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Z【2022】018号2022年襄城县红薯现代农业产业园项目(不见面开标)-变更公告-第1次变更(1,300元)
XZ【2022】018号2022年襄城县红薯现代农业产业园项目(不见面开标)-变更公告-第1次变更(1,300元)
2022年襄城县红薯现代农业产业园项目
(不见面开标)
监理招标文件
(略) :XZ【2022】018
招标人:襄城 (略)
招标代理机构: (略)
二〇二二年四月
目录
第一章招标公告-----------------------------
第二章投标须知-----------------------------
第三章评标办法-----------------------------
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五章委托人要求---------------------------
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
第一章招标公告
XZ【2022】018 2022年襄城县红薯现代农业产业园项目(不见面开标)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2年襄城县红薯现代农业产业园项 (略) 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襄城 (略) ,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 (略) :XZ【2022】018
2.2 建设地点:襄城县境内。
2.3 项目概况:第一标段:玻璃温室、三个大棚、 (略) 和组培室等工程。
第二标段:2022年襄城县红薯现代农业产业园项目监理全过程。
2.4 招标范围:招标文件、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答疑纪要和补充文件(如有) (略) 有建设内容。
2.5计划工期:60日历天。
监理周期:施工全过程及质保期内的监理服务。
2.6 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现行的验收规范和标准)。
2.7 标段划分及招标控制价:
2.7.1 本次招标共划分为2个标段;
第一标段:2022年襄城县红薯现代农业产业园项目。
第二标段:2022年襄城县红薯现代农业产业园项目监理工程。
2.7.2 招标控制价:总投资 点击查看>> .04元;其中第一标段: 点击查看>> .04元;第二标段 点击查看>> .00元;(其中:各单 (略) 分项工程费总额、措施项目费总额、其他项目费总额、规费总额和税金总额详见附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第一标段:
1.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和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建 (略) 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 点击查看>> 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建筑工程 点击查看>> 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不含临时),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正在施工建设工程的项目经理;
监理标段:
1.须具备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建筑工程 点击查看>> 级及以上企业资质。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具备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
第一标段及监理标段:
1.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 点击查看>> )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 点击查看>> )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列入“信用河南”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黑名单。(招标人、代理机构或评标专家委员会评标现场查询)。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具体方式:经评标专家委员会确认的查询结果网页截图作为查询记录和证据,与其他文件一并保存。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投标人须出具声明函)。
3.投标人不允许对本项目(第1-2标段)中多个标段进行投标;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4. 网上下载招标文件
4.1 投标人持CA数字认证证书,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系统用户注册”入口(http:/ 点击查看>> )进行免费注册登记(详见“常见问题解答-诚信库网上注册相关资料下载”);
4.2 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投标人/供应商登录”入口(http:/ 点击查看>> )自行下载招标文件(详见“常见问题解答-交易系统操作手册”)。
5. 招标文件和施工图纸的获取
5.1 招标文件和工程量清单的获取:投标人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均可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http:/ 点击查看>> ),通过“投标人/供应商登录”入口自行下载。
5.2 施工图纸下载:投标人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登录招标文件中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2.1项网址自行下载。
5.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交易项目,投标人应按规定在投标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前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成功上传本项目加密电子投标文件。
6.2 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2年5月7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6.3 招标人(代理机构)线上开标地点:襄城县公 (略) ( (略) 东电子产业园12楼开标一室);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无须到开标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无须现场提交有关原件资料;投标人在开标时间前持CA数字证书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进入公共资源交易系统(http:/ 点击查看>> )——点击“项目信息——项目名称”——在系统操作导航栏点击“开标——不见面开标大厅”,准时参加线上开标,进行远程解密、在线询问、电子签章等。
6.4 逾期送达(未成功上传)的或者未按规定解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同时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襄城 (略)
地址: (略) 西段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0374- 点击查看>>
招标代理机构: (略)
地址:郑州市 (略) (略) 楼锦绣华庭A座12 (略)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 点击查看>>
监督单位:襄城县住房 (略)
联系人:姚先生
联系电话:0374- 点击查看>>
温馨提示:
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交易项目,请认真阅读招标文件,并注意以下事项。
1.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编制、提交、解密电子投标文件。
2.电子文件下载、制作、提交期间和远程不见面开标(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环节,投标人须使用同一个CA数字证书(证书须在有效期内并可正常使用)。
3.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
3.1 投标人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http:/ 点击查看>> )下载“许昌投标文件制作系统SEARUN 最新版本”,按招标文件要求制作电子投标文件。
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参考《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组件下载——交易系统操作手册(投标人、供应商)。
3.2 投标人须将招标文件要求的资质、业绩、荣誉及相关人员证明材料等资料原件扫描件(或图片) (略) 提交的电子投标文件中。
3.3投标人对同一项目多个标段进行投标的, (略) 投标段的招标文件,按标段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并按招标文件要求在相应位置加盖投标人电子印章和法人电子印章。
一个标段对应生成一个文件夹(xxxx项目xx标段),其中后缀名为“.file”的文件用于电子投标使用。
4.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4.1使用银行转帐方式提交的,投标人通过基本账户将款项一次足额递交、成功绑定,以收款人到账时间为准。
4.1.1投标人网上下载招标文件并根据每个标段的缴纳说明单在开标截止时间前提交。每个投标人每个项目每个标段只有 (略) ,切勿重复缴纳或错误缴纳。
4.1.2提交后再次登录(http:/ 点击查看>> )系统,依次点击“会员向导”→“参与投标”→“保证金绑定”→“绑定”进行投标保证金绑定,前述系统显示“襄城县公 (略) 保证金缴纳回执”表示投标保证金提交完成。未绑定标段的投标保证金,视为未按规定提交。
4.1.3 (略) 投项目及标段将缴纳凭证“襄城县公 (略) 保证金缴纳回执”附于投标文件中。
4.2 使用银行保函方式提交的,投标人办理投标银行保函,银行 (略) 投项目名称、 (略) 及标段、受益人(招标人)、有效期(不低于本项目投标有效期)、担标保证金金额(不低于本项目本标段投标保证金数额)。 (略) 办保 (略) 、 (略) 、有效查询渠道、保证人等信息,以备查询公示。投标人应将投标银行保函原件扫描件附于投标文件中,否则视为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
4.3投标人如需使用电子保函,可以登录http:/ 点击查看>> 系统,先在组件下载栏目参考“许昌公共资源保函办理操作手册。”
4.3.1投标人电子保函办理步骤:依次点击“会员向导”→“参与投标”,可以直接在“保证金绑定”→“保函办理”,系统会跳转到电子保函办理页面,按照操作流程办理即可。保函开具后,可在“保证金绑定”→“保函查询”功能中查看绑定状态,并在电子保函办理页面打印电子保函凭证。 (略) 投项目及标段将电子保函凭证附于投标文件中。
5.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的提交
5.1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应按规定在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之前成功提交至《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http:/ 点击查看>> )。
投标人应充分考虑 (略) 理 (略) 需时间。
5.2 投标人对同一项目多个标段进行投标的,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应按标段分别提交。
5.3 加密电子投标文件成功提交后,《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http:/ 点击查看>> )生成“投标文件提交回执单”。
6.远程不见面开标(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
6.1 投标人应熟悉《许昌市不见面开标操作手册》,并提前设置不见面开标浏览器(设置流程详见《许昌市不见面开标操作手册》)。
6.2 《许昌市不见面开标操作手册》 (略) 径: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资料下载”栏目。
6.3开标时间前投标人应登录本项目不见面开标大厅,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开标时间准时参加网上开标。
6.4投标人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如有疑义,可在本项目不见面开标大厅“文字互动”对话框或“新增质疑”处在线提出询问。
6.5根据代理机构在“文字互动”对话框的通知,投标人选择功能栏“解密环节”按钮进行电子投标文件解密(投标人解密应自代理机构在到达投标截止时间时点击“开标”按钮,开标开始并进行解密120分钟内完成)。投标人未解密或因投标人原因解密失败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6.6项目远程不见面开标活动结束时,投标人应在《开标记录表》上进行电子签章。投标人未签章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
7.评标依据
7.1 全流程电子化交易(远程不见面开标)项目,评标委员会以成功上传、解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为评标依据。
7.2 评审期间,保持投标文件提供的联系方式畅通,评标委员会随时可能对投标文件内容质询,投标人应及时进行答复(包括但不限于电子文档、电子邮件等)。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略)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 | |||
1.1.2 | 招标人 | 招 标 人:襄城 (略) 地 址: (略) 西段 联 系 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0374- 点击查看>> | |||
1.1.3 | 代理机构 | 招标代理机构: (略) 地址:郑州市 (略) (略) 楼锦绣华庭A座12 (略)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 点击查看>> | |||
1.1.4 | 监督单位 | 监督单位:襄城县住房 (略) 联系人:姚先生 联系电话:0374- 点击查看>> | |||
1.1.5 | 项目名称 | 2022年襄城县红薯现代农业产业园项目 | |||
1.1.6 | 建设地点 | 襄城县境内 | |||
1.2.1 | 资金来源及比例 | 100%财政资金 | |||
1.2.2 | 资金落实情况 | 已经落实 | |||
1.3.1 | 招标范围 | 2022年襄城县红薯现代农业产业园项目监理工程及保修期的全过程监理服务 | |||
1.3.2 | 监理周期 | 施工全过程及质保期内的监理服务。 | |||
1.3.3 | 质量要求 | 合格 | |||
1.4.1 | 投标人资质条件和能力 | 监理标段: 1.须具备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建筑工程 点击查看>> 级及以上企业资质。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具备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 2.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 点击查看>> )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 点击查看>> )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列入“信用河南”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黑名单。(招标人、代理机构或评标专家委员会评标现场查询)。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具体方式:经评标专家委员会确认的查询结果网页截图作为查询记录和证据,与其他文件一并保存。 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投标人须出具声明函)。 4.投标人不允许对本项目(第1-2标段)中多个标段进行投标;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 |||
1.4.2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不接受。 | |||
1.9.1 | 踏勘现场 | 不组织,投标人可自行踏勘现场。 | |||
1. 点击查看>> | 投标预备会 | 不召开 | |||
1. 点击查看>> | 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 |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10日前通过公共资源交易系统电子平台发出 | |||
1. 点击查看>> | 招标人澄清的时间 |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15日前通过公共资源交易系统电子平台发出 | |||
1.11 | 分包 | 不允许 | |||
1.12 | 偏离 | 不允许 | |||
2.1 | 招标文件的下载 | 招标文件的获取:投标人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均可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http:/ 点击查看>> ),通过“投标人/供应商登录”后自行下载。 | |||
2.1.1 | 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 | 答疑,经备案的招标文件的补充和修改文件(如有) | |||
2.2.1 |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 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 | |||
2.2.2 | 投标截止时间 | 2022年5月7日09 时00 分 | |||
2.2.3 |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的时间 | \ | |||
2.2.4 |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修改的时间 | \ | |||
3.1.1 | 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材料 | / | |||
3.3.1 | 投标有效期 | 60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 | |||
3.4.1 | 投标保证金须知 | 1、因投标人的原因无法及时退还投标(竞买)保证金、滞留三年以上的,投标(竞买)保证金上缴财政。 2、自文件发布之日起,投标人需进行基本户备案(建设工程项目),已备案的基本户开户银行、账户发生变化的,须重新办理备案手续。备案后方可提交投标(竞买)保证金。 3、基本户备案流程: 工程建设项目的投标人登录注册网址:http:/ 点击查看>> ,进行系统用户注册,在注册流程中“银行账户”环节,增加“账户类别-基本账户”,填写投标人基本账户信息,扫描上传基本户开户许可证(两者信息必须相符),保存备案信息,提交并绑定CA后可缴纳、绑定投标保证金。 4、 (略) 理 投标人投标过程中因账户开户银行、 (略) 发生变化,不能按照 (略) 返还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须提供原账户开户银行相关证明及新开账户开户许可证,到襄城县公 (略) 1209室工程股办理退款手续(0374- 点击查看>> )。 | |||
3.4.2 | 投标保证金 | 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投标保证金金额:小写: 点击查看>> 元 1、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方式:银行转帐、银行电汇(均需从投标人的基本账户汇出),银行保函,不接受以现金方式缴纳的投标保证金。凡以现金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而影响其投标结果的,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1.1使用银行转帐、银行电汇方式的,于截止时间前通过投标人基本账户将款项一次足额递交、成功绑定,以收款人到账时间为准,在途资金无效。同时投标人应承担节假日银行系统不能支付的风险。 1.2使用银行保函方式提交的,投标人办理投标银行保函,银行 (略) 投项目名称、 (略) 及标段、受益人(招标人)、有效期(不低于本项目投标有效期)、担标保证金金额(不低于本项目本标段投标保证金数额)。 (略) 办保 (略) 、 (略) 、有效查询渠道、保证人等信息,以备查询公示。投标人应将投标银行保函原件扫描件附于投标文件中,否则视为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 1.3 投 标 人 如 需 使 用 电 子 保 函 , 可 以 登录http:/ 点击查看>> 系 统,先在组件下载栏目参考“许昌公共资源保函办理操作手册。”投标人电子保函办理步骤:依次点击“会员向导”→“参与投标”,可以直接在 “保证金绑定”→“保函办理”,系统会跳转到电子保函办理页面,按照操作流程办理即可。保函开具后,可在“保证金绑定”→“保函查询”功能中查看绑定状态,并在电子保函办理页面打印保函回执。 (略) 投项目及标段将缴纳凭证“许昌公 (略) 电子保函缴纳凭证”附于投标文件中。 2、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2.1投标人网上报名后,登录http:/ 点击查看>> 系统,依次点击“会员向导”→“参与投标”→“费用缴纳说明”→“保证金缴纳说明单”,获取缴费说明单,根据每个标段的缴纳说明单在缴纳截止时间前缴纳; 2.2成功缴纳后重新登录前述系统,依次点击“会员向导”→“参与投标”→“保证金绑定”→“绑定”进行投标保证金绑定。未绑定标段的投标保证金,视为未按规定提交。 2.3投标人成功绑定投标保证金,将缴纳凭证即本项目投标保证金“襄城县公 (略) 保证金缴纳回执”附于投标文件中,否则视为未按规定提交。 2.4 每个投标人每个项目每个标段只有 (略) ,切勿重复缴纳或错误缴纳。 3、未按上述规定操作引起的无效投标,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4、汇款凭证无须 (略) 和项目名称。 5、出现以下情形造成的投标保证金无效,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1)投标保证金未从投标人的基本账户转出; (2)投标保证金未按照招标文件划分的标段依次转账。 6、《保证金缴纳绑定操作指南》获取方法:登录许昌公共资源交易系统-组件下载- 《保证金缴纳绑定操作指南》。 7、凡投标人投标保证金交纳至同一标 (略) 的,保证金暂不予退还,并依照《许昌市公共资源交易当事人不良行为管理暂行办法》(许公管委〔2017〕1号)规定, 进行调查、认定、记录、并予以公示公告。对是否涉嫌串通投标,经调查核实后,记录不良行为, (略) (略) ,不予退还的保证金上缴国库。 | |||
