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大庆市大同区双榆树乡土地整治补充耕地项目土壤改良及田间管理工程项目
2020年大庆市大同区双榆树乡土地整治补充耕地项目土壤改良及田间管理工程项目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2020年大庆市大同区双榆树乡土地整治补充耕地项目土壤改良及田间管理工程项目
(二) (略) :DTGK 点击查看>>
(三)首次公告日期:2022年5月10日
二、变更信息
对以下内容进行变更,请各投标单位自行重新下载最新的答疑文件并制作投标文件。
(一)对第四章评审办法中的第六条评审程序中的详细评审的评分标准进行变更,内容如下:
1、企业资质中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评审标准变更为:
1)提供农业产业化市级 (略) 证书扫描件得2分,共2分;
2)提供农业产业化省级 (略) 证书扫描件得3分,共3分;
3)提供农业产业化国家级 (略) 证书扫描件得5分,共5分。
2、业绩要求中盐碱地水稻种植技术合作相关协议评审标准变更为:
(略) 校开展盐碱地水稻种植技术合作,签订相关协议,提供扫描件得5分;共5分。
3、业绩要求中盐碱地产品评审标准变更为:
1)盐、碱地农产品销售额达到1000万元得2分。
2)盐、碱地农产品销售额达到3000万元得5分。
3)盐、碱地农产品销售额达到5000万元得10分。
4)盐、碱地农产品销售额达到1亿元得15分。
*以上销售额指2020年-2022年期间连续12个月的盐、碱地农产品销售合计总额,同时提供销售发票复印件加盖公章,不少于3张。
*提供以上2020年-2022年期间连续12个月的盐、碱地农产品销售额列表及数据真实性承诺书(格式自拟); 点击查看>> 方将对中标人承诺销售额进行核实,如有不实,投标无效,保证金不予退还并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共15分。
4、设备中植保无人机评审标准变更为:
1)植保无人机,载重量40kg及以上,提供购买发票、产品合格证、载重量数据等相关依据扫描件,每架得2分;共10分。
2)植保无人机操作证,提供人员证件扫描件,每个得2分;共10分。
变更后的详细评审表见本公告附件1
(二)将招标文件第五章其他材料中的2020年-2022年(任意月份)盐、碱地农产品销售列表更改为2020年-2022年期间连续12个月的盐、碱地农产品销售额列表
本次更正时间:2022年5月13日
三、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大庆市大同区城市 (略) (略)
地址:大庆市大同区城市 (略) (略)
联系 人:田先生
电话: 点击查看>>
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大庆 (略)
地址:大庆市高新区 (略) A座15楼
联系 人: (略) 徐先生
电话:0459- 点击查看>>
附件1:
详细评审表 | |
企业资质 | 总分:10分 |
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 | 1、提供农业产业化市级 (略) 证书扫描件得2分,共2分; 2、提供农业产业化省级 (略) 证书扫描件得3分,共3分; 3、提供农业产业化国家级 (略) 证书扫描件得5分,共5分。 |
业绩要求 | 总分:20分 |
盐碱地水稻种植技术合作相关协议 | (略) 校开展盐碱地水稻种植技术合作,签订相关协议,提供扫描件得5分;共5分。 |
盐碱地产品 | 1、盐、碱地农产品销售额达到1000万元得2分。 2、盐、碱地农产品销售额达到3000万元得5分。 3、盐、碱地农产品销售额达到5000万元得10分。 4、盐、碱地农产品销售额达到1亿元得15分。 *以上销售额指2020年-2022年期间连续12个月的盐、碱地农产品销售合计总额,同时提供销售发票复印件加盖公章,不少于3张。 *提供以上2020年-2022年期间连续12个月的盐、碱地农产品销售额列表及数据真实性承诺书(格式自拟); 点击查看>> 方将对中标人承诺销售额进行核实,如有不实,投标无效,保证金不予退还并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共15分。 |
设备 | 总分:20分 |
植保无人机 | 1、植保无人机,载重量40kg及以上,提供购买发票、产品合格证、载重量数据等相关依据扫描件,每架得2分;共10分。 2、植保无人机操作证,提供人员证件扫描件,每个得2分;共10分。 |
人员 | 总分:10分 |
提供 (略) 保证明材料 | (略) 保得2分, (略) 保得5分,100 (略) 保得10分;共10分。 |
实施方案 | 总分:20分 |
详细的写出针对本次招标的实施方案 | 1. 实施方案详实具体,包含盐碱地复合改良技术、无人机直播播种、水稻栽培和田间管理、施肥和病虫害防治等有针对性的得 10-20 分; |
报价 | 总分:20分 |
