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村片区老旧小区配套基础设施及周边环境改造提升项目(一期)EPC总承包答疑补遗文件
民主村片区老旧小区配套基础设施及周边环境改造提升项目(一期)EPC总承包答疑补遗文件
民主村片区老旧小区配套基础设施及周边环境改造提升项目(一期)EPC总承包
答疑及补遗的通知
各潜在投标人:
现将“民主村片区老旧小区配套基础设施及周边环境改造提升项目(一期)EPC总承包”招标文件答疑及补遗通知如下:
一、答疑
问一、请提供为什么还有个施工图设计工作量比例50%的依据
答:本项目已完成方案及初步设计,参考《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管理规定》的通知,故施工图设计工作量比例为50%。
问二、建议将“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并提交经监理及发包人认定的档案资料、结算资料后 28 天内,发包人向承包人支付至累计进度审定金额的 80%(注:不超过签约合同金额的 80%)”修改为“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后 28 天内,发包人向承包人支付至累计进度审定金额的 80%(注:不超过签约合同金额的 80%)”
答:按招标人规定须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并提交经监理及发包人认定的档案资料、结算资料后28日内支付至累计进度审定金额的80%(注:不超过签约合同金额的 80%)。招标文件不做调整。
问三、2、招标文件约定预付款扣回方式“承包人完成累计金额达到签约合同金额的 20%后开始扣回,分两次扣回,每次扣回预付款的 50%。注:若第一个月末未达到预付款扣回条件,则扣回 50%;若第二个月仍未达到预付款扣回条件,则扣回剩余 50%。”建议修改为“承包人完成累计金额达到签约合同金额的 20%后开始扣回,分两次扣回,每次扣回预付款的 50%。”
答:预付款扣回方式符合招标人相关规定,招标文件不作调整。
问四、12、招标文件P175:
“承包人提交竣工结算申请的时间:承包人应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且报送完整工程竣工资料之日起 28天内向监理人、发包人提交竣工结算申请单,并向发包人报送完整的工程竣工资料及经监理人初审确认的完整的竣工结算资料。”可否修改为“承包人应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且报送完整工程竣工资料之日起 60天内向监理人、发包人提交竣工结算申请单,并向发包人报送完整的工程竣工资料及经监理人初审确认的完整的竣工结算资料。”
答:本项目工期紧任务重,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竣工结算申请的时间不可延长,招标文件不作调整。
13、“承包人未按合同约定提交履约担保或质量保证金的违约责任:承包人应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计算方法:每延误 1 天,承包人按 点击查看>> 元/天计算违约金,累计违约金上限:不超过签约合同价的 3%。罚款是否过高,不太合理。
答:履约保证金或质量保证金旨在约束承包人按合同条款履约,违约金的计算方法能切实提醒承包人违约须承担的风险及后果,因此,招标文件不作调整。
14、暂列金、暂估价的金额,招标人未给出暂定价,请提供。
答:本项目无暂列金和暂估价
问五、11、招标文件P173页:
“ 点击查看>> .3 建筑安装工程费支付方式:
①安全文明施工费:合同签订后,发包人在开工前按签约合同价中安全文明施工费的 50%支付承包人,用于现场安全文明施工建设,余下安全文明施工费按施工进度支付。注:安全文明施工费暂定为签约合同价的3%,最终以结算金额为准。
(略) 分项工程费:按承包人当期完成并经监理人、造价跟审单位(若有)和发包人审定的工程量乘以相应综合单价计算当 (略) 分项工程费及相应的规费和税金。发包人在收到完整的进度款支付证书或临时进度款支付证书及发票的相关资料后,按经监理人、造价跟审单位(若有)和发包人审定的当 (略) 分项工程费及相应的规费和税金(不含人工费价差和材料费价差)的65%支付承包人。
③措施项目费:按承包人当期完成并经监理人、造价跟审单位(若有)和发包 (略) 分项工程量,乘以相应综 (略) 得合计金额占签约合 (略) 分项工程费合计金额的比例,并以签约合同价格中措施项目费为基数计算当期完成的措施项目费及相应的规费和税金。发包人在收到完整的进度款支付证书或临时进度款支付证书及发票的相关资料后,按经监理人、造价跟审单位(若有)和发包人审定的当期完成的措施项目费及相应的规费和税金(不含人工费价差和材料费价差)的65%支付承包人。
④其他项目费:按承包人当期完成并经监理人、造价跟审单位(若有)和发包人审定的工程量乘以相应综合单价计算当期完成的其他项目费及相应的规费和税金。发包人在收到完整的进度款支付证书或临时进度款支付证书及发票的相关资料后,按经监理人、造价跟审单位(若有)和发包人审定的当期完成的其他项目费及相应的规费和税金的65%支付承包人。
⑤人工费(工资款):发包人在收到完整的进度款支付证书或临时进度款支付证书及发票的相关资料后,按经监理人和发包人审定的当月完成的合同价款的65%(人工费数额大于当月完成的合同价款的
25%时,按实际人工费数额拨付;若人工费数额小于当月完成的合同价款的 25%时,按不小于当月完成的 - 173 -合同价款的 25%拨付),支付至承包人。
⑥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并提交经监理及发包人认定的档案资料、结算资料后 28 天内,发包人向承包人支付至累计进度审定金额的80%(若实际完成工程量价款大于合同价款,支付至合同价款的80%);结算经九 (略) 或九 (略) 或发包人上 (略) 门指定审核单位审定后 28 天内,发包人向承包人支付至合同竣工结算价的97%;缺陷责任期满后 28 天内发包人向承包人支付剩余工程款。”
1)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人工费的进度款比例为65%比较低,可否提高比例;
答: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人工费的进度款比例为65%符合本项目特点及工期进度要求,因此,招标文件不作调整。
2)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并提交经监理及发包人认定的档案资料、结算资料后 28 天内,发包人向承包人支付至累计进度审定金额的80%可否调整为支付至累计进度审定金额的90%?
