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公安局刑事警察支队_公安部重点理化实验室与声像检验分析专用装备建设更正公告[2022]-2022-0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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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公安局刑事警察支队_公安部重点理化实验室与声像检验分析专用装备建设更正公告[2022]-2022-05-17

(略) (略) (略) 重点理化实验室与声像检验分析专用装备建设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略) :2022BFFHZ 点击查看>>

项目名称: (略) (略) (略) 重点理化实验室与声像检验分析专用装备建设

首次公告日期:2022年05月09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采购文件 □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

更正日期:2022年05月17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1.关于招标文件关于本项目招标文件的获取形式疑问。答:本项目招标文件获取形式符合规定要求,未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十六条规定。2.关于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疑问。答:经采购人确定,本项目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六条中“(三)按照本办法规定预留采购份额无法确保充分供应、充分竞争,或者存在可能影响政府采购目标实现的情形”,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3.关于解释权由采购人负责解释的疑问。答: (略) 门、本单位政府采购预算编制和执行主体,具有相应的解释权。4.关于电子交易系统的疑问。答:本项目使用的网络系统平台是依据相关技术规范建立的信息化操作平台。5、关于招标文件中“评标办法”的疑问。答:本项目评分办法是根据项目实际需求来设定的,其中满足货物指标要求情况、实施方案、售后服务及培训等内容,由评委会依照招标文件要求对投标人方案进行综合评分。评审因素已量化到相应区间,且已设置各区间对应的分值,未违反相关法律规定。招标文件要求不予修改。6、关于符合性审查的疑问。 答:本项目依据规定设置了符合性审查表,未违反《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关于“评分方法和标准中:满足货物指标要求情况”指标的疑问。答:本项目“满足货物指标要求情况”由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制定,满足其中“■”和“●”号为指标参数,仅作为评分项,不具有限制性,经采购人核实满足“■”和“●”号指标的品牌不少于3家。8、关于对评分内容中“供货安装(调试)方案”和“售后服务与维保方案”分值未量化的疑问。答:该评审因素的设置已细化和量化,且已量化到相应区间,并设置各区间对应的不同分值,故招标文件要求不予修改。9、关于招标文件采购需求中产品的彩页或截图的疑问。答:要求提供彩页或截图是 (略) 投产品满足招标文件技术参数及要求的依据,故招标文件要求不予修改。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略)

地址: (略) (略)

联系方式:0551- 点击查看>>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安徽公 (略) (略)

地址:合肥市滨 (略) (略) (徽州 (略) 交口)六楼

联系方法:0551- 点击查看>>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工

电话:0551- 点击查看>>

附件信息:

(略) (略) (略) 重点理化实验室与声像检验分析专用装备建设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略) :2022BFFHZ 点击查看>>

项目名称: (略) (略) (略) 重点理化实验室与声像检验分析专用装备建设

首次公告日期:2022年05月09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采购文件 □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

更正日期:2022年05月17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1.关于招标文件关于本项目招标文件的获取形式疑问。答:本项目招标文件获取形式符合规定要求,未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十六条规定。2.关于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疑问。答:经采购人确定,本项目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六条中“(三)按照本办法规定预留采购份额无法确保充分供应、充分竞争,或者存在可能影响政府采购目标实现的情形”,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3.关于解释权由采购人负责解释的疑问。答: (略) 门、本单位政府采购预算编制和执行主体,具有相应的解释权。4.关于电子交易系统的疑问。答:本项目使用的网络系统平台是依据相关技术规范建立的信息化操作平台。5、关于招标文件中“评标办法”的疑问。答:本项目评分办法是根据项目实际需求来设定的,其中满足货物指标要求情况、实施方案、售后服务及培训等内容,由评委会依照招标文件要求对投标人方案进行综合评分。评审因素已量化到相应区间,且已设置各区间对应的分值,未违反相关法律规定。招标文件要求不予修改。6、关于符合性审查的疑问。 答:本项目依据规定设置了符合性审查表,未违反《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关于“评分方法和标准中:满足货物指标要求情况”指标的疑问。答:本项目“满足货物指标要求情况”由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制定,满足其中“■”和“●”号为指标参数,仅作为评分项,不具有限制性,经采购人核实满足“■”和“●”号指标的品牌不少于3家。8、关于对评分内容中“供货安装(调试)方案”和“售后服务与维保方案”分值未量化的疑问。答:该评审因素的设置已细化和量化,且已量化到相应区间,并设置各区间对应的不同分值,故招标文件要求不予修改。9、关于招标文件采购需求中产品的彩页或截图的疑问。答:要求提供彩页或截图是 (略) 投产品满足招标文件技术参数及要求的依据,故招标文件要求不予修改。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略)

地址: (略) (略)

联系方式:0551- 点击查看>>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安徽公 (略) (略)

地址:合肥市滨 (略) (略) (徽州 (略) 交口)六楼

联系方法:0551- 点击查看>>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工

电话:0551- 点击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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