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维权案件律师代理服务项目的第1次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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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维权案件律师代理服务项目的第1次变更

法律维权案件律师代理服务项目询比采购公告

(略) (略) (略) (略) 委托,对其“法律维权案件律师代理服务项目”实行公开询比采购。

一.项目名称:法律维权案件律师代理服务项目

二. (略) :DF0027FWXJ22-0035/ (略) :CGSQ 点击查看>>

三.项目概况:详见技术要求

*四.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五.资金来源:集团划拨

六.交货方式及地点:

运输方式:由报价人自行确定(包装费、运输费及保险费,包含在报价总价中)

到 站:武汉

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七.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2)供应商 (略) 门、“信用中国”网站 (略) 有限公司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用联合惩戒对象名单(以下简称“黑名单”)且在执行期的,均不得参与本项目报价;

3)报价文件中须按采购文件提供格式签署《信用承诺书》(详见报价文件格式)。

4)供应商报价文件中提供至少1份截至本项目报价截止时间当日仍在有效期内的 (略) 有限公司或其下属单位签订的法律服务合同复印件。

*八.付款方式:由采购人( (略) (略) (略) )与供应商(中选方)签订合同时确定,具体结算办法如下:

1、按实际发生的案件,逐个结算代理费。

2、每个案件根据代理方式,按该案争议标的金额结合合同约定的对应费率进行核算,得出该案核算费用后, (略) /仲裁委对维权请求的支持率支付代理费。

3、结算方式:

(1) (略) 审理/ (略) 理结束, (略) 生效的判决结果或仲裁裁决结果的支持率,判决书/裁决书/调解书生效后1个月内,按该案核算费用的70%×支持率支付;

(2)法院强制执行到位后1个月内,按该案核算费用的30%×支持率支付;

(3)当采购人作为原告时,支持率=生效的判决书(裁决书、调解书)确认的维权请求金额/维权请求金额×100%;当采购人作为被告或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时,支持率=(原告请求支付金额—生效的判决书(裁决书、调解书)确认的支付金额)/原告请求支持金额×100%;当采购人作为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时,若生效的判决书(裁决书、调解书)确认的结果对采购人无实体权利损失,支持率按100%计算。若生效的判决书(裁决书、调解书)确认的结果对采购人有实体权利损失,支持率=(原告请求支付金额—生效的判决书(裁决书、调解书)确认的支付金额)/原告请求支持金额×100%;

4、本项目需全额开具6%增值税专用发票。

九.采购文件获取时间:2022年4月27日23时00分至2022年5月5日23时00分(北京时间)。

十.采购文件的获取:供应商凭用户名和密码登录东风电子采购平台(https:/ 点击查看>> ),缴纳平台使用费后在网上下载采购文件。

十一.质疑截止时间:2022年5月5日23时00分(北京时间)

十二. 答疑截止时间:2022年5月6日12时00分(北京时间)

十三.报价截止时间:2022年5月6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十四.评审时间:2022年5月6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十五. 报价方式:网上报价;

供应商须在报价截止时间前登录东风电子采购平台按要求缴纳平台使用费,方可填写报价信息、上传报价文件并成功提交。超过报价截止时间,供应商将无法再通过东风电子采购平台缴纳相关费用、填写和提交报价信息和报价文件。

十六. 评审地点:东风电子采购平台在线评审。

十七. 平台使用费:供应商使用东风电子采购平台参与报价的,应向电子交易平台支付平台使用费,平台使用费按电子交易平台规定的统一标准收取,平台使用费一经缴纳不予退还。(供应商须在报价截止时间前登录东风电子采购平台按要求缴纳平台使用费,支付方式:在网上采用支付宝、微信方式缴纳)

十八. 保证金要求

*1)金额:不低于人民币4000元整

*2)保证递交截止时间:与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一致(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3)保证金有效期:与报价有效期一致

4)递交方式:电汇

收款单位: (略)

开 户 行:民生银行沌口支行

帐 号: 点击查看>>

备注:请务必在汇款信息中备注:DF0027FWXJ22-0035,如为个人汇款应备注:DF0027FWXJ22-0035、供应商名称。

十九. 代理机构联系人: (略) 张泊涵

联系电话: 点击查看>>

邮 箱: @@@ 点击查看>>

二十. 业主联系方式:

