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村片区老旧小区改造提升项目(一期)EPC答疑补遗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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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主村片区老旧小区改造提升项目(一期)EPC答疑补遗文件

民主村片区老旧小区改造提升项目(一期)EPC

答疑及补遗通知

各潜在投标人:

现将“民主村片区老旧小区改造提升项目(一期)EPC”招标文件答疑及补遗通知如下:

一、答疑

质疑1:质疑一:1.4.1 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要求中未明确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可以兼任施工负责人。

质疑二:第三章评标办法中2.2.2 (略) 分评审标准中3分投标人的设计负责人自 2019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以工程竣工时间为准),承担过以设计单位牵头的城市品质提升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业绩(须包含临街商铺门楣店招改造或广告店招、外墙立面改造、夜景灯饰)1个的得1分,提供2个及以上业绩的得3分。

投标人须在投 (略) 分提供业绩的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的项目可提供项目发包人出具的项目直接发包情况说明或证明文书代替)、合同协议书和工程竣工验收合格证明材料。

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

若提供的上述业绩证明材料无法体现临街商铺门楣店招改造或广告店招、外墙立面改造、夜景灯饰等内容、人员姓名职务信息的,还须提供业主证明。

此处这样要求是否夯实了设计负责人作为联合体投标牵头人,前面项目总承包项目经理证书也要求一级建造师建筑专业,一般只有施工+设计企业才同时具备,前后是否有冲突,业绩材料注明太有指定性,此项目就一个老旧小区改造项目,为何要设置如此苛刻的条件。

回复:(1)由于本项目工期紧,任务重,为了能顺利的如期完工,故不允许兼任。

根据《重庆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标准招标文件》范本使用说明,凡以“□”标示的为选择项目,供招标人在实际使用中在相应“□”中用“√”标示选择,该设置符合《重庆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标准招标文件》范本要求。

(2)本项目招标文件总承包项目经理要求的是一级注册建筑师,并非一级建造师建筑专业,且项目牵头单位为设计单位,故商务加分业绩按设计单位来设置。从项目实施范围来说本项目是标准的城市更新项目,即城市品质提升项目。为打造出具有九龙坡区特色的城市品质提升项目,所以业绩类别为城市品质提升项目(须包含临街商铺门楣店招改造或广告店招、外墙立面改造、夜景灯饰),且业绩证明材料无法体现临街商铺门楣店招改造或广告店招、外墙立面改造、夜景灯饰等内容、人员姓名职务信息的,还须提供业主证明。招标文件根据项目实际情况进行设置,不存在排斥其他潜在投标人的行为,欢迎各潜在投标人参与本次投标。

质疑2:1、设计周期:施工图设计 20 日历天”从哪天开始计算?是否包含审图时间?是否应扣减审图单位审图时限?

2、“注:各阶段的设计文件在取 (略) 门审查意见(施工图取得施工图审查合格书)后,招标人不再支付任何招 (略) 门提出重大修改或调整(非设计单位原因)而产生的重复设计等费用。”若是招标人提出的重大修改或调整是否应记取相应设计费用,如果不记取费用,设计是否可拒绝?

3、“因承包人原因使竣工日期延误,每延误 1 日的误期赔偿金额为人民币金额为: 点击查看>> 元/日、累计最高赔偿金额为人民币金额为:400 万元。”工期延误赔偿太高,与合同中约定的承包人违约责任“(7)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的违约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由承包人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由此 导致工期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逾期竣工违约金的计算方法:每延误 1 天,承包人按 5000 元/天计算逾期竣工违约金,累计违约金上限:万元(不超过签约合同价的 3%);承包人支付逾期竣工违约金后,不免除承包人继续完成工程及修补缺陷的义务。”约定不一致,是否以后者为准?。

4、“如因建设需要,发包人调增(减)建设范围,导致工程量增加(减少)的均按本合同结算原则办理结算,发包人不另行支付费用。”不合理,因建设人需求增加建筑安装费用,承包人是否可以拒绝实施。

5、“智慧工 (略) 需的措施费,由承包人报送智慧工地建设管理方案及措施,发包人依据建设标准予以定价纳入结算。” 与“工地建设可参照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智慧工地”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渝建〔2017〕414 号)的相关要求建设费用不另行计取。”前者表述计取,后者表述不计取,两者自相矛盾。是否以前者为准?

