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城区2022年度省计划农村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SC-AF-2022-1标段澄清公告(第二次)-招标/资审公告
宿城区2022年度省计划农村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SC-AF-2022-1标段澄清公告(第二次)-招标/资审公告
发布时间:2022-05-23 14:24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宿城区2022年度省 (略) 安全生命防护工程项目SC-AF-2022-1标段、SC-AF-2022-2标段、SC-AF-2022-3标段补遗书( (略) )
各潜在投标人:
现将宿城区2022年度省 (略) 安全生命防护工程项目SC-AF-2022-1标段、SC-AF-2022-2标段、SC-AF-2022-3标段补遗书( (略) )编发给你们,请认真阅读后遵照执行。若招标文件与本补遗 (略) ,以本补遗书为准。补遗书内容如下:
1、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总工资格要求,均以招标公告中载明的内容为准;
2、本项目投标函附录中第12条“保修期”约定内容与合同条款不一致,以合同条款为准,即“自实际交工日期起计算2年”;
3、本项目招标文件中关于“投标人不存在苏交监察〔2007〕13 号文《关于印发<江苏省交通厅关于限制违反廉政合同的投标人进入交通工程建设市场的若干规定>的通知》中所述 (略) 于被禁止进入江苏省交通工程建设市场期限内”的条款,现均予以删除,不再作为信誉要求。
4、投标人在江苏省交通厅信用等级评价为AA级的,投标保证金缴纳金额可减免50%、履约担保为签约合同价的2.5%。
5、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7.7.1条第4款修改为:“在中标公告发布之日起 21 个工作日,特殊情况经招标人批准可延长,中标人应按前款规定的金额及形式向宿迁市公 (略) 提交履约担保”,招标文件相同条款均作同样修改。
6、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补充条款中增加第5条:不同投标人在同一个标段的电子投标文件中 MAC 地址一致的,视为串通投标,或者 IP 地址一致且不能按要求提供充分证据证明其未串通投标的(投标人自身出具的情况说明类材料不属于证据范畴)。
7、 (略) 需承诺书格式详见本补遗书附件一。
8、本项目二次评审因素详见本补遗书附件二。
招标文件其余内容不变,请各潜在投标人按此补遗内容进行投标文件编制。
招标人:宿迁市宿城区交通工 (略)
招标代理:江苏中瑞 (略)
2022年5月23日
附件一
1、 (略) 水运建设项目投标人信用承诺书(格式附后)
2、 (略) 水运建设市场主要从业人员信用承诺书(格式附后)
3、不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承诺书(格式附后)
4、无在岗项目承诺书(格式附后)
(略) 水运建设项目投标人信用承诺书
致:(招标人)
我单位自愿参加(项目及标段名称)的投标活动,并郑重承诺:
1.在本项目的投标活动中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交通运输行业有关规定,遵 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原则。
2. (略) 有内容均为我单位真实意愿表达,相关信息真实有效。
3.无弄虚作假,无围标串标行为。
4.若我方中标,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转包和违法分包。
5.我方如有违背承诺,愿意接受国家和交 (略) 门 (略) 罚,
以及按照信用管理规定记入相关责任主体和责任人信用档案,同时在交通运输行业和政府 (略) 公开。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章):
年月日
(略) 水运建设市场主要从业人员信用承诺书
本人自愿申请参 (略) 水运工程主要从业人员信用评价,在此郑重承诺:
1.在厅建设市场信用系统中录入的有关本人信用信息均由本人亲自确认,所有信息都是真实、准确的。
2.按照国家和省交 (略) 门有关规定要求,及时更新和完善信用信息系统中相关信息。
3.同意依法在省交 (略) (略) 和信用 (略) 公示、公布相关信用信息, (略) 会监督。
4.同意政府相 (略) 门、招标人及工程建设管理工作有关单位因工作需要,依法对本人信用信息进行查询。
5.如有违背承诺,愿意接受国家和交 (略) 门 (略) 罚,以及按照信用管理规定记入本人信用档案,同时在交通运输行业和政府 (略) 公开。
承诺人(签名):
年月日
注:项目经理、项目总工在本信用承诺书上亲笔签名,不允许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 子制版签名代替亲笔签名。
不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承诺书
致:(招标人)
为保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不拖欠农民工工资,本单位郑重承诺:
本单位如果中标的(项目及标段名称)需要使用农民工时,将保证做到 :
1、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雇佣和使用农民工,工资将直接发放给农民工 本人,严禁发放给“包工头”。
2、分包单位雇佣农民工的,将要求分包单位按照第1条规定签订劳动合
同,并负责督促其按照合同规定及时结付农民工工资。如因我单位未按合同约 定与分包单位结清工程款,致使后者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将由我单位先行垫付 欠款。本单位对分包单位清偿欠农民工工资负总责。
3、如果发生违反规定拖欠或克扣农民工工资行为,造成农民工上访,本单 位愿意接受发包人依照有关 (略) 罚决定。