(略) (略) (略)

地址:湖北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珠山湖 (略)

联系人:窦德灏

电 话:027- 点击查看>>

邮 箱: @@@ 点击查看>>

采购人监管机构联系人:候静

电 话:027- 点击查看>>

邮 箱: @@@ 点击查看>>

二十一. 分包:除采购人书面同意外,中选人不得在中选后就本采购项目进行分包。

二十二.询比采购结果公示媒体:东风电子采购平台(https:// www.d 点击查看>> )。

二十三. 供应商网上注册:凡首次参加东风电子询比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必须登录东风电子采购平台(https:/ 点击查看>> )进行网上注册并完善企业信息提交审核。若供应商未及时在东风电子采购平台中注册并进行信息提交审核,由此引起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非招标采购--供应商网上注册操作手册https:/ 点击查看>>

二十四.平台技术支持

联系人:解经理

电 话:400-888-6769。

二十五.带*号条款为关键项,对关键项的偏离将导致其报价被否决。

法律维权案件律师代理服务项目询比采购公告

(略) (略) (略) (略) 委托,对其“法律维权案件律师代理服务项目”实行公开询比采购。

一.项目名称:法律维权案件律师代理服务项目

二. (略) :DF0027FWXJ22-0035/ (略) :CGSQ 点击查看>>

三.项目概况:详见技术要求

*四.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五.资金来源:集团划拨

六.交货方式及地点:

运输方式:由报价人自行确定(包装费、运输费及保险费,包含在报价总价中)

到 站:武汉

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七.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2)供应商 (略) 门、“信用中国”网站 (略) 有限公司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用联合惩戒对象名单(以下简称“黑名单”)且在执行期的,均不得参与本项目报价;

3)报价文件中须按采购文件提供格式签署《信用承诺书》(详见报价文件格式)。

4)供应商报价文件中提供至少1份截至本项目报价截止时间当日仍在有效期内的 (略) 有限公司或其下属单位签订的法律服务合同复印件。

*八.付款方式:由采购人( (略) (略) (略) )与供应商(中选方)签订合同时确定,具体结算办法如下:

1、按实际发生的案件,逐个结算代理费。

2、每个案件根据代理方式,按该案争议标的金额结合合同约定的对应费率进行核算,得出该案核算费用后, (略) /仲裁委对维权请求的支持率支付代理费。

3、结算方式:

(1) (略) 审理/ (略) 理结束, (略) 生效的判决结果或仲裁裁决结果的支持率,判决书/裁决书/调解书生效后1个月内,按该案核算费用的70%×支持率支付;

(2)法院强制执行到位后1个月内,按该案核算费用的30%×支持率支付;

(3)当采购人作为原告时,支持率=生效的判决书(裁决书、调解书)确认的维权请求金额/维权请求金额×100%;当采购人作为被告或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时,支持率=(原告请求支付金额—生效的判决书(裁决书、调解书)确认的支付金额)/原告请求支持金额×100%;当采购人作为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时,若生效的判决书(裁决书、调解书)确认的结果对采购人无实体权利损失,支持率按100%计算。若生效的判决书(裁决书、调解书)确认的结果对采购人有实体权利损失,支持率=(原告请求支付金额—生效的判决书(裁决书、调解书)确认的支付金额)/原告请求支持金额×100%;

4、本项目需全额开具6%增值税专用发票。

九.采购文件获取时间:2022年4月27日23时00分至2022年5月9日23时00分(北京时间)。

十.采购文件的获取:供应商凭用户名和密码登录东风电子采购平台(https:/ 点击查看>> ),缴纳平台使用费后在网上下载采购文件。

十一.质疑截止时间:2022年5月9日23时00分(北京时间)

十二. 答疑截止时间:2022年5月10日8时00分(北京时间)

十三.报价截止时间:2022年5月10日11时00分(北京时间)

十四.评审时间:2022年5月10日11时00分(北京时间)

十五. 报价方式:网上报价;

供应商须在报价截止时间前登录东风电子采购平台按要求缴纳平台使用费,方可填写报价信息、上传报价文件并成功提交。超过报价截止时间,供应商将无法再通过东风电子采购平台缴纳相关费用、填写和提交报价信息和报价文件。