答:支付比例按招标文件执行,不作调整。
问六、8、施工图设计应按照初步设计文件和发包人要求进行编制。除发生重大设计变更外,施工图设计对应的预算编制建筑安装工程费不能超过经区发改委批复的概算建筑安装工程费的95%,否则应优化调整施工图设计直至满足限额要求,由此增加的设计费不计取;除发生重大设计变更外,按合同约定的结算原则计算出的合同工程竣工结算价超过经区发改委批复的建筑安装工程费的,则按经区发改委批复的本项目概算建筑安装工程费办理结算。工程总承包项目超过限额设计和结算产生的风险,投标人应在投标报价时综合考虑,合同履行阶段不得以此为由向招标人索赔。”建议修改为“施工图设计应按照初步设计文件和发包人要求进行编制。除发生重大设计变更外,施工图设计对应的预算编制建筑安装工程费不能超过经区发改委批复的概算建筑安装工程费的95%,否则应优化调整施工图设计直至满足限额要求,由此增加的设计费不计取;除发生重大设计变更或招标人提出变更外,按合同约定的结算原则计算出的合同工程竣工结算价超过经区发改委批复的建筑安装工程费的,则按经区发改委批复的本项目概算建筑安装工程费办理结算。工程总承包项目超过限额设计和结算产生的风险,投标人应在投标报价时综合考虑,合同履行阶段不得以此为由向招标人索赔。”如果不修改,招标人提出增加工作内容或提出增加费用的变更,承包人是否可以拒绝?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承包人不得拒绝实施。
9、招标文件P71页,签约合同价的具体构成中,未单独体现勘察费的记取,是否漏记?
答:勘察费在招标文件 (略) 分合同协议书第四条第1款“具体构成详见价格清单中‘(6)双方约定的其他费用(含税)’”进行约定。
10、招标文件P21页:“2.4 建筑安装工程费
由投标人根据市场行情和自身情况自主填报建筑安装工程费费率以及建筑安装工程费暂定报价。 建筑安装工程费投标报价包括完成招标范围内工程项目的人工费、建筑设备材料费、施工机具使用费、企业管理费、利润、一般风险费、措施项目费(含临时设施费、系统集成费、安全文明施工费)、其他项目费、规费、税金、招标文件及合同约定的相关费用、政策性 (略) 有费用。”措施费中的系统集成费具体指哪些?
答:包括但不限于施工中软件平台等的费用。
问七、1、设计周期:施工图设计 20 日历天(含勘察周期)”从哪天开始计算?是否包含审图时间?是否应扣减审图单位审图时限?
答:合同签订之日起开始计算;包含审图时间;审图单位的审图时限不予扣减。
2、“勘察方案需报招标人确认后实施” 应明确招标人确认勘察方案的时限,超出时限耽误的勘察设计周期应顺延。
答:招标人确认勘察方案的时限为1个工作日。
3、“c.智慧工 (略) 需的措施费,由承包人报送智慧工地建设管理方案及措施,发包人依据建设标准予以定价纳入结算。”与“(2)工地建设可参照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智慧工地”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渝建 〔2017〕414 号)的相关要求建设,费用不另行计取。”是矛盾的。是否以前者为准?
答:工地建设按照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智慧工地”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渝建〔2017〕 (略) )以及《重庆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智慧工地管理规定(试行)》(渝建〔2021〕6号)的相关要求建设,具体详见补遗。
4、“注:各阶段的设计文件在取 (略) 门审查意见(施工图取 得施工图审查合格书)后,招标人不再支付任何招 (略) 门提出重大修改或调整(非设计单位原因)而产生的重复设计等费用。”若是招标人提出的重大修改或调整是否应记取相应设计费用,如果不记取费用,设计是否可拒绝?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承包人不得拒绝实施。
4、“因承包人原因使竣工日期延误,每延误 1 日的误期赔偿金额为人民币金额为: 点击查看>> 元/日、累计最高赔偿金额为人民币金额为:400 万元。”工期延误赔偿太高,与合同中约定的承包人违约责任“(7)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的违约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由承包人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由此 导致工期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逾期竣工违约金的计算方法:每延误 1 天,承包人按 5000 元/天计算逾期竣工违约金,累计违约金上限:万元(不超过签约合同价的 3%);承包人支付逾期竣工违约金后, 不免除承包人继续完成工程及修补缺陷的义务。”约定不一致,是否以后者为准?
