瞿靖镇冬季清洁取暖项目变更公告-招标/资审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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瞿靖镇冬季清洁取暖项目变更公告-招标/资审公告

瞿靖镇冬季清洁取暖项目变更公告

发布时间:2022-05-24 16:23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瞿靖镇冬季清洁取暖项目变更公告

一、项目名称:瞿靖镇冬季清洁取暖项目

二、首次公告时间:20220520

三、变更内容:

1、原招标文件中“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2 06 09 1500 分”现变更为:“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2 06 10 15 00 ”。

2、(一、二标段)原招标文件中评标办法第2.2.2条“企业综合信用及类似业绩”第(2)项要求:“投 (略) 家近三年同类项目业绩有一项得2分,未提供不得分,最多得10分(类似项目业绩是指太阳能集热、光伏或空气能集热设备供应,需提供供货合同及中标通知书,政府采购及工程类业绩均可);”,根据本标段工程量清单及招标内容,现将此项变更为:“投 (略) 家近三年同类项目业绩有一项得2分,未提供不得分,最多得10分(类似项目业绩是指生物质取暖设备的供应,需提供供货合同及中标通知书,政府采购及工程类业绩均可)”

3、(一、二标段)原招标文件中评标办法第2.2.3条“项目实施方案”第(4)项要求:“投标人具备清洁能源物联网大数据平台、可对本项目涉及产品进行物联网管理,具备相关项目管理经验,可以实现远程运维且提供物联网管理承诺书的得5分,未提供不得分;”,现将此项评分内容取消。

4、(一、二标段)原招标文件中评标办法第2.2.5条“工期”要求:“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工期得2分。也可根据工期要求,符合建设内容要求的,提前完工可以加分(如每提前1天加0.1分),最多加1分。”,现变更为:“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工期得2分。也可根据工期要求,符合建设内容要求的,提前完工可以加分(如每提前1天加0.1分),最多加3分”。

5、(一、二标段)原招标文件中评标办法第2.2.6条“质量保障”要求:“符合招标质量要求得1分。制定完善质量保证措施,并有相应 (略) 罚措施的加1分。(需提 (略) 罚措施的质量保证承诺书)”,现变更为:“符合招标质量要求得1分。制定完善质量保证措施,并有相应 (略) 罚措施的加2分。(需提 (略) 罚措施的质量保证承诺书)”。

6、(一、二标段)原招标文件中评标办法第2.2.7条“售后服务”要求:“(1)具有本地区服务机构,组织完善,人员配置合理得1.5分(必须有注册的经营场地,有明确的人员结构,销售、在线客服、维修服务等人员配置名单和联系方式);(2)售后服务响应时间:4小时内得1.5分,4-8小时得1分,超过8小时不得分。(无本地区服务机构不得分)”,现变更为:“(1)具有本地区服务机构,组织完善,人员配置合理得3分(必须有注册的经营场地,有明确的人员结构,销售、在线客服、维修服务等人员配置名单和联系方式);(2)售后服务响应时间:4小时内得2分,4-8小时得1分,超过8小时不得分。(无本地区服务机构不得分)”。

其他内容不变!

注:各投标人在报名结束至开标前应随时关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 (略) 网站“变更补遗”公告栏。你所关注的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只在“变更补遗”公告栏中以公告形式发布,招标代理机构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招标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其后果自行承担。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联系方式

招标人:青铜峡市瞿靖镇人民政府

地 址:青铜峡市瞿靖镇

联系人:潘存彪

电 话: 点击查看>>

代理机构:宁夏 (略)

地 址:青 (略) (略)

联系人:张宁、付佳

联系电话: 点击查看>> 、0953- 点击查看>>

2022年05月24日

瞿靖镇冬季清洁取暖项目变更公告

发布时间:2022-05-24 16:23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瞿靖镇冬季清洁取暖项目变更公告

一、项目名称:瞿靖镇冬季清洁取暖项目

二、首次公告时间:20220520

三、变更内容:

1、原招标文件中“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2 06 09 1500 分”现变更为:“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2 06 10 15 00 ”。

2、(一、二标段)原招标文件中评标办法第2.2.2条“企业综合信用及类似业绩”第(2)项要求:“投 (略) 家近三年同类项目业绩有一项得2分,未提供不得分,最多得10分(类似项目业绩是指太阳能集热、光伏或空气能集热设备供应,需提供供货合同及中标通知书,政府采购及工程类业绩均可);”,根据本标段工程量清单及招标内容,现将此项变更为:“投 (略) 家近三年同类项目业绩有一项得2分,未提供不得分,最多得10分(类似项目业绩是指生物质取暖设备的供应,需提供供货合同及中标通知书,政府采购及工程类业绩均可)”

3、(一、二标段)原招标文件中评标办法第2.2.3条“项目实施方案”第(4)项要求:“投标人具备清洁能源物联网大数据平台、可对本项目涉及产品进行物联网管理,具备相关项目管理经验,可以实现远程运维且提供物联网管理承诺书的得5分,未提供不得分;”,现将此项评分内容取消。

4、(一、二标段)原招标文件中评标办法第2.2.5条“工期”要求:“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工期得2分。也可根据工期要求,符合建设内容要求的,提前完工可以加分(如每提前1天加0.1分),最多加1分。”,现变更为:“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工期得2分。也可根据工期要求,符合建设内容要求的,提前完工可以加分(如每提前1天加0.1分),最多加3分”。

5、(一、二标段)原招标文件中评标办法第2.2.6条“质量保障”要求:“符合招标质量要求得1分。制定完善质量保证措施,并有相应 (略) 罚措施的加1分。(需提 (略) 罚措施的质量保证承诺书)”,现变更为:“符合招标质量要求得1分。制定完善质量保证措施,并有相应 (略) 罚措施的加2分。(需提 (略) 罚措施的质量保证承诺书)”。

6、(一、二标段)原招标文件中评标办法第2.2.7条“售后服务”要求:“(1)具有本地区服务机构,组织完善,人员配置合理得1.5分(必须有注册的经营场地,有明确的人员结构,销售、在线客服、维修服务等人员配置名单和联系方式);(2)售后服务响应时间:4小时内得1.5分,4-8小时得1分,超过8小时不得分。(无本地区服务机构不得分)”,现变更为:“(1)具有本地区服务机构,组织完善,人员配置合理得3分(必须有注册的经营场地,有明确的人员结构,销售、在线客服、维修服务等人员配置名单和联系方式);(2)售后服务响应时间:4小时内得2分,4-8小时得1分,超过8小时不得分。(无本地区服务机构不得分)”。

其他内容不变!

注:各投标人在报名结束至开标前应随时关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 (略) 网站“变更补遗”公告栏。你所关注的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只在“变更补遗”公告栏中以公告形式发布,招标代理机构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招标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其后果自行承担。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联系方式

招标人:青铜峡市瞿靖镇人民政府

地 址:青铜峡市瞿靖镇

联系人:潘存彪

电 话: 点击查看>>

代理机构:宁夏 (略)

地 址:青 (略) (略)

联系人:张宁、付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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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5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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