霞浦县龙泉路(赤岸大道-牛濑路)道路工程补充通知[第(1)次答疑]
霞浦县龙泉路(赤岸大道-牛濑路)道路工程补充通知[第(1)次答疑]
补充通知(一)
(略) :E 点击查看>> 3001
现对“ (略) (赤岸大道- (略) )道路工程”项目施工进行补充通知如下:
1、投标须知前附表35项增加内容如下:“7、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应按省住建厅闽建建[2021]3号原文件要求,全面推进工程监控,实施大数据管理。8、根据宁德市人民 (略) 《 (略) 城区建筑垃圾管理办法》,本项目约 (略) 置费用由施工单位承担,投标人在报价时应充分考虑此项费用,招标人将不另行支付此项费用。施工单位应按下列要求对建 (略) 置管理:施工现场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设置围挡, (略) (略) 理,建筑垃圾合理集中堆放,裸露的场地和集中堆放的土方应采取覆盖、固化或绿化等措施,不得影响市容环境卫生。严禁凌空抛掷建筑垃圾。建筑垃圾 (略) ,确需临时占压的,应到市住房城乡建 (略) 门办理审批手续。中标人在提交《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补充条款里明确对建筑垃圾 处置管理具体要求及相关措施,其产生 (略) 置费用由中标人承担。9、根据闽建建[2016] (略) 文《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强建筑施工扬尘防治和施工现场污水排放管理工作的意见》、宁建建{2017}7号文《霞浦县住房 (略) 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施工扬尘防治和施工现场污水排放管理 工作的意见》,加强建筑施工现场扬尘防治和污水排放管理,落实主体责任。”
2、投标须知前附表20项,投标保证金中的“②银行保函形式:···(具体详见原招标文件)”的内容现调整为“②银行保函形式:根据宁德市公 (略) 《关于取消纸质保函上传功能的通知》,本项目不允许使用纸质银行保函,采用电子银行保函方式,投标人采用电子银行保函方式的,应按照《宁德市公 (略) 关于投标电子保函启用的通知》(宁公共资源[2021]2号)规定办理电子保函。银行保函的应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我省房建和市政工程招标项目投标保证金管理的通知》(闽建筑〔2020〕8号)规定,投标人缴纳的保函手续费应当从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转出到商 (略) 账户,并在电汇或银行转账单上注明 (略) 。电汇或银行转账单以及保函开立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到账证明扫描件,作为投标 (略) 分”。及投标保证金中“3、投标保证金证明材料提交形式:······(具体详见原招标文件)”现调整为“3、投标保证金证明材料提交形式:①将电汇或银行转账单、银行保函、担保保函、年度投标保证金凭证的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单位电子印章)作为资格 (略) 分。投标人采用保证保险形式的电子保函提交投标保证金:根据闽建筑〔2020〕8号《关于进一步规范我省房建和市政工程招标项目投标保证金管理的通知》要求,不再将投标人提供投标保证保险凭证作为实质性要求,但投标人应使用先行赔付、后续追偿的见索即付保单,且需提供能证明保险金额和可查询保险真假的凭证。其他保证金的证明材料不变。②投标人以电子投标保函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若采用电子保函应由与宁德市公 (略) 签署了电子保函服务平台相关 (略) 开具,否则视为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资格审查不合格。投标人开具的电子保函需经宁德市公 (略) 在线验证,是否验证成功以宁德市公 (略) 电子保函在线验证结果为准。投标人开具的电子保函在线验证未通过的,视为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资格审查不合格。③保函开立人出具的到账证明格式应符合《关于闽建筑〔2020〕8号文件有关到账证明事项的通知》(闽建筑函〔2021〕1号)附件要求,否则视为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资格审查不合格。”
3、原招标文件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三节专用合同条款中:
点击查看>> .1 承包人提供质量保证金的方式
质量保证金采用以下第(1)或(2)种方式:
(1)质量保证金保函,保证金额为:结算合同价格的3%;
(2)3 %的工程款;
(3)其他方式:/ 。
点击查看>> .2 质量保证金的扣留
质量保证金的扣留采取以下第(2)或(3)种方式:
(1)在支付工程进度款时逐次扣留,在此情形下,质量保证金的计算基数不包括预付款的支付、扣回以及价格调整的金额;
(2)工程竣工结算时一次性扣留质量保证金;
(3)其他扣留方式:采用银行保函方式提交。
现调整为:
点击查看>> .1 承包人提供质量保证金的方式
质量保证金采用以下第(1)或(2)种方式:
(1)质量保证金保函,保证金额为:结算合同价格的3%;
(2)3 %的工程款;
(3)其他方式:/ 。
点击查看>> .2 质量保证金的扣留
质量保证金的扣留采取以下第(2)或(3)种方式:
(1)在支付工程进度款时逐次扣留,在此情形下,质量保证金的计算基数不包括预付款的支付、扣回以及价格调整的金额;
(2)工程竣工结算时一次性扣留质量保证金;
(3)其他扣留方式:采用银行保函方式提交。
4、招标公告中的建设单位为霞浦县 (略) 。
5、承包人提供的主要材料和设备清单(招标阶段)中的第 (略) “12、13、14、15、16”,现调整为“11、12、13、14、15”。承包人提供的主要材料和设备清单(格式)(投标阶段)的项目名称更正为“ (略) (赤岸大道- (略) )道路工程”。
备注:招标文件中有关以上内容均做相应调整,本补充通知内容作为《招标文件》 (略) 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及约束作用,投标人请按上述要求执行。投标人应在开标前随时登录发布本项目招标公 (略) 查看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若因投标人的疏忽而未及时发现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的,后果自行承担。
招标人:霞浦县 (略)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锦华 (略)
2022年5月 17日
补充通知(一)
