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海门区补充耕地项目立项前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及客土检测服务询价采购...
南通市海门区补充耕地项目立项前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及客土检测服务询价采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和《关于做好补充耕地质量评定工作的通知》(通自然资规发〔2021〕 (略) )、《关于加强各类补充耕地项目土壤污染状况调查与监测的通知》(通自然资规发〔2021〕 (略) )的有关要求,我局需对我区补充耕地项目立项前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及客土检测服务进行询价采购,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要求
(1)必须是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涉及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土壤污染相关项目检测、质量评价、风险评估、修复效果评估等一项或多项相关内容;
(2)采样检测组成人员中至少有1人具有环境类或地质类或相关专业高级职称资格,至少有1人参加国家或省级生 (略) 门组织的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样品采集培训并考核合格;
(3)检测化验室须有省级或以上市 (略) 门颁发的有效期内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相关项目的检测能力。能出具具有法律效力的检测报告(含检测数据)、土壤环境评价报告及风险评估报告;
(4)2019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承担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的业绩证明材料;
(5)在江苏省 (略) 门备案(在江苏省土壤环境信息化管理平台——从业机构一览表中可查询到);
(6)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以公告日期为准),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7)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相关规定;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二、项目内容
1、拟开垦耕地:南通市海门区年度内补充耕地项目涉及到的未利用地(主要指农用地、建设用地以外的土地,包括荒草地、盐碱地等)和复垦土地(主要指对生产建设活动和自然灾害损毁的土地,采取整治措施,使其达到可供利用状态的土地)等拟开垦耕地。
2、客土:各类补充耕地项目实施时,凡需使用客土(含河道淤泥冲浆)等用于项目区填埋的,必须进行客土土壤污染检测。
三、项目要求
(1)拟立项补 (略) 有地块进行现场踏勘、有关情况调查的基础上,按照《土壤环境监测技术规范》(HJ/T166-2004),每个项目随机抽取不少于1个地块,每个抽取地块采集1个土壤样品,土样必测项目为pH值、铅、镉、铬、铜、锌、镍、砷、汞。工矿废弃地复垦项目须加测666、DTT、苯并〔a〕芘,出具检测报告。
(2)各类补充耕地项目实施时,凡需使用客土(含河道淤泥冲浆)等用于项目区填埋的, (略) 有客土按批次采样,进行客土土壤污染检测,检测项目为pH值、铅、镉、铬、铜、锌、镍、砷、汞,出具检测报告。
(3)依照《土壤环境质量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点击查看>> -2018),对土壤环境进行评价和风险评估,出具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对是否符合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作出明确结论。
(4)依据《保密法》规定,成交供应商对委托单 (略) 检测分析数据、污染状况调查报告等相关资料承担保密责任,不得直接通过网络以及可能泄露的方式途径传输相关资料;不得占有和使用相关资料;不得向第三方提供、转让、借阅、查询相关资料;不得在任何时间、任何情况下以任何形式将相关资料泄露给第三方或许可第三方使用。
四、申请材料寄送地址及开标时间
符合上述条件的,可在此公告公布 (略) 提交书面报名,申请材料邮寄地点:南通市海 (略) (略) 农林大厦504室,联系人:黄顾林,联系电话:0513- 点击查看>> 。报名材料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为2022年5月30日15:00,逾期不再受理。
五、询价采购程序
(1)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邮寄投标文件。
(2)评审专家组根据采购文件要求对投标人进行资格性、符合性审查。
(3)报价要求按附件三执行,评审专家组根据最低价中标的原则,确定中标单位。
(4)评审期间若有疑问,评审专家组会电话确认,请各位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届时保持电话畅通。
(5)成交结果经公示无异议后,采购人向供应商签发《中标通知书》。
六、投标文件内容
投标文件必须按照以下格式制作, (略) 装订。以下 (略) 提供,必须加盖投标人红色公章。投标人应将投标 (略) 有副本密封,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投标人在投标文件及相关文件的书面文件中的单位盖章、印章、 (略) 均是指与投标人名称全称相一致的标准公章,不得使用其它形式(如带有“专用章”等字样)的印章。不符合本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视为无效文件。
1、报名确认函(见附件一);
2、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并附授权委托人(即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件或扫描件);
5、采样项目组成人员中至少有1人持有的环境类或地质类或相关专业高级职称资格证书复印件(复印件或扫描件);
