轨道交通分局食堂配送服务-答疑变更
轨道交通分局食堂配送服务-答疑变更
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 (略) 食堂配送服务
(略) :2022BFFFZ 点击查看>>
原公告日期:2022年05月06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一、项目基本情况
(略) :2022BFFFZ 点击查看>>
项目名称: (略) 食堂配送服务
首次公告日期:2022年05月06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采购文件 □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
1.招标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五、供货要求”的第1条变更为“1.中标人须在合肥市范围(含四县一市)设有固定的储存库,其储存量应能满足采购人的三天需求。(由采购人在合同签订后中标人进场服务前进行核查,若中标人无法提供或弄虚作假的,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 (略) 门处理)”。
2.招标文件第四章评标方法和标准“2.3详细审查”项中的“食品安全保障能力”第5条变更为:“5、投标人为拟提供食材(肉、禽、蛋、蔬菜等)购买食品安全责任保险的(本小项满分1分):
(1)现有购买责任险累计赔偿限额4000万及以上的,得1分;
(2)现有购买责任险累计赔偿限额3000万(含)-4000万元(不含)的,得0.5分。
(3)现有购买责任险累计赔偿限额3000万(不含)以下的,得0.3分。
注:投标文件中同时提供:(1)有效期内的产品购买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单保单扫描件;(2)承诺(格式自拟)。投标人须承诺到期后继续购买针对本项目食材的食品安全责任保险,未提供的不得分。”
3.本项目获取采购文件时间更正为:2022年6月6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
4.本项目提交(上传)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更正为:2022年6月6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
5.本项目提交(上传)投标文件地点(开标地点)更正为:合肥市滨 (略) (略) 要素交易市场A区(徽州 (略) 交口) (略) 开标室。
更正日期:2022年05月19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注:1.为全力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本项目实施全流程电子化交易,投标文件实施网上远程解密,投标人无需前往开标现场。
2.疫情期间,各市场主体均应当按照《安徽合肥公 (略) 疫情防控期间交易服务指南》开展公共资源交易活动,谢谢理解、支持。
3.此公告视同采购 (略) 分,与采购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投标人及时下载。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地址: (略) (略)
联系方式:0551- 点击查看>>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安徽公 (略) (略)
地址:合肥市滨 (略) (略) (徽州 (略) 交口)六楼
联系方法:0551- 点击查看>>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工
电话:0551- 点击查看>>
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 (略) 食堂配送服务
(略) :2022BFFFZ 点击查看>>
原公告日期:2022年05月06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一、项目基本情况
(略) :2022BFFFZ 点击查看>>
项目名称: (略) 食堂配送服务
首次公告日期:2022年05月06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采购文件 □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
1.招标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五、供货要求”的第1条变更为“1.中标人须在合肥市范围(含四县一市)设有固定的储存库,其储存量应能满足采购人的三天需求。(由采购人在合同签订后中标人进场服务前进行核查,若中标人无法提供或弄虚作假的,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 (略) 门处理)”。
2.招标文件第四章评标方法和标准“2.3详细审查”项中的“食品安全保障能力”第5条变更为:“5、投标人为拟提供食材(肉、禽、蛋、蔬菜等)购买食品安全责任保险的(本小项满分1分):
(1)现有购买责任险累计赔偿限额4000万及以上的,得1分;
(2)现有购买责任险累计赔偿限额3000万(含)-4000万元(不含)的,得0.5分。
(3)现有购买责任险累计赔偿限额3000万(不含)以下的,得0.3分。
注:投标文件中同时提供:(1)有效期内的产品购买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单保单扫描件;(2)承诺(格式自拟)。投标人须承诺到期后继续购买针对本项目食材的食品安全责任保险,未提供的不得分。”
3.本项目获取采购文件时间更正为:2022年6月6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
4.本项目提交(上传)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更正为:2022年6月6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
5.本项目提交(上传)投标文件地点(开标地点)更正为:合肥市滨 (略) (略) 要素交易市场A区(徽州 (略) 交口) (略) 开标室。
更正日期:2022年05月19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注:1.为全力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本项目实施全流程电子化交易,投标文件实施网上远程解密,投标人无需前往开标现场。
2.疫情期间,各市场主体均应当按照《安徽合肥公 (略) 疫情防控期间交易服务指南》开展公共资源交易活动,谢谢理解、支持。
3.此公告视同采购 (略) 分,与采购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投标人及时下载。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地址: (略) (略)
联系方式:0551- 点击查看>>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安徽公 (略) (略)
地址:合肥市滨 (略) (略) (徽州 (略) 交口)六楼
联系方法:0551- 点击查看>>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工
电话:0551- 点击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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