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武义县五金产业园基础建设项目-园区周边配套绿化(江畔公园改造)工程的第1次变更公告
关于武义县五金产业园基础建设项目-园区周边配套绿化(江畔公园改造)工程的第1次变更公告
武义县五金产业园基础建设项目-园区周边配套绿化(江畔公园改造)工程
变更公告
各潜在投标人:
根据建办城【2017】 (略) 文件规定,经招标人研究决定,本项目的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相关内容变更如下:
原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是企业注册在武义县范围内的,具有法人资格,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市政公用工程专业 点击查看>> 级及其以上注册建造师,并且无在建工程。如在投标截止日存在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自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投标 (略) 、浙江省本级、金华市本级及武义 (略) 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公示期或者投标限制期的情况。
5.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现更改为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有效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资格审查要求的施工业绩。
2.本工程拟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园林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且无在建工程。
3.业绩要求:
(1)投标人自2018年1月1日(以实际验收日期为准)起至今完成过一个合同额不小于300万的园林绿化景观工程施工业绩;
(2)业绩证明材料须附:①中标通知书;②合同;③竣(交)工验收文资料,竣(交)工验收资料中至少有业主、设计、监理及施工方四方的盖章,如无法体现规模的要求提供业主证明。以上三个证明材料缺一不可,否则业绩不予认可。
4.自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投标 (略) 、浙江省本级、金华市本级及武义 (略) 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公示期或者投标限制期的情况。
5.开标当日,项目负责人无涉嫌犯罪在羁押或因犯罪被判刑在刑期内(包括缓刑及监外执行)。
6.投标人须提供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期间于“金华市建筑市场监督管理信息系统”中下载的《金华市建筑业企业信息表》。
7.投标人在投标时,需提供符合上述4、5这二条要求的承诺书。
8.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出具在本单位6个月(2021年11月-2022年4月) (略) 保缴费凭证及相关证明材料【以社保机构(盖章)出具养老保险交纳凭证为准,缴费单位(或代缴单位的委托单位)和投标人名称( (略) 名称)须一致】。
招标文件其余相关内容以上传的最新招标文件为准,原招标文件作废,请登录武义县公共资 (略) (http:/ 点击查看>> )“建设工程电子交易系统 ”模块,点击前往澄清修改下载最新招标文件。
特作此变更,请各投标人知晓。
武义县 (略)
金华 (略)
2022年5月6日
澄清与修改文件下载地址:澄清与修改文件PDF
武义县五金产业园基础建设项目-园区周边配套绿化(江畔公园改造)工程
变更公告
各潜在投标人:
根据建办城【2017】 (略) 文件规定,经招标人研究决定,本项目的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相关内容变更如下:
原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是企业注册在武义县范围内的,具有法人资格,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市政公用工程专业 点击查看>> 级及其以上注册建造师,并且无在建工程。如在投标截止日存在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自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投标 (略) 、浙江省本级、金华市本级及武义 (略) 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公示期或者投标限制期的情况。
5.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现更改为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有效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资格审查要求的施工业绩。
2.本工程拟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园林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且无在建工程。
3.业绩要求:
(1)投标人自2018年1月1日(以实际验收日期为准)起至今完成过一个合同额不小于300万的园林绿化景观工程施工业绩;
(2)业绩证明材料须附:①中标通知书;②合同;③竣(交)工验收文资料,竣(交)工验收资料中至少有业主、设计、监理及施工方四方的盖章,如无法体现规模的要求提供业主证明。以上三个证明材料缺一不可,否则业绩不予认可。
4.自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投标 (略) 、浙江省本级、金华市本级及武义 (略) 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公示期或者投标限制期的情况。
5.开标当日,项目负责人无涉嫌犯罪在羁押或因犯罪被判刑在刑期内(包括缓刑及监外执行)。
6.投标人须提供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期间于“金华市建筑市场监督管理信息系统”中下载的《金华市建筑业企业信息表》。
7.投标人在投标时,需提供符合上述4、5这二条要求的承诺书。
8.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出具在本单位6个月(2021年11月-2022年4月) (略) 保缴费凭证及相关证明材料【以社保机构(盖章)出具养老保险交纳凭证为准,缴费单位(或代缴单位的委托单位)和投标人名称( (略) 名称)须一致】。
招标文件其余相关内容以上传的最新招标文件为准,原招标文件作废,请登录武义县公共资 (略) (http:/ 点击查看>> )“建设工程电子交易系统 ”模块,点击前往澄清修改下载最新招标文件。
特作此变更,请各投标人知晓。
武义县 (略)
金华 (略)
2022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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