(略) :E 点击查看>> 3001
现对“ (略) (赤岸大道- (略) )道路工程”项目施工进行补充通知如下:
1、投标须知前附表35项增加内容如下:“7、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应按省住建厅闽建建[2021]3号原文件要求,全面推进工程监控,实施大数据管理。8、根据宁德市人民 (略) 《 (略) 城区建筑垃圾管理办法》,本项目约 (略) 置费用由施工单位承担,投标人在报价时应充分考虑此项费用,招标人将不另行支付此项费用。施工单位应按下列要求对建 (略) 置管理:施工现场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设置围挡, (略) (略) 理,建筑垃圾合理集中堆放,裸露的场地和集中堆放的土方应采取覆盖、固化或绿化等措施,不得影响市容环境卫生。严禁凌空抛掷建筑垃圾。建筑垃圾 (略) ,确需临时占压的,应到市住房城乡建 (略) 门办理审批手续。中标人在提交《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补充条款里明确对建筑垃圾 处置管理具体要求及相关措施,其产生 (略) 置费用由中标人承担。9、根据闽建建[2016] (略) 文《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强建筑施工扬尘防治和施工现场污水排放管理工作的意见》、宁建建{2017}7号文《霞浦县住房 (略) 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施工扬尘防治和施工现场污水排放管理 工作的意见》,加强建筑施工现场扬尘防治和污水排放管理,落实主体责任。”
2、投标须知前附表20项,投标保证金中的“②银行保函形式:···(具体详见原招标文件)”的内容现调整为“②银行保函形式:根据宁德市公 (略) 《关于取消纸质保函上传功能的通知》,本项目不允许使用纸质银行保函,采用电子银行保函方式,投标人采用电子银行保函方式的,应按照《宁德市公 (略) 关于投标电子保函启用的通知》(宁公共资源[2021]2号)规定办理电子保函。银行保函的应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我省房建和市政工程招标项目投标保证金管理的通知》(闽建筑〔2020〕8号)规定,投标人缴纳的保函手续费应当从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转出到商 (略) 账户,并在电汇或银行转账单上注明 (略) 。电汇或银行转账单以及保函开立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到账证明扫描件,作为投标 (略) 分”。及投标保证金中“3、投标保证金证明材料提交形式:······(具体详见原招标文件)”现调整为“3、投标保证金证明材料提交形式:①将电汇或银行转账单、银行保函、担保保函、年度投标保证金凭证的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单位电子印章)作为资格 (略) 分。投标人采用保证保险形式的电子保函提交投标保证金:根据闽建筑〔2020〕8号《关于进一步规范我省房建和市政工程招标项目投标保证金管理的通知》要求,不再将投标人提供投标保证保险凭证作为实质性要求,但投标人应使用先行赔付、后续追偿的见索即付保单,且需提供能证明保险金额和可查询保险真假的凭证。其他保证金的证明材料不变。②投标人以电子投标保函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若采用电子保函应由与宁德市公 (略) 签署了电子保函服务平台相关 (略) 开具,否则视为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资格审查不合格。投标人开具的电子保函需经宁德市公 (略) 在线验证,是否验证成功以宁德市公 (略) 电子保函在线验证结果为准。投标人开具的电子保函在线验证未通过的,视为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资格审查不合格。③保函开立人出具的到账证明格式应符合《关于闽建筑〔2020〕8号文件有关到账证明事项的通知》(闽建筑函〔2021〕1号)附件要求,否则视为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资格审查不合格。”
3、原招标文件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三节专用合同条款中:
点击查看>> .1 承包人提供质量保证金的方式
质量保证金采用以下第(1)或(2)种方式:
(1)质量保证金保函,保证金额为:结算合同价格的3%;
(2)3 %的工程款;
(3)其他方式:/ 。
点击查看>> .2 质量保证金的扣留
质量保证金的扣留采取以下第(2)或(3)种方式:
(1)在支付工程进度款时逐次扣留,在此情形下,质量保证金的计算基数不包括预付款的支付、扣回以及价格调整的金额;
(2)工程竣工结算时一次性扣留质量保证金;
(3)其他扣留方式:采用银行保函方式提交。
现调整为:
点击查看>> .1 承包人提供质量保证金的方式
质量保证金采用以下第(1)或(2)种方式:
(1)质量保证金保函,保证金额为:结算合同价格的3%;
(2)3 %的工程款;
(3)其他方式:/ 。
点击查看>> .2 质量保证金的扣留
质量保证金的扣留采取以下第(2)或(3)种方式:
(1)在支付工程进度款时逐次扣留,在此情形下,质量保证金的计算基数不包括预付款的支付、扣回以及价格调整的金额;
(2)工程竣工结算时一次性扣留质量保证金;
(3)其他扣留方式:采用银行保函方式提交。
4、招标公告中的建设单位为霞浦县 (略) 。
5、承包人提供的主要材料和设备清单(招标阶段)中的第 (略) “12、13、14、15、16”,现调整为“11、12、13、14、15”。承包人提供的主要材料和设备清单(格式)(投标阶段)的项目名称更正为“ (略) (赤岸大道- (略) )道路工程”。
备注:招标文件中有关以上内容均做相应调整,本补充通知内容作为《招标文件》 (略) 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及约束作用,投标人请按上述要求执行。投标人应在开标前随时登录发布本项目招标公 (略) 查看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若因投标人的疏忽而未及时发现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的,后果自行承担。
招标人:霞浦县 (略)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锦华 (略)
2022年5月 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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