6、施工图设计应按照初步设计文件和发包人要求进行编制。除发生重大设计变更外,施工图设计对应的预算编制建筑安装工程费不能超过经区发改委批复的概算建筑安装工程费的95%,否则应优化调整施工图设计直至满足限额要求,由此增加的设计费不计取;除发生重大设计变更外,按合同约定的结算原则计算出的合同工程竣工结算价超过经区发改委批复的建筑安装工程费的,则按经区发改委批复的本项目概算建筑安装工程费办理结算。工程总承包项目超过限额设计和结算产生的风险,投标人应在投标报价时综合考虑,合同履行阶段不得以此为由向招标人索赔。”建议修改为“施工图设计应按照初步设计文件和发包人要求进行编制。除发生重大设计变更外,施工图设计对应的预算编制建筑安装工程费不能超过经区发改委批复的概算建筑安装工程费的95%,否则应优化调整施工图设计直至满足限额要求,由此增加的设计费不计取;除发生重大设计变更或招标人提出变更外,按合同约定的结算原则计算出的合同工程竣工结算价超过经区发改委批复的建筑安装工程费的,则按经区发改委批复的本项目概算建筑安装工程费办理结算。工程总承包项目超过限额设计和结算产生的风险,投标人应在投标报价时综合考虑,合同履行阶段不得以此为由向招标人索赔。”如果不修改,招标人提出增加工作内容或提出增加费用的变更,承包人是否可以拒绝?

7、因“预付款的金额或比例为:中标暂定建筑安装工程费(扣除安全文明施工费)的 10%”故“预付款担保的金额:中标暂定建筑安装工程费的 10%。”是否应改为“预付款担保的金额:中标暂定建筑安装工程费(扣除安全文明施工费)的 10%”?

8、当按结算原则计算出的合同工程竣工结算价超过批准概算金额的,以概算金额为限价进行结算(发生重大设计变更的情况除外)。” (略) 内修改为“发生重大设计变更和发包人原因变更的情况除外”。

9、暂列金、暂估价的金额,招标人未给出暂定价,请提供。

10、“承包人未按合同约定提交履约担保或质量保证金的违约责任:承包人应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计算方法:每延误 1 天,承包人按 5000 元/天计算违约金,累计违约金上限:不超过签约合同价的3%。”罚款是否过高,不太合理。

回复:(1)合同签订之日起开始计算;包含审图时间;审图单位的审图时限不予扣减。

(2)按招标文件执行,承包人不得拒绝实施。

(3)前者是指因承包人原因导致的工期延误,后者是指逾期竣工违约金的计算方法。按招标文件执行。

(4)如因建设需要,发包人调增(减)建设范围,导致工程量增加(减少)的均按本合同结算原则办理结算,发包人不单独支付,承包人不得拒绝实施。

(5)详见补遗。

(6)按招标文件执行,承包人不得拒绝实施。

(7)预付款担保的金额:中标暂定建筑安装工程费(扣除安全文明施工费)的 10%。

(8)按招标文件执行,不作调整。

(9)本项目无暂列金和暂估价。

(10)由于本项目工期紧、任务重,按招标文件执行,不作调整。

质疑3:招标文件商务评 (略) 分要求:投标人的设计负责人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以工程竣工时间为准),承担过以设计单位牵头的城市品质提升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业绩(须包含临街商铺门楣店招改造或广告店招、外墙立面改造、夜景灯饰) 1 个得1分,2个及以上得3分。

大多数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项目都是施工单位为牵头人,上述条件要求:须是设计单位牵头的城市品质提升并且还要求是设计施工总承包,纯设计的还不行,存在限制和排斥潜在投标人。望取消这条限制条件,给各投标人一个公平、公正的投标机会。

