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石市黄石港区民政局社会救助购买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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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石市黄石港区民政局社会救助购买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变更]

黄石市黄 (略) 社会救助购买服务更正公告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 (略) :ZFZ-2022-07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黄石市黄 (略) 社会救助购买服务

首次公告日期:2022年5月12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招标文件P16页第五章 采购项目概况与需求的第三项服务内容修正为以下内容:

“1. (略) 会救助政策规定,对城市低保、城市特困人员开展核查评估(年度核查1211户,核查费用标准按每次每户80元,服务费用9.688万元;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20人,核查费用每人80元,服务费用0.16万元;高龄老人6500人,每月10%抽查600人,核查费用每人10元,服务费用6.5万元):

由承接政府购买服务的第三方机 (略) 会救助对象(以 (略) 提供数据为准)入户调查、家庭经济状况评定核算、情况反馈、评估报告等内容,并将核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与镇(街道)、村(社区)民政专干进行对接镇(街道)、 村(社区)的工作人员根据第三方出具的相关问题线索,逐一核实。对于第 (略) 区(村)的调查结果不一致时,要求第 (略) 区(村)的工作人员一起,对于有异议的救助对象进行二次上门,并形成统一的调查结果,供镇(街道) (略) 参考。 (略) 组成验收组对第三方的购买服务项目进行检查验收,并对调查出来的问题进行督办整改,指导乡镇(街道)、村(社区)进一步规范救助对象的管理。在项目执行期内,承接服务方负责黄石港区 (略) 会救助对象信访工作(以具体信访情况为准),设置信访接待窗口,开通信访专线,提供信访接待服务。

对城市低保对象、城市特困人员、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高龄老人和低收入家庭等困难群体提供服务。

2.每月拟新增城市低保、低收入家庭、临时救助对象调查及收入核查(城市低保、低收入家庭、城市特困、临时救助预计新增入户500户,检查费用每户80元,服务费用4万元):

a.开展入户核查。供应商通过入户调查、邻里访问、信息核实等方式,结合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记录, (略) 会救助对象家庭人口、家庭收入、财产情况和吃、穿、住、用等实际生活状况。

b.出具核查报告。供应商按户出具《核查报告》 ,以乡镇(街道)和村(社区)为单位装订成册。同时将《核查报告》和所有资料 (略) 理和存储。

3.特困人员自理能力评估(核查34户,评估费用每户20元,服务费费用0.068万元):

特困人员按要求进行年度核查的同时,需依据《特困人员认定办法》规定的生活自理能力6项指标评定标准,对特困人员生活自理能力开展综合评估。

4. (略) 会救助工作政策宣传及业务培训(预计费用2万元):

按全年政策宣传及业务培训各不少于2次的要求开展购买服务,要求服务期内第三方机构组织 (略) 会救助经办人员开展2次业务培训,在我区 (略) 会救助政策宣传活动。

5. (略) (略) 会救助、社会融入、能力提升、心理疏导、资源链接等服务工作(每小时30元,每例需服务费用600元,全年需购买费用12万元):

第三 (略) 工运用专业工作方法救助特困人员,预计服务个案预计200例,个案服务时长不少于20小时, (略) 会救助、社会融入、能力提升、心理疏导、资源链接、情感慰籍,家庭关系调节促进、提供送医、 (略) 会工作服务内容。

(注:以上服务内容的服务费用为最高价,供应商的报价可参考此分项服务价格进行报价,不得超过此报价和总报价)”

更正日期:2022年5月15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

名称:黄石市黄 (略)

地址:黄石市黄 (略) (略)

联系方式:0714- 点击查看>>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浙江省房 (略)

地址:黄石市西塞山区黄石大道297-3号

联系方式: 点击查看>>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石工

电   话: 点击查看>>



黄石市黄 (略) 社会救助购买服务更正公告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 (略) :ZFZ-2022-07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黄石市黄 (略) 社会救助购买服务

首次公告日期:2022年5月12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招标文件P16页第五章 采购项目概况与需求的第三项服务内容修正为以下内容:

“1. (略) 会救助政策规定,对城市低保、城市特困人员开展核查评估(年度核查1211户,核查费用标准按每次每户80元,服务费用9.688万元;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20人,核查费用每人80元,服务费用0.16万元;高龄老人6500人,每月10%抽查600人,核查费用每人10元,服务费用6.5万元):

由承接政府购买服务的第三方机 (略) 会救助对象(以 (略) 提供数据为准)入户调查、家庭经济状况评定核算、情况反馈、评估报告等内容,并将核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与镇(街道)、村(社区)民政专干进行对接镇(街道)、 村(社区)的工作人员根据第三方出具的相关问题线索,逐一核实。对于第 (略) 区(村)的调查结果不一致时,要求第 (略) 区(村)的工作人员一起,对于有异议的救助对象进行二次上门,并形成统一的调查结果,供镇(街道) (略) 参考。 (略) 组成验收组对第三方的购买服务项目进行检查验收,并对调查出来的问题进行督办整改,指导乡镇(街道)、村(社区)进一步规范救助对象的管理。在项目执行期内,承接服务方负责黄石港区 (略) 会救助对象信访工作(以具体信访情况为准),设置信访接待窗口,开通信访专线,提供信访接待服务。

对城市低保对象、城市特困人员、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高龄老人和低收入家庭等困难群体提供服务。

2.每月拟新增城市低保、低收入家庭、临时救助对象调查及收入核查(城市低保、低收入家庭、城市特困、临时救助预计新增入户500户,检查费用每户80元,服务费用4万元):

a.开展入户核查。供应商通过入户调查、邻里访问、信息核实等方式,结合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记录, (略) 会救助对象家庭人口、家庭收入、财产情况和吃、穿、住、用等实际生活状况。

b.出具核查报告。供应商按户出具《核查报告》 ,以乡镇(街道)和村(社区)为单位装订成册。同时将《核查报告》和所有资料 (略) 理和存储。

3.特困人员自理能力评估(核查34户,评估费用每户20元,服务费费用0.068万元):

特困人员按要求进行年度核查的同时,需依据《特困人员认定办法》规定的生活自理能力6项指标评定标准,对特困人员生活自理能力开展综合评估。

4. (略) 会救助工作政策宣传及业务培训(预计费用2万元):

按全年政策宣传及业务培训各不少于2次的要求开展购买服务,要求服务期内第三方机构组织 (略) 会救助经办人员开展2次业务培训,在我区 (略) 会救助政策宣传活动。

5. (略) (略) 会救助、社会融入、能力提升、心理疏导、资源链接等服务工作(每小时30元,每例需服务费用600元,全年需购买费用12万元):

第三 (略) 工运用专业工作方法救助特困人员,预计服务个案预计200例,个案服务时长不少于20小时, (略) 会救助、社会融入、能力提升、心理疏导、资源链接、情感慰籍,家庭关系调节促进、提供送医、 (略) 会工作服务内容。

(注:以上服务内容的服务费用为最高价,供应商的报价可参考此分项服务价格进行报价,不得超过此报价和总报价)”

更正日期:2022年5月15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

名称:黄石市黄 (略)

地址:黄石市黄 (略) (略)

联系方式:0714- 点击查看>>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浙江省房 (略)

地址:黄石市西塞山区黄石大道297-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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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石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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