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司法产教融合实训基地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的招标文件-招标/资审文件澄清
四川司法产教融合实训基地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的招标文件-招标/资审文件澄清
递交时间:2022-05-17 11:01信息来源:
(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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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资格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投标有效期 | 90天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500,000元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484,410,176元 |
评标办法 | 见招标文件 |
开标时间 | |
开标地点 | |
开标方式 | |
资格审查方式 | |
答疑澄清时间 | |
是否延期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答疑文件(二) 一、1、设计施工总承包答疑文件(一)中第九条回复投标人报价需要保留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格式,定额人工费和机械费按招标文件给的金额填报。现由于Excel表格分表数量过多,投标人只能将清单导入软件自行组价,有自己的定额人工费和机械费,现只可保证每项综合单价不超过控制价,无法和已标价工程量清单的定额人工费和机械费保持一致,请明确。 回复:定额人工费和机械费,投标人组价自行考虑,但投标清单的填报需与招标清单保持一致。 2、模拟清单中室外景 (略) 为1,但初设成果有工程量,后期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结算的话是否有超概风险? 回复:根据招标人提供的excel和pdf格式的已标价工程量清单进行施工投标报价,投标工程量以招标清单为准。 二、1、本项目(p94)合同协议书“合同价格形式”约定:合同价格形式为总价合同,除根据合同约定的在工程实施过程中需进行增减的款项以及专用条件约定情形外,合同价格不予调整,但合同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合同当事人对合同价格形式的其他约定:(本条款约定合同形式为总价合同,与 (略) 分材料价格调差条款有冲突,建议招标人:1、删除“合同价格形式为总价合同”一词;2、在“合同当事人对合同价格形式的其他约定”中约定:具体可调价格详见专用条款相关内容;) 回复:按招标文件执行。(1)本招标文件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 (略) 、国家市场 (略) 制度的GF-2020-0216《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示范文本,招标文件中对该示范文本合同协议书中的合同价格形式的表述未作修改。 (2)招标人认为协议书中“合同形式为总价合同”的表述与 (略) 分材料价格调差条款没有冲突。四川省 (略) 《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若干疑难问题的解答》第24条规定:“约定工程价款实行固定总价结算的施工合同在履行过程中材料价格发生重 (略) 理?约定工程价款实行固定总价结算的施工合同履行过程中,主要建筑材料价格发生重大变化,超出了正常市场风险范围,合同对建材价格变动风险负担有约定的, (略) 理;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的,当事人要求调整工程价款,如不调整显失公平的,可在市场风险范围和幅度之外酌情予以支持,具体数额可以委托鉴定机 (略) 在地建 (略) (略) 理建材差价问题的意见予以确定。”上述规定明确了在总价包干合同中,双方当事人关于因 (略) 分材料价格进行调整的约定是有效的。 2、本项目(P175)1.13责任限制承包人对发包人的赔偿责任不应超过专用合同条件约定的赔偿最高限额。若专用合同条件未约定,则承包人对发包人的赔偿责任不应超过签约合同价。但对于因欺诈、犯罪、故意、重大过失、人身伤害等不当行为造成的损失,赔偿的责任限度不受上述最高限额的限制。(建议在专用条款中明确相关责任和赔偿上限) 回复:按招标文件执行。本条内容为《通用合同条件》的原文,对专用条件没有约定“赔偿最高限额”的情形下,赔偿责任的限额已经做出了约定。 3、(P257)8.7.4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双方约定视为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的情形:无。(建议按照政府认定为准) 回复:招标时暂无约定。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发生时,根据实际情况结合省市过往项目经验,经 点击查看>> 点击查看>> 双方友好协商,按照《通用合同条件》和现行的政府相关文 (略) 置。 4、(P279)8.8承包人须保证做好民工工资、分包工程付工作款及供应商支,若支付不及时引发群体事件,扰乱发包人工作秩序,或影响项目正常使用的,视为违约,发包人有权收取承包人违约金 点击查看>> 元/次— 点击查看>> 元/次,并上报有 (略) 门;由此引发诉讼、仲裁等案件的,发包人有权收取承包人违约金 点击查看>> 元/次— 点击查看>> 元/次,以上情形,如发生 2 次,发包人同时有权解除合同。