3.5.2 | 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 | 2018年、2019年、2020年(若公司成立未满三年,须提供成立当年至今的财务报告) | |||
3.5.3 | 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的年份要求 | 近年指2019年4月以来 | |||
3 5.4 | 近年荣誉的年份要求 | 近年指2019年以来 | |||
3.5.5 | 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的年份要求 | (1)有效时间以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36个月为准。 (2)近年发生的诉讼和仲裁情况仅限于认定投标人有违法行为的,且与履行施工承包合同有关的案件。 | |||
3.6 |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 | 不允许 | |||
3.7.3 | 签字和(或)盖章要求 | 电子投标文件:按招标文件要求加盖电子印章和法人电子印章。 | |||
3.7.4 | 投标文件份数 | 电子投标文件 成功上传至《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电子投标文件1份(文件格式为:XX公司X (略) XXX标段.file)。 注:投标人提交的电子投标文件,必须是通过“许昌投标文件制作系统SEARUN V1.1”制作,并经过签章和加密后生成的电子投标文件。 | |||
3.7.5 | 本项目是否采用不见面开标 | 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 | |||
4.2.2 |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 电子投标文件递交地点:电子投标文件应按规定在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之前成功提交至【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http:/ 点击查看>> )。 | |||
4.2.3 | 是否退还投标文件 | 否 | |||
5.1 | 开标时间和地点 | 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开标地点:襄城县公 (略) ( (略) 东电子产业园12楼开标二室) | |||
5.2 | 开标程序 | (1)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应当在开标时间前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交易系统远程开标大厅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投标文件远程解密、在线提异议(质疑)及电子签章等;招标代理机构在开标时间前到达指定地点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交易系统远程开标大厅,做好开标前各项准备。 (2)投标截止时间到达时,招标代理机构点击“开标”按钮,开标开始并进行解密,解密时限为120分钟,各投标人可以远程进行解密投标文件。投标人未进行解密或未按规定进行解密的,视为放弃投标。 (略) 投标人解密完成后,招标人(代理机构)进行一键解密。 (3)投标人可点击“开标记录”查看各投标人投标报价等信息,对开标过程或有关内容有异议(质疑)的,按照《许昌市不见面开标操作手册》在本项目不见面开标大厅“文字互动”对话框或“新增质疑”处在线询问和发起异议(质疑),招标人(代理机构)在线进行回复。 (4)如无投标人提出异议,招标代理机构通过“文字互动”对话框通知各投标人进行电子签章。投标人应在《开标记录表》上进行电子签章,未进行电子签章的视为对开标结果无异议。 (5)招标人(代理机构)签章并上传《开标记录表》,不见面开标活动结束。 | |||
6.1.1 |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 评标委员会构成:5人(招标人代表1人,评审专家4人),从河南省综合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其中评标委员会的组成人员中注册工程造价专家不应少于五分之二)。 | |||
7.1 | 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 | 否,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1-3人 | |||
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 |||||
点击查看>> 词语定义 | |||||
点击查看>> .1 | 类似项目 | 指2019年4月1日以来承建的类似建筑工程的监理项目。 | |||
招标控制价 | |||||
点击查看>> .1 | 招标控制价 | 本项目设招标控制价: 监理标段:小写: 点击查看>> .00元;大写: 点击查看>> 万 点击查看>> 仟 点击查看>> 佰元整凡投标人的投标报价高于“招标控制价”(不含等于“招标控制价”)的,该投标人的投标文 (略) 理。 | |||
点击查看>> “暗标”评审 | |||||
技术标是否采用“暗标”评审方式 | 不采用 | ||||
点击查看>> 投标人代表出席开标会 | |||||
投标人准时在网上参加投标、开标活动。 | |||||
点击查看>> 中标公示 | |||||
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前,招标人将中标候选人的情况在本招标项目招标公告发布的同一媒介予以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日。 | |||||
点击查看>> 知识产权 | |||||
构成本招标文 (略) 分的文件,未经招标人书面同意,投标人不得擅自复印和用于非 (略) 需的其他目的。 (略) (略) 分使用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或技术方案时,需征得其书面同意,并不得擅自复印或提供给第三人。 | |||||
点击查看>> 重新招标的其他情形 | |||||
除投标人须知正文第8条规定的情形外,除非已经产生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有效期内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少于三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 |||||
点击查看>> 同义词语 | |||||
构成招 (略) 分的“通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技术标准和要求”和“工程量清单”等章节中出现的措辞“发包人”和“承包人”,在招标投标阶段应当分别按“招标人”和“投标人”进行理解。 | |||||
点击查看>> 监督 | |||||
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及其相关当事人应当接受有管辖权的建设工程招标投 (略) 门依法实施的监督。 | |||||
点击查看>> 解释权 | |||||
构成本招标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 1、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构成合同文件组成内容,以合同文件约定内容为准,且以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合同文件优先顺序解释; 2、除招标文件中有特别规定外,仅适用于招标投标阶段的规定,按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投标人须知、评标办法、投标文件格式的先后顺序解释; 3、同一组成文件中就同一事项的规定或约定不一致的,以编排顺序在后者为准; 4、同一组成文件不同版本之间有不一致的,以形成时间在后者为准。 按本款前述规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招标人负责解释。 | |||||
招标人补充的其他内容 | |||||
招标代理服务费的收取: 招标代理服务费参考原国家发改委[2002] (略) 文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现行有关规定,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此项中标服务费费用为不含税金额。 | |||||
点击查看>> .1投标文件的拒收 | |||||
1、未成功上传的投标文件; 2、未进行解密或未按要求成功解密的投标文件。 | |||||
特别提示 | |||||
1、潜在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有异议请在规定时间内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中提出。 2、潜在投标人如对招标文件有异议,请在规定时间内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中提出,以其他方式递交的异议不予接受。 3、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应随时关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发出的有关本项目的答疑、修改等相关内容。 4、投标文件依据最终的招标文件进行编制。如果招标文件发生变更,投标人应以招标人最终发出的电子招标文件为准,编制投标文件,务请投标人随时关注项目变更信息。 5、招标人及其代理机构需留存项目电子档案时,可在质疑期满后使用CA锁从交易平台自行下载。 6、商务标投标文件制作注意事项: 6.1 投标文件制作技术咨询:0374- 点击查看>> 。 6.2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之前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http:/ 点击查看>>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3 请投标人在上传电子投标文件时认真检查上传投标文件是否完整、正确。 6.4 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6.5 投标人采用银行转账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应在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之前按程序完成投标保证金绑定。 7、投标人需提前熟悉招标文件相关事项及《许昌市不见面开标操作手册》,并设置不见面开标浏览器(设置流程详见《许昌市不见面开标操作手册》)。 8、投标人上传、解密投标文件需使用同一个CA数字证书,需确保用于解密的CA数字证书在有效期内、可正常使用,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电子投标文件解密。评标时仅以成功上传、解密的投标文件为准。 9、对开标过程有关内容有异议(质疑)的,投标人可在本项目的不见面开标大厅通过“文字互动”功能或“新增质疑”处提出异议(质疑),招标人(代理机构)及时进行线上答复。 不见面开标活动结束时,投标人应在《开标记录表》上进行电子签章,未进行电子签章的视为对开标结果无异议。 10、从参与项目交易开始至项目交易活动结束止,投标(响应)人应时刻关注电子交易系统中的项目进度和状态,特别在项目评审期间,保持投标文件提供的联系方式畅通,评标委员会随时可能对投标文件内容质询,投标人应及时进行答复(包括但不限于电子文档、电子邮件等)。由于自身原因错过变更通知、文件澄清、报价响应(自系统发起30分钟内做出)等重要信息的,后果由投标(响应)人自行承担。 11、不同投标人电子投标文件制作硬件特征码(网卡MAC地址、 (略) 、 (略) )均一致时,视为‘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或‘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其投标无效”;评标专家应严格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查看“硬件特征码”相关信息并进行评审,在评标报告中显示“不同投标人电子投标文件制作硬件特征码”是否雷同的分析及判定结果。 | |||||
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 |||||
1.1项目概况
1.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标段监理进行招标。
1.1.2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3 本标段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4 本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5 本标段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2.1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2本招标项目的出资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2本招标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招标范围、监理服务期限和质量标准
1.3.1 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2 监理服务期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3 质量标准: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投标人及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1.4.1投标人、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2投标人资格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除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1)联合体各方应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2)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联合体的资质等级。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1.4.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
(3)为本标段的监理人;
(4)为本标段的代建人;
(5)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6)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7)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8)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9)被责令停业的;
(10)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11)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12)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1.5投标人的监理责任期及要求
1.5.1 投标人的监理责任期为监理合同有效期,在监理过程中双方应进一步约定相应延长的合同期;
1.5.2 中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拟定的总监及主要技术人员在工程监理过程中不经招标人同意不得更换, (略) 人员常驻工地,上岗时 点击查看>> 方将按投标书中提供的管理人员验证上岗,对不符合要求的人员无条件更换;
1.5.3 拟 (略) 应要求总监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其余人员要求专业配套、在岗人员具有上岗证;
1.5.4 在施工过程中不经招标人同意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离岗应履行请假手续。中标单位 (略) 成员每周在现场办公时间:总监 (略) 其他成员不少于5个工作日;
1.5.5 所有工程设备和检测设备器具由中标人自备;
1.5.6 工程竣工后,监理单位应向建设单位提供二套完整的监理档案资料。
1.6中标人的责任和权利:
1.6.1 向招标人报送拟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及其监理机构主要成员名单、监理规划、完成约定的监理任务;
1.6.2 运用合理技能为招标人提供与其监理机构水平相适应的咨询意见,认真、勤奋工作。帮助招标人实现预定目标,公正地维护各方的合法权益;
1.6.3 未征得有关方面同意,不得泄漏与本工程业务活动有关的保密资料;
1.6.4 按照保质量、保工期、降低成本的原则对承建方的施工组织设计和技术方案提出审核意见并向招标人书面报告;
1.6.5 经招标人同意后发布开工令、停工令、复工令等;
1.6.6 有对工程上使用的材料、设备以及施工质量的检验权。对于不符合设计图纸要求及国家质量标准的材料、设备,有权通知承建方停止使用,对不符合施工规范和质量要求的工序、分部分项工程和不安全的施工作业,有权通知承建方整改、返工,对承建方不听监理指令,拒不进行整改与返工的,在与招标人协商后,有权停止承建方施工;
1.6.7 监督 (略) 承诺达到工程质量等级标准施工。 (略) 报工程质量等级, (略) 报工程质量等级的验收条件;
1.6.8严格按照现行的国家、行业施工及验收规范、标准监理各专业施工。
1.7投标费用
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应承担其投标文件 (略) 涉及的一切费用,在任何情况下招标人对上述费用均不承担任何责任。
1.8现场考察
1.8.1 投标人应对工程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考察,以获取须自己负责的有关编制投标 (略) (略) 有资料,考察现场的费用由投标人自己承担;
1.8.2 在考察现场中由招标人提供的资料和数据,只是使投标人能够利用的招标人现有的资料,招标人对投标人由此而作出的推论、解释和结论概不负责。
2.招标文件组成2.1招标文件的组成
招标文件除以下内容外,招标人在招标期间发出的答疑纪要和其他补充修改函件,均是招标 (略) 分,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
招标文件包括下列内容:
第一章招标公告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标法)
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
2.2招标文件的澄清
2.2.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 (略) 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如未提出异议,视为全面接受。
2.2.2招标文件的澄清将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发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如果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2.3所有澄清、 (略) 以《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发出的为准,不再接受书面形式的递交。
2.3 招标文件的修改
2.3.1 在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招标人可以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修改招标文件,如果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 天,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3.2当招标文件、补充通知、答疑纪要,内容相互矛盾时,以最后发出的通知或纪要为准。
3.投标文件的编制投标文件的语言:与 (略) 有文件必须使用中文。
3.1投标文件的组成
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三、授权委托书
四、投标担保
五、资格审查资料
六、监理大纲
七、其它资料
3.2投标报价
3.2.1 不允许任一投标人对同一招标项目提出两个或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报价。
3.2.2 投标报价应包括投标人提供正 (略) 必需的监理人员费、设备和设施的购置及使用费、管理费、利润及税金。
3.2.3 除投标人无偿提供的现场工作、生活条件外,投标人为实施监理工作另需的工作、生活设施及相关费用,可在投标报价中单项列报并计入总报价。
3.3 投标有效期
3.3.1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3.3.2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发出延长投标有效期的通知。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
3.4 投标保证金
3.4.1 投标保证金的基本户备案: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4.1条规定。
3.4.1.1 自招标文件发布之日起,投标人需进行基本户备案(建设工程项目),已备案的基本户开户银行、账户发生变化的,须重新办理备案手续。备案后方可提交投标(竞买)保证金(使用银行保函方式的除外)。
3.4.1.2 基本户备案流程:
工程建设项目的投标人登录注册网址:http:/ 点击查看>> ,进行系统用户注册,在注册流程中“银行账户”环节,增加“账户类别-基本账户”,填写投标人基本账户信息,扫描上传基本户开户许可证(两者信息必须相符),保存备案信息,提交并绑定CA后可缴纳、绑定投标保证金。
3.4.2 投标保证金提交: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4.2条规定。
3.4.2.1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方式:银行转帐、银行电汇(均需从投标人的基本账户汇出),银行保函,不接受以现金方式缴纳的投标保证金。凡以现金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而影响其投标结果的,由投标人自行负责。使用银行转帐、银行电汇方式的,于截止时间前通过投标人基本账户将款项一次足额递交、成功绑定,以收款人到账时间为准,在途资金无效。同时投标人应承担节假日银行系统不能支付的风险。使用银行保函方式提交的,投标人办理投标银行保函,银行 (略) 投项目名称、 (略) 及标段、受益人(招标人)、有效期(不低于本项目投标有效期)、担标保证金金额(不低于本项目本标段投标保证金数额)。 (略) 办保 (略) 、 (略) 、有效查询渠道、保证人等信息,以备查询公示。投标人应将投标银行保函原件扫描件附于投标文件中,否则视为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针对银行保函,投标时扫描件不再退还;其追偿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投标人如需使用电子保函,可以登录http:/ 点击查看>> 系统,先在组件下载栏目参考“许昌公共资源保函办理操作手册。”投标人电子保函办理步骤:依次点击“会员向导”→“参与投标”,可以直接在“保证金绑定”→“保函办理”,系统会跳转到电子保函办理页面,按照操作流程办理即可。保函开具后,可在“保证金绑定”→“保函查询”功能中查看绑定状态,并在电子保函办理页面打印电子保函凭证。 (略) 投项目及标段将电子保函凭证附于投标文件中。银行转账、银行电汇、银行保函,不接受以现金方式缴纳的投标保证金。凡以现金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而影响其投标结果的,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3.4.2.2 投标保证金提交方式:
投标人网上报名后,登录http:/ 点击查看>> 系统,依次点击“会员向导”→“参与投标”→“费用缴纳说明”→“保证金缴纳说明单”,获取缴费说明单,根据每个标段的缴纳说明单在缴纳截止时间前缴纳;成功缴纳后重新登录前述系统,依次点击“会员向导”→“参与投标”→“保证金绑定”→“绑定”进行投标保证金绑定。投标人成功绑定投标保证金,将缴纳凭证即本项目投保保证金“襄城县公 (略) 保证金缴纳回执”附于投标文件中,否则视为未按规定提交。
3.4.2.3 每个投标人每个项目每个标段只有 (略) ,切勿重复缴纳或错误缴纳。
3.4.2.4 未按上述规定操作引起的无效投标,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3.4.2.5 汇款凭证无须 (略) 和项目名称。
3.4.2.6 出现以下情形造成的投标保证金无效,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1)投标保证金未从投标人的基本账户转出;
(2)投标保证金未按照招标文件划分的标段转账。
3.4.2.7 《保证金缴纳绑定操作指南》获取方法:登录许昌公共资源交易系统-组件下载-《保证金缴纳绑定操作指南》
3.4.3 投标人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由评标委员会否决其投标。
3.4.4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1)中标候选人公示期满后没有质疑或投诉的,一个 (略) 自动退还未中标人投标保证金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中标人签订合同并上传电子交易系统后,一个 (略) 自动退还中标人投标保证金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2)法定期限内未签订书面合同的,按照有关规定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3)项目废标或招标人终止招标的,在此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投标保证金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4)投标活动中出现质疑、投诉的,中标候选人、质疑人和被质疑人、投诉人和被投诉人的投标保证金暂停退还。
(5)相关投标人有违法违规行为的项目,其投标保证金暂不退还, (略) 门 (略) 置后,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6)因投标人的原因无法及时退还投标(竞买)保证金、滞留三年以上的,投标(竞买)保证金上缴同级国库。
(7)退还投标保证金,除另有规定外,一般以转账方式一次性退还至投标保证金的原提交账户。
(8) (略) 理
投标人投标过程中因账户开户银行、 (略) 发生变化,不能按照 (略) 返还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须提供原账户开户银行相关证明及新开账户开户许可证, (略) 12楼1209室办理退款手续(0374- 点击查看>> )。
3.4.5 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
(1)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后至投标文件有效期满前撤回投标的;
(2)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中标人无故放弃中标项目或无正当理由在规定时间内不与招标人签订合同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担保的;
(3)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招标人同意,将中标项目分包给他人的;
(4)投标人在招投标活动中弄虚作假、围标串标、骗取中标等,并经招投 (略) 门调查核实的;
(5)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
(6)凡投标人投标保证金交纳至同一标 (略) 的,保证金暂不予退还,并依照《许昌市公共资源交易当事人不良行为管理暂行办法》(许公管委〔2017〕1号)规定,进行调查、认定、记录、公示、公告。对涉嫌串通投标等违规行为的,经调查核实后,记录不良行为, (略) (略) 。不予退还的保证金上缴国库。
(7)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予退还的其它情形
3.5资格审查资料
3.5.1 “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应附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等材料的原件扫描件(或图片)。
3.5.2 “近年财务状况表”后须附 (略) 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原件扫描件(或图片)。
3.5.3 “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应附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协议书原件扫描件(或图片),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 (略) 。
3.5.4“正在监理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应附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协议书原件扫描件(或图片)。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 (略) 。
3.5.5“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应说明相关情况, (略) 或仲裁机构作出的判决、裁决等有关法律文书原件扫描件(或图片),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5.6 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由评标委员会否决其投标。
3.5.7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拒绝。
3.6备选投标方案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允许投标人递交备选投标方案的, (略) 提交的备选方案方可予以考虑。评标委员会认为中标人的备选方案优于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的投标方案的,招标人可以接受该备选投标方案。
3.7投标文件的编制
3.7.1 投标文件应按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 (略) 分。其中,投标函附录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投标人编制的投标文件应当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基本格式要求。
3.7.2 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工期、投标有效期、质量要求、招标范围作出响应。
3.7.3投标人登录许昌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下载“许昌投标文件制作系统SEARUN V1.1”,按招标文件要求制作电子投标文件。
3.7.4当生成的电子投标文件投标报价大小写不一致时,以大写为准。
4. 投标
4.1 投标文件的提交
4.1.1 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成功上传电子投标文件。
4.1.2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 (略) 提交的电子投标文件不予退还。
4.1.3逾期未成功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4.2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4.2.1在本章第2.2.2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提交的电子投标文件。
4.2.2 修改的内容为投标 (略) 分。修改的电子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3条、第4条规定进行编制、标记和提交,并标明“修改”字样。
4.2.3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提交,可以补充、修改或撤回。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电子投标文件提交、取得“投标文件提交回执单”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5. 开标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招标人或代理机构、监督人员应在开标前提 (略) ,在约定开标地点开通远程不见面开标大厅及开启“文字互动”等功能,组织投标人(供应商)准时在网上参加投标、开标活动。
5.2 开标程序
(1) 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应当在开标时间前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交易系统远程开标大厅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投标文件远程解密、在线提异议(质疑)及电子签章等;招标代理机构在开标时间前到达指定地点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交易系统远程开标大厅,做好开标前各项准备。
(2)投标截止时间到达时,招标代理机构点击“开标”按钮,开标开始并进行解密,解密时限为120分钟,各投标人可以远程进行解密投标文件。投标人未进行解密或未按规定进行解密的,视为放弃投标。 (略) 投标人解密完成后,招标人(代理机构)进行一键解密。
(3)解密完成后,招标人(代理机构)点击“系数抽取”按钮进行系数抽取,系数抽取情况在“公告通知”处显示。
(4)系数抽取完成后,投标人可点击“开标记录”查看各投标人投标报价等信息,对开标过程或有关内容有异议(质疑)的,按照《许昌市不见面开标操作手册》在本项目不见面开标大厅“文字互动”对话框或“新增质疑”处在线询问和发起异议(质疑),招标人(代理机构)在线进行回复。
(5)如无投标人提出异议,招标代理机构通过“文字互动”对话框通知各投标人进行电子签章。投标人应在《开标记录表》上进行电子签章,未进行电子签章的视为对开标结果无异议。
(6)招标人(代理机构)签章并上传《开标记录表》,不见面开标活动结束。
6. 评标
6.1 评标委员会
6.1.1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成员由相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组成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1.2 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1)招标人或投标人的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2) (略) 门或 (略) 门的人员;
(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
(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 (略) (略) 罚的。
6.2 评标原则
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6.3 评标
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
7. 合同授予
7.1 定标方式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外,招标人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国有资金投资的建设工程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评标委员会按规定否决不合格投标后,有效投标人只剩一家且 (略) 有投标人报价中最高的,投标明显缺乏竞争的,评标委员会 (略) 投标。
7.2 中标通知
在本章第3 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
7.3签订合同
7.3.1 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 (略) 分予以赔偿。
7.3.2 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或在签订合同时向中标人提出附加条件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赔损失。
7.3.3签约合同价的确定原则如下:
(1)按照评标办法规定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后,若修正后的最终投标报价小于开标时的投标函大写金额报价,则签订合同时以修正后的最终投标报价为准;
(2)按照评标办法规定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后,若修正后的最终投标报价大于开标时的投标函大写金额报价,则签订合同时以开标时的投标函大写金额报价为准,同时按比例修正相应子目的单价或合价。
7.3.4 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 人承担连带责任。
7.3.5 招标人和中标人在签订合同协议书的同时,须按照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 和要求签订廉政合同及安全生产合同,明确双方在廉政建设和安全生产方面的权利和义务以及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7.3.6签订中标合同后,由代理机构或中标单位使用CA钥匙登录许昌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依次点击“合同管理”“中标合同录入”,找到需要录入中标合同的项目,再次点击“中标合同列表”,进行合同文档(电子文本或原件扫描件形式)的上传与发布,即时推送至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合同公告栏。
7.3.7建设工程合同依照《建设工程合同示范文本》,原则上公告合同协议书和专用合同条款,合同公告应注明 (略) ,合同条款应与交易文件一致。
7.3.8中标候选人退还投标保证金时无需再提交纸质合同,以合同公告为准(合同公告由中标人提供)。如因合同未及时公告,中心无法在合同签订后5日内退还投标保证金的,中心将定期公示,并 (略) 置。
8. 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
8.1 重新招标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将重新招标:
(1)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少于3个的;
(2)经评标委员会 (略) 有投标的。
8.2 不再招标
重新招标后投标人仍少 (略) 有投标被否决的,属于必须审批或核准的工程建设项目,经原 (略) 门批准后不再进行招标。
9. 纪律和监督
9.1 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
招标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9.2 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
9.3 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 (略) ,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
9.4 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9.5 投诉
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向有 (略) 门投诉。
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附件一:
问题澄清通知
编号:
(投标人名称):
(项目名称)标段监理招标的评标委员会,对你方的投标文件进行了仔细的审查,现需你方对下列问题以书面形式予以澄清:
1、
2、
……
请将上述问题的澄清于年月日时前递交至(详细地址)或传真至( (略) 码)。采用传真方式的,应在年月日时前将原件递交至(详细地址)。
(项目名称)招标评标委员会
(经评标委员会授权的招标人代表签字或招标人加盖单位章)
年月日
问题的澄清
编号:
(项目名称)标段监理招标评标委员会:
问题澄清通知(编号:)已收悉,现澄清如下:
1.
2.
……
投标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月日
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评标办法依据:“关于印发《标准监理招标文件》等五个标准招标文件的通知(发改法规[2017] (略) )”。
一、评标应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严格按照招标文件进行。
二、评标委员会构成: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三、评标采用综合评标法。
四、有效投标报价指投标人初步评审合格,不被评标委员会认定为废标的投标报价。
(略)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1 |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标法 | ||
2 | 评标程序 | (一)初步评审 (二)计算评标基准价; (三) (略) 分进行评审; (四) (略) 分进行评审; (五)最终得分; (六)确定中标候选人; | |
2.1 | 初步评审 | 2.1.1 投标文件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作为无效投标文件,不得进入下一步评审。 (1)投标人名称是否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一致。 (2)营业执照是否有效。 (3)资质等级是否满足要求。 (4)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资格条件是否满足要求。 (5)投标内容、投标报价、工期、工程质量、投标有效期、投标保证金等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规定内容。 (6)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中规定加盖投标人公章或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或者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没有合法、有效的委托书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 (7)投标人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或在一份投标文件中对同一招标项目报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声明哪一个有效,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备选投标方案的除外。 (8)须执行政府指导价的工程项目,投标报价低于国家规定的监理服务收费基准价80%的(政府投资项目低于财政评审价80%的)。 (9)是否违反国家法律法规。 (10)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 2.1.2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其 (略) 理: (1)投标人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等违法行为。 (2)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 (3)不同投标人电子投标文件制作硬件特征码(网卡MAC地址、 (略) 、 (略) 等)均一致时,视为‘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或‘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其投标无效,评标专家应严格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查看“硬件特征码”相关信息并进行评审,在评标报告中显示“不同投标人电子投标文件制作硬件特征码”是否雷同的分析及判定结果。 | |
