必到达开标现场,本次投标不需要提交纸质投标文件(投标人须将加密电子投标文件(.ZJSTF)一份(上传至交易平台),作为投标文件正本),不需要提交相关证明、证书原件及样品等进行线下核验。(2)本次招标采用不见面开标方式开标,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自行登录浙江省公 (略) 不见面开标大厅(http:/ 点击查看>> ))在线等待开标,并在开标期间保持通讯畅通。开标结果也将第一时间公布至浙江省公 (略) 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 点击查看>> )。(3)投标人须按照《工作指引(试行)》附件“电脑终端配置要求”提前准备好相关软硬件设施,自觉遵守不见面开标工作秩序。(4)抽取相关系数时,由招标人(或代理机构)在不见面开标大厅按招标文件约定方式抽取;(5)不见面开标程序及实施规则按照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公布的《不见面开标指引(试行)》执行,请投标人详细阅读。 招标文件中关于开标方式的其它描述与本条内容不一致的,以本条内容为准。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1.本项目招标文件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
2.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2022年 4 月 29 日至2022年 5 月 8 日。
3.潜在投标人可凭本企业CA数字证书登录“浙江省公 (略) (以下 (略) )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 点击查看>> )”,在本公告下方下载招标文件和补充(答疑、澄清)。
4.未 (略) CA数字证书的潜在投标人,应先办理交易主体注册手续, (略) CA数字证书。具体登记办法请登录“ (略) 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交易主体注册”栏目进行操作。
5.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应 (略) 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向招标人提出。提交疑问截止日为 2022 年 5 月 9日16: 30。招标人将于2022年 5 月 13 日在网上发布补充(答疑、澄清)文件。潜在投标人应 (略) 公告,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四、投标文件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2年5月20日09时00分。
2.投标文件递交方式:电子投标文件采用网上递交的方式,上 (略) 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 点击查看>> )。
3.t本项目采用网上远程开标方式,无需提供纸质投标文件、样品等材料,投标人无需至开标现场。开标网址:http:/ 点击查看>> 。
4.开标地址: (略) (略) 浙江省公 (略) 。
招标人: (略)
地址:杭州市 (略) (略)
联系人:顾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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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浙江省 (略)
地址:杭州市 (略) (略) 现代置业大厦西楼18楼1802室
联系人:张坤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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