4、按照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解决农民工医疗保险问题的意见》及有关法 律规定使用农民工, (略) 用的农民工办理与其他职工同样的城镇职工基 本医疗保险。项目有分包的,要求项目分 (略) 用农民工办理与其他职 工同样的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并连带承担分包人不为农民工办理与其他职 工同样的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一切责任。对于短期使用灵活就业的农民工 的,规定农民工必须 (略) 在地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或者 (略) 在 地不同保障层次的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5、本单位保证严格执行《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江苏省工程建设 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办法》、《宿迁市交通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
管理办法》等文件精神,并及时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6、本单位同意:不以被发包人拖欠工程款为由拖欠农民工工资。
投标人:(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章)日期:年 月 日
无在岗项目承诺书
致:(招标人)
我单位自愿参加(项目及标段名称)项目的投标活动,并郑 重承诺:(以下两种情况自行勾选,若未勾选视为无在岗项目)
□1、本项目拟投入的项目经理、项目总工无在岗项目。
□2、本项目拟投入的项目经理或项目总工目前有在岗项目,若 我方中标,我方承诺本(项目及标段名称)拟投入的项目 经理、项目总工在本项目合同签订前能够从原在岗项目中撤离,如 若合 同签订前,我方主要人员无法到岗履行相关职责,我单位愿意 放弃本项目中标资格,接受 (略) 罚,相关责任均由我方自 行承担。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章):
年月 日
注:在岗情况,按下列原则认定:1.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投标人拟投入的主要人 员已在其项目中作为主要人员任职,包括在已发出中标通知书或者签定合约的其他项目中 作为主要人员的,应当视为有在岗项目;2.未在其他项目上作为主要人员任职,或虽在其 他项目上作为主要人员任职、但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了拟投入本项目中的主要人员在中标后 可以从其他项目撤离的书面承诺,视为无在岗项目;3.投标人拟投入的主要人员在其他项 目上作为主要人员任职,虽然项目尚未交工但符合下列情形之一、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一 旦中标可以从其他项目上撤离的书面承诺,视为无在岗项目:1)工程已经完工,经项目质
量监督机构核验合格,主要人员基本完成职责,非投标人原因尚未进行交工验收的;2)工 程中标后半年内非中标人原因无法开工或停工半年以上无法复工等情况。
附件二
二次评审因素 | ||
序 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1 | 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 、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 | a、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 目名称、 (略) 、 (略) (如 有)、投标价(包括大写金额和小 写金额); b、已标价工程量清单说明文字与招标文件规定一致,未进行实质性修改和删减; c、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 按规定填写。 |
2 | 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 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 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 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 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 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
3 | 投标报价中的报价未超过 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 | 投标报价中的报价未超过 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 |
4 | 投标报价中报价的大写金额能够确 定具体数值 | 投标报价中报价的大写金额能够确 定具体数值 |
5 | 同一投标人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报价; | 同一投标人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报价; |
6 | 投标人填写工程量固化清单,填写 完毕的工程量固化清单未对工程量 固化清单电子文件中的数据、格式 和运算定义进行修改;工程量固化 清单中的投标报价和投标函大写金 额报价一致 | 投标人填写工程量固化清单,填写 完毕的工程量固化清单未对工程量 固化清单电子文件中的数据、格式 和运算定义进行修改;工程量固化 清单中的投标报价和投标函大写金 额报价一致 |