6、拟派的本项目组成人员中至少有1人参加国家或省级生 (略) 门组织的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样品采集现场实训并考核合格证书复印件;检测化验室获省级或以上市 (略) 门颁发的有效期内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及相关检测能力列表附件复印件;
7、2019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承担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的业绩证明材料复印件;
8、在江苏省 (略) 门备案的证明材料(提供江苏省土壤环境信息化管理平台——从业机构一览表中投标单位查询截图加盖单位公章);
9、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
10、投标单位在职人员2021年1月以来 (略) 保缴费证明;
11、投标报价单(见附件三);
12、服务质量保证和服务承诺(格式自拟);
13、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七、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为2022-2023年。成交供应商必须按照中标通知规定时间(中标通知书签收之日起十五日内)、地点及采购文件明确的事项与本公告涉及的项目实施单位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成交供应商完成调查、采样后,必须在30天内完成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及 (略) 工作,并提交土壤检测报告、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等相关材料(含电子版)。
八、验收及付款
中标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补充耕地项目立项前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及客土检测工作后,将土壤检测报告、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等相关材料(含电子版)提交采购人。采购人负责组织本次采购活动,发布中标结果,组织中标供应商服务完成情况验收。验收合格后,中标供应商凭政府采购合同、中标通知书、项目验收单及正式发票等,按财务有关规定和合同约定,办理资金结算手续。
补充耕地项目立项前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及客土检 (略) 需资金由申报、实施项目的镇(区、街道)承担,并负责在收到中标供应商提交的结算资料两个月内,办理完成资金一次性支付手续。
九、投标要求
投标材料“正本”1套、“副本”1套,所有的复印件必须加盖公章,并用档案袋密封,密封 (略) 加盖投标人公章,同时封面上须注明采购项目名称、投标人全称以及“正本”“副本”字样,报价材料和附件材料一起装订。
十、其他
供应商若机构名称或专业技术人员发生变更,应在变更后及时将有关变更信息函告南通市海门 (略) 。
南通市海门 (略)
2022年5月23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和《关于做好补充耕地质量评定工作的通知》(通自然资规发〔2021〕 (略) )、《关于加强各类补充耕地项目土壤污染状况调查与监测的通知》(通自然资规发〔2021〕 (略) )的有关要求,我局需对我区补充耕地项目立项前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及客土检测服务进行询价采购,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要求
(1)必须是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涉及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土壤污染相关项目检测、质量评价、风险评估、修复效果评估等一项或多项相关内容;
(2)采样检测组成人员中至少有1人具有环境类或地质类或相关专业高级职称资格,至少有1人参加国家或省级生 (略) 门组织的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样品采集培训并考核合格;
(3)检测化验室须有省级或以上市 (略) 门颁发的有效期内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相关项目的检测能力。能出具具有法律效力的检测报告(含检测数据)、土壤环境评价报告及风险评估报告;
(4)2019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承担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的业绩证明材料;
(5)在江苏省 (略) 门备案(在江苏省土壤环境信息化管理平台——从业机构一览表中可查询到);
(6)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以公告日期为准),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7)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相关规定;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二、项目内容
1、拟开垦耕地:南通市海门区年度内补充耕地项目涉及到的未利用地(主要指农用地、建设用地以外的土地,包括荒草地、盐碱地等)和复垦土地(主要指对生产建设活动和自然灾害损毁的土地,采取整治措施,使其达到可供利用状态的土地)等拟开垦耕地。
2、客土:各类补充耕地项目实施时,凡需使用客土(含河道淤泥冲浆)等用于项目区填埋的,必须进行客土土壤污染检测。
三、项目要求
(1)拟立项补 (略) 有地块进行现场踏勘、有关情况调查的基础上,按照《土壤环境监测技术规范》(HJ/T166-2004),每个项目随机抽取不少于1个地块,每个抽取地块采集1个土壤样品,土样必测项目为pH值、铅、镉、铬、铜、锌、镍、砷、汞。工矿废弃地复垦项目须加测666、DTT、苯并〔a〕芘,出具检测报告。