发包人由此产生的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执行费、评估费及其他费用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承担,可在应付承包人工程款(含质保金)或履约保证金中扣除, (略) 分发包人有权向承包人追偿。(建议删除本条,如该项目资金紧张或者业主时间长导致下游单位起诉,承包人不应该再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 回复:按招标文件执行。若因发包人项目资金紧张,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进度款而导致承包人支付民工工资、分包工程付工程款及供应商材料款等,这不属于承包人违约,发包人依法无权依据本条约定追究承包人违约责任。 5、(P282)第16条合同解除 点击查看>> 由发包人解除合同 点击查看>> .1因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双方约定可由发包人解除合同的其他事由:按通用条款执行。 点击查看>> 由承包人解除合同 点击查看>> .1因发包人违约解除合同双方约定可由承包人解除合同的其他事由:/。(建议:“因发包人违约解除合同双方约定可由承包人解除合同的其他事由:/。”改为“因发包人违约解除合同双方约定可由承包人解除合同的其他事由:按通用条款执行。”) 回复:按招标文件执行。按照招标文件中“合同条款及格式” (略) 分《通用合同条件》的第1.5条的约定,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已经明确,如果专用条件没有对通用条款细化、完善、补充、修改或另行约定,就当然的适用通用条件的约定。 6、承包人的违约责任的若干条款,建议约定上限。 回复:按招标文件执行。因承包人可能违约的情形无法预知,如果设置上限,假设遇到极端的违约情形,将导 (略) 分权益无法得到救济,承包人的违约责任条 (略) 于悬空状态,不设置上限。 7、根据招标文件要求2023年10月3 (略) 完工,根据答疑一说的,是否这个节点可以顺延。 回复:可以。招标文件中合同工期描述“工期总日历天为合同生效后540日历天”。根据发包人招生需求,可分阶段设计和施工,其中“总承包方应按照学生住宿楼、食堂、教学楼以及相应的附属设施等建筑进行分段施工,确保2023年7月30日前能满足秋季学期师生使用”,其余单体建筑及附属设施竣工验收并交付使用的时间按总工期540日历天据实顺延。 8、关于控制价中铜价金额为多少钱一吨?请招标人明确。 回复:投标人根据自身情况自主报价。 9、本项目清单:1号通风及防排烟工程中,风口、风阀、静压箱 (略) 一样,且单位都是按m2,是否有误? 回复:根据招标人提供的excel和pdf格式的已标价工程量清单进行施工投标报价。 10、铝合金推拉门综合单价、铝合金门综合单价最高限价、屋15玻璃天窗综合单价最高限价、外4、5干挂石材幕墙综合单价最高限价、外2铝合金格栅幕墙综合单价最高限价、屋9保温金属坡屋面2综合单价最高限价、屋面成品排水沟综合单价最高限价、变配电工程整项综合单价最高限价、电线、电缆主材价格,以上清单项和材料价格远低于市场价格,请贵司予以核实是否组价有误? 回复:投标人根据自身情况自主报价。 三、1、贵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总说明”第3.5.6.4(11)条“投标人必须充分考虑工期、交通、场地、气候、民风民俗等各种因素组织施工,超出定额规定的“夜间施工”、“二次搬运”、“冬雨季施工”、“工程定位复测费”费用、已完工程及设备保护费以及行车行人干扰费用,由投标人在投标报价中综合考虑,招标人不额外支付其他费用。”问题:是否可理解为“夜间施工、二次搬运、冬雨季施工、工程定位复测费”投标人可根据自身水平自行报价,不需要根据贵司P (略) 填金额填报? 回复:“夜间施工、二次搬运、冬雨季施工、工程定位复测费”为可竞争措施费。 2、贵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的修正原则:根据建安工程费投标价与建安工程费招标控制价确定总体下浮比例,总体下浮比例=[1-建安工程费投标价(扣除税金、暂列金、专业工程暂估价、规费、安全文明施工费)÷建安工程费招标控制价(扣除税金、暂列金、专业工程暂估价、规费、安全文明施工费)]*100%,按照总体下浮比例对承包人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的综合单价、措施费(安全文明施工费除外)按最高限价进行等比例下浮修正,形成《修正价工程量清单》。问题1:“按照总体下浮比例对承包人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的综合单价、措施费(安全文明施工费除外)按最高限价进行等比例下浮修正,形成《修正价工程量清单》”是否描述有误,我单位投出的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为已在贵司提供的“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基础上下浮价格的清单,按贵司本条理解是否为投标下浮后,修正清单时需对我方清单再次下浮?本条是否应该修改为“按照总体下浮比例对招标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的综合单价、措施费(安全文明施工费除外)按最高限价进行等比例下浮修正,形成《修正价工程量清单》”。 回复:按最高限价进行等比例下浮修正。 四、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2.2.4(2)中景观专业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证书得0.3分,同时具有景观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加0.2分。本项最多得0.5分。此评审条件对于景观专业负责人是否过于苛刻,能否考虑降低标准,一建或高级职称就可以得0.5分。 回复:按招标文件执行。 