7 | 投标文件未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 投标文件未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
发布时间:2022-05-23 14:24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宿城区2022年度省 (略) 安全生命防护工程项目SC-AF-2022-1标段、SC-AF-2022-2标段、SC-AF-2022-3标段补遗书( (略) )
各潜在投标人:
现将宿城区2022年度省 (略) 安全生命防护工程项目SC-AF-2022-1标段、SC-AF-2022-2标段、SC-AF-2022-3标段补遗书( (略) )编发给你们,请认真阅读后遵照执行。若招标文件与本补遗 (略) ,以本补遗书为准。补遗书内容如下:
1、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总工资格要求,均以招标公告中载明的内容为准;
2、本项目投标函附录中第12条“保修期”约定内容与合同条款不一致,以合同条款为准,即“自实际交工日期起计算2年”;
3、本项目招标文件中关于“投标人不存在苏交监察〔2007〕13 号文《关于印发<江苏省交通厅关于限制违反廉政合同的投标人进入交通工程建设市场的若干规定>的通知》中所述 (略) 于被禁止进入江苏省交通工程建设市场期限内”的条款,现均予以删除,不再作为信誉要求。
4、投标人在江苏省交通厅信用等级评价为AA级的,投标保证金缴纳金额可减免50%、履约担保为签约合同价的2.5%。
5、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7.7.1条第4款修改为:“在中标公告发布之日起 21 个工作日,特殊情况经招标人批准可延长,中标人应按前款规定的金额及形式向宿迁市公 (略) 提交履约担保”,招标文件相同条款均作同样修改。
6、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补充条款中增加第5条:不同投标人在同一个标段的电子投标文件中 MAC 地址一致的,视为串通投标,或者 IP 地址一致且不能按要求提供充分证据证明其未串通投标的(投标人自身出具的情况说明类材料不属于证据范畴)。
7、 (略) 需承诺书格式详见本补遗书附件一。
8、本项目二次评审因素详见本补遗书附件二。
招标文件其余内容不变,请各潜在投标人按此补遗内容进行投标文件编制。
招标人:宿迁市宿城区交通工 (略)
招标代理:江苏中瑞 (略)
2022年5月23日
附件一
1、 (略) 水运建设项目投标人信用承诺书(格式附后)
2、 (略) 水运建设市场主要从业人员信用承诺书(格式附后)
3、不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承诺书(格式附后)
4、无在岗项目承诺书(格式附后)
(略) 水运建设项目投标人信用承诺书
致:(招标人)
我单位自愿参加(项目及标段名称)的投标活动,并郑重承诺:
1.在本项目的投标活动中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交通运输行业有关规定,遵 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原则。
2. (略) 有内容均为我单位真实意愿表达,相关信息真实有效。
3.无弄虚作假,无围标串标行为。
4.若我方中标,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转包和违法分包。
5.我方如有违背承诺,愿意接受国家和交 (略) 门 (略) 罚,
以及按照信用管理规定记入相关责任主体和责任人信用档案,同时在交通运输行业和政府 (略) 公开。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章):
年月日
(略) 水运建设市场主要从业人员信用承诺书
本人自愿申请参 (略) 水运工程主要从业人员信用评价,在此郑重承诺:
1.在厅建设市场信用系统中录入的有关本人信用信息均由本人亲自确认,所有信息都是真实、准确的。
2.按照国家和省交 (略) 门有关规定要求,及时更新和完善信用信息系统中相关信息。
3.同意依法在省交 (略) (略) 和信用 (略) 公示、公布相关信用信息, (略) 会监督。
4.同意政府相 (略) 门、招标人及工程建设管理工作有关单位因工作需要,依法对本人信用信息进行查询。
5.如有违背承诺,愿意接受国家和交 (略) 门 (略) 罚,以及按照信用管理规定记入本人信用档案,同时在交通运输行业和政府 (略) 公开。
承诺人(签名):
年月日
注:项目经理、项目总工在本信用承诺书上亲笔签名,不允许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 子制版签名代替亲笔签名。
不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承诺书
致:(招标人)
为保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不拖欠农民工工资,本单位郑重承诺:
本单位如果中标的(项目及标段名称)需要使用农民工时,将保证做到 :
1、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雇佣和使用农民工,工资将直接发放给农民工 本人,严禁发放给“包工头”。
2、分包单位雇佣农民工的,将要求分包单位按照第1条规定签订劳动合
同,并负责督促其按照合同规定及时结付农民工工资。如因我单位未按合同约 定与分包单位结清工程款,致使后者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将由我单位先行垫付 欠款。本单位对分包单位清偿欠农民工工资负总责。
3、如果发生违反规定拖欠或克扣农民工工资行为,造成农民工上访,本单 位愿意接受发包人依照有关 (略) 罚决定。
