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忠市妇幼保健院中药颗粒剂采购项目更正公告
吴忠市妇幼保健院中药颗粒剂采购项目更正公告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吴忠 (略) 中药颗粒剂采购项目 | ||
品目 | 货物/医药品/中药饮片/其他中药饮片 | ||
采购单位 | 吴忠 (略) | ||
行政区域 | 市辖区 | 公告时间 | 2022年05月13日16:06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2年05月12日 | 更正日期 | 2022年05月13日 |
更正事项 | 采购文件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马娟 | ||
项目联系电话 | 点击查看>> | ||
采购单位 | 吴忠 (略) | ||
采购单位地址 | 利通区世纪大道与利宁北街交叉口北边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张景芳0953- 点击查看>> | ||
代理机构名称 | 宁夏 (略) | ||
代理机构地址 | 银 (略) 陕西大厦B座13楼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马娟 点击查看>> | ||
附件: | |||
附件1 | 吴忠 (略) 中药颗粒剂采购项目(招标文件).doc |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 (略) :HURUI2022-ZCZB[15]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吴忠 (略) 中药颗粒剂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首次公告日期:2022年05月12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⑴招标文件中“申请人资格要求,第2项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中,第1条:中小微企业参加宁夏政府采购招投标活动,参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 (略) )和《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宁财规发[2021]2号)文件执行,小型和微型企业的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对报价给予4%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或者采购包,中小企业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扶持政策。)”变更为“中小微企业参加宁夏政府采购招投标活动,参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 (略) )和《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宁财规发[2021]2号)文件执行,小型和微型企业的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对报价给予8%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或者采购包,中小企业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扶持政策。)”
⑵招标文件中“申请人资格要求,第2项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中,第2条: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应提供证明文件,对报价给予 4% 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残疾人企业应提供声明函,对报价给予4%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变更为“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应提供证明文件,对报价给予 8% 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残疾人企业应提供声明函,对报价给予8%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采购人名称:吴忠 (略) 代理机构:宁夏 (略)
采购人项目联系人:张景芳 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马娟
代理机构:宁夏 (略)
2022年5月13日
更正日期:2022年05月13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吴忠 (略)
地址:利通区世纪大道与利宁北街交叉口北边
联系方式:张景芳0953- 点击查看>>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宁夏 (略)
地 址:银 (略) 陕西大厦B座13楼
联系方式:马娟 点击查看>>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马娟
电 话: 点击查看>>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吴忠 (略) 中药颗粒剂采购项目 | ||
品目 | 货物/医药品/中药饮片/其他中药饮片 | ||
采购单位 | 吴忠 (略) | ||
行政区域 | 市辖区 | 公告时间 | 2022年05月13日16:06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2年05月12日 | 更正日期 | 2022年05月13日 |
更正事项 | 采购文件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马娟 | ||
项目联系电话 | 点击查看>> | ||
采购单位 | 吴忠 (略) | ||
采购单位地址 | 利通区世纪大道与利宁北街交叉口北边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张景芳0953- 点击查看>> | ||
代理机构名称 | 宁夏 (略) | ||
代理机构地址 | 银 (略) 陕西大厦B座13楼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马娟 点击查看>> | ||
附件: | |||
附件1 | 吴忠 (略) 中药颗粒剂采购项目(招标文件).doc |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 (略) :HURUI2022-ZCZB[15]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吴忠 (略) 中药颗粒剂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首次公告日期:2022年05月12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⑴招标文件中“申请人资格要求,第2项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中,第1条:中小微企业参加宁夏政府采购招投标活动,参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 (略) )和《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宁财规发[2021]2号)文件执行,小型和微型企业的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对报价给予4%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或者采购包,中小企业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扶持政策。)”变更为“中小微企业参加宁夏政府采购招投标活动,参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 (略) )和《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宁财规发[2021]2号)文件执行,小型和微型企业的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对报价给予8%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或者采购包,中小企业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扶持政策。)”
⑵招标文件中“申请人资格要求,第2项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中,第2条: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应提供证明文件,对报价给予 4% 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残疾人企业应提供声明函,对报价给予4%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变更为“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应提供证明文件,对报价给予 8% 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残疾人企业应提供声明函,对报价给予8%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采购人名称:吴忠 (略) 代理机构:宁夏 (略)
采购人项目联系人:张景芳 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马娟
代理机构:宁夏 (略)
2022年5月13日
更正日期:2022年05月13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吴忠 (略)
地址:利通区世纪大道与利宁北街交叉口北边
联系方式:张景芳0953- 点击查看>>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宁夏 (略)
地 址:银 (略) 陕西大厦B座13楼
联系方式:马娟 点击查看>>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马娟
电 话: 点击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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