答:因承包人原因使竣工日期延误,按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专用条款第8.7.2条执行。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的违约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按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专用条款第 点击查看>> .3条第“(7)”款执行。
5、因“预付款的金额或比例为:中标暂定建筑安装工程费(扣除安全文明施工费)的 10%”故“预付款担保的金额:中标暂定建筑安装工程费的 10%。”是否应改为“预付款担保的金额:中标暂定建筑安装工程费(扣除安全文明施工费)的 10%”?
答:预付款担保的金额:中标暂定建筑安装工程费(扣除安全文明施工费)的10%。
6、“ (略) 完成后,经审查机构审查合格后并提供正式的勘察报告并办理完勘察费用结算后,付至经发包人审核勘察费金额的 80%,项目决算办理完毕后,付清剩余款项。”项目决算办理完毕后,是否指“招标人审核勘察费结算后,付清剩余款项。”?
答:是指E (略) 办理结算后,付清剩余款项。
7、施工图设计应按照初步设计文件和发包人要求进行编制。除发生重大设计变更外,施工图设计对应的预算编制建筑安装工程费不能超过经区发改委批复的概算建筑安装工程费的95%,否则应优化调整施工图设计直至满足限额要求,由此增加的设计费不计取;除发生重大设计变更外,按合同约定的结算原则计算出的合同工程竣工结算价超过经区发改委批复的建筑安装工程费的,则按经区发改委批复的本项目概算建筑安装工程费办理结算。工程总承包项目超过限额设计和结算产生的风险,投标人应在投标报价时综合考虑,合同履行阶段不得以此为由向招标人索赔。”建议修改为“施工图设计应按照初步设计文件和发包人要求进行编制。除发生重大设计变更外,施工图设计对应的预算编制建筑安装工程费不能超过经区发改委批复的概算建筑安装工程费的95%,否则应优化调整施工图设计直至满足限额要求,由此增加的设计费不计取;除发生重大设计变更或招标人提出变更外,按合同约定的结算原则计算出的合同工程竣工结算价超过经区发改委批复的建筑安装工程费的,则按经区发改委批复的本项目概算建筑安装工程费办理结算。工程总承包项目超过限额设计和结算产生的风险,投标人应在投标报价时综合考虑,合同履行阶段不得以此为由向招标人索赔。”如果不修改,招标人提出增加工作内容或提出增加费用的变更,承包人是否可以拒绝?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承包人不得拒绝实施。
问八、在招标文件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中的5.1条对投标人拟派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已在投标人单位注册并应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注册资格,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应为投标人单位人员。
按照最新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办法规定取得相应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建议修改为: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注册资格或一级注册建筑师注册资格,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应为投标人单位人员。
答:本项目要求若投标人为联合体的,应以具备设计资质的设计单位为联合体牵头方,总承包项目经理由牵头人提供,投标人拟派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已在投标人单位注册并应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注册资格,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应为投标人单位人员。招标文件不作调整。
招标文件合同专用条款:8.7.2工期延误:因承包人原因使竣工日期延误,每延误 1 日的误期赔偿金额为人民币金额为: 点击查看>> 元/日、累计最高赔偿金额为人民币金额为:400 万元。
问:改造项目有很多不可控制的因素,本项目工期紧,本条款赔偿金额太高,建议调整赔偿金额,或取消该条。如因是发包人的原因是不是有补偿?
答:赔偿金额不予调整。因发包人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误(不超过90天),仅给予工期顺延的补偿,无经济补偿。
问九、招标文件第33页6.1.1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由招标人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请业主及代理明确是否该项目设置有业主专家,不要继续以“评标委员会的组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和《重庆市招投标实施条例》执行。评标委员会的招标人代表应当持有招标人的授权委托书,且具有与评标工作相应的知识水平;招标人代表不得超过评标委员会总人数的三分之一,且不得超过两人。”之类的套话来搪塞。这种错误已经在"重庆市大渡口区城市更新(老旧改)项目- (略) 区、 (略) 区、新工片区、锦凤片区EPC总承包"项目中出现,并且受到了警告,还好该项目业主及代理知错及时改正,才没有酿成大错!!!请你们直接用“没有业主代表”或者“该项目委派X名业主代表”来回答!!!