4、按照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解决农民工医疗保险问题的意见》及有关法 律规定使用农民工, (略) 用的农民工办理与其他职工同样的城镇职工基 本医疗保险。项目有分包的,要求项目分 (略) 用农民工办理与其他职 工同样的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并连带承担分包人不为农民工办理与其他职 工同样的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一切责任。对于短期使用灵活就业的农民工 的,规定农民工必须 (略) 在地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或者 (略) 在 地不同保障层次的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5、本单位保证严格执行《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江苏省工程建设 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办法》、《宿迁市交通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
管理办法》等文件精神,并及时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6、本单位同意:不以被发包人拖欠工程款为由拖欠农民工工资。
投标人:(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章)日期:年 月 日
无在岗项目承诺书
致:(招标人)
我单位自愿参加(项目及标段名称)项目的投标活动,并郑 重承诺:(以下两种情况自行勾选,若未勾选视为无在岗项目)
□1、本项目拟投入的项目经理、项目总工无在岗项目。
□2、本项目拟投入的项目经理或项目总工目前有在岗项目,若 我方中标,我方承诺本(项目及标段名称)拟投入的项目 经理、项目总工在本项目合同签订前能够从原在岗项目中撤离,如 若合 同签订前,我方主要人员无法到岗履行相关职责,我单位愿意 放弃本项目中标资格,接受 (略) 罚,相关责任均由我方自 行承担。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章):
年月 日
注:在岗情况,按下列原则认定:1.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投标人拟投入的主要人 员已在其项目中作为主要人员任职,包括在已发出中标通知书或者签定合约的其他项目中 作为主要人员的,应当视为有在岗项目;2.未在其他项目上作为主要人员任职,或虽在其 他项目上作为主要人员任职、但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了拟投入本项目中的主要人员在中标后 可以从其他项目撤离的书面承诺,视为无在岗项目;3.投标人拟投入的主要人员在其他项 目上作为主要人员任职,虽然项目尚未交工但符合下列情形之一、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一 旦中标可以从其他项目上撤离的书面承诺,视为无在岗项目:1)工程已经完工,经项目质
量监督机构核验合格,主要人员基本完成职责,非投标人原因尚未进行交工验收的;2)工 程中标后半年内非中标人原因无法开工或停工半年以上无法复工等情况。
附件二
二次评审因素 | ||
序 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1 | 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 、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 | a、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 目名称、 (略) 、 (略) (如 有)、投标价(包括大写金额和小 写金额); b、已标价工程量清单说明文字与招标文件规定一致,未进行实质性修改和删减; c、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 按规定填写。 |
2 | 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 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 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 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 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 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
3 | 投标报价中的报价未超过 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 | 投标报价中的报价未超过 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 |
4 | 投标报价中报价的大写金额能够确 定具体数值 | 投标报价中报价的大写金额能够确 定具体数值 |
5 | 同一投标人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报价; | 同一投标人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报价; |
6 | 投标人填写工程量固化清单,填写 完毕的工程量固化清单未对工程量 固化清单电子文件中的数据、格式 和运算定义进行修改;工程量固化 清单中的投标报价和投标函大写金 额报价一致 | 投标人填写工程量固化清单,填写 完毕的工程量固化清单未对工程量 固化清单电子文件中的数据、格式 和运算定义进行修改;工程量固化 清单中的投标报价和投标函大写金 额报价一致 |
7 | 投标文件未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 投标文件未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