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土地使用权出让补充公告:T501-0105-出让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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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土地使用权出让补充公告:T501-0105-出让公示

深圳市土地使用权出让补充公告:T501-0105

发布时间:2022-05-18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深圳市土地使用权出让补充公告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 (略) (深圳公 (略) )于2022年4月11日在《深圳特区报》发布了《深圳市土地使用权出让公告》(深土交告〔2022〕 (略) ,以下简称《出让公告》),以挂牌方式出让T501-0104、T501-0105、T501-0106三宗地的使用权,并于4月28日发布补充公告中止上述宗地的出让程序。现根据委托人通知,恢复上述宗地的出让程序,有关情况补充公告如下:

一、自本补充公告发布之日起,恢复上述宗地的出让程序。

二、 公告期自2022年5月18日至2022年6月6日,挂牌期自2022年6月7日至2022年6月16日15时止;竞买(投标)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为2022年6月14日15时整(以深圳土地矿业权 (略) 显示的银行到账时间为准);提交书面竞买申请材料,申请确认竞买资格在2022年6月16日14时30分前(工作日)。电脑报价截止时间为2022年6月16日15时整。

三、上述宗地挂牌起始价及竞买(投标)保证金分别修改为:

(一)T501-0104宗地挂牌起始价调整为人民币 点击查看>> 万元,竞买(投标)保证金调整为人民币4520万元。

(二)T501-0105宗地挂牌起始价调整为人民币 点击查看>> 万元,竞买(投标)保证金调整为人民币4980万元。

(三)T501-0106宗地挂牌起始价调整为人民币 点击查看>> 万元,竞买(投标)保证金调整为人民币5460万元。

四、原公告第二条宗地出让条件:

第(五)款“《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缴费指南》”修改为“《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缴款及竞买保证金退转操作指引》”;

第(十一)款“本次出让宗地准入行业类别”调整如下:

T501-0104:《深圳市产业结构调整优化和产业导向目录(2016年修订)》中:1.A0501室内设计;2.A0121精微加工心血管介植入材料;3.A0111临床诊断的新型数字成像技术,多模态医学影像 (略) 理技术;4.A0111专用新型彩色超声诊断技术与高性能超声诊断设备;5.A0504动漫游戏内容开发衍生产品和服务;6.A0409锂离子电池材料;7.A1402工业控制IC设计服 (略) 设计服务;8.A1114智能电子制造成套设备。

T501-0106:《深圳市产业结构调整优化和产业导向目录(2016年修订)》中:1.A0614芯片级封装(CSP)、球栅阵列封装(BGA)、多芯片组件封装(MCM)、插针网格阵列封装(PGA)等先进封装和测试技术的开发及产业化;2.A1402 (略) 设计服务;3.A0610车载智能终端;4.A0621百万亿次高性能计算机;5.A0602无源光网络(PON)接入设备;6.A0613支持面向移动互联网的信息安全硬件产品;7.A1104扫地机器人;8.A1901光网络接入、光传输;9.A1912电子测量和电工仪表、专业仪表、医疗器械;10.A0501城市与建筑设计、室内设计。

第(十二)款产权要求调整为:

T501-0104宗地:

研发用房 点击查看>> 平方米,产 (略) 有,联 (略) 占建筑面积具体以联合竞买协议为准,且可按联合竞买协议分配比例分别办理不动产权登记;研发用房 点击查看>> 平方米, (略) 有。

商业6300平方米、食堂1770平方米不得分割办理不动产权登记,由联合体按联合竞买协议约定比例与政府共同持有,其中商业 点击查看>> 平方米、食堂 点击查看>> 平方 (略) 有;商业 点击查看>> 平方米、食堂 点击查看>> 平方米, (略) 有。

物业服务用房180平方米,其权属及移交按《深圳经济特区物业条例》的有关规定执行。

(略) 2500平方米建成后无偿移交给政府, (略) 有。

本宗地内产权归属政府的研发用房、商业、食堂,和物业管理用房( 点击查看>> 平方米),由政府出资建设。

T501-0105宗地:

研发用房 点击查看>> 平方米,产 (略) 有,联 (略) 占建筑面积具体以联合竞买协议为准,且可按联合竞买协议分配比例分别办理不动产权登记;研发用房9800平方米, (略) 有。

商业5100平方米、食堂1910平方米不得分割办理不动产权登记,由联合体按联合竞买协议约定比例与政府共同持有,其中商业 点击查看>> 平方米、食堂 点击查看>> 平方 (略) 有;商业 点击查看>> 平方米、食堂 点击查看>> 平方米, (略) 有。

物业服务用房190平方米,其权属及移交按《深圳经济特区物业条例》的有关规定执行。

(略) 2500平方米、出租 (略) 100平方米、 (略) (不少于700平方米)建成后无偿移交给政府, (略) 有。

本宗地内产权归属政府的研发用房、商业、食堂,和物业管理用房( 点击查看>> 平方米),由政府出资建设。

T501-0106宗地:

研发用房 点击查看>> 平方米,产 (略) 有,联 (略) 占建筑面积具体以联合竞买协议为准,且可按联合竞买协议分配比例分别办理不动产权登记;研发用房9800平方米, (略) 有。

商业4330平方米、食堂2280平方米不得分割办理不动产权登记,由联合体按联合竞买协议约定比例与政府共同持有,其中商业 点击查看>> 平方米、食堂 点击查看>> 平方 (略) 有;商业 点击查看>> 平方米、食堂 点击查看>> 平方米, (略) 有。

物业服务用房230平方米,其权属及移交按《深圳经济特区物业条例》的有关规定执行。

本宗地内产权归属政府的研发用房、商业、食堂,和物业管理用房( 点击查看>> 平方米),由政府出资建设。”

第(十五)款调整为“本次出让三宗地由竞得单位与政府委托统筹单位统一建设,相关建设事宜,按联合竞买协议相关约定执行。本次出让宗地100%建筑面积产权全年期内不得转让。”

五、上述宗地出让合同样本、产业发展监管协议同时进行更改,详细请参阅更改后的宗地挂牌出让文件。

六、其余公告内容不变。



出让人:深圳市规划 (略) (略)

交易机构: (略)
(深圳公 (略) )

2022年5月18日

深圳市土地使用权出让补充公告:T501-0105

发布时间:2022-05-18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深圳市土地使用权出让补充公告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 (略) (深圳公 (略) )于2022年4月11日在《深圳特区报》发布了《深圳市土地使用权出让公告》(深土交告〔2022〕 (略) ,以下简称《出让公告》),以挂牌方式出让T501-0104、T501-0105、T501-0106三宗地的使用权,并于4月28日发布补充公告中止上述宗地的出让程序。现根据委托人通知,恢复上述宗地的出让程序,有关情况补充公告如下:

一、自本补充公告发布之日起,恢复上述宗地的出让程序。

二、 公告期自2022年5月18日至2022年6月6日,挂牌期自2022年6月7日至2022年6月16日15时止;竞买(投标)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为2022年6月14日15时整(以深圳土地矿业权 (略) 显示的银行到账时间为准);提交书面竞买申请材料,申请确认竞买资格在2022年6月16日14时30分前(工作日)。电脑报价截止时间为2022年6月16日15时整。

三、上述宗地挂牌起始价及竞买(投标)保证金分别修改为:

(一)T501-0104宗地挂牌起始价调整为人民币 点击查看>> 万元,竞买(投标)保证金调整为人民币4520万元。

(二)T501-0105宗地挂牌起始价调整为人民币 点击查看>> 万元,竞买(投标)保证金调整为人民币4980万元。

(三)T501-0106宗地挂牌起始价调整为人民币 点击查看>> 万元,竞买(投标)保证金调整为人民币5460万元。

四、原公告第二条宗地出让条件:

第(五)款“《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缴费指南》”修改为“《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缴款及竞买保证金退转操作指引》”;

第(十一)款“本次出让宗地准入行业类别”调整如下:

T501-0104:《深圳市产业结构调整优化和产业导向目录(2016年修订)》中:1.A0501室内设计;2.A0121精微加工心血管介植入材料;3.A0111临床诊断的新型数字成像技术,多模态医学影像 (略) 理技术;4.A0111专用新型彩色超声诊断技术与高性能超声诊断设备;5.A0504动漫游戏内容开发衍生产品和服务;6.A0409锂离子电池材料;7.A1402工业控制IC设计服 (略) 设计服务;8.A1114智能电子制造成套设备。

T501-0106:《深圳市产业结构调整优化和产业导向目录(2016年修订)》中:1.A0614芯片级封装(CSP)、球栅阵列封装(BGA)、多芯片组件封装(MCM)、插针网格阵列封装(PGA)等先进封装和测试技术的开发及产业化;2.A1402 (略) 设计服务;3.A0610车载智能终端;4.A0621百万亿次高性能计算机;5.A0602无源光网络(PON)接入设备;6.A0613支持面向移动互联网的信息安全硬件产品;7.A1104扫地机器人;8.A1901光网络接入、光传输;9.A1912电子测量和电工仪表、专业仪表、医疗器械;10.A0501城市与建筑设计、室内设计。

第(十二)款产权要求调整为:

T501-0104宗地:

研发用房 点击查看>> 平方米,产 (略) 有,联 (略) 占建筑面积具体以联合竞买协议为准,且可按联合竞买协议分配比例分别办理不动产权登记;研发用房 点击查看>> 平方米, (略) 有。

商业6300平方米、食堂1770平方米不得分割办理不动产权登记,由联合体按联合竞买协议约定比例与政府共同持有,其中商业 点击查看>> 平方米、食堂 点击查看>> 平方 (略) 有;商业 点击查看>> 平方米、食堂 点击查看>> 平方米, (略) 有。

物业服务用房180平方米,其权属及移交按《深圳经济特区物业条例》的有关规定执行。

(略) 2500平方米建成后无偿移交给政府, (略) 有。

本宗地内产权归属政府的研发用房、商业、食堂,和物业管理用房( 点击查看>> 平方米),由政府出资建设。

T501-0105宗地:

研发用房 点击查看>> 平方米,产 (略) 有,联 (略) 占建筑面积具体以联合竞买协议为准,且可按联合竞买协议分配比例分别办理不动产权登记;研发用房9800平方米, (略) 有。

商业5100平方米、食堂1910平方米不得分割办理不动产权登记,由联合体按联合竞买协议约定比例与政府共同持有,其中商业 点击查看>> 平方米、食堂 点击查看>> 平方 (略) 有;商业 点击查看>> 平方米、食堂 点击查看>> 平方米, (略) 有。

物业服务用房190平方米,其权属及移交按《深圳经济特区物业条例》的有关规定执行。

(略) 2500平方米、出租 (略) 100平方米、 (略) (不少于700平方米)建成后无偿移交给政府, (略) 有。

本宗地内产权归属政府的研发用房、商业、食堂,和物业管理用房( 点击查看>> 平方米),由政府出资建设。

T501-0106宗地:

研发用房 点击查看>> 平方米,产 (略) 有,联 (略) 占建筑面积具体以联合竞买协议为准,且可按联合竞买协议分配比例分别办理不动产权登记;研发用房9800平方米, (略) 有。

商业4330平方米、食堂2280平方米不得分割办理不动产权登记,由联合体按联合竞买协议约定比例与政府共同持有,其中商业 点击查看>> 平方米、食堂 点击查看>> 平方 (略) 有;商业 点击查看>> 平方米、食堂 点击查看>> 平方米, (略) 有。

物业服务用房230平方米,其权属及移交按《深圳经济特区物业条例》的有关规定执行。

本宗地内产权归属政府的研发用房、商业、食堂,和物业管理用房( 点击查看>> 平方米),由政府出资建设。”

第(十五)款调整为“本次出让三宗地由竞得单位与政府委托统筹单位统一建设,相关建设事宜,按联合竞买协议相关约定执行。本次出让宗地100%建筑面积产权全年期内不得转让。”

五、上述宗地出让合同样本、产业发展监管协议同时进行更改,详细请参阅更改后的宗地挂牌出让文件。

六、其余公告内容不变。



出让人:深圳市规划 (略) (略)

交易机构: (略)
(深圳公 (略) )

2022年5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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