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档案数字化加工项目更正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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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档案数字化加工项目更正公告

公告信息
公告标题: 历史档案数字化加工项目更正公告 有效期: 2022-05-17 至 2022-05-23
撰写单位: 辽宁万众 (略)
(历史档案数字化加工项目)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 (略) :JH22- 点击查看>> - 点击查看>>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历史档案数字化加工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2年05月16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原文件第一章 供应商须知一 供应商须知表2.2项目预算金额、最高限价“预算金额:120万元(全费用)最高单价限价:人民币0.29元/张(全费用)注:任何一轮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均为无效响应文件。”变更为“预算金额:120万元(全费用)最高单价限价:人民币0.29元/页(全费用)注:任何一轮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均为无效响应文件。”
其他不变
更正日期:2022年05月19日 10时45分
三、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发布媒介:辽宁政府采购网
1.本项目对供应商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凡具备上述资格条件且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采购文件领取时间内登录辽宁政府采购网下载磋商文件,辽宁万众 (略) 不再受理供应商线下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相关事宜。
2.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 (略) ),请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因未办理相关 (略) 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3.供应商除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响应文件外,应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电子备份文件,并承诺电子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以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仅提交电子备份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关于电子备份文件的要求详见磋商文件)。
4.供应商应自行准备电子设备(便携式电脑)并调试完成,避免影响开评标活动。若因供应商自用电子设备(便携式电脑)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响应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具体详见辽财采函{2021} (略) 文件相关通知。
5.供应商到开标现场参加开标活动,来锦途中注意疫情防护,并遵守锦州市疫情防控相关要求请供应商要做好时间安排,否则自行承担相应后果。(锦州市最新疫情管控原则请咨询锦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或电话询问代理机构)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北 (略)
地址: (略) 8号
联系方式: 0416- 点击查看>>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辽宁万众 (略)
地址: 辽宁省锦州市太和区德新里29-9A
联系方式: 0416- 点击查看>>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陈博
电话: 0416- 点击查看>>
评分办法:综合评分法
关联计划
附件:
公告信息
公告标题: 历史档案数字化加工项目更正公告 有效期: 2022-05-17 至 2022-05-23
撰写单位: 辽宁万众 (略)
(历史档案数字化加工项目)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 (略) :JH22- 点击查看>> - 点击查看>>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历史档案数字化加工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2年05月16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原文件第一章 供应商须知一 供应商须知表2.2项目预算金额、最高限价“预算金额:120万元(全费用)最高单价限价:人民币0.29元/张(全费用)注:任何一轮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均为无效响应文件。”变更为“预算金额:120万元(全费用)最高单价限价:人民币0.29元/页(全费用)注:任何一轮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均为无效响应文件。”
其他不变
更正日期:2022年05月19日 10时45分
三、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发布媒介:辽宁政府采购网
1.本项目对供应商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凡具备上述资格条件且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采购文件领取时间内登录辽宁政府采购网下载磋商文件,辽宁万众 (略) 不再受理供应商线下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相关事宜。
2.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 (略) ),请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因未办理相关 (略) 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3.供应商除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响应文件外,应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电子备份文件,并承诺电子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以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仅提交电子备份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关于电子备份文件的要求详见磋商文件)。
4.供应商应自行准备电子设备(便携式电脑)并调试完成,避免影响开评标活动。若因供应商自用电子设备(便携式电脑)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响应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具体详见辽财采函{2021} (略) 文件相关通知。
5.供应商到开标现场参加开标活动,来锦途中注意疫情防护,并遵守锦州市疫情防控相关要求请供应商要做好时间安排,否则自行承担相应后果。(锦州市最新疫情管控原则请咨询锦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或电话询问代理机构)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北 (略)
地址: (略) 8号
联系方式: 0416- 点击查看>>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辽宁万众 (略)
地址: 辽宁省锦州市太和区德新里29-9A
联系方式: 0416- 点击查看>>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陈博
电话: 0416- 点击查看>>
评分办法:综合评分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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