回复:本项目实施范围为九龙坡区谢家湾正街老旧小区住宅安全隐患整治及品质提升、屋面防水、楼栋室内公共区域、临街商铺门楣店招改造,公共服务配套(社区用房等)设施完善,街区照明灯饰工程等诸多内容,项目涉及区域广、环境复杂且工期要求紧,需要从策划方案、实施方案、方案设计、初步设计着手,将人文历史及文化艺术充分融入到城市品质提升中,打造出具有九龙坡区特色的城市品质提升项目,因此设计单位的设计水平和组织能力至关重要。由设计单位主导,不但有利于实现“三师”进社区覆盖,且对工程功能的要求掌握得更加清楚,能有效缓解和调和与建设单位间的协调压力。根据《重庆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标准招标文件》范本规定商务条件也可以是设计业绩,不只是总承包业绩,该设置符合范本规定。不存在排斥其他潜在投标人的行为,欢迎各潜在投标人参与本次投标。按招标文件执行,不作调整。

质疑4:1、招标文件约定的设计费2.4%限价是如何来的?设计费收费文件什么时候从计价[2002] (略) 改成了“《重庆市建筑安装工程设计概算编制办法》(CQGSBF-JA-2021)”?而且收费按照概算编制办法收费,为什么还有个施工图设计阶段工作量比例?建议按[2002] (略) 文计取设计费。

2、招标文件约定分批次移交场地,请明确分次提供的具体计划。

3、招标文件约定预付款扣回方式“承包人完成累计金额达到签约合同金额的 20%后开始扣回,分两次扣回,每次扣回预付款的 50%。注:若第一个月末未达到预付款扣回条件,则扣回 50%;若第二个月仍未达到预付款扣回条件,则扣回剩余 50%。”建议修改为“承包人完成累计金额达到签约合同金额的 20%后开始扣回,分两次扣回,每次扣回预付款的 50%。”

4、建议将“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并提交经监理及发包人认定的档案资料、结算资料后 28 天内,发包人向承包人支付至累计进度审定金额的 80%(注:不超过签约合同金额的 80%)”修改为“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后 28 天内,发包人向承包人支付至累计进度审定金额的 80%(注:不超过签约合同金额的 80%)”

回复:(1)本项目设计费限价是根据九 (略) 相关规定,按《重庆市建筑安装工程设计概算编制办法》(CQGSBF-JA-2021)表十六设计费参考费率标准中建安工程费参考费率下限值的80%计取。且已完成方案及初步设计,参考《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管理规定》的通知,且故施工图设计工作量比例为50%。

(2)根据建设时序等因素按实推进移交场地。

(3)按招标文件执行,不作调整。

(4)由于本项目工期紧、任务重,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竣工结算申请的时间不可延长,招标文件不作调整。

质疑5:在招标文件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中的5.1条对投标人拟派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已在投标人单位注册并应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注册资格,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应为投标人单位人员。

按照最新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办法规定取得相应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建议修改为: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注册资格或一级注册建筑师注册资格,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应为投标人单位人员。

招标文件合同专用条款:8.7.2工期延误:因承包人原因使竣工日期延误,每延误 1 日的误期赔偿金额为人民币金额为: 点击查看>> 元/日、累计最高赔偿金额为人民币金额为:400 万元。

问:改造项目有很多不可控制的因素,本项目工期紧,本条款赔偿金额太高,建议调整赔偿金额,或取消该条。如因是发包人的原因是不是有补偿?核对是否为范本范围之内

招标文件合同专用条款: 点击查看>> 联合体中标的,本项目的设计费支付给联合体承包单位中的设计单位,建安工程费支付给联合体承包单位中的施工单位。该条款与在招标文件合同专用条款:4.6.2联合体各成员的分工、费用收取、发票开具等事项:由联合体各成员在联合体协议中约定,有冲突,不应勾选合同专用条款: 点击查看>> 联合体中标的,本项目的设计费支付给联合体承包单位中的设计单位,建安工程费支付给联合体承包单位中的施工单位。

回复:(1)由于本项目工期紧,任务重,为了能顺利的如期完工,故不允许兼任。

根据《重庆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标准招标文件》范本使用说明,凡以“□”标示的为选择项目,供招标人在实际使用中在相应“□”中用“√”标示选择,该设置符合《重庆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标准招标文件》范本要求。

(2)不取消,如因发包人的原因则采取工期顺延的方式。

(3)不冲突,联合体中标的,本项目的设计费支付给联合体承包单位中的设计单位,建安工程费支付给联合体承包单位中的施工单位。

质疑6:招标文件前附表3.7.5编制要求中有(3) (略) 分,是否有误?