2.2 | 分值构成 (总分100 分) | (略) 分:40分 (略) 分:40分 投标报价:20分 | |
评标基准值 | 评标基准值=招标控制价×50%+投标人投标报价平均值×50% 投标人投标报价平均值的确定方法:当有效投标人多于5家时(含5家),去掉一个最高值和一个最低值, (略) 有有效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5家以内(不 含5家)时,直接平均。 偏差率=100%*(投标人报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 ||
2.3 | (略) 分 (40分) | 1、监理范围和监理目标,监理依据(0~4分) 2、监理机构设置(框图)、内部管理规章、监理人员岗位职责(0~4分) 3、监理工作程序、方法和制度(0~4分) 4、工程质量控制措施(0~4分) 5、工程进度控制措施(0~4分) 6、工程投资控制措施(0~4分) 7、安全生产监督措施(0~4分) 8、合同、信息管理措施(0~4分) 9、组织协调的方法和手段(0~4分) 10、 (略) 监理措施和方法(0~4分) | |
(略) 分(40分) | 1、企业综合实力(22分) 1、监理企业近三年来获得省级及 (略) 的,省级及以上的每项得6分,地市级的每项得3分,本项最高得6分。(以证书为准)。 2、企业近三年来监理过类似项目业绩的,每项得5分,本项最高得10分(以中标通知书和监理合同或监理合同和竣工备案表为准)。类似项目业绩指建筑工程类监理业绩,日期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3、监理企业获得ISO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环境管理体系、ISO职业安全管理体系者得6分。缺一项或未提供者不得分(以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 (略) 查询页为准) | ||
2、其他主要人员(8分) 拟配备的项目监理机构人员配备中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安全员、质检员、见证员等项目成员的,每个得1分,配备造价工程师的得3分。 | |||
3、服务承诺(0~10分) (略) 有投标人提供的服务承诺的内容进行评比,在0~10分范围内进行打分。 | |||
(略) 分(20分) | 有效投标人的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值的得20分,每高于评标基准值1%在20分基础上扣1分,扣完为止;每低于评标基准值1%在20分基础上扣0.5分,扣完为止,不足1%时按比例折扣。 |
凡评标办法里涉及到的证书、证件及业绩材料等,均应在电子版投标文件中附其原件扫描件(或图片),否则该项得 (略) 理。
六、确定中标候选人
评标委员会应根据各投标人的最终得分,按照从高到低的顺序进行排序。当投标人最终得分相同时,技术标书得分高者居前;如果技术标得分相等时,由招标人确定投标人的排序。向招标人推荐1-3名中标候选人。
七、定标
国有资金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
八、评标报告
评标委员会根据规定向招标人提交评标报告,评标报告应当由全体评标委员会成员签字,评标委员会成员对评标结论持有异议的,可以书面方式阐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评标委员会成员拒绝在评标报告上签字且不陈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标结论。评标委员会应当对此作出书面说明并记录在案。
九、公示
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人应当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和《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3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可向 (略) 门进行投诉。公示期满后,招标人应当将招标投标情况书面报告提交招 (略) 门备案,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略) 有合格投标人告知中标结果。
十、 (略) 置程序
点击查看>> .关于评标活动暂停
点击查看>> .1评标委员会应当执行连续评标的原则,按评标办法中规定的程序、内容、方法、 (略) 评标工作。只有发生不可抗力导致评标工作无法继续时,评标活动方可暂停。
点击查看>> .2发生评标暂停情况时,评标委员会 (略) 投标文件和评标记录,待不可抗力的影响结束且具备继续评标的条件时,由原评标委员会继续评标。
点击查看>> 关于评标中途更换评标委员会成员
点击查看>> .1除非发生下列情况之一,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在评标中途更换:
(1)因不可抗拒的客观原因,不能到场或需在评标中途退出评标活动。
(2)根据法律法规规定,某个或某几个评标委员会成员需要回避。
点击查看>> .2 退出评标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其已完成的评标行为无效。由招标人根据本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委员会成员产生方式另行确定替代者进行评标。
点击查看>> 记名投票
在任何评标环节中,需评标委员会就某项定性的评审结论做出表决的,由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
点击查看>> 禁止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点击查看>> .1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1)投标人之间协商投标报价等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2)投标人之间约定中标人;
(3)投标 (略) 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中标;
(4) (略) 、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投标;
(5)投标人之间为谋取中标或者排斥特定投标人而采取的其他联合行动。
点击查看>> .2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 (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点击查看>> 禁止招标人与投标人串通投标。 点击查看>>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招标人与投标人串通投标:(1)招标人在开标前开启投标文件并将有关信息泄露给其他投标人;(2)招标人直接或者间接向投标人泄露标底、评标委员会成员等信息;(3)招标人明示或者暗示投标人压低或者抬高投标报价;(4)招标人授意投标人撤换、修改投标文件;(5)招标人明示或者暗示投标人为特定投标人中标提供方便;(6)招标人与投标人为谋求特定投标人中标而采取的其他串通行为。
备注:
(1)不同投标人电子投标文件制作硬件特征码(网卡MAC地址、 (略) 、 (略) )均一致时,视为‘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或‘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其投标无效”;评标专家应严格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查看“硬件特征码”相关信息并进行评审,在评标报告中显示“不同投标人电子投标文件制作硬件特征码”是否雷同的分析及判定结果。
(2)电子开评标系统对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作出雷同性提示或预警的,资格评审委员会或评标委员会应当集体表决认定是否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四十条“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的情形,同时写出串(围)标行为认定报告并签字。
(3)投标人递交的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投标人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未记录软硬件信息的,或者记录的软硬件信息经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认定被篡改的, (略) 理。
第四章合同条款
采用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 (略) 与国家工 (略) 联合制定的《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示范文本)》(GF-2012-0202)签订合同。
(GF-2012-0202)
建设工程监理合同
住房 (略)
制定
国家工商 (略)
建设工程监理合同
委托人(全称):
监理人(全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双方就下述工程委托监理与相关服务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1. 工程名称:;
2. 工程地点:;
3. 工程规模:;
4. 工程概算投资额或建筑安装工程费:。
二、词语限定
协议书中相关词语的含义与通用条件中的定义与解释相同。
三、组成本合同的文件
1. 协议书;
2. 中标通知书(适用于招标工程)或委托书(适用于非招标工程);
3. 投标文件(适用于招标工程)或监理与相关服务建议书(适用于非招标工程);
四、总监理工程师
总监理工程师姓名:, (略) 码:, (略) :。
五、签约酬金
签约酬金(大写):(¥ )。
六、期限
1. 监理期限:
自年月日始,至本项目施工及工程质量保修及工程缺陷期结束止。
七、双方承诺
1. 监理人向委托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约定提供监理与相关服务。委托人向监理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约定派遣相应的人员,提供房屋、资料、设备,并按本合同约定支付酬金。
2.监理人的义务
2.1监理的范围和工作内容
2.1.1监理范围在专用条件中约定。
2.1.2除专用条件另有约定外,监理工作内容包括:
(1)收到工程相关委托或中标文件后编制监理规划,并在第一次工地会议7天前报委托人。根据有关规定和监理工作需要,编制监理实施细则;
(2)熟悉工程设计文件,并参加由委托人主持的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会议;
(3)参加由委托人主持的第一次工地会议;主持监理例会并根据工程需要主持或参加专题会议;
(4)审查施工承包人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重点审查其中的质量安全技术措施、专项施工方案与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符合性;
(5)检查施工承包人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及组织机构和人员资格;
(6)检查施工承包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配备情况;
(7)审查施工承包人提交的施工进度计划,核查承包人对施工进度计划的调整;
(8)检查施工承包人的试验室;
(9)审核施工分包人资质条件;
(10)查验施工承包人的施工测量放线成果;
(11)审查工程开工条件,对条件具备的签发开工令;
(12)审查施工承包人报送的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质量证明文件的有效性和符合性,并按规定对用于工程的材料采取平行检验或见证取样方式进行抽检;
(13)审核施工承包人提交的工程款支付申请,签发或出具工程款支付证书,并报委托人审核、批准;
(14)在巡视、旁站和检验过程中,发现工程质量、施工安全存在事故隐患的,要求施工承包人整改并报委托人;
(15)经委托人同意,签发工程暂停令和复工令;
(16)审查施工承包人提交的采用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的论证材料及相关验收标准;
(17)验收隐蔽工程、分部分项工程;
(18)审查施工承包人提交的工程变更申请, (略) 理施工进度调整、费用索赔、合同争议等事项;
(19)审查施工承包人提交的工程施工全过程材料、竣工验收申请,编写工程质量评估报告;
(20)参加工程竣工验收,签署竣工验收意见;
(21)审查施工承包人提交的竣工结算申请并报委托人;
(22)编制、整理工程监理归档文件并报委托人。
2.2监理与相关服务依据
2.2.1监理依据包括:
(1)适用的法律、 (略) 门规章;
(2)与工程有关的标准;
(3)工程设计及有关文件;
(4)本合同及委托人与第三方签订的与实施工程有关的其他合同。
2.2.2相关服务依据在专用条件中约定。
2.3项目监理机构和人员
2.3.1监理人应组建满足工作需要的项目监理机构,配备必要的检测设备。项目监理机构的主要人员应具有相应的资格条件。
2.3.2本合同履行过程中,总监理工程师及重要岗位监理人员应保持相对稳定,以保证监理工作正常进行。
2.3.3监理人可根据工程进展和工作需要调整项目监理机构人员。监理人更换总监理工程师时,应提前7天向委托人书面报告,经委托人同意后方可更换;监理人更换项目监理机构其他监理人员,应以相当资格与能力的人员替换,并通知委托人。
2.3.4监理人应及时更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监理人员:
(1)严重过失行为的;
(2)有违法行为不能履行职责的;
(3)涉嫌犯罪的;
(4)不能胜任岗位职责的;
(5)严重违反职业道德的;
(6)专用条件约定的其他情形。
2.3.5委托人可要求监理人更换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的项目监理机构人员。
2.4履行职责
监理人应遵循职业道德准则和行为规范,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工程建设有关标准及本合同履行职责。
2.4.1在监理与相关服务范围内,委托人和承包人提出的意见和要求,监理人 (略) 置意见。当委托人与承包人之间发生合同争议时,监理人应协助委托人、承包人协商解决。
2.4.2当委托人与承包人之间的合同争议提交仲裁机构仲 (略) 审理时,监理人应提供必要的证明资料。
2.4.3监理人应在专用条件约定的授权范围内,处理委托 (略) 签订合同的变更事宜。如果变更超过授权范围,应以书面形式报委托人批准。
在紧急情况下,为了保护财产和人身安全, (略) 发出的指令未能事先报委托人批准时,应在发出指令后的2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报委托人。
2.4.4除专用条件另有约定外,监理人发现承包人的人员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的,有权要求承包人予以调换。
2.5提交报告
监理人应按专用条件约定的种类、时间和份数向委托人提交监理与相关服务的报告。
2.6文件资料
在本合同履行期内,监理人应在现 (略) 用的图纸、报告及记录监理工作的相关文件。工程竣工后,应当按照档案管理规定将监理有关文件归档。
2.7使用委托人的财产
监理人无偿使用由委托人派遣的人员和提供的房屋、资料、设备。除专用条件另有约定外,委托人提供的房屋、设备属于委托人的财产,监理人应妥善使用和保管,在本合同终止时将这些房屋、设备的清单提交委托人,并按专用条件约定的时间和方式移交。
2.8 监理人如违反本项义务职责,委托人有权扣减相应酬金,金额由双方协商确定。
3.委托人的义务
3.1告知
委托人应在委托人与承包人签订的合同中明确监理人、总监理工程师和授予项目监理机构的权限。如有变更,应及时通知承包人。
3.2提供资料
委托人应按照约定,无偿向监理人提供工程有关的资料。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委托人应及时向监理人提供最新的与工程有关的资料。
3.3提供工作条件
委托人应为监理人完成监理与相关服务提供必要的条件。
3.3.1委托人应按照约定,派遣相应的人员,提供房屋、设备,供监理人无偿使用。
3.3.2委托人应负责协调 (略) (略) 关系,为监理人履行本合同提 (略) 条件。
3.4委托人代表
委托人应授权一名熟悉工程情况的代表,负责与监理人联系。委托人应在双方签订本合同后7天内,将委托人代表的姓名和职责书面告知监理人。当委托人更换委托人代表时,应提前7天通知监理人。
3.5委托人意见或要求
在本合同约定的监理与相关服务工作范围内,委托人对承包人的任何意见或要求应通知监理人,由监理人向承包人发出相应指令。
3.6答复
委托人应在专用条件约定的时间内,对监理人以书面形式提交并要求作出决定的事宜,给予书面答复。逾期未答复的,视为委托人认可。
3.7支付
委托人应按本合同约定,向监理人支付酬金。
4.违约责任
4.1监理人的违约责任
监理人未履行本合同义务的,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4.1.1因监理人违反本合同约定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监理人应当赔偿委托人损失。赔偿金额的确定方法在专用条件中约定。 (略) 分赔偿责任的,其承担赔偿金额由双方协商确定。
4.1.2监理人向委托人的索赔不成立时,监理人应赔偿委托人由此发生的费用。
4.2委托人的违约责任
委托人未履行本合同义务的,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4.3除外责任
因非监理人的原因,且监理人无过错,发生工程质量事故、安全事故、工期延误等造成的损失,监理人不承担赔偿责任。
因不可抗力导 (略) 或部分不能履行时,双方各自承担其因此而造成的损失、损害。
4.4委托人 (略) 门反映,将相关公司及人员列入相应的黑名单。
5.支付
5.1支付货币
除专用条件另有约定外,酬金均以人民币支付。
5.2支付申请:
5.3支付酬金
支付的酬金包括正常工作酬金、双方同意的附加工作酬金。
6.合同生效、变更、暂停、解除与终止
6.1生效
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专用条件另有约定外,委托人和监理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在协议书上签字并盖单位章后本合同生效。
6.2变更
6.2.1任何一方提出变更请求时,双方经协商一致后可进行变更。
6.2.2除不可抗力外,因非监理人原因导致监理人履行合同期限延长、内容增加时,监理人应当将此情况与可能产生的影响及时通知委托人。增加的监理工作时间、工作内容应视为附加工作,附加工作不增加酬金。
6.2.3合同生效后,如果实际情况发生变化使得监理人 (略) 或部分工作时,监理人应立即通知委托人。除不可抗力外,其善后工作以及恢复服务的准备工作应为附加工作,附加工作不增加酬金。监理人用于恢复服务的准备时间不应超过2天。
6.2.4因工程规模、监理范围的变化导致监理人的正常工作量减少时,正常工作酬金应作相应按减少工程总投资比例进行调整。
6.3暂停与解除
除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外,当一方无正当理由未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时,另一方可以根据本合同约定暂停履行本合同直至解除本合同。
6.3.1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由于双方无法预见和控制的原因导 (略) 或部分无法继续履行或继续履行已无意义,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略) 分义务。在解除之前,监理人应作出合理安排,使开支减至最小。
因解除本合同或解 (略) 分义务导致监理人遭受的损失,不予以补偿。
解除本合同的协议必须采取书面形式,协议未达成之前,本合同仍然有效。
6.3.2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因非监理人的原因导致 (略) 或部分暂停,委托人可通知监理人 (略) 或部分工作。监理人应立即安排停止工作,并将开支减至最小。
6.3.3当监理人无正当理由未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时,委托人应通知监理人限期改正。若委托人在监理人接到通知后的5天内未收到监理人书面形式的合理解释,则可在7天内发出解除本合同的通知,自通知到达监理人时本合同解除。
6.3.4因不可抗力 (略) (略) 不能履行时,一方应立即通知另一方,可暂停或解除本合同。
6.3.5本合同解除后,本合同约定的有关结算、清理、争议解决方式的条件仍然有效。
6.4终止
(略) 满足时,本合同即告终止:
(1)监理人完成本合 (略) 工作;
(2)委托人与监理人结 (略) 酬金。
7.争议解决
7.1协商
双方应本着诚信原则协商解决彼此间的争议。
7.2调解
如果双方不能在14天内或双方商定的其他时间内解决本合同争议,可以将其提交给专用条件约定的或事后达成协议的调解人进行调解。
八、合同订立
1. 订立时间:年月日。
2. 订立地点:。
3. 本合同一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各执
份。
委托人: (盖章) 监理人: (盖章)
住所:住所: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
的代理人:(签字)的代理人:(签字)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电子邮箱: 电子邮箱:
第五章 投标文件格式
(项目名称标段)
投标文件
(略) :
投标人:(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日期:年月日
1.投 标 函
致:
我们收到了监理项目的招标文件,经详细研究,我们决定参加该项目投标活动并投标,我们郑重声明以下诸点并负法律责任。
我方授权(姓名、职务)作为全权代表负责该 (略) 理有关事宜。
2、愿按照招标文件中的条款和要求,提供施工阶段的工程监理服务,监理费报价为,服务期限为,项目总监为: 。
3、如果我们中标,我们保证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和招标人签订工程监理合同,按招标文件要求选派总监理工程师及监理工程师进驻施工现场实施监理合同。
4、我们按照招标文件中的规定,认定本投标文件的有效期为天,如果中标,有效期延长至合同终止日止。
5、我们愿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供招标文 (略) 有文件资料。
6、我们同意从投标之日起至本工程竣工移交止均遵守本投标文件,在此期限满之前的任何时间,本投标文件一直对我们具有约束力。
7、我们愿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履 (略) 责任。
8、若我方中标,我方愿意按有关文件规定缴纳招标代理费用。?
