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伦贝尔市机动车驾驶人考试中心专用考试设备采购项目招标文件澄清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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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伦贝尔市机动车驾驶人考试中心专用考试设备采购项目招标文件澄清通知书

呼伦贝尔市机动车 (略) 专用考试设备采购项目招标文件澄清通知书

( (略) :HLBEJX-2022-008)

各潜在投标人:

应采购人要求呼伦贝尔市机动车 (略) 专用考试设备采购项目( (略) :HLBEJX-2022-008)招标文件中进行如下澄清:

一、原“第三章、2.2.4、技术评分、系统检测情况”澄清如下:

“投标人能提供本 (略) 交通安全产品质 (略) 出具的如下检测/测试报告,每提供1份得1分,满分为10分。

1、机动车驾人场地驾驶技能考试系统(科目二):

(1)机动车驾驶人场地驾驶技能考试系统检测报告;

(2)机动车驾驶人场地驾驶技能考试系统(大车)检测报告;

(3)机动车驾驶人场地驾驶技能考试系统软件测试报告;

(4)机动车驾驶人场地驾驶技能考试系统软件(接入监管平台安全要求)测试报告。

2、机动车驾人场地驾驶技能考试系统(科目三):

(1)机动 (略) 驾驶技能考试系统检测报告;

(2)机动 (略) 驾驶技能考试系统软件测试报告;

(3)机动 (略) 驾驶技能考试系统软件(接入监管平台安全要求)测试报告。

3、机动车驾驶人场地驾驶技能考试系统(摩托车):

(1)机动车驾驶人场地驾驶技能考试系统检测报告(二轮摩托车);

(2)机动车驾驶人场地驾驶技能考试系统检测报告(三轮摩托车);

(3)交通管理综合应用平台外挂系统(接入安全要求)-机动车驾驶人场地驾驶技能考试系统软件测试报告。

注:投标文件中须提供检测/测试报告扫描件,扫描件须逐页加盖投标人公章。”

二、根据《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规定:“第二十一条 招标人可以对已发出的资格预审文件或者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或者投标文件编制的,招标人应当在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至少3日前,或者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以书 (略) 有获取资格预审文件或者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3日或者15日的,招标人应当顺延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或者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项目原定截标时间2022年05月20日09时00分。现更改为:截标时间2022年05月26日09时00分。项目原定投标保证金有效缴纳截止时间:2022年05月19日09时00分。现更改为:保证金有效缴纳截止时间:2022年05月25日09时00分。开标地点不变。

除以上内容外,其他内容不变。以上澄清作为招标文件 (略) 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效力,与招标文 (略) ,以本次澄清为准,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各潜在投标人承担。投标人应对上述澄清作出实质响应。请各投标人收到本澄清通知书后,签署下面的回执,发送至邮箱: @@@ 63.com。

呼伦贝尔佳信 (略)

2022年05月10日


澄清回执

致采购人/ (略) :

我公司已获悉贵单位对于(项目名称)的招标文件澄清通知。

投标人: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



呼伦贝尔市机动车 (略) 专用考试设备采购项目招标文件澄清通知书

( (略) :HLBEJX-2022-008)

各潜在投标人:

应采购人要求呼伦贝尔市机动车 (略) 专用考试设备采购项目( (略) :HLBEJX-2022-008)招标文件中进行如下澄清:

一、原“第三章、2.2.4、技术评分、系统检测情况”澄清如下:

“投标人能提供本 (略) 交通安全产品质 (略) 出具的如下检测/测试报告,每提供1份得1分,满分为10分。

1、机动车驾人场地驾驶技能考试系统(科目二):

(1)机动车驾驶人场地驾驶技能考试系统检测报告;

(2)机动车驾驶人场地驾驶技能考试系统(大车)检测报告;

(3)机动车驾驶人场地驾驶技能考试系统软件测试报告;

(4)机动车驾驶人场地驾驶技能考试系统软件(接入监管平台安全要求)测试报告。

2、机动车驾人场地驾驶技能考试系统(科目三):

(1)机动 (略) 驾驶技能考试系统检测报告;

(2)机动 (略) 驾驶技能考试系统软件测试报告;

(3)机动 (略) 驾驶技能考试系统软件(接入监管平台安全要求)测试报告。

3、机动车驾驶人场地驾驶技能考试系统(摩托车):

(1)机动车驾驶人场地驾驶技能考试系统检测报告(二轮摩托车);

(2)机动车驾驶人场地驾驶技能考试系统检测报告(三轮摩托车);

(3)交通管理综合应用平台外挂系统(接入安全要求)-机动车驾驶人场地驾驶技能考试系统软件测试报告。

注:投标文件中须提供检测/测试报告扫描件,扫描件须逐页加盖投标人公章。”

二、根据《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规定:“第二十一条 招标人可以对已发出的资格预审文件或者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或者投标文件编制的,招标人应当在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至少3日前,或者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以书 (略) 有获取资格预审文件或者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3日或者15日的,招标人应当顺延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或者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项目原定截标时间2022年05月20日09时00分。现更改为:截标时间2022年05月26日09时00分。项目原定投标保证金有效缴纳截止时间:2022年05月19日09时00分。现更改为:保证金有效缴纳截止时间:2022年05月25日09时00分。开标地点不变。

除以上内容外,其他内容不变。以上澄清作为招标文件 (略) 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效力,与招标文 (略) ,以本次澄清为准,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各潜在投标人承担。投标人应对上述澄清作出实质响应。请各投标人收到本澄清通知书后,签署下面的回执,发送至邮箱: @@@ 63.com。

呼伦贝尔佳信 (略)

2022年05月10日


澄清回执

致采购人/ (略) :

我公司已获悉贵单位对于(项目名称)的招标文件澄清通知。

投标人: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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