招标人:四川司 (略) 2022年05月1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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递交时间:2022-05-17 11:01信息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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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投标有效期 | 90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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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500,000元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484,410,176元 |
评标办法 | 见招标文件 |
开标时间 | |
开标地点 | |
开标方式 | |
资格审查方式 | |
答疑澄清时间 | |
是否延期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答疑文件(二) 一、1、设计施工总承包答疑文件(一)中第九条回复投标人报价需要保留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格式,定额人工费和机械费按招标文件给的金额填报。现由于Excel表格分表数量过多,投标人只能将清单导入软件自行组价,有自己的定额人工费和机械费,现只可保证每项综合单价不超过控制价,无法和已标价工程量清单的定额人工费和机械费保持一致,请明确。 回复:定额人工费和机械费,投标人组价自行考虑,但投标清单的填报需与招标清单保持一致。 2、模拟清单中室外景 (略) 为1,但初设成果有工程量,后期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结算的话是否有超概风险? 回复:根据招标人提供的excel和pdf格式的已标价工程量清单进行施工投标报价,投标工程量以招标清单为准。 二、1、本项目(p94)合同协议书“合同价格形式”约定:合同价格形式为总价合同,除根据合同约定的在工程实施过程中需进行增减的款项以及专用条件约定情形外,合同价格不予调整,但合同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合同当事人对合同价格形式的其他约定:(本条款约定合同形式为总价合同,与 (略) 分材料价格调差条款有冲突,建议招标人:1、删除“合同价格形式为总价合同”一词;2、在“合同当事人对合同价格形式的其他约定”中约定:具体可调价格详见专用条款相关内容;) 回复:按招标文件执行。(1)本招标文件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 (略) 、国家市场 (略) 制度的GF-2020-0216《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示范文本,招标文件中对该示范文本合同协议书中的合同价格形式的表述未作修改。 (2)招标人认为协议书中“合同形式为总价合同”的表述与 (略) 分材料价格调差条款没有冲突。四川省 (略) 《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若干疑难问题的解答》第24条规定:“约定工程价款实行固定总价结算的施工合同在履行过程中材料价格发生重 (略) 理?约定工程价款实行固定总价结算的施工合同履行过程中,主要建筑材料价格发生重大变化,超出了正常市场风险范围,合同对建材价格变动风险负担有约定的, (略) 理;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的,当事人要求调整工程价款,如不调整显失公平的,可在市场风险范围和幅度之外酌情予以支持,具体数额可以委托鉴定机 (略) 在地建 (略) (略) 理建材差价问题的意见予以确定。”上述规定明确了在总价包干合同中,双方当事人关于因 (略) 分材料价格进行调整的约定是有效的。 2、本项目(P175)1.13责任限制承包人对发包人的赔偿责任不应超过专用合同条件约定的赔偿最高限额。若专用合同条件未约定,则承包人对发包人的赔偿责任不应超过签约合同价。但对于因欺诈、犯罪、故意、重大过失、人身伤害等不当行为造成的损失,赔偿的责任限度不受上述最高限额的限制。(建议在专用条款中明确相关责任和赔偿上限) 回复:按招标文件执行。本条内容为《通用合同条件》的原文,对专用条件没有约定“赔偿最高限额”的情形下,赔偿责任的限额已经做出了约定。 3、(P257)8.7.4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双方约定视为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的情形:无。(建议按照政府认定为准) 回复:招标时暂无约定。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发生时,根据实际情况结合省市过往项目经验,经 点击查看>> 点击查看>> 双方友好协商,按照《通用合同条件》和现行的政府相关文 (略) 置。 4、(P279)8.8承包人须保证做好民工工资、分包工程付工作款及供应商支,若支付不及时引发群体事件,扰乱发包人工作秩序,或影响项目正常使用的,视为违约,发包人有权收取承包人违约金 点击查看>> 元/次— 点击查看>> 元/次,并上报有 (略) 门;由此引发诉讼、仲裁等案件的,发包人有权收取承包人违约金 点击查看>> 元/次— 点击查看>> 元/次,以上情形,如发生 2 次,发包人同时有权解除合同。发包人由此产生的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执行费、评估费及其他费用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承担,可在应付承包人工程款(含质保金)或履约保证金中扣除, (略) 分发包人有权向承包人追偿。