投标人名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
日 期:
2、投标函附录
工程名称标段 | (项目名称标段) | ||
投标人名称 | |||
投标报价 | (大写),(小写) | ||
监理质量 | |||
监理期限 | |||
总监理工程师 | 姓 名 | 级别 | (略) |
备注: |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日期:年 月 日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地 址:
成立时间:年月日
经营期限:
姓 名: 性别:年龄: 职务:联系电话:
系(投标人单位名称) 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投标人:(盖公章)
日 期:年月日
4、授权委托书
本人(姓名)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 (姓名) 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项目名称标段)投标文件、 (略) 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证明。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的扫描件或图片
投标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略) 码:
委托代理人:(签字)
(略) 码:
联系电话:
日期:
5、投标保证金
1、银行转帐、银行电汇方式的附:本项目“襄城县公 (略) 保证
金缴纳回执”;
2、使用银行保函方式提交的,投标人办理投标银行保函,银行保函应明确
所投项目名称、 (略) 及标段、受益人(招标人)、有效期(不低于本项目投
标有效期)、担保金额(不低于本项目本标段投标保证金数额)。 (略) 办保
(略) 、 (略) 、有效查询渠道、保证人等信息,以备查询、公示。投标
人应将投标银行保函原件扫描件附于投标文件中,否则视为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
证金;
3、投标人如需使用电子保函,可以登http:/ 点击查看>> 系统,先在组件下载栏目参考“许昌公共资源保函办理操作手册。”投标人电子保函办理步骤:依次点击“会员向导”→“参与投标”,可以直接在“保证金绑定”→“保函办理”,系统会跳转到电子保函办理页面,按照操作流程办理即可。保函开具后,可在“保证金绑定”→“保函查询”功能中查看绑定状态,并在电子保函办理页面打印电子保函凭证。 (略) 投项目及标段将电子保函凭证附于投标文件中。
6、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投标人名称 | ||||||||
注册地址 | 邮政编码 |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 | 电话 | ||||||
传真 | 网址 | |||||||
组织结构 | ||||||||
法定代表人 | 姓名 | 技术职称 | 电话 | |||||
技术负责人 | 姓名 | 技术职称 | 电话 | |||||
成立时间 | 员工总人数: | |||||||
企业资质等级 | 其中 | 高级职称人员 | ||||||
(略) | ||||||||
注册资金 | 中级职称人员 | |||||||
开户银行 | 初级职称人员 | |||||||
账号 | 监理员 | |||||||
备注 | ||||||||
注:后附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等材料原件的扫描件或图片并加盖单位公章。
7、项目总监委任书
致:(招标人名称)
兹委托我单位(项目总监姓名)为(项目名称标段)
的总监。代表 (略) 理本项目监理和咨询服务合同履行过程中涉及到本单位权利和义务的一切工作。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日期:年月日
8、拟派项目总监简历表
姓名 | 性别 | 年龄 | |||
现任职 单位 | 职务 | 职称 | |||
毕业时间,院校,专业从事监理工作年限 | |||||
(略) | |||||
从事专业工作经历 | |||||
任项目总监以来从事过施工监理的主要项目 |
注:上传的的电子 (略) 涉及的证件类须是原件的扫描件或图片。
9、拟 (略) 人员配备表
姓名 | 性别 | 年龄 | 学历 | 技术 职务 | 职称 专业 | (略) |
注:1、技术职务填“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见证员、资料员等”。
2、后附人员相应的岗位证书。
3、上传的的电子 (略) 涉及的证件类须是原件的扫描件或图片。
10、投标人监理过的类似项目情况表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 | 建设地点 | 工程造价 | 合同履 约情况 |
11、拟投入 (略) 用的设备、仪器一览表
序号 | 设备名称 | 型号 | 数量 | 产地 | 制造年份 |
1 | |||||
2 | |||||
3 | |||||
4 | |||||
5 | |||||
6 | |||||
7 | |||||
8 | |||||
9 | |||||
10 | |||||
11 |
12、投标人诉讼史
最近三年,如投标人有对外诉讼(包括已结案和尚在诉讼期间的案件),则须向招标人提供诉讼案件的有关资料及证明,包括起诉人、被诉人、诉讼原因、诉讼事件、诉讼金额、诉讼结果等,并填入下表。
日期 | 起诉人 | 被诉人 | 诉讼原因 | 诉讼事件 | 诉讼金额 | 诉讼结果 | 备注 |
声明:投标人应如实填写上表,并保证其真实性。如投标人提供虚假或不实材料,应承担由此带来的一切后果及相应的法律责任。
投标人:(盖章)
日期:年 月日
13、其它
14、 (略) 分
2022年襄城县红薯现代农业产业园项目
(不见面开标)
监理招标文件
(略) :XZ【2022】018
招标人:襄城 (略)
招标代理机构: (略)
二〇二二年四月
目录
第一章招标公告-----------------------------
第二章投标须知-----------------------------
第三章评标办法-----------------------------
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五章委托人要求---------------------------
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
第一章招标公告
XZ【2022】018 2022年襄城县红薯现代农业产业园项目(不见面开标)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2年襄城县红薯现代农业产业园项 (略) 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襄城 (略) ,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 (略) :XZ【2022】018
2.2 建设地点:襄城县境内。
2.3 项目概况:第一标段:玻璃温室、三个大棚、 (略) 和组培室等工程。
第二标段:2022年襄城县红薯现代农业产业园项目监理全过程。
2.4 招标范围:招标文件、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答疑纪要和补充文件(如有) (略) 有建设内容。
2.5计划工期:60日历天。
监理周期:施工全过程及质保期内的监理服务。
2.6 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现行的验收规范和标准)。
2.7 标段划分及招标控制价:
2.7.1 本次招标共划分为2个标段;
第一标段:2022年襄城县红薯现代农业产业园项目。
第二标段:2022年襄城县红薯现代农业产业园项目监理工程。
2.7.2 招标控制价:总投资 点击查看>> .04元;其中第一标段: 点击查看>> .04元;第二标段 点击查看>> .00元;(其中:各单 (略) 分项工程费总额、措施项目费总额、其他项目费总额、规费总额和税金总额详见附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第一标段:
1.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和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建 (略) 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 点击查看>> 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建筑工程 点击查看>> 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不含临时),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正在施工建设工程的项目经理;
监理标段:
1.须具备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建筑工程 点击查看>> 级及以上企业资质。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具备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
第一标段及监理标段:
1.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 点击查看>> )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 点击查看>> )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列入“信用河南”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黑名单。(招标人、代理机构或评标专家委员会评标现场查询)。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具体方式:经评标专家委员会确认的查询结果网页截图作为查询记录和证据,与其他文件一并保存。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投标人须出具声明函)。
3.投标人不允许对本项目(第1-2标段)中多个标段进行投标;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4. 网上下载招标文件
4.1 投标人持CA数字认证证书,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系统用户注册”入口(http:/ 点击查看>> )进行免费注册登记(详见“常见问题解答-诚信库网上注册相关资料下载”);
4.2 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投标人/供应商登录”入口(http:/ 点击查看>> )自行下载招标文件(详见“常见问题解答-交易系统操作手册”)。
5. 招标文件和施工图纸的获取
5.1 招标文件和工程量清单的获取:投标人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均可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http:/ 点击查看>> ),通过“投标人/供应商登录”入口自行下载。
5.2 施工图纸下载:投标人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登录招标文件中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2.1项网址自行下载。
5.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交易项目,投标人应按规定在投标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前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成功上传本项目加密电子投标文件。
6.2 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2年5月7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6.3 招标人(代理机构)线上开标地点:襄城县公 (略) ( (略) 东电子产业园12楼开标一室);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无须到开标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无须现场提交有关原件资料;投标人在开标时间前持CA数字证书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进入公共资源交易系统(http:/ 点击查看>> )——点击“项目信息——项目名称”——在系统操作导航栏点击“开标——不见面开标大厅”,准时参加线上开标,进行远程解密、在线询问、电子签章等。
6.4 逾期送达(未成功上传)的或者未按规定解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同时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襄城 (略)
地址: (略) 西段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0374- 点击查看>>
招标代理机构: (略)
地址:郑州市 (略) (略) 楼锦绣华庭A座12 (略)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 点击查看>>
监督单位:襄城县住房 (略)
联系人:姚先生
联系电话:0374- 点击查看>>
温馨提示:
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交易项目,请认真阅读招标文件,并注意以下事项。
1.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编制、提交、解密电子投标文件。
2.电子文件下载、制作、提交期间和远程不见面开标(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环节,投标人须使用同一个CA数字证书(证书须在有效期内并可正常使用)。
3.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
3.1 投标人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http:/ 点击查看>> )下载“许昌投标文件制作系统SEARUN 最新版本”,按招标文件要求制作电子投标文件。
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参考《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组件下载——交易系统操作手册(投标人、供应商)。
3.2 投标人须将招标文件要求的资质、业绩、荣誉及相关人员证明材料等资料原件扫描件(或图片) (略) 提交的电子投标文件中。
3.3投标人对同一项目多个标段进行投标的, (略) 投标段的招标文件,按标段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并按招标文件要求在相应位置加盖投标人电子印章和法人电子印章。
一个标段对应生成一个文件夹(xxxx项目xx标段),其中后缀名为“.file”的文件用于电子投标使用。
4.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4.1使用银行转帐方式提交的,投标人通过基本账户将款项一次足额递交、成功绑定,以收款人到账时间为准。
4.1.1投标人网上下载招标文件并根据每个标段的缴纳说明单在开标截止时间前提交。每个投标人每个项目每个标段只有 (略) ,切勿重复缴纳或错误缴纳。
4.1.2提交后再次登录(http:/ 点击查看>> )系统,依次点击“会员向导”→“参与投标”→“保证金绑定”→“绑定”进行投标保证金绑定,前述系统显示“襄城县公 (略) 保证金缴纳回执”表示投标保证金提交完成。未绑定标段的投标保证金,视为未按规定提交。
4.1.3 (略) 投项目及标段将缴纳凭证“襄城县公 (略) 保证金缴纳回执”附于投标文件中。
4.2 使用银行保函方式提交的,投标人办理投标银行保函,银行 (略) 投项目名称、 (略) 及标段、受益人(招标人)、有效期(不低于本项目投标有效期)、担标保证金金额(不低于本项目本标段投标保证金数额)。 (略) 办保 (略) 、 (略) 、有效查询渠道、保证人等信息,以备查询公示。投标人应将投标银行保函原件扫描件附于投标文件中,否则视为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
4.3投标人如需使用电子保函,可以登录http:/ 点击查看>> 系统,先在组件下载栏目参考“许昌公共资源保函办理操作手册。”
4.3.1投标人电子保函办理步骤:依次点击“会员向导”→“参与投标”,可以直接在“保证金绑定”→“保函办理”,系统会跳转到电子保函办理页面,按照操作流程办理即可。保函开具后,可在“保证金绑定”→“保函查询”功能中查看绑定状态,并在电子保函办理页面打印电子保函凭证。 (略) 投项目及标段将电子保函凭证附于投标文件中。
5.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的提交
5.1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应按规定在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之前成功提交至《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http:/ 点击查看>> )。
投标人应充分考虑 (略) 理 (略) 需时间。
5.2 投标人对同一项目多个标段进行投标的,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应按标段分别提交。
5.3 加密电子投标文件成功提交后,《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http:/ 点击查看>> )生成“投标文件提交回执单”。
6.远程不见面开标(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
6.1 投标人应熟悉《许昌市不见面开标操作手册》,并提前设置不见面开标浏览器(设置流程详见《许昌市不见面开标操作手册》)。
6.2 《许昌市不见面开标操作手册》 (略) 径: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资料下载”栏目。
6.3开标时间前投标人应登录本项目不见面开标大厅,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开标时间准时参加网上开标。
6.4投标人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如有疑义,可在本项目不见面开标大厅“文字互动”对话框或“新增质疑”处在线提出询问。
6.5根据代理机构在“文字互动”对话框的通知,投标人选择功能栏“解密环节”按钮进行电子投标文件解密(投标人解密应自代理机构在到达投标截止时间时点击“开标”按钮,开标开始并进行解密120分钟内完成)。投标人未解密或因投标人原因解密失败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6.6项目远程不见面开标活动结束时,投标人应在《开标记录表》上进行电子签章。投标人未签章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
7.评标依据
7.1 全流程电子化交易(远程不见面开标)项目,评标委员会以成功上传、解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为评标依据。
7.2 评审期间,保持投标文件提供的联系方式畅通,评标委员会随时可能对投标文件内容质询,投标人应及时进行答复(包括但不限于电子文档、电子邮件等)。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略)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 | |||
1.1.2 | 招标人 | 招 标 人:襄城 (略) 地 址: (略) 西段 联 系 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0374- 点击查看>> | |||
1.1.3 | 代理机构 | 招标代理机构: (略) 地址:郑州市 (略) (略) 楼锦绣华庭A座12 (略)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 点击查看>> | |||
1.1.4 | 监督单位 | 监督单位:襄城县住房 (略) 联系人:姚先生 联系电话:0374- 点击查看>> | |||
1.1.5 | 项目名称 | 2022年襄城县红薯现代农业产业园项目 | |||
1.1.6 | 建设地点 | 襄城县境内 | |||
1.2.1 | 资金来源及比例 | 100%财政资金 | |||
1.2.2 | 资金落实情况 | 已经落实 | |||
1.3.1 | 招标范围 | 2022年襄城县红薯现代农业产业园项目监理工程及保修期的全过程监理服务 | |||
1.3.2 | 监理周期 | 施工全过程及质保期内的监理服务。 | |||
1.3.3 | 质量要求 | 合格 | |||
1.4.1 | 投标人资质条件和能力 | 监理标段: 1.须具备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建筑工程 点击查看>> 级及以上企业资质。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具备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 2.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 点击查看>> )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 点击查看>> )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列入“信用河南”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黑名单。(招标人、代理机构或评标专家委员会评标现场查询)。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具体方式:经评标专家委员会确认的查询结果网页截图作为查询记录和证据,与其他文件一并保存。 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投标人须出具声明函)。 4.投标人不允许对本项目(第1-2标段)中多个标段进行投标;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 |||
1.4.2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不接受。 | |||
1.9.1 | 踏勘现场 | 不组织,投标人可自行踏勘现场。 | |||
1. 点击查看>> | 投标预备会 | 不召开 | |||
1. 点击查看>> | 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 |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10日前通过公共资源交易系统电子平台发出 | |||
1. 点击查看>> | 招标人澄清的时间 |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15日前通过公共资源交易系统电子平台发出 | |||
1.11 | 分包 | 不允许 | |||
1.12 | 偏离 | 不允许 | |||
2.1 | 招标文件的下载 | 招标文件的获取:投标人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均可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http:/ 点击查看>> ),通过“投标人/供应商登录”后自行下载。 | |||
2.1.1 | 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 | 答疑,经备案的招标文件的补充和修改文件(如有) | |||
2.2.1 |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 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 | |||
2.2.2 | 投标截止时间 | 2022年5月7日09 时00 分 | |||
2.2.3 |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的时间 | \ | |||
2.2.4 |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修改的时间 | \ | |||
3.1.1 | 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材料 | / | |||
3.3.1 | 投标有效期 | 60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 | |||
3.4.1 | 投标保证金须知 | 1、因投标人的原因无法及时退还投标(竞买)保证金、滞留三年以上的,投标(竞买)保证金上缴财政。 2、自文件发布之日起,投标人需进行基本户备案(建设工程项目),已备案的基本户开户银行、账户发生变化的,须重新办理备案手续。备案后方可提交投标(竞买)保证金。 3、基本户备案流程: 工程建设项目的投标人登录注册网址:http:/ 点击查看>> ,进行系统用户注册,在注册流程中“银行账户”环节,增加“账户类别-基本账户”,填写投标人基本账户信息,扫描上传基本户开户许可证(两者信息必须相符),保存备案信息,提交并绑定CA后可缴纳、绑定投标保证金。 4、 (略) 理 投标人投标过程中因账户开户银行、 (略) 发生变化,不能按照 (略) 返还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须提供原账户开户银行相关证明及新开账户开户许可证,到襄城县公 (略) 1209室工程股办理退款手续(0374- 点击查看>> )。 | |||