答:本项目评标委员会由在重庆市综合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的专家组成。
问十、 (略) 分评分标准中描述的业绩加分项必须是以“设计单位牵头的城市品质提升工程”。该条件极不合理,请业主 代理公司不要 点击查看>> 意妄为排斥潜在投标人!此条建议修改为“参与施工的城市品质提升工程”
答:本项目要求设计单位为牵头人,是因为本项目为设计单位牵头的EPC总承包工程,设计负责人具备总承包业绩,与本招标项目类型高度吻合,为了达到城市品质提升效果,统筹把握本项目总体设计方针,故要求设计负责人承担过以设计单位牵头的城市品质提升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业绩。本次招标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招标文件根据项目实际情况进行设置,市场上满足条件的潜在投标人不少于10家,不存在排斥其他潜在投标人的行为,欢迎各潜在投标人参与本次投标。
问十一、请问招标文件设置 (略) 分:投标人的设计负责人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以工程竣工时间为准),承担过以设计单位牵头的城市品质提升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业绩(须包含机动车道、 (略) 、公共空间景观)1 个的得 1 分,提供 2个及以上业绩的得 3 分。这条款很明显是为 (略) 量身定做,具体得分项目为:1、 (略) 文化大道品质提升工程(二期)设计施工总承包。2、 (略) 沿线品质提升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3、 (略) 上段沿线品质提升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此条件设置简直贻笑大方,为排除投标人不择手段, (略) (略) 除开 (略) 均不满足此条件,这是公然的违法行为,强烈要求更改该不合理要求,我司将持续关注本项目,并向市纪委监委驻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纪检监察组反映情况,若招标人一意孤行,我司将持续举报,上不封顶,誓与歪风邪气作斗争。
答:本项目要求设计单位为牵头人,是因为本项目为设计单位牵头的EPC总承包工程,设计负责人具备总承包业绩,与本招标项目类型高度吻合,为了达到城市品质提升效果,统筹把握本项目总体设计方针,故要求设计负责人承担过以设计单位牵头的城市品质提升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业绩。本次招标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招标文件根据项目实际情况进行设置,不存在排斥其他潜在投标人的行为,欢迎各潜在投标人参与本次投标。
问十二、该招标文件中的“应以具备“设计资质”的设计单位为联合体牵头方”,这种要求是不是搞反了,还是你们故意这么设置的,本项目建安费一个多亿!设计费一百万,责任轻重显而易见,担任牵头人的是不是应该像常规的一样应该是施工单位,请修改为联合体牵头人为施工单位或设计单位任意一方。
答:本项目涉及区域广、环境复杂且工期紧张,需要从策划方案、实施方案、方案设计、初步设计着手,将人文历史及文化艺术充分融入到城市品质提升中,打造出具有九龙坡区特色的城市品质提升项目。本项目由设计单位主导,不但有利于实现“三师”进社区覆盖,对工程功能的要求掌握得更加清楚,能有效缓解调和与建设单位间的协调压力,同时可以将设计方面的技术优势延伸到项目采购和施工阶段,从而加速设计施工一体化进程,且《重庆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标准招标文件(全流程电子招标2020年版)》并未规定设计单位不能作为联合体牵头方。因此,本项目要求设计单位为联合体牵头方。
问十三、招标文件1.4.1要求业绩要求投标截止日前3年内,指2019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工程总承包业绩或施工业绩以工程竣工时间为准,设计业绩以施工图审查合格时间为准)的“市政公用工程”(改造),我司提供施工业绩为“ (略) (略) 区土建及安装工程”,工程造价金额和资料均能达到招标文件的要求,也属于改扩建工程,全国建筑市场监管服务平台上项目分类显示为“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工程用途为“排水”。 (略) 述我司提供的业绩请问是否满足招标文件施工业绩“市政公用工程”(改造)的要求?