十六. 评审地点:东风电子采购平台在线评审。

十七. 平台使用费:供应商使用东风电子采购平台参与报价的,应向电子交易平台支付平台使用费,平台使用费按电子交易平台规定的统一标准收取,平台使用费一经缴纳不予退还。(供应商须在报价截止时间前登录东风电子采购平台按要求缴纳平台使用费,支付方式:在网上采用支付宝、微信方式缴纳)

十八. 保证金要求

*1)金额:不低于人民币4000元整

*2)保证递交截止时间:与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一致(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3)保证金有效期:与报价有效期一致

4)递交方式:电汇

收款单位: (略)

开 户 行:民生银行沌口支行

帐 号: 点击查看>>

备注:请务必在汇款信息中备注:DF0027FWXJ22-0035,如为个人汇款应备注:DF0027FWXJ22-0035、供应商名称。

十九. 代理机构联系人: (略) 张泊涵

联系电话: 点击查看>>

邮 箱: @@@ 点击查看>>

二十. 业主联系方式:

(略) (略) (略)

地址:湖北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珠山湖 (略)

联系人:窦德灏

电 话:027- 点击查看>>

邮 箱: @@@ 点击查看>>

采购人监管机构联系人:候静

电 话:027- 点击查看>>

邮 箱: @@@ 点击查看>>

二十一. 分包:除采购人书面同意外,中选人不得在中选后就本采购项目进行分包。

二十二.询比采购结果公示媒体:东风电子采购平台(https:// www.d 点击查看>> )。

二十三. 供应商网上注册:凡首次参加东风电子询比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必须登录东风电子采购平台(https:/ 点击查看>> )进行网上注册并完善企业信息提交审核。若供应商未及时在东风电子采购平台中注册并进行信息提交审核,由此引起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非招标采购--供应商网上注册操作手册https:/ 点击查看>>

二十四.平台技术支持

联系人:解经理

电 话:400-888-6769。

二十五.带*号条款为关键项,对关键项的偏离将导致其报价被否决。

,湖北,武汉,027-8
法律维权案件律师代理服务项目询比采购公告

(略) (略) (略) (略) 委托,对其“法律维权案件律师代理服务项目”实行公开询比采购。

一.项目名称:法律维权案件律师代理服务项目

二. (略) :DF0027FWXJ22-0035/ (略) :CGSQ 点击查看>>

三.项目概况:详见技术要求

*四.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五.资金来源:集团划拨

六.交货方式及地点:

运输方式:由报价人自行确定(包装费、运输费及保险费,包含在报价总价中)

到 站:武汉

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七.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2)供应商 (略) 门、“信用中国”网站 (略) 有限公司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用联合惩戒对象名单(以下简称“黑名单”)且在执行期的,均不得参与本项目报价;

3)报价文件中须按采购文件提供格式签署《信用承诺书》(详见报价文件格式)。

4)供应商报价文件中提供至少1份截至本项目报价截止时间当日仍在有效期内的 (略) 有限公司或其下属单位签订的法律服务合同复印件。

*八.付款方式:由采购人( (略) (略) (略) )与供应商(中选方)签订合同时确定,具体结算办法如下:

1、按实际发生的案件,逐个结算代理费。

2、每个案件根据代理方式,按该案争议标的金额结合合同约定的对应费率进行核算,得出该案核算费用后, (略) /仲裁委对维权请求的支持率支付代理费。

3、结算方式:

(1) (略) 审理/ (略) 理结束, (略) 生效的判决结果或仲裁裁决结果的支持率,判决书/裁决书/调解书生效后1个月内,按该案核算费用的70%×支持率支付;

(2)法院强制执行到位后1个月内,按该案核算费用的30%×支持率支付;

(3)当采购人作为原告时,支持率=生效的判决书(裁决书、调解书)确认的维权请求金额/维权请求金额×100%;当采购人作为被告或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时,支持率=(原告请求支付金额—生效的判决书(裁决书、调解书)确认的支付金额)/原告请求支持金额×100%;当采购人作为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时,若生效的判决书(裁决书、调解书)确认的结果对采购人无实体权利损失,支持率按100%计算。若生效的判决书(裁决书、调解书)确认的结果对采购人有实体权利损失,支持率=(原告请求支付金额—生效的判决书(裁决书、调解书)确认的支付金额)/原告请求支持金额×100%;