3.4.2 | 投标保证金 | 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投标保证金金额:小写: 点击查看>> 元 1、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方式:银行转帐、银行电汇(均需从投标人的基本账户汇出),银行保函,不接受以现金方式缴纳的投标保证金。凡以现金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而影响其投标结果的,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1.1使用银行转帐、银行电汇方式的,于截止时间前通过投标人基本账户将款项一次足额递交、成功绑定,以收款人到账时间为准,在途资金无效。同时投标人应承担节假日银行系统不能支付的风险。 1.2使用银行保函方式提交的,投标人办理投标银行保函,银行 (略) 投项目名称、 (略) 及标段、受益人(招标人)、有效期(不低于本项目投标有效期)、担标保证金金额(不低于本项目本标段投标保证金数额)。 (略) 办保 (略) 、 (略) 、有效查询渠道、保证人等信息,以备查询公示。投标人应将投标银行保函原件扫描件附于投标文件中,否则视为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 1.3 投 标 人 如 需 使 用 电 子 保 函 , 可 以 登录http:/ 点击查看>> 系 统,先在组件下载栏目参考“许昌公共资源保函办理操作手册。”投标人电子保函办理步骤:依次点击“会员向导”→“参与投标”,可以直接在 “保证金绑定”→“保函办理”,系统会跳转到电子保函办理页面,按照操作流程办理即可。保函开具后,可在“保证金绑定”→“保函查询”功能中查看绑定状态,并在电子保函办理页面打印保函回执。 (略) 投项目及标段将缴纳凭证“许昌公 (略) 电子保函缴纳凭证”附于投标文件中。 2、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2.1投标人网上报名后,登录http:/ 点击查看>> 系统,依次点击“会员向导”→“参与投标”→“费用缴纳说明”→“保证金缴纳说明单”,获取缴费说明单,根据每个标段的缴纳说明单在缴纳截止时间前缴纳; 2.2成功缴纳后重新登录前述系统,依次点击“会员向导”→“参与投标”→“保证金绑定”→“绑定”进行投标保证金绑定。未绑定标段的投标保证金,视为未按规定提交。 2.3投标人成功绑定投标保证金,将缴纳凭证即本项目投标保证金“襄城县公 (略) 保证金缴纳回执”附于投标文件中,否则视为未按规定提交。 2.4 每个投标人每个项目每个标段只有 (略) ,切勿重复缴纳或错误缴纳。 3、未按上述规定操作引起的无效投标,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4、汇款凭证无须 (略) 和项目名称。 5、出现以下情形造成的投标保证金无效,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1)投标保证金未从投标人的基本账户转出; (2)投标保证金未按照招标文件划分的标段依次转账。 6、《保证金缴纳绑定操作指南》获取方法:登录许昌公共资源交易系统-组件下载- 《保证金缴纳绑定操作指南》。 7、凡投标人投标保证金交纳至同一标 (略) 的,保证金暂不予退还,并依照《许昌市公共资源交易当事人不良行为管理暂行办法》(许公管委〔2017〕1号)规定, 进行调查、认定、记录、并予以公示公告。对是否涉嫌串通投标,经调查核实后,记录不良行为, (略) (略) ,不予退还的保证金上缴国库。 | |||
3.5.2 | 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 | 2018年、2019年、2020年(若公司成立未满三年,须提供成立当年至今的财务报告) | |||
3.5.3 | 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的年份要求 | 近年指2019年4月以来 | |||
3 5.4 | 近年荣誉的年份要求 | 近年指2019年以来 | |||
3.5.5 | 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的年份要求 | (1)有效时间以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36个月为准。 (2)近年发生的诉讼和仲裁情况仅限于认定投标人有违法行为的,且与履行施工承包合同有关的案件。 | |||
3.6 |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 | 不允许 | |||
3.7.3 | 签字和(或)盖章要求 | 电子投标文件:按招标文件要求加盖电子印章和法人电子印章。 | |||
3.7.4 | 投标文件份数 | 电子投标文件 成功上传至《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电子投标文件1份(文件格式为:XX公司X (略) XXX标段.file)。 注:投标人提交的电子投标文件,必须是通过“许昌投标文件制作系统SEARUN V1.1”制作,并经过签章和加密后生成的电子投标文件。 | |||
3.7.5 | 本项目是否采用不见面开标 | 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 | |||
4.2.2 |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 电子投标文件递交地点:电子投标文件应按规定在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之前成功提交至【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http:/ 点击查看>> )。 | |||
4.2.3 | 是否退还投标文件 | 否 | |||
5.1 | 开标时间和地点 | 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开标地点:襄城县公 (略) ( (略) 东电子产业园12楼开标二室) | |||
5.2 | 开标程序 | (1)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应当在开标时间前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交易系统远程开标大厅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投标文件远程解密、在线提异议(质疑)及电子签章等;招标代理机构在开标时间前到达指定地点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交易系统远程开标大厅,做好开标前各项准备。 (2)投标截止时间到达时,招标代理机构点击“开标”按钮,开标开始并进行解密,解密时限为120分钟,各投标人可以远程进行解密投标文件。投标人未进行解密或未按规定进行解密的,视为放弃投标。 (略) 投标人解密完成后,招标人(代理机构)进行一键解密。 (3)投标人可点击“开标记录”查看各投标人投标报价等信息,对开标过程或有关内容有异议(质疑)的,按照《许昌市不见面开标操作手册》在本项目不见面开标大厅“文字互动”对话框或“新增质疑”处在线询问和发起异议(质疑),招标人(代理机构)在线进行回复。 (4)如无投标人提出异议,招标代理机构通过“文字互动”对话框通知各投标人进行电子签章。投标人应在《开标记录表》上进行电子签章,未进行电子签章的视为对开标结果无异议。 (5)招标人(代理机构)签章并上传《开标记录表》,不见面开标活动结束。 | |||
6.1.1 |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 评标委员会构成:5人(招标人代表1人,评审专家4人),从河南省综合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其中评标委员会的组成人员中注册工程造价专家不应少于五分之二)。 | |||
7.1 | 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 | 否,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1-3人 | |||
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 |||||
点击查看>> 词语定义 | |||||
点击查看>> .1 | 类似项目 | 指2019年4月1日以来承建的类似建筑工程的监理项目。 | |||
招标控制价 | |||||
点击查看>> .1 | 招标控制价 | 本项目设招标控制价: 监理标段:小写: 点击查看>> .00元;大写: 点击查看>> 万 点击查看>> 仟 点击查看>> 佰元整凡投标人的投标报价高于“招标控制价”(不含等于“招标控制价”)的,该投标人的投标文 (略) 理。 | |||
点击查看>> “暗标”评审 | |||||
技术标是否采用“暗标”评审方式 | 不采用 | ||||
点击查看>> 投标人代表出席开标会 | |||||
投标人准时在网上参加投标、开标活动。 | |||||
点击查看>> 中标公示 | |||||
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前,招标人将中标候选人的情况在本招标项目招标公告发布的同一媒介予以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日。 | |||||
点击查看>> 知识产权 | |||||
构成本招标文 (略) 分的文件,未经招标人书面同意,投标人不得擅自复印和用于非 (略) 需的其他目的。 (略) (略) 分使用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或技术方案时,需征得其书面同意,并不得擅自复印或提供给第三人。 | |||||
点击查看>> 重新招标的其他情形 | |||||
除投标人须知正文第8条规定的情形外,除非已经产生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有效期内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少于三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 |||||
点击查看>> 同义词语 | |||||
构成招 (略) 分的“通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技术标准和要求”和“工程量清单”等章节中出现的措辞“发包人”和“承包人”,在招标投标阶段应当分别按“招标人”和“投标人”进行理解。 | |||||
点击查看>> 监督 | |||||
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及其相关当事人应当接受有管辖权的建设工程招标投 (略) 门依法实施的监督。 | |||||
点击查看>> 解释权 | |||||
构成本招标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 1、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构成合同文件组成内容,以合同文件约定内容为准,且以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合同文件优先顺序解释; 2、除招标文件中有特别规定外,仅适用于招标投标阶段的规定,按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投标人须知、评标办法、投标文件格式的先后顺序解释; 3、同一组成文件中就同一事项的规定或约定不一致的,以编排顺序在后者为准; 4、同一组成文件不同版本之间有不一致的,以形成时间在后者为准。 按本款前述规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招标人负责解释。 | |||||
招标人补充的其他内容 | |||||
招标代理服务费的收取: 招标代理服务费参考原国家发改委[2002] (略) 文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现行有关规定,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此项中标服务费费用为不含税金额。 | |||||
点击查看>> .1投标文件的拒收 | |||||
1、未成功上传的投标文件; 2、未进行解密或未按要求成功解密的投标文件。 | |||||
特别提示 | |||||
1、潜在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有异议请在规定时间内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中提出。 2、潜在投标人如对招标文件有异议,请在规定时间内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中提出,以其他方式递交的异议不予接受。 3、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应随时关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发出的有关本项目的答疑、修改等相关内容。 4、投标文件依据最终的招标文件进行编制。如果招标文件发生变更,投标人应以招标人最终发出的电子招标文件为准,编制投标文件,务请投标人随时关注项目变更信息。 5、招标人及其代理机构需留存项目电子档案时,可在质疑期满后使用CA锁从交易平台自行下载。 6、商务标投标文件制作注意事项: 6.1 投标文件制作技术咨询:0374- 点击查看>> 。 6.2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之前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http:/ 点击查看>>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3 请投标人在上传电子投标文件时认真检查上传投标文件是否完整、正确。 6.4 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6.5 投标人采用银行转账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应在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之前按程序完成投标保证金绑定。 7、投标人需提前熟悉招标文件相关事项及《许昌市不见面开标操作手册》,并设置不见面开标浏览器(设置流程详见《许昌市不见面开标操作手册》)。 8、投标人上传、解密投标文件需使用同一个CA数字证书,需确保用于解密的CA数字证书在有效期内、可正常使用,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电子投标文件解密。评标时仅以成功上传、解密的投标文件为准。 9、对开标过程有关内容有异议(质疑)的,投标人可在本项目的不见面开标大厅通过“文字互动”功能或“新增质疑”处提出异议(质疑),招标人(代理机构)及时进行线上答复。 不见面开标活动结束时,投标人应在《开标记录表》上进行电子签章,未进行电子签章的视为对开标结果无异议。 10、从参与项目交易开始至项目交易活动结束止,投标(响应)人应时刻关注电子交易系统中的项目进度和状态,特别在项目评审期间,保持投标文件提供的联系方式畅通,评标委员会随时可能对投标文件内容质询,投标人应及时进行答复(包括但不限于电子文档、电子邮件等)。由于自身原因错过变更通知、文件澄清、报价响应(自系统发起30分钟内做出)等重要信息的,后果由投标(响应)人自行承担。 11、不同投标人电子投标文件制作硬件特征码(网卡MAC地址、 (略) 、 (略) )均一致时,视为‘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或‘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其投标无效”;评标专家应严格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查看“硬件特征码”相关信息并进行评审,在评标报告中显示“不同投标人电子投标文件制作硬件特征码”是否雷同的分析及判定结果。 | |||||
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 |||||
1.1项目概况
1.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标段监理进行招标。
1.1.2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3 本标段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4 本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5 本标段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2.1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2本招标项目的出资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2本招标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招标范围、监理服务期限和质量标准
1.3.1 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2 监理服务期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3 质量标准: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投标人及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1.4.1投标人、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2投标人资格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除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1)联合体各方应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2)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联合体的资质等级。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1.4.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
(3)为本标段的监理人;
(4)为本标段的代建人;
(5)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6)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7)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8)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9)被责令停业的;
(10)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11)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12)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1.5投标人的监理责任期及要求
1.5.1 投标人的监理责任期为监理合同有效期,在监理过程中双方应进一步约定相应延长的合同期;
1.5.2 中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拟定的总监及主要技术人员在工程监理过程中不经招标人同意不得更换, (略) 人员常驻工地,上岗时 点击查看>> 方将按投标书中提供的管理人员验证上岗,对不符合要求的人员无条件更换;
1.5.3 拟 (略) 应要求总监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其余人员要求专业配套、在岗人员具有上岗证;
1.5.4 在施工过程中不经招标人同意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离岗应履行请假手续。中标单位 (略) 成员每周在现场办公时间:总监 (略) 其他成员不少于5个工作日;
1.5.5 所有工程设备和检测设备器具由中标人自备;
1.5.6 工程竣工后,监理单位应向建设单位提供二套完整的监理档案资料。
1.6中标人的责任和权利:
1.6.1 向招标人报送拟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及其监理机构主要成员名单、监理规划、完成约定的监理任务;
1.6.2 运用合理技能为招标人提供与其监理机构水平相适应的咨询意见,认真、勤奋工作。帮助招标人实现预定目标,公正地维护各方的合法权益;
1.6.3 未征得有关方面同意,不得泄漏与本工程业务活动有关的保密资料;
1.6.4 按照保质量、保工期、降低成本的原则对承建方的施工组织设计和技术方案提出审核意见并向招标人书面报告;
1.6.5 经招标人同意后发布开工令、停工令、复工令等;
1.6.6 有对工程上使用的材料、设备以及施工质量的检验权。对于不符合设计图纸要求及国家质量标准的材料、设备,有权通知承建方停止使用,对不符合施工规范和质量要求的工序、分部分项工程和不安全的施工作业,有权通知承建方整改、返工,对承建方不听监理指令,拒不进行整改与返工的,在与招标人协商后,有权停止承建方施工;
1.6.7 监督 (略) 承诺达到工程质量等级标准施工。 (略) 报工程质量等级, (略) 报工程质量等级的验收条件;
1.6.8严格按照现行的国家、行业施工及验收规范、标准监理各专业施工。
1.7投标费用
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应承担其投标文件 (略) 涉及的一切费用,在任何情况下招标人对上述费用均不承担任何责任。
1.8现场考察
1.8.1 投标人应对工程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考察,以获取须自己负责的有关编制投标 (略) (略) 有资料,考察现场的费用由投标人自己承担;
1.8.2 在考察现场中由招标人提供的资料和数据,只是使投标人能够利用的招标人现有的资料,招标人对投标人由此而作出的推论、解释和结论概不负责。
2.招标文件组成2.1招标文件的组成
招标文件除以下内容外,招标人在招标期间发出的答疑纪要和其他补充修改函件,均是招标 (略) 分,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
招标文件包括下列内容:
第一章招标公告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标法)
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
2.2招标文件的澄清
2.2.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 (略) 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如未提出异议,视为全面接受。
2.2.2招标文件的澄清将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发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如果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2.3所有澄清、 (略) 以《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发出的为准,不再接受书面形式的递交。
2.3 招标文件的修改
2.3.1 在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招标人可以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修改招标文件,如果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 天,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3.2当招标文件、补充通知、答疑纪要,内容相互矛盾时,以最后发出的通知或纪要为准。
3.投标文件的编制投标文件的语言:与 (略) 有文件必须使用中文。
3.1投标文件的组成
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三、授权委托书
四、投标担保
五、资格审查资料
六、监理大纲
七、其它资料
3.2投标报价
3.2.1 不允许任一投标人对同一招标项目提出两个或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报价。
3.2.2 投标报价应包括投标人提供正 (略) 必需的监理人员费、设备和设施的购置及使用费、管理费、利润及税金。
3.2.3 除投标人无偿提供的现场工作、生活条件外,投标人为实施监理工作另需的工作、生活设施及相关费用,可在投标报价中单项列报并计入总报价。
3.3 投标有效期
3.3.1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3.3.2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发出延长投标有效期的通知。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
3.4 投标保证金
3.4.1 投标保证金的基本户备案: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4.1条规定。
3.4.1.1 自招标文件发布之日起,投标人需进行基本户备案(建设工程项目),已备案的基本户开户银行、账户发生变化的,须重新办理备案手续。备案后方可提交投标(竞买)保证金(使用银行保函方式的除外)。
3.4.1.2 基本户备案流程:
工程建设项目的投标人登录注册网址:http:/ 点击查看>> ,进行系统用户注册,在注册流程中“银行账户”环节,增加“账户类别-基本账户”,填写投标人基本账户信息,扫描上传基本户开户许可证(两者信息必须相符),保存备案信息,提交并绑定CA后可缴纳、绑定投标保证金。
3.4.2 投标保证金提交: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4.2条规定。