答:市政公用工程包括但不 (略) 及其设施、城市桥涵及其设施、城市排水设施、城市防洪设施、 (略) 照明设施,是否满足以评标委员会评审结果为准。
二、补遗
1.将招标文件第四章合专用合同条款第 点击查看>> .2款预付款担保中的预付款担保的金额由原“预付款担保的金额:中标暂定建筑安装工程费的10%。”,修改为“预付款担保的金额:中标暂定建筑安装工程费(扣除安全文明施工费)的10%。”
2.将招标文件第四章合专用合同条款第 点击查看>> .3.3条第1款第2项以及第 点击查看>> 条内容由原“(2)工地建设可参照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智慧工地”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渝建〔2017〕 (略) )的相关要求建设,费用不另行计取。”,修改为“工地建设可参照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智慧工地”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渝建〔2017〕 (略) )以及《重庆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智慧工地管理规定(试行)》(渝建〔2021〕6号)的相关要求建设。”。
3.原招标文件与本答疑及补遗通知不一致时,以本答疑及补遗通知为准,本答疑及补遗通知作为招标 (略) 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应。
招标人:重庆 (略) (项目业主)
重庆九龙坡 (略) (代理业主)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渝强 (略)
2022年5月24日
民主村片区老旧小区配套基础设施及周边环境改造提升项目(一期)EPC总承包
答疑及补遗的通知
各潜在投标人:
现将“民主村片区老旧小区配套基础设施及周边环境改造提升项目(一期)EPC总承包”招标文件答疑及补遗通知如下:
一、答疑
问一、请提供为什么还有个施工图设计工作量比例50%的依据
答:本项目已完成方案及初步设计,参考《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管理规定》的通知,故施工图设计工作量比例为50%。
问二、建议将“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并提交经监理及发包人认定的档案资料、结算资料后 28 天内,发包人向承包人支付至累计进度审定金额的 80%(注:不超过签约合同金额的 80%)”修改为“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后 28 天内,发包人向承包人支付至累计进度审定金额的 80%(注:不超过签约合同金额的 80%)”
答:按招标人规定须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并提交经监理及发包人认定的档案资料、结算资料后28日内支付至累计进度审定金额的80%(注:不超过签约合同金额的 80%)。招标文件不做调整。
问三、2、招标文件约定预付款扣回方式“承包人完成累计金额达到签约合同金额的 20%后开始扣回,分两次扣回,每次扣回预付款的 50%。注:若第一个月末未达到预付款扣回条件,则扣回 50%;若第二个月仍未达到预付款扣回条件,则扣回剩余 50%。”建议修改为“承包人完成累计金额达到签约合同金额的 20%后开始扣回,分两次扣回,每次扣回预付款的 50%。”
答:预付款扣回方式符合招标人相关规定,招标文件不作调整。
问四、12、招标文件P175:
“承包人提交竣工结算申请的时间:承包人应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且报送完整工程竣工资料之日起 28天内向监理人、发包人提交竣工结算申请单,并向发包人报送完整的工程竣工资料及经监理人初审确认的完整的竣工结算资料。”可否修改为“承包人应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且报送完整工程竣工资料之日起 60天内向监理人、发包人提交竣工结算申请单,并向发包人报送完整的工程竣工资料及经监理人初审确认的完整的竣工结算资料。”
答:本项目工期紧任务重,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竣工结算申请的时间不可延长,招标文件不作调整。
13、“承包人未按合同约定提交履约担保或质量保证金的违约责任:承包人应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计算方法:每延误 1 天,承包人按 点击查看>> 元/天计算违约金,累计违约金上限:不超过签约合同价的 3%。罚款是否过高,不太合理。
答:履约保证金或质量保证金旨在约束承包人按合同条款履约,违约金的计算方法能切实提醒承包人违约须承担的风险及后果,因此,招标文件不作调整。
14、暂列金、暂估价的金额,招标人未给出暂定价,请提供。
答:本项目无暂列金和暂估价
问五、11、招标文件P173页:
“ 点击查看>> .3 建筑安装工程费支付方式:
①安全文明施工费:合同签订后,发包人在开工前按签约合同价中安全文明施工费的 50%支付承包人,用于现场安全文明施工建设,余下安全文明施工费按施工进度支付。注:安全文明施工费暂定为签约合同价的3%,最终以结算金额为准。
(略) 分项工程费:按承包人当期完成并经监理人、造价跟审单位(若有)和发包人审定的工程量乘以相应综合单价计算当 (略) 分项工程费及相应的规费和税金。发包人在收到完整的进度款支付证书或临时进度款支付证书及发票的相关资料后,按经监理人、造价跟审单位(若有)和发包人审定的当 (略) 分项工程费及相应的规费和税金(不含人工费价差和材料费价差)的65%支付承包人。
③措施项目费:按承包人当期完成并经监理人、造价跟审单位(若有)和发包 (略) 分项工程量,乘以相应综 (略) 得合计金额占签约合 (略) 分项工程费合计金额的比例,并以签约合同价格中措施项目费为基数计算当期完成的措施项目费及相应的规费和税金。发包人在收到完整的进度款支付证书或临时进度款支付证书及发票的相关资料后,按经监理人、造价跟审单位(若有)和发包人审定的当期完成的措施项目费及相应的规费和税金(不含人工费价差和材料费价差)的65%支付承包人。
④其他项目费:按承包人当期完成并经监理人、造价跟审单位(若有)和发包人审定的工程量乘以相应综合单价计算当期完成的其他项目费及相应的规费和税金。发包人在收到完整的进度款支付证书或临时进度款支付证书及发票的相关资料后,按经监理人、造价跟审单位(若有)和发包人审定的当期完成的其他项目费及相应的规费和税金的65%支付承包人。
⑤人工费(工资款):发包人在收到完整的进度款支付证书或临时进度款支付证书及发票的相关资料后,按经监理人和发包人审定的当月完成的合同价款的65%(人工费数额大于当月完成的合同价款的
25%时,按实际人工费数额拨付;若人工费数额小于当月完成的合同价款的 25%时,按不小于当月完成的 - 173 -合同价款的 25%拨付),支付至承包人。
⑥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并提交经监理及发包人认定的档案资料、结算资料后 28 天内,发包人向承包人支付至累计进度审定金额的80%(若实际完成工程量价款大于合同价款,支付至合同价款的80%);结算经九 (略) 或九 (略) 或发包人上 (略) 门指定审核单位审定后 28 天内,发包人向承包人支付至合同竣工结算价的97%;缺陷责任期满后 28 天内发包人向承包人支付剩余工程款。”
1)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人工费的进度款比例为65%比较低,可否提高比例;
答: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人工费的进度款比例为65%符合本项目特点及工期进度要求,因此,招标文件不作调整。
2)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并提交经监理及发包人认定的档案资料、结算资料后 28 天内,发包人向承包人支付至累计进度审定金额的80%可否调整为支付至累计进度审定金额的90%?