回复:删除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7.5编制要求中的(3) (略) 分。

质疑7:招标文件第30页6.1.1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由招标人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请业主及代理明确是否该项目设置有业主专家,不要继续以“评标委员会的组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和《重庆市招投标实施条例》执行。评标委员会的招标人代表应当持有招标人的授权委托书,且具有与评标工作相应的知识水平;招标人代表不得超过评标委员会总人数的三分之一,且不得超过两人。”之类的套话来搪塞。这种错误已经在"重庆市大渡口区城市更新(老旧改)项目- (略) 区、 (略) 区、新工片区、锦凤片区EPC总承包"项目中出现,并且受到了警告,还好该项目业主及代理知错及时改正,才没有酿成大错!!!请你们直接用“没有业主代表”或者“该项目委派X名业主代表”来回答!!!

回复:本项目评标委员会由在重庆市综合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的专家组成。

质疑8: (略) 分评分标准中描述的业绩加分项必须是以“设计单位牵头的城市品质提升工程”。该条件极不合理,请业主、代理公司不要 点击查看>> 意妄为排斥潜在投标人!此条建议修改为“参与施工的城市品质提升工程”。

回复:本项目涉及区域广、环境复杂且工期要求紧,需要从策划方案、实施方案、方案设计、初步设计着手,将人文历史及文化艺术充分融入到城市品质提升中,打造出具有九龙坡区特色的城市品质提升项目,因此设计单位的设计水平和组织能力至关重要。若本项目由设计单位主导,不但有利于实现“三师”进社区覆盖,且对工程功能的要求掌握得更加清楚,能有效缓解和调和与建设单位间的协调压力。一是设计单位能够通过总承包模 (略) 径和方案,以节约施工成本和投资成本;二是在设计过程中可以直接统筹项目各环节,例如提前准备采购等工作,有利于缩短工期;三是作为设计人对本项目结合人文历史与文化艺术施工的目的更加了解,在施工过程中可以主导施工最终呈现的艺术效果。同时,设计单位是技术和人才密集型企业,有齐全的各类专业技术人员,在实施工程总承包项目管理时,设计单位可以将设计方面的技术优势延伸到项目采购和施工阶段。特别是高素质的技术人员能很快适应工程总承包的建设需要,从而加速设计施工一体化进程。招标文件根据项目实际情况进行设置,不存在排斥其他潜在投标人的行为,欢迎各潜在投标人参与本次投标。按招标文件执行,不作调整。

质疑9:到底以哪一方为联合体牵头方?

回复:如投标人组成联合体,应以具备“设计资质”的设计单位为联合体牵头方,并签订联合体协议,联合体协议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联合体成员单位不超过2家。

质疑10:本项目造价高施工多工序零散且涉及面广,施工要求比较高,然而牵头单位却仅为设计单位,背离本项目实际情况,请将本次牵头单位调整为施工单位,或者设计、施工单位均可。

回复:本项目实施范围为九龙坡区谢家湾正街老旧小区住宅安全隐患整治及品质提升、屋面防水、楼栋室内公共区域、临街商铺门楣店招改造,公共服务配套(社区用房等)设施完善,街区照明灯饰工程等诸多内容,项目涉及区域广、环境复杂且工期要求紧,需要从策划方案、实施方案、方案设计、初步设计着手,将人文历史及文化艺术充分融入到城市品质提升中,打造出具有九龙坡区特色的城市品质提升项目,因此设计单位的设计水平和组织能力至关重要。由设计单位主导,不但有利于实现“三师”进社区覆盖,且对工程功能的要求掌握得更加清楚,能有效缓解和调和与建设单位间的协调压力。因此,本项目设置为由设计单位牵头实施符合《重庆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标准招标文件》范本规定。不存在排斥其他潜在投标人的行为,欢迎各潜在投标人参与本次投标。按招标文件执行,不作调整。

质疑11:本项目造价高施工多工序零散且涉及面广,施工要求比较高,然而牵头单位却仅为设计单位,背离本项目实际情况,请将本次牵头单位调整为施工单位,或者设计、施工单位均可。