3.4.2.1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方式:银行转帐、银行电汇(均需从投标人的基本账户汇出),银行保函,不接受以现金方式缴纳的投标保证金。凡以现金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而影响其投标结果的,由投标人自行负责。使用银行转帐、银行电汇方式的,于截止时间前通过投标人基本账户将款项一次足额递交、成功绑定,以收款人到账时间为准,在途资金无效。同时投标人应承担节假日银行系统不能支付的风险。使用银行保函方式提交的,投标人办理投标银行保函,银行 (略) 投项目名称、 (略) 及标段、受益人(招标人)、有效期(不低于本项目投标有效期)、担标保证金金额(不低于本项目本标段投标保证金数额)。 (略) 办保 (略) 、 (略) 、有效查询渠道、保证人等信息,以备查询公示。投标人应将投标银行保函原件扫描件附于投标文件中,否则视为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针对银行保函,投标时扫描件不再退还;其追偿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投标人如需使用电子保函,可以登录http:/ 点击查看>> 系统,先在组件下载栏目参考“许昌公共资源保函办理操作手册。”投标人电子保函办理步骤:依次点击“会员向导”→“参与投标”,可以直接在“保证金绑定”→“保函办理”,系统会跳转到电子保函办理页面,按照操作流程办理即可。保函开具后,可在“保证金绑定”→“保函查询”功能中查看绑定状态,并在电子保函办理页面打印电子保函凭证。 (略) 投项目及标段将电子保函凭证附于投标文件中。银行转账、银行电汇、银行保函,不接受以现金方式缴纳的投标保证金。凡以现金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而影响其投标结果的,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3.4.2.2 投标保证金提交方式:
投标人网上报名后,登录http:/ 点击查看>> 系统,依次点击“会员向导”→“参与投标”→“费用缴纳说明”→“保证金缴纳说明单”,获取缴费说明单,根据每个标段的缴纳说明单在缴纳截止时间前缴纳;成功缴纳后重新登录前述系统,依次点击“会员向导”→“参与投标”→“保证金绑定”→“绑定”进行投标保证金绑定。投标人成功绑定投标保证金,将缴纳凭证即本项目投保保证金“襄城县公 (略) 保证金缴纳回执”附于投标文件中,否则视为未按规定提交。
3.4.2.3 每个投标人每个项目每个标段只有 (略) ,切勿重复缴纳或错误缴纳。
3.4.2.4 未按上述规定操作引起的无效投标,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3.4.2.5 汇款凭证无须 (略) 和项目名称。
3.4.2.6 出现以下情形造成的投标保证金无效,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1)投标保证金未从投标人的基本账户转出;
(2)投标保证金未按照招标文件划分的标段转账。
3.4.2.7 《保证金缴纳绑定操作指南》获取方法:登录许昌公共资源交易系统-组件下载-《保证金缴纳绑定操作指南》
3.4.3 投标人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由评标委员会否决其投标。
3.4.4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1)中标候选人公示期满后没有质疑或投诉的,一个 (略) 自动退还未中标人投标保证金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中标人签订合同并上传电子交易系统后,一个 (略) 自动退还中标人投标保证金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2)法定期限内未签订书面合同的,按照有关规定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3)项目废标或招标人终止招标的,在此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投标保证金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4)投标活动中出现质疑、投诉的,中标候选人、质疑人和被质疑人、投诉人和被投诉人的投标保证金暂停退还。
(5)相关投标人有违法违规行为的项目,其投标保证金暂不退还, (略) 门 (略) 置后,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6)因投标人的原因无法及时退还投标(竞买)保证金、滞留三年以上的,投标(竞买)保证金上缴同级国库。
(7)退还投标保证金,除另有规定外,一般以转账方式一次性退还至投标保证金的原提交账户。
(8) (略) 理
投标人投标过程中因账户开户银行、 (略) 发生变化,不能按照 (略) 返还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须提供原账户开户银行相关证明及新开账户开户许可证, (略) 12楼1209室办理退款手续(0374- 点击查看>> )。
3.4.5 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
(1)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后至投标文件有效期满前撤回投标的;
(2)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中标人无故放弃中标项目或无正当理由在规定时间内不与招标人签订合同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担保的;
(3)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招标人同意,将中标项目分包给他人的;
(4)投标人在招投标活动中弄虚作假、围标串标、骗取中标等,并经招投 (略) 门调查核实的;
(5)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
(6)凡投标人投标保证金交纳至同一标 (略) 的,保证金暂不予退还,并依照《许昌市公共资源交易当事人不良行为管理暂行办法》(许公管委〔2017〕1号)规定,进行调查、认定、记录、公示、公告。对涉嫌串通投标等违规行为的,经调查核实后,记录不良行为, (略) (略) 。不予退还的保证金上缴国库。
(7)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予退还的其它情形
3.5资格审查资料
3.5.1 “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应附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等材料的原件扫描件(或图片)。
3.5.2 “近年财务状况表”后须附 (略) 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原件扫描件(或图片)。
3.5.3 “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应附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协议书原件扫描件(或图片),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 (略) 。
3.5.4“正在监理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应附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协议书原件扫描件(或图片)。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 (略) 。
3.5.5“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应说明相关情况, (略) 或仲裁机构作出的判决、裁决等有关法律文书原件扫描件(或图片),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5.6 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由评标委员会否决其投标。
3.5.7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拒绝。
3.6备选投标方案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允许投标人递交备选投标方案的, (略) 提交的备选方案方可予以考虑。评标委员会认为中标人的备选方案优于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的投标方案的,招标人可以接受该备选投标方案。
3.7投标文件的编制
3.7.1 投标文件应按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 (略) 分。其中,投标函附录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投标人编制的投标文件应当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基本格式要求。
3.7.2 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工期、投标有效期、质量要求、招标范围作出响应。
3.7.3投标人登录许昌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下载“许昌投标文件制作系统SEARUN V1.1”,按招标文件要求制作电子投标文件。
3.7.4当生成的电子投标文件投标报价大小写不一致时,以大写为准。
4. 投标
4.1 投标文件的提交
4.1.1 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成功上传电子投标文件。
4.1.2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 (略) 提交的电子投标文件不予退还。
4.1.3逾期未成功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4.2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4.2.1在本章第2.2.2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提交的电子投标文件。
4.2.2 修改的内容为投标 (略) 分。修改的电子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3条、第4条规定进行编制、标记和提交,并标明“修改”字样。
4.2.3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提交,可以补充、修改或撤回。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电子投标文件提交、取得“投标文件提交回执单”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5. 开标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招标人或代理机构、监督人员应在开标前提 (略) ,在约定开标地点开通远程不见面开标大厅及开启“文字互动”等功能,组织投标人(供应商)准时在网上参加投标、开标活动。
5.2 开标程序
(1) 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应当在开标时间前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交易系统远程开标大厅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投标文件远程解密、在线提异议(质疑)及电子签章等;招标代理机构在开标时间前到达指定地点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交易系统远程开标大厅,做好开标前各项准备。
(2)投标截止时间到达时,招标代理机构点击“开标”按钮,开标开始并进行解密,解密时限为120分钟,各投标人可以远程进行解密投标文件。投标人未进行解密或未按规定进行解密的,视为放弃投标。 (略) 投标人解密完成后,招标人(代理机构)进行一键解密。
(3)解密完成后,招标人(代理机构)点击“系数抽取”按钮进行系数抽取,系数抽取情况在“公告通知”处显示。
(4)系数抽取完成后,投标人可点击“开标记录”查看各投标人投标报价等信息,对开标过程或有关内容有异议(质疑)的,按照《许昌市不见面开标操作手册》在本项目不见面开标大厅“文字互动”对话框或“新增质疑”处在线询问和发起异议(质疑),招标人(代理机构)在线进行回复。
(5)如无投标人提出异议,招标代理机构通过“文字互动”对话框通知各投标人进行电子签章。投标人应在《开标记录表》上进行电子签章,未进行电子签章的视为对开标结果无异议。
(6)招标人(代理机构)签章并上传《开标记录表》,不见面开标活动结束。
6. 评标
6.1 评标委员会
6.1.1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成员由相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组成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1.2 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1)招标人或投标人的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2) (略) 门或 (略) 门的人员;
(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
(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 (略) (略) 罚的。
6.2 评标原则
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6.3 评标
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
7. 合同授予
7.1 定标方式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外,招标人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国有资金投资的建设工程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评标委员会按规定否决不合格投标后,有效投标人只剩一家且 (略) 有投标人报价中最高的,投标明显缺乏竞争的,评标委员会 (略) 投标。
7.2 中标通知
在本章第3 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
7.3签订合同
7.3.1 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 (略) 分予以赔偿。
7.3.2 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或在签订合同时向中标人提出附加条件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赔损失。
7.3.3签约合同价的确定原则如下:
(1)按照评标办法规定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后,若修正后的最终投标报价小于开标时的投标函大写金额报价,则签订合同时以修正后的最终投标报价为准;
(2)按照评标办法规定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后,若修正后的最终投标报价大于开标时的投标函大写金额报价,则签订合同时以开标时的投标函大写金额报价为准,同时按比例修正相应子目的单价或合价。
7.3.4 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 人承担连带责任。
7.3.5 招标人和中标人在签订合同协议书的同时,须按照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 和要求签订廉政合同及安全生产合同,明确双方在廉政建设和安全生产方面的权利和义务以及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7.3.6签订中标合同后,由代理机构或中标单位使用CA钥匙登录许昌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依次点击“合同管理”“中标合同录入”,找到需要录入中标合同的项目,再次点击“中标合同列表”,进行合同文档(电子文本或原件扫描件形式)的上传与发布,即时推送至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合同公告栏。
7.3.7建设工程合同依照《建设工程合同示范文本》,原则上公告合同协议书和专用合同条款,合同公告应注明 (略) ,合同条款应与交易文件一致。
7.3.8中标候选人退还投标保证金时无需再提交纸质合同,以合同公告为准(合同公告由中标人提供)。如因合同未及时公告,中心无法在合同签订后5日内退还投标保证金的,中心将定期公示,并 (略) 置。
8. 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
8.1 重新招标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将重新招标:
(1)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少于3个的;
(2)经评标委员会 (略) 有投标的。
8.2 不再招标
重新招标后投标人仍少 (略) 有投标被否决的,属于必须审批或核准的工程建设项目,经原 (略) 门批准后不再进行招标。
9. 纪律和监督
9.1 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
招标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9.2 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
9.3 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 (略) ,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
9.4 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9.5 投诉
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向有 (略) 门投诉。
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附件一:
问题澄清通知
编号:
(投标人名称):
(项目名称)标段监理招标的评标委员会,对你方的投标文件进行了仔细的审查,现需你方对下列问题以书面形式予以澄清:
1、
2、
……
请将上述问题的澄清于年月日时前递交至(详细地址)或传真至( (略) 码)。采用传真方式的,应在年月日时前将原件递交至(详细地址)。
(项目名称)招标评标委员会
(经评标委员会授权的招标人代表签字或招标人加盖单位章)
年月日
问题的澄清
编号:
(项目名称)标段监理招标评标委员会:
问题澄清通知(编号:)已收悉,现澄清如下:
1.
2.
……
投标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月日
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评标办法依据:“关于印发《标准监理招标文件》等五个标准招标文件的通知(发改法规[2017] (略) )”。
一、评标应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严格按照招标文件进行。
二、评标委员会构成: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三、评标采用综合评标法。
四、有效投标报价指投标人初步评审合格,不被评标委员会认定为废标的投标报价。
(略)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1 |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标法 | ||
2 | 评标程序 | (一)初步评审 (二)计算评标基准价; (三) (略) 分进行评审; (四) (略) 分进行评审; (五)最终得分; (六)确定中标候选人; | |
2.1 | 初步评审 | 2.1.1 投标文件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作为无效投标文件,不得进入下一步评审。 (1)投标人名称是否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一致。 (2)营业执照是否有效。 (3)资质等级是否满足要求。 (4)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资格条件是否满足要求。 (5)投标内容、投标报价、工期、工程质量、投标有效期、投标保证金等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规定内容。 (6)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中规定加盖投标人公章或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或者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没有合法、有效的委托书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 (7)投标人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或在一份投标文件中对同一招标项目报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声明哪一个有效,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备选投标方案的除外。 (8)须执行政府指导价的工程项目,投标报价低于国家规定的监理服务收费基准价80%的(政府投资项目低于财政评审价80%的)。 (9)是否违反国家法律法规。 (10)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 2.1.2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其 (略) 理: (1)投标人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等违法行为。 (2)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 (3)不同投标人电子投标文件制作硬件特征码(网卡MAC地址、 (略) 、 (略) 等)均一致时,视为‘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或‘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其投标无效,评标专家应严格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查看“硬件特征码”相关信息并进行评审,在评标报告中显示“不同投标人电子投标文件制作硬件特征码”是否雷同的分析及判定结果。 | |
2.2 | 分值构成 (总分100 分) | (略) 分:40分 (略) 分:40分 投标报价:20分 | |
评标基准值 | 评标基准值=招标控制价×50%+投标人投标报价平均值×50% 投标人投标报价平均值的确定方法:当有效投标人多于5家时(含5家),去掉一个最高值和一个最低值, (略) 有有效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5家以内(不 含5家)时,直接平均。 偏差率=100%*(投标人报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 ||
2.3 | (略) 分 (40分) | 1、监理范围和监理目标,监理依据(0~4分) 2、监理机构设置(框图)、内部管理规章、监理人员岗位职责(0~4分) 3、监理工作程序、方法和制度(0~4分) 4、工程质量控制措施(0~4分) 5、工程进度控制措施(0~4分) 6、工程投资控制措施(0~4分) 7、安全生产监督措施(0~4分) 8、合同、信息管理措施(0~4分) 9、组织协调的方法和手段(0~4分) 10、 (略) 监理措施和方法(0~4分) | |
(略) 分(40分) | 1、企业综合实力(22分) 1、监理企业近三年来获得省级及 (略) 的,省级及以上的每项得6分,地市级的每项得3分,本项最高得6分。(以证书为准)。 2、企业近三年来监理过类似项目业绩的,每项得5分,本项最高得10分(以中标通知书和监理合同或监理合同和竣工备案表为准)。类似项目业绩指建筑工程类监理业绩,日期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3、监理企业获得ISO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环境管理体系、ISO职业安全管理体系者得6分。缺一项或未提供者不得分(以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 (略) 查询页为准) | ||
2、其他主要人员(8分) 拟配备的项目监理机构人员配备中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安全员、质检员、见证员等项目成员的,每个得1分,配备造价工程师的得3分。 | |||
3、服务承诺(0~10分) (略) 有投标人提供的服务承诺的内容进行评比,在0~10分范围内进行打分。 | |||
(略) 分(20分) | 有效投标人的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值的得20分,每高于评标基准值1%在20分基础上扣1分,扣完为止;每低于评标基准值1%在20分基础上扣0.5分,扣完为止,不足1%时按比例折扣。 |
