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答疑 问题一:对评分标准中“2、全系统采用RFID物联网技术的得3分。”的质疑 问:评分标准中“2、全系统采用RFID物联网技术的得3分。”此条不合理且有倾向性。 理由:1、招 (略) 分技术要求第3.1.6“采用条形码、RFID等先进物联网技术……”中说明了条形码和RFID都为先进物联网技术,为何只有RFID得分? 2、 (略) 家采用RFID技术,所以具有倾向性。 建议:将招标文件评分标准中“2、全系统采用RFID物联网技术的得3分。”更改为“2、全系统采用条形码或RFID等先进技术的得3分”。 答: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附件评分标准-(一)技术标、资信标评分标准-1产品主要技术性能、指标、功能:“2、全系统采用RFID物联网技术的得3分”修改为“全系统采用条形码技术的得2分,全系统采用RFID物联网技术的得3分,本项最高得3分”。 问题二:问题澄清 1问:1、招标文件第9页,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要求中注明“有供货能力并能完成设计、制造、安装、调试工作的生产制造商或生产制造商授权参加本次投标的代理商”。 招标文件第40页,技术标、资信标评分标准中“2企业信誉”第3条注明“投标人或中型箱式物流传输系统生产制造商”。 以此类推,招标文件第40页,技术标、资信标评分标准中的“投标人业绩”是否可以理解为“有供货能力并能完成设计、制造、安装、调试工作的品牌生产制造商或其授权代理商的业绩”以体现招标文件前后的一致性? 答:执行招标文件。 2问:2、招标文件第40页,技术标、资信标评分标准中“2企业信誉”第2条投标人具备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以上证书齐全得3分,没有或缺项不得分,本项最多得3分。因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为三个独立的企业质量体系认证并无关联关系,建议调整为每具备一项认证得1分,满分3分。 答:执行招标文件。 3问:3、招标文件第43页“3、类似项目业绩是指单项合同金额1500万元及以上的项目,且合同必须是与投标人企业签订”,为体现招标文件前后的一致性,依照上述第1条表述,类似项目业绩是否可理解为“单项合同金额1500万元及以上的项目,且合同必须是与品牌生产制造商或其授权代理商签订”? 答:执行招标文件。 问题三:询问文件 1问:一、招标公 (略) 提及“…制造商如委托代理商投标的只能授权一个代理商(代理商应出具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委托书)”违反法律规定,复核后可否删除? 依据:1、《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略) (略) )第十七条规定“…也不得通过将除进口货物 (略) 家授权、承诺、证明、背书等作为资格要求,对投标人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 2、第三十一条“使用综合评分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法律规定,同一品牌允许多家投标。 答:本项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配套法律法规等,执行招标文件。 2问:二、招标文件第三章评分标准中“投标人具有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得2分”,违反相关法律规定,复核后可否取消? 依据:1、高新企业须同时满足相关条件,如从研发和相关技术创新活动的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10%等,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第四十条规定:“政府采购不得在企业股权结构、经营年限、经营规模和财务指标等方面对中小企业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 2、违反《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略) (略) )第十七条“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得将投标人的从业人员等规模条件作为评审因素对投标人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 3、 (略) 国库司在2020年5月和11月,对网友留言明确回复:“供应商是否为高新企业与采购项目的质量服务并无直接关联,将高新技术企业列为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评审因素应 (略) 提供货物服务的质量相关,高新技术企业或软件企业证书一般不宜作为评审因素。” 4、高新企业一般是指在《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内,持续进行研究开发与技术成果转化,形成企业核心自主知识产权,并以此为基础开展经营活动,是知识密集、技术密集的经济实体。“从高新技术企业的认定标准可以看出,《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是政策扶持证书,是财政税收优惠证书,被认定为高新技术的企业可以享受减免优惠政策。相反,之所以要扶持,就是因为企业不够强大。”将《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设置为评审因素,与采购项目实际需要没有关系。