回复:同质疑10回复。

质疑12:该招标文件中的“应以具备“设计资质”的设计单位为联合体牵头方”,这种要求是不是搞反了,还是你们故意这么设置的,本项目建安费8000万,设计费一百万不到,责任轻重显而易见,担任牵头人的是不是应该像常规的一样应该是施工单位,请修改为联合体牵头人为施工单位或设计单位任意一方。

回复:同质疑10回复。

质疑13:该项目中的“应以具备“设计资质”的设计单位为联合体牵头方”的要求太离谱,你 (略) 量身设定的条件吧。后期各种报建的都是施工单位去办理,中后期的事情都是施工单位负责,你们这种行为简直是反其道而行之,请停止这种 点击查看>> 意妄为、无法无天的操作,修改为施工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

回复:同质疑10回复。

质疑14:该项目中的“应以具备“设计资质”的设计单位为联合体牵头方”的要求太离谱,你 (略) 量身设定的条件吧。后期各种报建的都是施工单位去办理,中后期的事情都是施工单位负责,你们这种行为简直是反其道而行之,请停止这种 点击查看>> 意妄为、无法无天的操作,修改为施工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

回复:同质疑10回复。

质疑15:招标人本次招标是否安排业主专家?请直接说明。答疑的时候直接说明是否有业主专家,不要回答依法组建来绕大家,说明白的对大家都好。

回复:本项目评标委员会由在重庆市综合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的专家组成。

二、补遗

1、删除原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7.5编制要求中的“(3) (略) 分”内容。

2、将招标文件第四章合专用合同条款第 点击查看>> .2款预付款担保中的预付款担保的金额调整为“预付款担保的金额:中标暂定建筑安装工程费(扣除安全文明施工费)的10%。

3、将原招标文件 点击查看>> .3 承包人违约的责任(7)款“每延误1天,承包人按5000元/天计算逾期竣工违约金,累计违约金上限:万元(不超过签约合同价的3%)”调整为:“每延误1天,承包人按50000元/天计算逾期竣工违约金,累计违约金上限:不超过签约合同价的3%

4、将原招标文件第四章合专用合同条款第 点击查看>> .3.4条第2款及 点击查看>> 智慧工地调整为:“工地建设可参照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智慧工地”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渝建〔2017〕 (略) )以及《重庆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智慧工地管理规定(试行)》(渝建〔2021〕6号)的相关要求建设。

5、《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网》和《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招标公告网页版“如投标人组成联合体,应以具备“施工资质”的单位为联合体牵头方,并签订联合体协议,联合体协议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联合体成员单位不超过2 家。”内容,更正为“如投标人组成联合体,应以具备“设计资质”的设计单位为联合体牵头方,并签订联合体协议,联合体协议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联合体成员单位不超过2家。”。

6、原招标文件与本答疑及补遗通知不一致时,以本答疑及补遗通知为准,本答疑及补遗通知作为招标 (略) 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应。

招标人:重庆 (略) (项目业主)

重庆九龙坡 (略) (代理业主)

(略) :重庆泓展 (略)

2022年5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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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主村片区老旧小区改造提升项目(一期)EPC

答疑及补遗通知

各潜在投标人:

现将“民主村片区老旧小区改造提升项目(一期)EPC”招标文件答疑及补遗通知如下:

一、答疑

质疑1:质疑一:1.4.1 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要求中未明确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可以兼任施工负责人。

质疑二:第三章评标办法中2.2.2 (略) 分评审标准中3分投标人的设计负责人自 2019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以工程竣工时间为准),承担过以设计单位牵头的城市品质提升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业绩(须包含临街商铺门楣店招改造或广告店招、外墙立面改造、夜景灯饰)1个的得1分,提供2个及以上业绩的得3分。

投标人须在投 (略) 分提供业绩的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的项目可提供项目发包人出具的项目直接发包情况说明或证明文书代替)、合同协议书和工程竣工验收合格证明材料。

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

若提供的上述业绩证明材料无法体现临街商铺门楣店招改造或广告店招、外墙立面改造、夜景灯饰等内容、人员姓名职务信息的,还须提供业主证明。

此处这样要求是否夯实了设计负责人作为联合体投标牵头人,前面项目总承包项目经理证书也要求一级建造师建筑专业,一般只有施工+设计企业才同时具备,前后是否有冲突,业绩材料注明太有指定性,此项目就一个老旧小区改造项目,为何要设置如此苛刻的条件。