(建议删除本条,如该项目资金紧张或者业主时间长导致下游单位起诉,承包人不应该再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 回复:按招标文件执行。若因发包人项目资金紧张,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进度款而导致承包人支付民工工资、分包工程付工程款及供应商材料款等,这不属于承包人违约,发包人依法无权依据本条约定追究承包人违约责任。 5、(P282)第16条合同解除 点击查看>> 由发包人解除合同 点击查看>> .1因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双方约定可由发包人解除合同的其他事由:按通用条款执行。 点击查看>> 由承包人解除合同 点击查看>> .1因发包人违约解除合同双方约定可由承包人解除合同的其他事由:/。(建议:“因发包人违约解除合同双方约定可由承包人解除合同的其他事由:/。”改为“因发包人违约解除合同双方约定可由承包人解除合同的其他事由:按通用条款执行。”) 回复:按招标文件执行。按照招标文件中“合同条款及格式” (略) 分《通用合同条件》的第1.5条的约定,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已经明确,如果专用条件没有对通用条款细化、完善、补充、修改或另行约定,就当然的适用通用条件的约定。 6、承包人的违约责任的若干条款,建议约定上限。 回复:按招标文件执行。因承包人可能违约的情形无法预知,如果设置上限,假设遇到极端的违约情形,将导 (略) 分权益无法得到救济,承包人的违约责任条 (略) 于悬空状态,不设置上限。 7、根据招标文件要求2023年10月3 (略) 完工,根据答疑一说的,是否这个节点可以顺延。 回复:可以。招标文件中合同工期描述“工期总日历天为合同生效后540日历天”。根据发包人招生需求,可分阶段设计和施工,其中“总承包方应按照学生住宿楼、食堂、教学楼以及相应的附属设施等建筑进行分段施工,确保2023年7月30日前能满足秋季学期师生使用”,其余单体建筑及附属设施竣工验收并交付使用的时间按总工期540日历天据实顺延。 8、关于控制价中铜价金额为多少钱一吨?请招标人明确。 回复:投标人根据自身情况自主报价。 9、本项目清单:1号通风及防排烟工程中,风口、风阀、静压箱 (略) 一样,且单位都是按m2,是否有误? 回复:根据招标人提供的excel和pdf格式的已标价工程量清单进行施工投标报价。 10、铝合金推拉门综合单价、铝合金门综合单价最高限价、屋15玻璃天窗综合单价最高限价、外4、5干挂石材幕墙综合单价最高限价、外2铝合金格栅幕墙综合单价最高限价、屋9保温金属坡屋面2综合单价最高限价、屋面成品排水沟综合单价最高限价、变配电工程整项综合单价最高限价、电线、电缆主材价格,以上清单项和材料价格远低于市场价格,请贵司予以核实是否组价有误? 回复:投标人根据自身情况自主报价。 三、1、贵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总说明”第3.5.6.4(11)条“投标人必须充分考虑工期、交通、场地、气候、民风民俗等各种因素组织施工,超出定额规定的“夜间施工”、“二次搬运”、“冬雨季施工”、“工程定位复测费”费用、已完工程及设备保护费以及行车行人干扰费用,由投标人在投标报价中综合考虑,招标人不额外支付其他费用。”问题:是否可理解为“夜间施工、二次搬运、冬雨季施工、工程定位复测费”投标人可根据自身水平自行报价,不需要根据贵司P (略) 填金额填报? 回复:“夜间施工、二次搬运、冬雨季施工、工程定位复测费”为可竞争措施费。 2、贵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的修正原则:根据建安工程费投标价与建安工程费招标控制价确定总体下浮比例,总体下浮比例=[1-建安工程费投标价(扣除税金、暂列金、专业工程暂估价、规费、安全文明施工费)÷建安工程费招标控制价(扣除税金、暂列金、专业工程暂估价、规费、安全文明施工费)]*100%,按照总体下浮比例对承包人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的综合单价、措施费(安全文明施工费除外)按最高限价进行等比例下浮修正,形成《修正价工程量清单》。问题1:“按照总体下浮比例对承包人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的综合单价、措施费(安全文明施工费除外)按最高限价进行等比例下浮修正,形成《修正价工程量清单》”是否描述有误,我单位投出的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为已在贵司提供的“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基础上下浮价格的清单,按贵司本条理解是否为投标下浮后,修正清单时需对我方清单再次下浮?本条是否应该修改为“按照总体下浮比例对招标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的综合单价、措施费(安全文明施工费除外)按最高限价进行等比例下浮修正,形成《修正价工程量清单》”。 回复:按最高限价进行等比例下浮修正。 四、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2.2.4(2)中景观专业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证书得0.3分,同时具有景观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加0.2分。本项最多得0.5分。此评审条件对于景观专业负责人是否过于苛刻,能否考虑降低标准,一建或高级职称就可以得0.5分。 回复:按招标文件执行。 招标人:四川司 (略) 2022年05月1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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