同时违反法律法令《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略) (略) )第五十五条第二款规定“评审因素的设定应 (略) 提供货物服务的质量相关…” 5、违反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 (略) 述情形“设定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与采购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 (略) 述情形“限定或者指定特定的专利、商标、品牌或者供应商。”相当于限定或者指定了这个行业的高新技术企业中标。 答:本项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配套法律法规等,执行招标文件。 3问: 三、(三)商务评分标准(满分40分)注1中:”1、评标基准价C1的确定:进入商务标评审的投标文件中,按各投标人的有效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作为评标基准价(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有效数字)当n(进入商务标评审的投标人个数,以下相同)﹤7时,C1=所有投标价的算术平均值;当7≦n<10时,C1=所有投标报价中去掉1个最高价、1个最低价后的算术平均值;当n≥10时,C1=所有投标报价中去掉2个最高价、2个最低价后的算术平均值。”违反了法律规定,复核后可否(1)重新设定评标基准价(2)取消去掉最高价和最低价的评分法? 依据:1、《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略) (略) )第五十五条规定“综合评分法,…价格分应当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评标过程中,不得去掉报价中的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 答:本项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配套法律法规等,执行招标文件。 问题四:答疑文件 1问:一、招标文件P9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2、有供货能力并有供货能力并能完成设计、制造、安装、调试工作的生产制造商或生产制造商授权参加本次投标的代理商,制造商如委托代理商投标的只能授权一个代理商(代理商应出具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委托书),同时制造商不得再参与投标;制造商如参加本次项目投标的,其授权的代理商不得再参与本次项目投标,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请问:这条是否可以删除不作为投标人资格条件?制造商授权可以开具给多个代理商。 答:执行招标文件。 2问:二、招标文件P13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5.1资格“投标文件中须包括营业执照、制造商授权委托书(代理商提供)等,必须录入原件的扫描件或电子证书(须提供电子证书二维码或查询网址)。” 请问:制造商授权委托书是没有电子二维码的,是否不做要求? 答:请仔细研读招标文件,执行招标文件。 3问:三、招标文件P40企业信誉“投标人具有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得2分。(须提供有效期内的证书原件扫描件或电子证书,否则不得分)” 请问:这条是否可以删除?高新技术企业证书不能作为得分项,高新技术企业证书与货物的质量和供货没有必然关系。 答:执行招标文件。 4问:四、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第91页三、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请问:1、招标文件中没有提供工程量清单格式,是投标人自主编制清单报价吗? 2、安装费和设备费是否分开报价?表格报价还是软件报价?安全文明施工费需要单独报价吗? 答:招标文件已明确规定: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结合工程情况进行设计,并根据设计方案编制投标报价。报价内容包含直至交付使用的一切明示或暗示的、满足招标人使用要求的与本项目交付使用有关的一切内容。具体要求请仔细研读招标文件。 5问:五、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第86页一、投标函、投标承诺书及投标函附录,(一)投标函中”供货期(或供货及安装期):_____________元;质量保证期:_____________元。” 请问:1、供货期金额是否为不含质量保证的金额?质量保证金额是不是投标报价的3%? 2、供货期(或供货及安装期),单位为元;质量保证期,单位为元;此处是否笔误?请予以澄清。 答: (略) 为招标文件模板问题,各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应予以改正,供货期(或供货及安装期)单位为“日历天”,质量保证期单位为“年”。 6问:六、现招 (略) 点数量,没有全套物流图纸,招标图纸仅为建筑图。 请问:1、是否各家按自己深化图纸出清单和报价?(因每家深化方案不同,清单和报价会有较大区别)。 2、能否提供全套物流深化图纸? 答:招标文件已明确规定: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结合工程情况进行设计,并根据设计方案编制投标报价。报价内容包含直至交付使用的一切明示或暗示的、满足招标人使用要求的与本项目交付使用有关的一切内容。具体要求请仔细研读招标文件。 二、澄清、修改 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附件评分标准-(一)技术标、资信标评分标准-1产品主要技术性能、指标、功能:“2、全系统采用RFID物联网技术的得3分”修改为“全系统采用条形码技术的得2分,全系统采用RFID物联网技术的得3分,本项最高得3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