回复:(1)由于本项目工期紧,任务重,为了能顺利的如期完工,故不允许兼任。

根据《重庆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标准招标文件》范本使用说明,凡以“□”标示的为选择项目,供招标人在实际使用中在相应“□”中用“√”标示选择,该设置符合《重庆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标准招标文件》范本要求。

(2)本项目招标文件总承包项目经理要求的是一级注册建筑师,并非一级建造师建筑专业,且项目牵头单位为设计单位,故商务加分业绩按设计单位来设置。从项目实施范围来说本项目是标准的城市更新项目,即城市品质提升项目。为打造出具有九龙坡区特色的城市品质提升项目,所以业绩类别为城市品质提升项目(须包含临街商铺门楣店招改造或广告店招、外墙立面改造、夜景灯饰),且业绩证明材料无法体现临街商铺门楣店招改造或广告店招、外墙立面改造、夜景灯饰等内容、人员姓名职务信息的,还须提供业主证明。招标文件根据项目实际情况进行设置,不存在排斥其他潜在投标人的行为,欢迎各潜在投标人参与本次投标。

质疑2:1、设计周期:施工图设计 20 日历天”从哪天开始计算?是否包含审图时间?是否应扣减审图单位审图时限?

2、“注:各阶段的设计文件在取 (略) 门审查意见(施工图取得施工图审查合格书)后,招标人不再支付任何招 (略) 门提出重大修改或调整(非设计单位原因)而产生的重复设计等费用。”若是招标人提出的重大修改或调整是否应记取相应设计费用,如果不记取费用,设计是否可拒绝?

3、“因承包人原因使竣工日期延误,每延误 1 日的误期赔偿金额为人民币金额为: 点击查看>> 元/日、累计最高赔偿金额为人民币金额为:400 万元。”工期延误赔偿太高,与合同中约定的承包人违约责任“(7)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的违约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由承包人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由此 导致工期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逾期竣工违约金的计算方法:每延误 1 天,承包人按 5000 元/天计算逾期竣工违约金,累计违约金上限:万元(不超过签约合同价的 3%);承包人支付逾期竣工违约金后,不免除承包人继续完成工程及修补缺陷的义务。”约定不一致,是否以后者为准?。

4、“如因建设需要,发包人调增(减)建设范围,导致工程量增加(减少)的均按本合同结算原则办理结算,发包人不另行支付费用。”不合理,因建设人需求增加建筑安装费用,承包人是否可以拒绝实施。

5、“智慧工 (略) 需的措施费,由承包人报送智慧工地建设管理方案及措施,发包人依据建设标准予以定价纳入结算。” 与“工地建设可参照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智慧工地”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渝建〔2017〕414 号)的相关要求建设费用不另行计取。”前者表述计取,后者表述不计取,两者自相矛盾。是否以前者为准?

6、施工图设计应按照初步设计文件和发包人要求进行编制。除发生重大设计变更外,施工图设计对应的预算编制建筑安装工程费不能超过经区发改委批复的概算建筑安装工程费的95%,否则应优化调整施工图设计直至满足限额要求,由此增加的设计费不计取;除发生重大设计变更外,按合同约定的结算原则计算出的合同工程竣工结算价超过经区发改委批复的建筑安装工程费的,则按经区发改委批复的本项目概算建筑安装工程费办理结算。工程总承包项目超过限额设计和结算产生的风险,投标人应在投标报价时综合考虑,合同履行阶段不得以此为由向招标人索赔。”建议修改为“施工图设计应按照初步设计文件和发包人要求进行编制。除发生重大设计变更外,施工图设计对应的预算编制建筑安装工程费不能超过经区发改委批复的概算建筑安装工程费的95%,否则应优化调整施工图设计直至满足限额要求,由此增加的设计费不计取;除发生重大设计变更或招标人提出变更外,按合同约定的结算原则计算出的合同工程竣工结算价超过经区发改委批复的建筑安装工程费的,则按经区发改委批复的本项目概算建筑安装工程费办理结算。工程总承包项目超过限额设计和结算产生的风险,投标人应在投标报价时综合考虑,合同履行阶段不得以此为由向招标人索赔。”如果不修改,招标人提出增加工作内容或提出增加费用的变更,承包人是否可以拒绝?