报价 | (略) 有合格供应商报价均值为基准值,评标基准值报价得20分;投标报价每偏离基准值20万元扣1分,(不足20万元的按20万元计算),投标报价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2020年大庆市大同区双榆树乡土地整治补充耕地项目土壤改良及田间管理工程项目
(二) (略) :DTGK 点击查看>>
(三)首次公告日期:2022年5月10日
二、变更信息
对以下内容进行变更,请各投标单位自行重新下载最新的答疑文件并制作投标文件。
(一)对第四章评审办法中的第六条评审程序中的详细评审的评分标准进行变更,内容如下:
1、企业资质中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评审标准变更为:
1)提供农业产业化市级 (略) 证书扫描件得2分,共2分;
2)提供农业产业化省级 (略) 证书扫描件得3分,共3分;
3)提供农业产业化国家级 (略) 证书扫描件得5分,共5分。
2、业绩要求中盐碱地水稻种植技术合作相关协议评审标准变更为:
(略) 校开展盐碱地水稻种植技术合作,签订相关协议,提供扫描件得5分;共5分。
3、业绩要求中盐碱地产品评审标准变更为:
1)盐、碱地农产品销售额达到1000万元得2分。
2)盐、碱地农产品销售额达到3000万元得5分。
3)盐、碱地农产品销售额达到5000万元得10分。
4)盐、碱地农产品销售额达到1亿元得15分。
*以上销售额指2020年-2022年期间连续12个月的盐、碱地农产品销售合计总额,同时提供销售发票复印件加盖公章,不少于3张。
*提供以上2020年-2022年期间连续12个月的盐、碱地农产品销售额列表及数据真实性承诺书(格式自拟); 点击查看>> 方将对中标人承诺销售额进行核实,如有不实,投标无效,保证金不予退还并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共15分。
4、设备中植保无人机评审标准变更为:
1)植保无人机,载重量40kg及以上,提供购买发票、产品合格证、载重量数据等相关依据扫描件,每架得2分;共10分。
2)植保无人机操作证,提供人员证件扫描件,每个得2分;共10分。
变更后的详细评审表见本公告附件1
(二)将招标文件第五章其他材料中的2020年-2022年(任意月份)盐、碱地农产品销售列表更改为2020年-2022年期间连续12个月的盐、碱地农产品销售额列表
本次更正时间:2022年5月13日
三、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大庆市大同区城市 (略) (略)
地址:大庆市大同区城市 (略) (略)
联系 人:田先生
电话: 点击查看>>
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大庆 (略)
地址:大庆市高新区 (略) A座15楼
联系 人: (略) 徐先生
电话:0459- 点击查看>>
附件1:
详细评审表 | |
企业资质 | 总分:10分 |
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 | 1、提供农业产业化市级 (略) 证书扫描件得2分,共2分; 2、提供农业产业化省级 (略) 证书扫描件得3分,共3分; 3、提供农业产业化国家级 (略) 证书扫描件得5分,共5分。 |
业绩要求 | 总分:20分 |
盐碱地水稻种植技术合作相关协议 | (略) 校开展盐碱地水稻种植技术合作,签订相关协议,提供扫描件得5分;共5分。 |
盐碱地产品 | 1、盐、碱地农产品销售额达到1000万元得2分。 2、盐、碱地农产品销售额达到3000万元得5分。 3、盐、碱地农产品销售额达到5000万元得10分。 4、盐、碱地农产品销售额达到1亿元得15分。 *以上销售额指2020年-2022年期间连续12个月的盐、碱地农产品销售合计总额,同时提供销售发票复印件加盖公章,不少于3张。 *提供以上2020年-2022年期间连续12个月的盐、碱地农产品销售额列表及数据真实性承诺书(格式自拟); 点击查看>> 方将对中标人承诺销售额进行核实,如有不实,投标无效,保证金不予退还并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共15分。 |
设备 | 总分:20分 |
植保无人机 | 1、植保无人机,载重量40kg及以上,提供购买发票、产品合格证、载重量数据等相关依据扫描件,每架得2分;共10分。 2、植保无人机操作证,提供人员证件扫描件,每个得2分;共10分。 |
人员 | 总分:10分 |
提供 (略) 保证明材料 | (略) 保得2分, (略) 保得5分,100 (略) 保得10分;共10分。 |
实施方案 | 总分:20分 |
详细的写出针对本次招标的实施方案 | 1. 实施方案详实具体,包含盐碱地复合改良技术、无人机直播播种、水稻栽培和田间管理、施肥和病虫害防治等有针对性的得 10-20 分; |
报价 | 总分:20分 |
报价 | (略) 有合格供应商报价均值为基准值,评标基准值报价得20分;投标报价每偏离基准值20万元扣1分,(不足20万元的按20万元计算),投标报价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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