(2)各类补充耕地项目实施时,凡需使用客土(含河道淤泥冲浆)等用于项目区填埋的, (略) 有客土按批次采样,进行客土土壤污染检测,检测项目为pH值、铅、镉、铬、铜、锌、镍、砷、汞,出具检测报告。
(3)依照《土壤环境质量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点击查看>> -2018),对土壤环境进行评价和风险评估,出具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对是否符合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作出明确结论。
(4)依据《保密法》规定,成交供应商对委托单 (略) 检测分析数据、污染状况调查报告等相关资料承担保密责任,不得直接通过网络以及可能泄露的方式途径传输相关资料;不得占有和使用相关资料;不得向第三方提供、转让、借阅、查询相关资料;不得在任何时间、任何情况下以任何形式将相关资料泄露给第三方或许可第三方使用。
四、申请材料寄送地址及开标时间
符合上述条件的,可在此公告公布 (略) 提交书面报名,申请材料邮寄地点:南通市海 (略) (略) 农林大厦504室,联系人:黄顾林,联系电话:0513- 点击查看>> 。报名材料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为2022年5月30日15:00,逾期不再受理。
五、询价采购程序
(1)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邮寄投标文件。
(2)评审专家组根据采购文件要求对投标人进行资格性、符合性审查。
(3)报价要求按附件三执行,评审专家组根据最低价中标的原则,确定中标单位。
(4)评审期间若有疑问,评审专家组会电话确认,请各位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届时保持电话畅通。
(5)成交结果经公示无异议后,采购人向供应商签发《中标通知书》。
六、投标文件内容
投标文件必须按照以下格式制作, (略) 装订。以下 (略) 提供,必须加盖投标人红色公章。投标人应将投标 (略) 有副本密封,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投标人在投标文件及相关文件的书面文件中的单位盖章、印章、 (略) 均是指与投标人名称全称相一致的标准公章,不得使用其它形式(如带有“专用章”等字样)的印章。不符合本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视为无效文件。
1、报名确认函(见附件一);
2、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并附授权委托人(即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件或扫描件);
5、采样项目组成人员中至少有1人持有的环境类或地质类或相关专业高级职称资格证书复印件(复印件或扫描件);
6、拟派的本项目组成人员中至少有1人参加国家或省级生 (略) 门组织的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样品采集现场实训并考核合格证书复印件;检测化验室获省级或以上市 (略) 门颁发的有效期内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及相关检测能力列表附件复印件;
7、2019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承担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的业绩证明材料复印件;
8、在江苏省 (略) 门备案的证明材料(提供江苏省土壤环境信息化管理平台——从业机构一览表中投标单位查询截图加盖单位公章);
9、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
10、投标单位在职人员2021年1月以来 (略) 保缴费证明;
11、投标报价单(见附件三);
12、服务质量保证和服务承诺(格式自拟);
13、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七、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为2022-2023年。成交供应商必须按照中标通知规定时间(中标通知书签收之日起十五日内)、地点及采购文件明确的事项与本公告涉及的项目实施单位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成交供应商完成调查、采样后,必须在30天内完成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及 (略) 工作,并提交土壤检测报告、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等相关材料(含电子版)。
八、验收及付款
中标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补充耕地项目立项前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及客土检测工作后,将土壤检测报告、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等相关材料(含电子版)提交采购人。采购人负责组织本次采购活动,发布中标结果,组织中标供应商服务完成情况验收。验收合格后,中标供应商凭政府采购合同、中标通知书、项目验收单及正式发票等,按财务有关规定和合同约定,办理资金结算手续。
补充耕地项目立项前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及客土检 (略) 需资金由申报、实施项目的镇(区、街道)承担,并负责在收到中标供应商提交的结算资料两个月内,办理完成资金一次性支付手续。
九、投标要求
投标材料“正本”1套、“副本”1套,所有的复印件必须加盖公章,并用档案袋密封,密封 (略) 加盖投标人公章,同时封面上须注明采购项目名称、投标人全称以及“正本”“副本”字样,报价材料和附件材料一起装订。
十、其他
供应商若机构名称或专业技术人员发生变更,应在变更后及时将有关变更信息函告南通市海门 (略) 。
南通市海门 (略)
2022年5月23日
江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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