7、因“预付款的金额或比例为:中标暂定建筑安装工程费(扣除安全文明施工费)的 10%”故“预付款担保的金额:中标暂定建筑安装工程费的 10%。”是否应改为“预付款担保的金额:中标暂定建筑安装工程费(扣除安全文明施工费)的 10%”?

8、当按结算原则计算出的合同工程竣工结算价超过批准概算金额的,以概算金额为限价进行结算(发生重大设计变更的情况除外)。” (略) 内修改为“发生重大设计变更和发包人原因变更的情况除外”。

9、暂列金、暂估价的金额,招标人未给出暂定价,请提供。

10、“承包人未按合同约定提交履约担保或质量保证金的违约责任:承包人应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计算方法:每延误 1 天,承包人按 5000 元/天计算违约金,累计违约金上限:不超过签约合同价的3%。”罚款是否过高,不太合理。

回复:(1)合同签订之日起开始计算;包含审图时间;审图单位的审图时限不予扣减。

(2)按招标文件执行,承包人不得拒绝实施。

(3)前者是指因承包人原因导致的工期延误,后者是指逾期竣工违约金的计算方法。按招标文件执行。

(4)如因建设需要,发包人调增(减)建设范围,导致工程量增加(减少)的均按本合同结算原则办理结算,发包人不单独支付,承包人不得拒绝实施。

(5)详见补遗。

(6)按招标文件执行,承包人不得拒绝实施。

(7)预付款担保的金额:中标暂定建筑安装工程费(扣除安全文明施工费)的 10%。

(8)按招标文件执行,不作调整。

(9)本项目无暂列金和暂估价。

(10)由于本项目工期紧、任务重,按招标文件执行,不作调整。

质疑3:招标文件商务评 (略) 分要求:投标人的设计负责人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以工程竣工时间为准),承担过以设计单位牵头的城市品质提升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业绩(须包含临街商铺门楣店招改造或广告店招、外墙立面改造、夜景灯饰) 1 个得1分,2个及以上得3分。

大多数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项目都是施工单位为牵头人,上述条件要求:须是设计单位牵头的城市品质提升并且还要求是设计施工总承包,纯设计的还不行,存在限制和排斥潜在投标人。望取消这条限制条件,给各投标人一个公平、公正的投标机会。

回复:本项目实施范围为九龙坡区谢家湾正街老旧小区住宅安全隐患整治及品质提升、屋面防水、楼栋室内公共区域、临街商铺门楣店招改造,公共服务配套(社区用房等)设施完善,街区照明灯饰工程等诸多内容,项目涉及区域广、环境复杂且工期要求紧,需要从策划方案、实施方案、方案设计、初步设计着手,将人文历史及文化艺术充分融入到城市品质提升中,打造出具有九龙坡区特色的城市品质提升项目,因此设计单位的设计水平和组织能力至关重要。由设计单位主导,不但有利于实现“三师”进社区覆盖,且对工程功能的要求掌握得更加清楚,能有效缓解和调和与建设单位间的协调压力。根据《重庆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标准招标文件》范本规定商务条件也可以是设计业绩,不只是总承包业绩,该设置符合范本规定。不存在排斥其他潜在投标人的行为,欢迎各潜在投标人参与本次投标。按招标文件执行,不作调整。

质疑4:1、招标文件约定的设计费2.4%限价是如何来的?设计费收费文件什么时候从计价[2002] (略) 改成了“《重庆市建筑安装工程设计概算编制办法》(CQGSBF-JA-2021)”?而且收费按照概算编制办法收费,为什么还有个施工图设计阶段工作量比例?建议按[2002] (略) 文计取设计费。

