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医大2022年临床技能中心一流专业建设采购项目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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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医大2022年临床技能中心一流专业建设采购项目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广医大2022 (略) 一流专业建设采购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 (略)
行政区域市辖区公告时间2022年05月17日18:45
首次公告日期2022年05月12日更正日期2022年05月17日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秀洁
项目联系电话020- 点击查看>>
采购单位 (略)
采购单位地址广州市番禺区新造 (略)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020- 点击查看>>
代理机构名称 (略)
代理机构地址广州市越秀 (略) (略) 泰恒大厦14楼1409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20- 点击查看>>
附件:
附件1广医大2022 (略) 一流专业建设采购项目招标文件( 点击查看>> ).pdf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 (略) :GZZJ-ZG- 点击查看>>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广医大2022 (略) 一流专业建设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2年05月12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原因:
因招标文件需修改

更正内容:

(一)公开招标文件第9页:

原:

“付款方式:1期:支付比例100%,(1)采购人收到中标人支付的履约保证金后,自合同签订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采购人支付中标人合同总金额的40%,其中合同金额的10%作为本合同的定金,剩下的30 %作为预付款,如购买设备的款源来 (略) 门,则采购人将付款有效凭证上 (略) 门的时间视为付款时间 。(2) (略) 交付到指定地点并完成安装及验收合格后,据合同、正式发票、验收调试合格报告等凭证,在15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应向中标人支付合同总额的60%,如购买设备的款源来 (略) 门,则采购人将付款有效凭证上 (略) 门的时间视为付款时间。”

更正为:

“付款方式:1期:支付比例100%,支付说明:(1)采购人收到中标人支付的履约保证金后,自合同签订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采购人预付中标人合同总金额的40%(其中合同总金额的20%作为本合同的定金)。(2) (略) 交付到指定地点并完成安装及验收合格后,据合同、正式发票、验收调试合格报告等凭证,在15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应向中标人支付合同总额的60%(如购买设备的款源来 (略) 门,则采购人将付款有效凭证上 (略) 门的时间视为付款时间)。”

(二)公开招标文件第46页:

原:

“7.2 点击查看>> 方收到 点击查看>> 方支付的履约保证金后,自合同签订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 点击查看>> 方支付 点击查看>> 方合同总金额的40%,即 ¥元(大写元),其中合同金额的10%即,¥元(大写元)作为本合同的定金,¥元(大写元)为预付款。”

更正为:

“7.2 点击查看>> 方收到 点击查看>> 方支付的履约保证金后,自合同签订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 点击查看>> 方预付 点击查看>> 方合同总金额的40%,即¥元(大写元),其中合同总金额的20%即,¥元(大写元)作为本合同的定金。”

招标文件中与此有矛盾的地方,以此更正为准。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2年05月17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地址:广州市番禺区新造 (略)

联系方式:020- 点击查看>>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略)

地址:广州市越秀 (略) (略) 泰恒大厦14楼1409室

联系方式:020- 点击查看>>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秀洁

电话:020- 点击查看>>

(略)

2022年05月17日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广医大2022 (略) 一流专业建设采购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 (略)
行政区域市辖区公告时间2022年05月17日18:45
首次公告日期2022年05月12日更正日期2022年05月17日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秀洁
项目联系电话020- 点击查看>>
采购单位 (略)
采购单位地址广州市番禺区新造 (略)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020- 点击查看>>
代理机构名称 (略)
代理机构地址广州市越秀 (略) (略) 泰恒大厦14楼1409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20- 点击查看>>
附件:
附件1广医大2022 (略) 一流专业建设采购项目招标文件( 点击查看>> ).pdf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 (略) :GZZJ-ZG- 点击查看>>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广医大2022 (略) 一流专业建设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2年05月12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原因:
因招标文件需修改

更正内容:

(一)公开招标文件第9页:

原:

“付款方式:1期:支付比例100%,(1)采购人收到中标人支付的履约保证金后,自合同签订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采购人支付中标人合同总金额的40%,其中合同金额的10%作为本合同的定金,剩下的30 %作为预付款,如购买设备的款源来 (略) 门,则采购人将付款有效凭证上 (略) 门的时间视为付款时间 。(2) (略) 交付到指定地点并完成安装及验收合格后,据合同、正式发票、验收调试合格报告等凭证,在15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应向中标人支付合同总额的60%,如购买设备的款源来 (略) 门,则采购人将付款有效凭证上 (略) 门的时间视为付款时间。”

更正为:

“付款方式:1期:支付比例100%,支付说明:(1)采购人收到中标人支付的履约保证金后,自合同签订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采购人预付中标人合同总金额的40%(其中合同总金额的20%作为本合同的定金)。(2) (略) 交付到指定地点并完成安装及验收合格后,据合同、正式发票、验收调试合格报告等凭证,在15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应向中标人支付合同总额的60%(如购买设备的款源来 (略) 门,则采购人将付款有效凭证上 (略) 门的时间视为付款时间)。”

(二)公开招标文件第46页:

原:

“7.2 点击查看>> 方收到 点击查看>> 方支付的履约保证金后,自合同签订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 点击查看>> 方支付 点击查看>> 方合同总金额的40%,即 ¥元(大写元),其中合同金额的10%即,¥元(大写元)作为本合同的定金,¥元(大写元)为预付款。”

更正为:

“7.2 点击查看>> 方收到 点击查看>> 方支付的履约保证金后,自合同签订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 点击查看>> 方预付 点击查看>> 方合同总金额的40%,即¥元(大写元),其中合同总金额的20%即,¥元(大写元)作为本合同的定金。”

招标文件中与此有矛盾的地方,以此更正为准。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2年05月17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地址:广州市番禺区新造 (略)

联系方式:020- 点击查看>>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略)

地址:广州市越秀 (略) (略) 泰恒大厦14楼1409室

联系方式:020- 点击查看>>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秀洁

电话:020- 点击查看>>

(略)

2022年05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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