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西区公共地段病媒生物防制消杀药品采购更正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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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西区公共地段病媒生物防制消杀药品采购更正公告

公告信息
公告标题: 铁西区公共地段病媒生物防制消杀药品采购更正公告 有效期: 2022-05-10 至 2022-05-13
撰写单位: 北京建智达 (略)
(铁西区公共地段病媒生物防制消杀药品采购)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 (略) :JH22- 点击查看>> - 点击查看>>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铁西区公共地段病媒生物防制消杀药品采购
首次公告日期:2022年05月10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采购文件供应商须知表 点击查看>> 变更为以下内容:一、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的方式:
供应商对采购文件中的采购需求提出的询问及质疑,应向采购人提出。
采购人质疑经办人:刘老师
电 话:024- 点击查看>>
联系单位:沈阳市铁西 (略)
地址: 沈阳市铁西区重 (略)
供应商对采购项目操作流程提出的询问及质疑,应向北京建智达 (略) 提出。
联系单位:北京建智达 (略)
联 系 人:付琳、宋巧柔
联系电话: 024- 点击查看>>
通讯地址:沈阳市铁 (略) 5号千缘财富星座B座10B29室
2、质疑函的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 (略) 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
二、投标人(供应商)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提出质疑,否则针对再次提出质疑将不予接收。(采购程序环节分为:招标文件、招标过程、中标结果)
三.政府采购质疑的提出和答复原则上统一在辽宁政府采购网系统中进行。 采用系统进行质疑的,视为供应商确认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 (略) 门可通过系统电子送达的方式向其送达相应文书,供应商接收相应文书的电子地址为系统的供应商账户,相应文书发送至供应商账户的,视为已送达。 质疑供应商无法在系统中提出质疑或提起投诉的, 可继续采取现场提交、邮寄、电子邮件等方式进行质疑。
四.质疑供应商可在系统中查看质疑函的发送状态,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超过 1 个工作日未接收的,质疑供应商应当以电话形式主动告知。
更正日期:2022年05月10日 15时49分
三、其他补充事宜
供应商在辽宁政府采购网上报名,报名成功后在辽宁政府采购网自行下载采购文件。响应文件递交方式采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响应文件和介质形式(光盘一份或U 盘一份)存储的可加密备份文件同时执行,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须自行办理好CA证书,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线上递交响应文件的按照无 (略) 理。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相关通知。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沈阳市铁西 (略)
地址: 沈阳市铁 (略) 36-2号
联系方式: 024- 点击查看>>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北京建智达 (略)
地址: (略) 5号千缘财富星座
联系方式: 024- 点击查看>>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付琳、宋巧柔
电话: 024- 点击查看>>
评分办法:最低评标价法;
关联计划
附件:
公告信息
公告标题: 铁西区公共地段病媒生物防制消杀药品采购更正公告 有效期: 2022-05-10 至 2022-05-13
撰写单位: 北京建智达 (略)
(铁西区公共地段病媒生物防制消杀药品采购)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 (略) :JH22- 点击查看>> - 点击查看>>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铁西区公共地段病媒生物防制消杀药品采购
首次公告日期:2022年05月10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采购文件供应商须知表 点击查看>> 变更为以下内容:一、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的方式:
供应商对采购文件中的采购需求提出的询问及质疑,应向采购人提出。
采购人质疑经办人:刘老师
电 话:024- 点击查看>>
联系单位:沈阳市铁西 (略)
地址: 沈阳市铁西区重 (略)
供应商对采购项目操作流程提出的询问及质疑,应向北京建智达 (略) 提出。
联系单位:北京建智达 (略)
联 系 人:付琳、宋巧柔
联系电话: 024- 点击查看>>
通讯地址:沈阳市铁 (略) 5号千缘财富星座B座10B29室
2、质疑函的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 (略) 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
二、投标人(供应商)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提出质疑,否则针对再次提出质疑将不予接收。(采购程序环节分为:招标文件、招标过程、中标结果)
三.政府采购质疑的提出和答复原则上统一在辽宁政府采购网系统中进行。 采用系统进行质疑的,视为供应商确认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 (略) 门可通过系统电子送达的方式向其送达相应文书,供应商接收相应文书的电子地址为系统的供应商账户,相应文书发送至供应商账户的,视为已送达。 质疑供应商无法在系统中提出质疑或提起投诉的, 可继续采取现场提交、邮寄、电子邮件等方式进行质疑。
四.质疑供应商可在系统中查看质疑函的发送状态,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超过 1 个工作日未接收的,质疑供应商应当以电话形式主动告知。
更正日期:2022年05月10日 15时49分
三、其他补充事宜
供应商在辽宁政府采购网上报名,报名成功后在辽宁政府采购网自行下载采购文件。响应文件递交方式采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响应文件和介质形式(光盘一份或U 盘一份)存储的可加密备份文件同时执行,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须自行办理好CA证书,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线上递交响应文件的按照无 (略) 理。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相关通知。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沈阳市铁西 (略)
地址: 沈阳市铁 (略) 36-2号
联系方式: 024- 点击查看>>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北京建智达 (略)
地址: (略) 5号千缘财富星座
联系方式: 024- 点击查看>>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付琳、宋巧柔
电话: 024- 点击查看>>
评分办法:最低评标价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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