岐山县机关事务管理中心+经办购置公务用车11辆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岐山县机关事务管理中心+经办购置公务用车11辆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原公告的 (略) :HWMFD-2022-009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购置公务用车11辆
首次公告日期:2022年05月12日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
岐山县机 (略) 购置公务用车11辆招标文件
(略) 分 供应商须知(一)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交货期:签订合同后30日历天
(略) 分 商务要求交货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5日历天内完成
经岐山县机 (略) 确认,交货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5日历天内完成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2年05月18日
注:1、本项目有意向投标供应商须使用捆绑 CA 证书登录陕西省公 (略) 网( 陕西省·宝鸡市)选择宝鸡市公 (略) (http:/ 点击查看>> ),交易平台〖首页〉电子交易平台〉企业端〗后,在〖招标公告/出让公告〗模块中选择有意向的项目点击“我要投标”,并打印回执单。
2、报名时间段须持网上报名回执单、单位介绍信、法人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及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法人签字或盖章的扫描件一套发至: @@@ q.com箱,并及时告知采购代理机构确认,待审 (略) 通过邮箱向供应商发送报名登记表及招标文件费用缴纳账户信息,方可报名成功。报名成功后即可从〖我的项目〉项目流程〉交易文件下载〗中下载电子招标文件(*.SXSZF格式)
3、 本项目采用电子化投标与纸质投标并行的方式,投标单位须将投标文件纸质版正本一份及电子标书(pdf版和word版,U盘或移动硬盘,谢绝光盘)于投标截止日前送至宝鸡市金台 (略) 5号楼B座610室。
4、供应商在网上填写单位信息(单位名称、营业执照相关信息)时应与招标文件要求及后期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中相关信息一致,否则造成资格审查不通过的后果自负。
名称:岐山县机 (略) +经办
地址:岐山县 (略) (略)
联系方式: 点击查看>>
名称: (略)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未央区陕西省西安 (略) (略) 西侧富尔 (略) C座
联系方式: 点击查看>>
项目联系人:王工
电话: 点击查看>>
(略)
2022年05月18日
原公告的 (略) :HWMFD-2022-009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购置公务用车11辆
首次公告日期:2022年05月12日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
岐山县机 (略) 购置公务用车11辆招标文件
(略) 分 供应商须知(一)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交货期:签订合同后30日历天
(略) 分 商务要求交货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5日历天内完成
经岐山县机 (略) 确认,交货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5日历天内完成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2年05月18日
注:1、本项目有意向投标供应商须使用捆绑 CA 证书登录陕西省公 (略) 网( 陕西省·宝鸡市)选择宝鸡市公 (略) (http:/ 点击查看>> ),交易平台〖首页〉电子交易平台〉企业端〗后,在〖招标公告/出让公告〗模块中选择有意向的项目点击“我要投标”,并打印回执单。
2、报名时间段须持网上报名回执单、单位介绍信、法人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及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法人签字或盖章的扫描件一套发至: @@@ q.com箱,并及时告知采购代理机构确认,待审 (略) 通过邮箱向供应商发送报名登记表及招标文件费用缴纳账户信息,方可报名成功。报名成功后即可从〖我的项目〉项目流程〉交易文件下载〗中下载电子招标文件(*.SXSZF格式)
3、 本项目采用电子化投标与纸质投标并行的方式,投标单位须将投标文件纸质版正本一份及电子标书(pdf版和word版,U盘或移动硬盘,谢绝光盘)于投标截止日前送至宝鸡市金台 (略) 5号楼B座610室。
4、供应商在网上填写单位信息(单位名称、营业执照相关信息)时应与招标文件要求及后期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中相关信息一致,否则造成资格审查不通过的后果自负。
名称:岐山县机 (略) +经办
地址:岐山县 (略) (略)
联系方式: 点击查看>>
名称: (略)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未央区陕西省西安 (略) (略) 西侧富尔 (略) C座
联系方式: 点击查看>>
项目联系人:王工
电话: 点击查看>>
(略)
2022年05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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