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安县灵渠水厂及管网配套工程(净水厂土建工程、取水泵房及进厂道路部分)工程总承包第1次澄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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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安县灵渠水厂及管网配套工程(净水厂土建工程、取水泵房及进厂道路部分)工程总承包第1次澄清


一、项目名称:兴 (略) 及管网配套工程( (略) 土建工程、取 (略) (略) 分)工程总承包

二、 (略) :XAZB2022-SG-05

三、首次公告日期:2022年4月29日

四、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五、更改事项

1.本项目招标公告中第3.1条原为“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同时具备工程设计综合 点击查看>> 级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 点击查看>> 级(含)以上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 点击查看>> 级(含)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履约能力。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已录入广西建筑业企业诚 (略) 于有效状态。”现更正为“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同时具备工程设计综合 点击查看>> 级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 点击查看>> 级(含)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和给水工程)专业 点击查看>> 级资质(含)以上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 点击查看>> 级(含)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履约能力。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承包方)已办理诚信库 (略) 于有效状态。”

2.本项目招标公告中第2.1条“项目概况”中“建设内容”原为“(1)取水工程,主要 (略) 、主要包括原水输水管 2 条及其附属检查井设施;(2)净水工程,主 (略) 配水井,絮凝池、平流沉淀池、V 型滤池、反冲洗泵房、二级泵房、加药间、泥水调节池、污泥浓缩池、污水脱水间,并配套综合楼 1 座、机修间 1 座及配电房 1 座;(3) (略) 等。”现更改为“(1)取水工程,主要 (略) 及其附属检查井设施;(2)净水工程,主 (略) 配水井,絮凝池、平流沉淀池、V 型滤池、反冲洗泵房、二级泵房、加药间、泥水调节池、污泥浓缩池、污水脱水间,并配套综合楼 1 座、机修间 1 座及配电房 1 座;(3) (略) 等。

3.本项目招标公告中第2.2条“招标范围”原为“初步设计完成后,施工图设计完成前阶段,在项目拟建规模、投资估算价、设计任书及建设标准确定的条件下,依据初步设计批复后建设规模、内容及初步设计概算对勘察、设计、施工建设进行工程总承包招标,该项目工程总承包招标包括施工地基勘察--施工图设计--施工建设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工期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程的全过程”现更改为“初步设计完成后,施工图设计完成前阶段,在项目拟建规模、投资估算价、设计任书及建设标准确定的条件下,依据初步设计批复后建设规模、内容及初步设计概算对勘察、设计、施工建设进行工程总承包招标,该项目工程总承包招标包括施工地基勘察--施工图设计(其中施工图设计需包含工艺管道安装及设备,施工不含工艺管道安装工程及设备采购)--施工建设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工期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程的全过程。”

4.请投标人按以上更改内容执行,其余内容不变,特此通知。

招标人:兴安县住房 (略)

招标代理机构: (略)

日期:2022年5月10日


一、项目名称:兴 (略) 及管网配套工程( (略) 土建工程、取 (略) (略) 分)工程总承包

二、 (略) :XAZB2022-SG-05

三、首次公告日期:2022年4月29日

四、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五、更改事项

1.本项目招标公告中第3.1条原为“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同时具备工程设计综合 点击查看>> 级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 点击查看>> 级(含)以上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 点击查看>> 级(含)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履约能力。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已录入广西建筑业企业诚 (略) 于有效状态。”现更正为“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同时具备工程设计综合 点击查看>> 级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 点击查看>> 级(含)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和给水工程)专业 点击查看>> 级资质(含)以上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 点击查看>> 级(含)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履约能力。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承包方)已办理诚信库 (略) 于有效状态。”

2.本项目招标公告中第2.1条“项目概况”中“建设内容”原为“(1)取水工程,主要 (略) 、主要包括原水输水管 2 条及其附属检查井设施;(2)净水工程,主 (略) 配水井,絮凝池、平流沉淀池、V 型滤池、反冲洗泵房、二级泵房、加药间、泥水调节池、污泥浓缩池、污水脱水间,并配套综合楼 1 座、机修间 1 座及配电房 1 座;(3) (略) 等。”现更改为“(1)取水工程,主要 (略) 及其附属检查井设施;(2)净水工程,主 (略) 配水井,絮凝池、平流沉淀池、V 型滤池、反冲洗泵房、二级泵房、加药间、泥水调节池、污泥浓缩池、污水脱水间,并配套综合楼 1 座、机修间 1 座及配电房 1 座;(3) (略) 等。

3.本项目招标公告中第2.2条“招标范围”原为“初步设计完成后,施工图设计完成前阶段,在项目拟建规模、投资估算价、设计任书及建设标准确定的条件下,依据初步设计批复后建设规模、内容及初步设计概算对勘察、设计、施工建设进行工程总承包招标,该项目工程总承包招标包括施工地基勘察--施工图设计--施工建设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工期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程的全过程”现更改为“初步设计完成后,施工图设计完成前阶段,在项目拟建规模、投资估算价、设计任书及建设标准确定的条件下,依据初步设计批复后建设规模、内容及初步设计概算对勘察、设计、施工建设进行工程总承包招标,该项目工程总承包招标包括施工地基勘察--施工图设计(其中施工图设计需包含工艺管道安装及设备,施工不含工艺管道安装工程及设备采购)--施工建设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工期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程的全过程。”

4.请投标人按以上更改内容执行,其余内容不变,特此通知。

招标人:兴安县住房 (略)

招标代理机构: (略)

日期:2022年5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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