答:支付比例按招标文件执行,不作调整。
问六、8、施工图设计应按照初步设计文件和发包人要求进行编制。除发生重大设计变更外,施工图设计对应的预算编制建筑安装工程费不能超过经区发改委批复的概算建筑安装工程费的95%,否则应优化调整施工图设计直至满足限额要求,由此增加的设计费不计取;除发生重大设计变更外,按合同约定的结算原则计算出的合同工程竣工结算价超过经区发改委批复的建筑安装工程费的,则按经区发改委批复的本项目概算建筑安装工程费办理结算。工程总承包项目超过限额设计和结算产生的风险,投标人应在投标报价时综合考虑,合同履行阶段不得以此为由向招标人索赔。”建议修改为“施工图设计应按照初步设计文件和发包人要求进行编制。除发生重大设计变更外,施工图设计对应的预算编制建筑安装工程费不能超过经区发改委批复的概算建筑安装工程费的95%,否则应优化调整施工图设计直至满足限额要求,由此增加的设计费不计取;除发生重大设计变更或招标人提出变更外,按合同约定的结算原则计算出的合同工程竣工结算价超过经区发改委批复的建筑安装工程费的,则按经区发改委批复的本项目概算建筑安装工程费办理结算。工程总承包项目超过限额设计和结算产生的风险,投标人应在投标报价时综合考虑,合同履行阶段不得以此为由向招标人索赔。”如果不修改,招标人提出增加工作内容或提出增加费用的变更,承包人是否可以拒绝?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承包人不得拒绝实施。
9、招标文件P71页,签约合同价的具体构成中,未单独体现勘察费的记取,是否漏记?
答:勘察费在招标文件 (略) 分合同协议书第四条第1款“具体构成详见价格清单中‘(6)双方约定的其他费用(含税)’”进行约定。
10、招标文件P21页:“2.4 建筑安装工程费
由投标人根据市场行情和自身情况自主填报建筑安装工程费费率以及建筑安装工程费暂定报价。 建筑安装工程费投标报价包括完成招标范围内工程项目的人工费、建筑设备材料费、施工机具使用费、企业管理费、利润、一般风险费、措施项目费(含临时设施费、系统集成费、安全文明施工费)、其他项目费、规费、税金、招标文件及合同约定的相关费用、政策性 (略) 有费用。”措施费中的系统集成费具体指哪些?
答:包括但不限于施工中软件平台等的费用。
问七、1、设计周期:施工图设计 20 日历天(含勘察周期)”从哪天开始计算?是否包含审图时间?是否应扣减审图单位审图时限?
答:合同签订之日起开始计算;包含审图时间;审图单位的审图时限不予扣减。
2、“勘察方案需报招标人确认后实施” 应明确招标人确认勘察方案的时限,超出时限耽误的勘察设计周期应顺延。
答:招标人确认勘察方案的时限为1个工作日。
3、“c.智慧工 (略) 需的措施费,由承包人报送智慧工地建设管理方案及措施,发包人依据建设标准予以定价纳入结算。”与“(2)工地建设可参照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智慧工地”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渝建 〔2017〕414 号)的相关要求建设,费用不另行计取。”是矛盾的。是否以前者为准?
答:工地建设按照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智慧工地”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渝建〔2017〕 (略) )以及《重庆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智慧工地管理规定(试行)》(渝建〔2021〕6号)的相关要求建设,具体详见补遗。
4、“注:各阶段的设计文件在取 (略) 门审查意见(施工图取 得施工图审查合格书)后,招标人不再支付任何招 (略) 门提出重大修改或调整(非设计单位原因)而产生的重复设计等费用。”若是招标人提出的重大修改或调整是否应记取相应设计费用,如果不记取费用,设计是否可拒绝?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承包人不得拒绝实施。
4、“因承包人原因使竣工日期延误,每延误 1 日的误期赔偿金额为人民币金额为: 点击查看>> 元/日、累计最高赔偿金额为人民币金额为:400 万元。”工期延误赔偿太高,与合同中约定的承包人违约责任“(7)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的违约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由承包人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由此 导致工期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逾期竣工违约金的计算方法:每延误 1 天,承包人按 5000 元/天计算逾期竣工违约金,累计违约金上限:万元(不超过签约合同价的 3%);承包人支付逾期竣工违约金后, 不免除承包人继续完成工程及修补缺陷的义务。”约定不一致,是否以后者为准?