凡评标办法里涉及到的证书、证件及业绩材料等,均应在电子版投标文件中附其原件扫描件(或图片),否则该项得 (略) 理。
六、确定中标候选人
评标委员会应根据各投标人的最终得分,按照从高到低的顺序进行排序。当投标人最终得分相同时,技术标书得分高者居前;如果技术标得分相等时,由招标人确定投标人的排序。向招标人推荐1-3名中标候选人。
七、定标
国有资金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
八、评标报告
评标委员会根据规定向招标人提交评标报告,评标报告应当由全体评标委员会成员签字,评标委员会成员对评标结论持有异议的,可以书面方式阐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评标委员会成员拒绝在评标报告上签字且不陈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标结论。评标委员会应当对此作出书面说明并记录在案。
九、公示
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人应当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和《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3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可向 (略) 门进行投诉。公示期满后,招标人应当将招标投标情况书面报告提交招 (略) 门备案,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略) 有合格投标人告知中标结果。
十、 (略) 置程序
点击查看>> .关于评标活动暂停
点击查看>> .1评标委员会应当执行连续评标的原则,按评标办法中规定的程序、内容、方法、 (略) 评标工作。只有发生不可抗力导致评标工作无法继续时,评标活动方可暂停。
点击查看>> .2发生评标暂停情况时,评标委员会 (略) 投标文件和评标记录,待不可抗力的影响结束且具备继续评标的条件时,由原评标委员会继续评标。
点击查看>> 关于评标中途更换评标委员会成员
点击查看>> .1除非发生下列情况之一,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在评标中途更换:
(1)因不可抗拒的客观原因,不能到场或需在评标中途退出评标活动。
(2)根据法律法规规定,某个或某几个评标委员会成员需要回避。
点击查看>> .2 退出评标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其已完成的评标行为无效。由招标人根据本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委员会成员产生方式另行确定替代者进行评标。
点击查看>> 记名投票
在任何评标环节中,需评标委员会就某项定性的评审结论做出表决的,由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
点击查看>> 禁止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点击查看>> .1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1)投标人之间协商投标报价等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2)投标人之间约定中标人;
(3)投标 (略) 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中标;
(4) (略) 、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投标;
(5)投标人之间为谋取中标或者排斥特定投标人而采取的其他联合行动。
点击查看>> .2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 (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点击查看>> 禁止招标人与投标人串通投标。 点击查看>>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招标人与投标人串通投标:(1)招标人在开标前开启投标文件并将有关信息泄露给其他投标人;(2)招标人直接或者间接向投标人泄露标底、评标委员会成员等信息;(3)招标人明示或者暗示投标人压低或者抬高投标报价;(4)招标人授意投标人撤换、修改投标文件;(5)招标人明示或者暗示投标人为特定投标人中标提供方便;(6)招标人与投标人为谋求特定投标人中标而采取的其他串通行为。
备注:
(1)不同投标人电子投标文件制作硬件特征码(网卡MAC地址、 (略) 、 (略) )均一致时,视为‘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或‘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其投标无效”;评标专家应严格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查看“硬件特征码”相关信息并进行评审,在评标报告中显示“不同投标人电子投标文件制作硬件特征码”是否雷同的分析及判定结果。
(2)电子开评标系统对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作出雷同性提示或预警的,资格评审委员会或评标委员会应当集体表决认定是否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四十条“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的情形,同时写出串(围)标行为认定报告并签字。
(3)投标人递交的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投标人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未记录软硬件信息的,或者记录的软硬件信息经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认定被篡改的, (略) 理。
第四章合同条款
采用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 (略) 与国家工 (略) 联合制定的《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示范文本)》(GF-2012-0202)签订合同。
(GF-2012-0202)
建设工程监理合同
住房 (略)
制定
国家工商 (略)
建设工程监理合同
委托人(全称):
监理人(全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双方就下述工程委托监理与相关服务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1. 工程名称:;
2. 工程地点:;
3. 工程规模:;
4. 工程概算投资额或建筑安装工程费:。
二、词语限定
协议书中相关词语的含义与通用条件中的定义与解释相同。
三、组成本合同的文件
1. 协议书;
2. 中标通知书(适用于招标工程)或委托书(适用于非招标工程);
3. 投标文件(适用于招标工程)或监理与相关服务建议书(适用于非招标工程);
四、总监理工程师
总监理工程师姓名:, (略) 码:, (略) :。
五、签约酬金
签约酬金(大写):(¥ )。
六、期限
1. 监理期限:
自年月日始,至本项目施工及工程质量保修及工程缺陷期结束止。
七、双方承诺
1. 监理人向委托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约定提供监理与相关服务。委托人向监理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约定派遣相应的人员,提供房屋、资料、设备,并按本合同约定支付酬金。
2.监理人的义务
2.1监理的范围和工作内容
2.1.1监理范围在专用条件中约定。
2.1.2除专用条件另有约定外,监理工作内容包括:
(1)收到工程相关委托或中标文件后编制监理规划,并在第一次工地会议7天前报委托人。根据有关规定和监理工作需要,编制监理实施细则;
(2)熟悉工程设计文件,并参加由委托人主持的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会议;
(3)参加由委托人主持的第一次工地会议;主持监理例会并根据工程需要主持或参加专题会议;
(4)审查施工承包人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重点审查其中的质量安全技术措施、专项施工方案与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符合性;
(5)检查施工承包人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及组织机构和人员资格;
(6)检查施工承包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配备情况;
(7)审查施工承包人提交的施工进度计划,核查承包人对施工进度计划的调整;
(8)检查施工承包人的试验室;
(9)审核施工分包人资质条件;
(10)查验施工承包人的施工测量放线成果;
(11)审查工程开工条件,对条件具备的签发开工令;
(12)审查施工承包人报送的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质量证明文件的有效性和符合性,并按规定对用于工程的材料采取平行检验或见证取样方式进行抽检;
(13)审核施工承包人提交的工程款支付申请,签发或出具工程款支付证书,并报委托人审核、批准;
(14)在巡视、旁站和检验过程中,发现工程质量、施工安全存在事故隐患的,要求施工承包人整改并报委托人;
(15)经委托人同意,签发工程暂停令和复工令;
(16)审查施工承包人提交的采用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的论证材料及相关验收标准;
(17)验收隐蔽工程、分部分项工程;
(18)审查施工承包人提交的工程变更申请, (略) 理施工进度调整、费用索赔、合同争议等事项;
(19)审查施工承包人提交的工程施工全过程材料、竣工验收申请,编写工程质量评估报告;
(20)参加工程竣工验收,签署竣工验收意见;
(21)审查施工承包人提交的竣工结算申请并报委托人;
(22)编制、整理工程监理归档文件并报委托人。
2.2监理与相关服务依据
2.2.1监理依据包括:
(1)适用的法律、 (略) 门规章;
(2)与工程有关的标准;
(3)工程设计及有关文件;
(4)本合同及委托人与第三方签订的与实施工程有关的其他合同。
2.2.2相关服务依据在专用条件中约定。
2.3项目监理机构和人员
2.3.1监理人应组建满足工作需要的项目监理机构,配备必要的检测设备。项目监理机构的主要人员应具有相应的资格条件。
2.3.2本合同履行过程中,总监理工程师及重要岗位监理人员应保持相对稳定,以保证监理工作正常进行。
2.3.3监理人可根据工程进展和工作需要调整项目监理机构人员。监理人更换总监理工程师时,应提前7天向委托人书面报告,经委托人同意后方可更换;监理人更换项目监理机构其他监理人员,应以相当资格与能力的人员替换,并通知委托人。
2.3.4监理人应及时更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监理人员:
(1)严重过失行为的;
(2)有违法行为不能履行职责的;
(3)涉嫌犯罪的;
(4)不能胜任岗位职责的;
(5)严重违反职业道德的;
(6)专用条件约定的其他情形。
2.3.5委托人可要求监理人更换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的项目监理机构人员。
2.4履行职责
监理人应遵循职业道德准则和行为规范,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工程建设有关标准及本合同履行职责。
2.4.1在监理与相关服务范围内,委托人和承包人提出的意见和要求,监理人 (略) 置意见。当委托人与承包人之间发生合同争议时,监理人应协助委托人、承包人协商解决。
2.4.2当委托人与承包人之间的合同争议提交仲裁机构仲 (略) 审理时,监理人应提供必要的证明资料。
2.4.3监理人应在专用条件约定的授权范围内,处理委托 (略) 签订合同的变更事宜。如果变更超过授权范围,应以书面形式报委托人批准。
在紧急情况下,为了保护财产和人身安全, (略) 发出的指令未能事先报委托人批准时,应在发出指令后的2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报委托人。
2.4.4除专用条件另有约定外,监理人发现承包人的人员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的,有权要求承包人予以调换。
2.5提交报告
监理人应按专用条件约定的种类、时间和份数向委托人提交监理与相关服务的报告。
2.6文件资料
在本合同履行期内,监理人应在现 (略) 用的图纸、报告及记录监理工作的相关文件。工程竣工后,应当按照档案管理规定将监理有关文件归档。
2.7使用委托人的财产
监理人无偿使用由委托人派遣的人员和提供的房屋、资料、设备。除专用条件另有约定外,委托人提供的房屋、设备属于委托人的财产,监理人应妥善使用和保管,在本合同终止时将这些房屋、设备的清单提交委托人,并按专用条件约定的时间和方式移交。
2.8 监理人如违反本项义务职责,委托人有权扣减相应酬金,金额由双方协商确定。
3.委托人的义务
3.1告知
委托人应在委托人与承包人签订的合同中明确监理人、总监理工程师和授予项目监理机构的权限。如有变更,应及时通知承包人。
3.2提供资料
委托人应按照约定,无偿向监理人提供工程有关的资料。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委托人应及时向监理人提供最新的与工程有关的资料。
3.3提供工作条件
委托人应为监理人完成监理与相关服务提供必要的条件。
3.3.1委托人应按照约定,派遣相应的人员,提供房屋、设备,供监理人无偿使用。
3.3.2委托人应负责协调 (略) (略) 关系,为监理人履行本合同提 (略) 条件。
3.4委托人代表
委托人应授权一名熟悉工程情况的代表,负责与监理人联系。委托人应在双方签订本合同后7天内,将委托人代表的姓名和职责书面告知监理人。当委托人更换委托人代表时,应提前7天通知监理人。
3.5委托人意见或要求
在本合同约定的监理与相关服务工作范围内,委托人对承包人的任何意见或要求应通知监理人,由监理人向承包人发出相应指令。
3.6答复
委托人应在专用条件约定的时间内,对监理人以书面形式提交并要求作出决定的事宜,给予书面答复。逾期未答复的,视为委托人认可。
3.7支付
委托人应按本合同约定,向监理人支付酬金。
4.违约责任
4.1监理人的违约责任
监理人未履行本合同义务的,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4.1.1因监理人违反本合同约定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监理人应当赔偿委托人损失。赔偿金额的确定方法在专用条件中约定。 (略) 分赔偿责任的,其承担赔偿金额由双方协商确定。
4.1.2监理人向委托人的索赔不成立时,监理人应赔偿委托人由此发生的费用。
4.2委托人的违约责任
委托人未履行本合同义务的,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4.3除外责任
因非监理人的原因,且监理人无过错,发生工程质量事故、安全事故、工期延误等造成的损失,监理人不承担赔偿责任。
因不可抗力导 (略) 或部分不能履行时,双方各自承担其因此而造成的损失、损害。
4.4委托人 (略) 门反映,将相关公司及人员列入相应的黑名单。
5.支付
5.1支付货币
除专用条件另有约定外,酬金均以人民币支付。
5.2支付申请:
5.3支付酬金
支付的酬金包括正常工作酬金、双方同意的附加工作酬金。
6.合同生效、变更、暂停、解除与终止
6.1生效
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专用条件另有约定外,委托人和监理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在协议书上签字并盖单位章后本合同生效。
6.2变更
6.2.1任何一方提出变更请求时,双方经协商一致后可进行变更。
6.2.2除不可抗力外,因非监理人原因导致监理人履行合同期限延长、内容增加时,监理人应当将此情况与可能产生的影响及时通知委托人。增加的监理工作时间、工作内容应视为附加工作,附加工作不增加酬金。
6.2.3合同生效后,如果实际情况发生变化使得监理人 (略) 或部分工作时,监理人应立即通知委托人。除不可抗力外,其善后工作以及恢复服务的准备工作应为附加工作,附加工作不增加酬金。监理人用于恢复服务的准备时间不应超过2天。
6.2.4因工程规模、监理范围的变化导致监理人的正常工作量减少时,正常工作酬金应作相应按减少工程总投资比例进行调整。
6.3暂停与解除
除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外,当一方无正当理由未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时,另一方可以根据本合同约定暂停履行本合同直至解除本合同。
6.3.1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由于双方无法预见和控制的原因导 (略) 或部分无法继续履行或继续履行已无意义,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略) 分义务。在解除之前,监理人应作出合理安排,使开支减至最小。
因解除本合同或解 (略) 分义务导致监理人遭受的损失,不予以补偿。
解除本合同的协议必须采取书面形式,协议未达成之前,本合同仍然有效。
6.3.2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因非监理人的原因导致 (略) 或部分暂停,委托人可通知监理人 (略) 或部分工作。监理人应立即安排停止工作,并将开支减至最小。
6.3.3当监理人无正当理由未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时,委托人应通知监理人限期改正。若委托人在监理人接到通知后的5天内未收到监理人书面形式的合理解释,则可在7天内发出解除本合同的通知,自通知到达监理人时本合同解除。
6.3.4因不可抗力 (略) (略) 不能履行时,一方应立即通知另一方,可暂停或解除本合同。
6.3.5本合同解除后,本合同约定的有关结算、清理、争议解决方式的条件仍然有效。
6.4终止
(略) 满足时,本合同即告终止:
(1)监理人完成本合 (略) 工作;
(2)委托人与监理人结 (略) 酬金。
7.争议解决
7.1协商
双方应本着诚信原则协商解决彼此间的争议。
7.2调解
如果双方不能在14天内或双方商定的其他时间内解决本合同争议,可以将其提交给专用条件约定的或事后达成协议的调解人进行调解。
八、合同订立
1. 订立时间:年月日。
2. 订立地点:。
3. 本合同一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各执
份。
委托人: (盖章) 监理人: (盖章)
住所:住所: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
的代理人:(签字)的代理人:(签字)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电子邮箱: 电子邮箱:
第五章 投标文件格式
(项目名称标段)
投标文件
(略) :
投标人:(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日期:年月日
1.投 标 函
致:
我们收到了监理项目的招标文件,经详细研究,我们决定参加该项目投标活动并投标,我们郑重声明以下诸点并负法律责任。
我方授权(姓名、职务)作为全权代表负责该 (略) 理有关事宜。
2、愿按照招标文件中的条款和要求,提供施工阶段的工程监理服务,监理费报价为,服务期限为,项目总监为: 。
3、如果我们中标,我们保证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和招标人签订工程监理合同,按招标文件要求选派总监理工程师及监理工程师进驻施工现场实施监理合同。
4、我们按照招标文件中的规定,认定本投标文件的有效期为天,如果中标,有效期延长至合同终止日止。
5、我们愿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供招标文 (略) 有文件资料。
6、我们同意从投标之日起至本工程竣工移交止均遵守本投标文件,在此期限满之前的任何时间,本投标文件一直对我们具有约束力。
7、我们愿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履 (略) 责任。
8、若我方中标,我方愿意按有关文件规定缴纳招标代理费用。?
投标人名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
日 期:
2、投标函附录
工程名称标段 | (项目名称标段) | ||
投标人名称 | |||
投标报价 | (大写),(小写) | ||
监理质量 | |||
监理期限 | |||
总监理工程师 | 姓 名 | 级别 | (略) |
备注: |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日期:年 月 日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地 址:
成立时间:年月日
经营期限:
姓 名: 性别:年龄: 职务:联系电话:
系(投标人单位名称) 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投标人:(盖公章)
日 期:年月日
4、授权委托书
本人(姓名)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 (姓名) 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项目名称标段)投标文件、 (略) 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证明。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的扫描件或图片
投标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略) 码:
委托代理人:(签字)
(略) 码:
联系电话:
日期:
5、投标保证金
1、银行转帐、银行电汇方式的附:本项目“襄城县公 (略) 保证
金缴纳回执”;
2、使用银行保函方式提交的,投标人办理投标银行保函,银行保函应明确
所投项目名称、 (略) 及标段、受益人(招标人)、有效期(不低于本项目投
标有效期)、担保金额(不低于本项目本标段投标保证金数额)。 (略) 办保
(略) 、 (略) 、有效查询渠道、保证人等信息,以备查询、公示。投标
人应将投标银行保函原件扫描件附于投标文件中,否则视为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
证金;
3、投标人如需使用电子保函,可以登http:/ 点击查看>> 系统,先在组件下载栏目参考“许昌公共资源保函办理操作手册。”投标人电子保函办理步骤:依次点击“会员向导”→“参与投标”,可以直接在“保证金绑定”→“保函办理”,系统会跳转到电子保函办理页面,按照操作流程办理即可。保函开具后,可在“保证金绑定”→“保函查询”功能中查看绑定状态,并在电子保函办理页面打印电子保函凭证。 (略) 投项目及标段将电子保函凭证附于投标文件中。
6、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投标人名称 | ||||||||
注册地址 | 邮政编码 |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 | 电话 | ||||||
传真 | 网址 | |||||||
组织结构 | ||||||||
法定代表人 | 姓名 | 技术职称 | 电话 | |||||
技术负责人 | 姓名 | 技术职称 | 电话 | |||||
成立时间 | 员工总人数: | |||||||
企业资质等级 | 其中 | 高级职称人员 | ||||||
(略) | ||||||||
注册资金 | 中级职称人员 | |||||||
开户银行 | 初级职称人员 | |||||||
账号 | 监理员 | |||||||
备注 | ||||||||
注:后附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等材料原件的扫描件或图片并加盖单位公章。
7、项目总监委任书
致:(招标人名称)
兹委托我单位(项目总监姓名)为(项目名称标段)
的总监。代表 (略) 理本项目监理和咨询服务合同履行过程中涉及到本单位权利和义务的一切工作。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日期:年月日
8、拟派项目总监简历表
姓名 | 性别 | 年龄 | |||
现任职 单位 | 职务 | 职称 | |||
毕业时间,院校,专业从事监理工作年限 | |||||
(略) | |||||
从事专业工作经历 | |||||
任项目总监以来从事过施工监理的主要项目 |
注:上传的的电子 (略) 涉及的证件类须是原件的扫描件或图片。
9、拟 (略) 人员配备表
姓名 | 性别 | 年龄 | 学历 | 技术 职务 | 职称 专业 | (略) |
注:1、技术职务填“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见证员、资料员等”。
2、后附人员相应的岗位证书。
3、上传的的电子 (略) 涉及的证件类须是原件的扫描件或图片。
10、投标人监理过的类似项目情况表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 | 建设地点 | 工程造价 | 合同履 约情况 |
11、拟投入 (略) 用的设备、仪器一览表
序号 | 设备名称 | 型号 | 数量 | 产地 | 制造年份 |
1 | |||||
2 | |||||
3 | |||||
4 | |||||
5 | |||||
6 | |||||
7 | |||||
8 | |||||
9 | |||||
10 | |||||
11 |
12、投标人诉讼史
最近三年,如投标人有对外诉讼(包括已结案和尚在诉讼期间的案件),则须向招标人提供诉讼案件的有关资料及证明,包括起诉人、被诉人、诉讼原因、诉讼事件、诉讼金额、诉讼结果等,并填入下表。
日期 | 起诉人 | 被诉人 | 诉讼原因 | 诉讼事件 | 诉讼金额 | 诉讼结果 | 备注 |
声明:投标人应如实填写上表,并保证其真实性。如投标人提供虚假或不实材料,应承担由此带来的一切后果及相应的法律责任。
投标人:(盖章)
日期:年 月日
13、其它
14、 (略)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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