4、本项目需全额开具6%增值税专用发票。

九.采购文件获取时间:2022年4月27日23时00分至2022年5月5日23时00分(北京时间)。

十.采购文件的获取:供应商凭用户名和密码登录东风电子采购平台(https:/ 点击查看>> ),缴纳平台使用费后在网上下载采购文件。

十一.质疑截止时间:2022年5月5日23时00分(北京时间)

十二. 答疑截止时间:2022年5月6日12时00分(北京时间)

十三.报价截止时间:2022年5月6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十四.评审时间:2022年5月6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十五. 报价方式:网上报价;

供应商须在报价截止时间前登录东风电子采购平台按要求缴纳平台使用费,方可填写报价信息、上传报价文件并成功提交。超过报价截止时间,供应商将无法再通过东风电子采购平台缴纳相关费用、填写和提交报价信息和报价文件。

十六. 评审地点:东风电子采购平台在线评审。

十七. 平台使用费:供应商使用东风电子采购平台参与报价的,应向电子交易平台支付平台使用费,平台使用费按电子交易平台规定的统一标准收取,平台使用费一经缴纳不予退还。(供应商须在报价截止时间前登录东风电子采购平台按要求缴纳平台使用费,支付方式:在网上采用支付宝、微信方式缴纳)

十八. 保证金要求

*1)金额:不低于人民币4000元整

*2)保证递交截止时间:与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一致(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3)保证金有效期:与报价有效期一致

4)递交方式:电汇

收款单位: (略)

开 户 行:民生银行沌口支行

帐 号: 点击查看>>

备注:请务必在汇款信息中备注:DF0027FWXJ22-0035,如为个人汇款应备注:DF0027FWXJ22-0035、供应商名称。

十九. 代理机构联系人: (略) 张泊涵

联系电话: 点击查看>>

邮 箱: @@@ 点击查看>>

二十. 业主联系方式:

(略) (略) (略)

地址:湖北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珠山湖 (略)

联系人:窦德灏

电 话:027- 点击查看>>

邮 箱: @@@ 点击查看>>

采购人监管机构联系人:候静

电 话:027- 点击查看>>

邮 箱: @@@ 点击查看>>

二十一. 分包:除采购人书面同意外,中选人不得在中选后就本采购项目进行分包。

二十二.询比采购结果公示媒体:东风电子采购平台(https:// www.d 点击查看>> )。

二十三. 供应商网上注册:凡首次参加东风电子询比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必须登录东风电子采购平台(https:/ 点击查看>> )进行网上注册并完善企业信息提交审核。若供应商未及时在东风电子采购平台中注册并进行信息提交审核,由此引起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非招标采购--供应商网上注册操作手册https:/ 点击查看>>

二十四.平台技术支持

联系人:解经理

电 话:400-888-6769。

二十五.带*号条款为关键项,对关键项的偏离将导致其报价被否决。

法律维权案件律师代理服务项目询比采购公告

(略) (略) (略) (略) 委托,对其“法律维权案件律师代理服务项目”实行公开询比采购。

一.项目名称:法律维权案件律师代理服务项目

二. (略) :DF0027FWXJ22-0035/ (略) :CGSQ 点击查看>>

三.项目概况:详见技术要求

*四.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五.资金来源:集团划拨

六.交货方式及地点:

运输方式:由报价人自行确定(包装费、运输费及保险费,包含在报价总价中)

到 站:武汉

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七.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2)供应商 (略) 门、“信用中国”网站 (略) 有限公司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用联合惩戒对象名单(以下简称“黑名单”)且在执行期的,均不得参与本项目报价;

3)报价文件中须按采购文件提供格式签署《信用承诺书》(详见报价文件格式)。

4)供应商报价文件中提供至少1份截至本项目报价截止时间当日仍在有效期内的 (略) 有限公司或其下属单位签订的法律服务合同复印件。

*八.付款方式:由采购人( (略) (略) (略) )与供应商(中选方)签订合同时确定,具体结算办法如下:

1、按实际发生的案件,逐个结算代理费。

2、每个案件根据代理方式,按该案争议标的金额结合合同约定的对应费率进行核算,得出该案核算费用后, (略) /仲裁委对维权请求的支持率支付代理费。

3、结算方式:

(1) (略) 审理/ (略) 理结束, (略) 生效的判决结果或仲裁裁决结果的支持率,判决书/裁决书/调解书生效后1个月内,按该案核算费用的70%×支持率支付;

(2)法院强制执行到位后1个月内,按该案核算费用的30%×支持率支付;

(3)当采购人作为原告时,支持率=生效的判决书(裁决书、调解书)确认的维权请求金额/维权请求金额×100%;当采购人作为被告或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时,支持率=(原告请求支付金额—生效的判决书(裁决书、调解书)确认的支付金额)/原告请求支持金额×100%;当采购人作为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时,若生效的判决书(裁决书、调解书)确认的结果对采购人无实体权利损失,支持率按100%计算。若生效的判决书(裁决书、调解书)确认的结果对采购人有实体权利损失,支持率=(原告请求支付金额—生效的判决书(裁决书、调解书)确认的支付金额)/原告请求支持金额×100%;

4、本项目需全额开具6%增值税专用发票。

九.采购文件获取时间:2022年4月27日23时00分至2022年5月9日23时00分(北京时间)。

十.采购文件的获取:供应商凭用户名和密码登录东风电子采购平台(https:/ 点击查看>> ),缴纳平台使用费后在网上下载采购文件。

十一.质疑截止时间:2022年5月9日23时00分(北京时间)

十二. 答疑截止时间:2022年5月10日8时00分(北京时间)

十三.报价截止时间:2022年5月10日11时00分(北京时间)

十四.评审时间:2022年5月10日11时00分(北京时间)

十五. 报价方式:网上报价;

供应商须在报价截止时间前登录东风电子采购平台按要求缴纳平台使用费,方可填写报价信息、上传报价文件并成功提交。超过报价截止时间,供应商将无法再通过东风电子采购平台缴纳相关费用、填写和提交报价信息和报价文件。

十六. 评审地点:东风电子采购平台在线评审。

十七. 平台使用费:供应商使用东风电子采购平台参与报价的,应向电子交易平台支付平台使用费,平台使用费按电子交易平台规定的统一标准收取,平台使用费一经缴纳不予退还。(供应商须在报价截止时间前登录东风电子采购平台按要求缴纳平台使用费,支付方式:在网上采用支付宝、微信方式缴纳)

十八. 保证金要求

*1)金额:不低于人民币4000元整

*2)保证递交截止时间:与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一致(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3)保证金有效期:与报价有效期一致

4)递交方式:电汇

收款单位: (略)

开 户 行:民生银行沌口支行

帐 号: 点击查看>>

备注:请务必在汇款信息中备注:DF0027FWXJ22-0035,如为个人汇款应备注:DF0027FWXJ22-0035、供应商名称。

十九. 代理机构联系人: (略) 张泊涵

联系电话: 点击查看>>

邮 箱: @@@ 点击查看>>

二十. 业主联系方式:

(略) (略) (略)

地址:湖北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珠山湖 (略)

联系人:窦德灏

电 话:027- 点击查看>>

邮 箱: @@@ 点击查看>>

采购人监管机构联系人:候静

电 话:027- 点击查看>>

邮 箱: @@@ 点击查看>>

二十一. 分包:除采购人书面同意外,中选人不得在中选后就本采购项目进行分包。

二十二.询比采购结果公示媒体:东风电子采购平台(https:// www.d 点击查看>> )。

二十三. 供应商网上注册:凡首次参加东风电子询比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必须登录东风电子采购平台(https:/ 点击查看>> )进行网上注册并完善企业信息提交审核。若供应商未及时在东风电子采购平台中注册并进行信息提交审核,由此引起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非招标采购--供应商网上注册操作手册https:/ 点击查看>>

二十四.平台技术支持

联系人:解经理

电 话:400-888-6769。

二十五.带*号条款为关键项,对关键项的偏离将导致其报价被否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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