答:因承包人原因使竣工日期延误,按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专用条款第8.7.2条执行。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的违约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按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专用条款第 点击查看>> .3条第“(7)”款执行。
5、因“预付款的金额或比例为:中标暂定建筑安装工程费(扣除安全文明施工费)的 10%”故“预付款担保的金额:中标暂定建筑安装工程费的 10%。”是否应改为“预付款担保的金额:中标暂定建筑安装工程费(扣除安全文明施工费)的 10%”?
答:预付款担保的金额:中标暂定建筑安装工程费(扣除安全文明施工费)的10%。
6、“ (略) 完成后,经审查机构审查合格后并提供正式的勘察报告并办理完勘察费用结算后,付至经发包人审核勘察费金额的 80%,项目决算办理完毕后,付清剩余款项。”项目决算办理完毕后,是否指“招标人审核勘察费结算后,付清剩余款项。”?
答:是指E (略) 办理结算后,付清剩余款项。
7、施工图设计应按照初步设计文件和发包人要求进行编制。除发生重大设计变更外,施工图设计对应的预算编制建筑安装工程费不能超过经区发改委批复的概算建筑安装工程费的95%,否则应优化调整施工图设计直至满足限额要求,由此增加的设计费不计取;除发生重大设计变更外,按合同约定的结算原则计算出的合同工程竣工结算价超过经区发改委批复的建筑安装工程费的,则按经区发改委批复的本项目概算建筑安装工程费办理结算。工程总承包项目超过限额设计和结算产生的风险,投标人应在投标报价时综合考虑,合同履行阶段不得以此为由向招标人索赔。”建议修改为“施工图设计应按照初步设计文件和发包人要求进行编制。除发生重大设计变更外,施工图设计对应的预算编制建筑安装工程费不能超过经区发改委批复的概算建筑安装工程费的95%,否则应优化调整施工图设计直至满足限额要求,由此增加的设计费不计取;除发生重大设计变更或招标人提出变更外,按合同约定的结算原则计算出的合同工程竣工结算价超过经区发改委批复的建筑安装工程费的,则按经区发改委批复的本项目概算建筑安装工程费办理结算。工程总承包项目超过限额设计和结算产生的风险,投标人应在投标报价时综合考虑,合同履行阶段不得以此为由向招标人索赔。”如果不修改,招标人提出增加工作内容或提出增加费用的变更,承包人是否可以拒绝?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承包人不得拒绝实施。
问八、在招标文件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中的5.1条对投标人拟派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已在投标人单位注册并应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注册资格,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应为投标人单位人员。
按照最新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办法规定取得相应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建议修改为: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注册资格或一级注册建筑师注册资格,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应为投标人单位人员。
答:本项目要求若投标人为联合体的,应以具备设计资质的设计单位为联合体牵头方,总承包项目经理由牵头人提供,投标人拟派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已在投标人单位注册并应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注册资格,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应为投标人单位人员。招标文件不作调整。
招标文件合同专用条款:8.7.2工期延误:因承包人原因使竣工日期延误,每延误 1 日的误期赔偿金额为人民币金额为: 点击查看>> 元/日、累计最高赔偿金额为人民币金额为:400 万元。
问:改造项目有很多不可控制的因素,本项目工期紧,本条款赔偿金额太高,建议调整赔偿金额,或取消该条。如因是发包人的原因是不是有补偿?
答:赔偿金额不予调整。因发包人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误(不超过90天),仅给予工期顺延的补偿,无经济补偿。
问九、招标文件第33页6.1.1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由招标人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请业主及代理明确是否该项目设置有业主专家,不要继续以“评标委员会的组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和《重庆市招投标实施条例》执行。评标委员会的招标人代表应当持有招标人的授权委托书,且具有与评标工作相应的知识水平;招标人代表不得超过评标委员会总人数的三分之一,且不得超过两人。”之类的套话来搪塞。这种错误已经在"重庆市大渡口区城市更新(老旧改)项目- (略) 区、 (略) 区、新工片区、锦凤片区EPC总承包"项目中出现,并且受到了警告,还好该项目业主及代理知错及时改正,才没有酿成大错!!!请你们直接用“没有业主代表”或者“该项目委派X名业主代表”来回答!!!
答:本项目评标委员会由在重庆市综合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的专家组成。
问十、 (略) 分评分标准中描述的业绩加分项必须是以“设计单位牵头的城市品质提升工程”。该条件极不合理,请业主 代理公司不要 点击查看>> 意妄为排斥潜在投标人!此条建议修改为“参与施工的城市品质提升工程”
答:本项目要求设计单位为牵头人,是因为本项目为设计单位牵头的EPC总承包工程,设计负责人具备总承包业绩,与本招标项目类型高度吻合,为了达到城市品质提升效果,统筹把握本项目总体设计方针,故要求设计负责人承担过以设计单位牵头的城市品质提升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业绩。本次招标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招标文件根据项目实际情况进行设置,市场上满足条件的潜在投标人不少于10家,不存在排斥其他潜在投标人的行为,欢迎各潜在投标人参与本次投标。
问十一、请问招标文件设置 (略) 分:投标人的设计负责人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以工程竣工时间为准),承担过以设计单位牵头的城市品质提升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业绩(须包含机动车道、 (略) 、公共空间景观)1 个的得 1 分,提供 2个及以上业绩的得 3 分。这条款很明显是为 (略) 量身定做,具体得分项目为:1、 (略) 文化大道品质提升工程(二期)设计施工总承包。2、 (略) 沿线品质提升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3、 (略) 上段沿线品质提升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此条件设置简直贻笑大方,为排除投标人不择手段, (略) (略) 除开 (略) 均不满足此条件,这是公然的违法行为,强烈要求更改该不合理要求,我司将持续关注本项目,并向市纪委监委驻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纪检监察组反映情况,若招标人一意孤行,我司将持续举报,上不封顶,誓与歪风邪气作斗争。
答:本项目要求设计单位为牵头人,是因为本项目为设计单位牵头的EPC总承包工程,设计负责人具备总承包业绩,与本招标项目类型高度吻合,为了达到城市品质提升效果,统筹把握本项目总体设计方针,故要求设计负责人承担过以设计单位牵头的城市品质提升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业绩。本次招标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招标文件根据项目实际情况进行设置,不存在排斥其他潜在投标人的行为,欢迎各潜在投标人参与本次投标。
问十二、该招标文件中的“应以具备“设计资质”的设计单位为联合体牵头方”,这种要求是不是搞反了,还是你们故意这么设置的,本项目建安费一个多亿!设计费一百万,责任轻重显而易见,担任牵头人的是不是应该像常规的一样应该是施工单位,请修改为联合体牵头人为施工单位或设计单位任意一方。
答:本项目涉及区域广、环境复杂且工期紧张,需要从策划方案、实施方案、方案设计、初步设计着手,将人文历史及文化艺术充分融入到城市品质提升中,打造出具有九龙坡区特色的城市品质提升项目。本项目由设计单位主导,不但有利于实现“三师”进社区覆盖,对工程功能的要求掌握得更加清楚,能有效缓解调和与建设单位间的协调压力,同时可以将设计方面的技术优势延伸到项目采购和施工阶段,从而加速设计施工一体化进程,且《重庆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标准招标文件(全流程电子招标2020年版)》并未规定设计单位不能作为联合体牵头方。因此,本项目要求设计单位为联合体牵头方。
问十三、招标文件1.4.1要求业绩要求投标截止日前3年内,指2019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工程总承包业绩或施工业绩以工程竣工时间为准,设计业绩以施工图审查合格时间为准)的“市政公用工程”(改造),我司提供施工业绩为“ (略) (略) 区土建及安装工程”,工程造价金额和资料均能达到招标文件的要求,也属于改扩建工程,全国建筑市场监管服务平台上项目分类显示为“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工程用途为“排水”。 (略) 述我司提供的业绩请问是否满足招标文件施工业绩“市政公用工程”(改造)的要求?
答:市政公用工程包括但不 (略) 及其设施、城市桥涵及其设施、城市排水设施、城市防洪设施、 (略) 照明设施,是否满足以评标委员会评审结果为准。
二、补遗
1.将招标文件第四章合专用合同条款第 点击查看>> .2款预付款担保中的预付款担保的金额由原“预付款担保的金额:中标暂定建筑安装工程费的10%。”,修改为“预付款担保的金额:中标暂定建筑安装工程费(扣除安全文明施工费)的10%。”
2.将招标文件第四章合专用合同条款第 点击查看>> .3.3条第1款第2项以及第 点击查看>> 条内容由原“(2)工地建设可参照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智慧工地”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渝建〔2017〕 (略) )的相关要求建设,费用不另行计取。”,修改为“工地建设可参照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智慧工地”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渝建〔2017〕 (略) )以及《重庆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智慧工地管理规定(试行)》(渝建〔2021〕6号)的相关要求建设。”。
3.原招标文件与本答疑及补遗通知不一致时,以本答疑及补遗通知为准,本答疑及补遗通知作为招标 (略) 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应。
招标人:重庆 (略) (项目业主)
重庆九龙坡 (略) (代理业主)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渝强 (略)
2022年5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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