2、招标文件约定分批次移交场地,请明确分次提供的具体计划。

3、招标文件约定预付款扣回方式“承包人完成累计金额达到签约合同金额的 20%后开始扣回,分两次扣回,每次扣回预付款的 50%。注:若第一个月末未达到预付款扣回条件,则扣回 50%;若第二个月仍未达到预付款扣回条件,则扣回剩余 50%。”建议修改为“承包人完成累计金额达到签约合同金额的 20%后开始扣回,分两次扣回,每次扣回预付款的 50%。”

4、建议将“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并提交经监理及发包人认定的档案资料、结算资料后 28 天内,发包人向承包人支付至累计进度审定金额的 80%(注:不超过签约合同金额的 80%)”修改为“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后 28 天内,发包人向承包人支付至累计进度审定金额的 80%(注:不超过签约合同金额的 80%)”

回复:(1)本项目设计费限价是根据九 (略) 相关规定,按《重庆市建筑安装工程设计概算编制办法》(CQGSBF-JA-2021)表十六设计费参考费率标准中建安工程费参考费率下限值的80%计取。且已完成方案及初步设计,参考《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管理规定》的通知,且故施工图设计工作量比例为50%。

(2)根据建设时序等因素按实推进移交场地。

(3)按招标文件执行,不作调整。

(4)由于本项目工期紧、任务重,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竣工结算申请的时间不可延长,招标文件不作调整。

质疑5:在招标文件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中的5.1条对投标人拟派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已在投标人单位注册并应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注册资格,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应为投标人单位人员。

按照最新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办法规定取得相应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建议修改为: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注册资格或一级注册建筑师注册资格,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应为投标人单位人员。

招标文件合同专用条款:8.7.2工期延误:因承包人原因使竣工日期延误,每延误 1 日的误期赔偿金额为人民币金额为: 点击查看>> 元/日、累计最高赔偿金额为人民币金额为:400 万元。

问:改造项目有很多不可控制的因素,本项目工期紧,本条款赔偿金额太高,建议调整赔偿金额,或取消该条。如因是发包人的原因是不是有补偿?核对是否为范本范围之内

招标文件合同专用条款: 点击查看>> 联合体中标的,本项目的设计费支付给联合体承包单位中的设计单位,建安工程费支付给联合体承包单位中的施工单位。该条款与在招标文件合同专用条款:4.6.2联合体各成员的分工、费用收取、发票开具等事项:由联合体各成员在联合体协议中约定,有冲突,不应勾选合同专用条款: 点击查看>> 联合体中标的,本项目的设计费支付给联合体承包单位中的设计单位,建安工程费支付给联合体承包单位中的施工单位。

回复:(1)由于本项目工期紧,任务重,为了能顺利的如期完工,故不允许兼任。

根据《重庆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标准招标文件》范本使用说明,凡以“□”标示的为选择项目,供招标人在实际使用中在相应“□”中用“√”标示选择,该设置符合《重庆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标准招标文件》范本要求。

(2)不取消,如因发包人的原因则采取工期顺延的方式。

(3)不冲突,联合体中标的,本项目的设计费支付给联合体承包单位中的设计单位,建安工程费支付给联合体承包单位中的施工单位。

质疑6:招标文件前附表3.7.5编制要求中有(3) (略) 分,是否有误?

回复:删除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7.5编制要求中的(3) (略) 分。

质疑7:招标文件第30页6.1.1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由招标人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请业主及代理明确是否该项目设置有业主专家,不要继续以“评标委员会的组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和《重庆市招投标实施条例》执行。评标委员会的招标人代表应当持有招标人的授权委托书,且具有与评标工作相应的知识水平;招标人代表不得超过评标委员会总人数的三分之一,且不得超过两人。”之类的套话来搪塞。这种错误已经在"重庆市大渡口区城市更新(老旧改)项目- (略) 区、 (略) 区、新工片区、锦凤片区EPC总承包"项目中出现,并且受到了警告,还好该项目业主及代理知错及时改正,才没有酿成大错!!!请你们直接用“没有业主代表”或者“该项目委派X名业主代表”来回答!!!

回复:本项目评标委员会由在重庆市综合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的专家组成。

质疑8: (略) 分评分标准中描述的业绩加分项必须是以“设计单位牵头的城市品质提升工程”。该条件极不合理,请业主、代理公司不要 点击查看>> 意妄为排斥潜在投标人!此条建议修改为“参与施工的城市品质提升工程”。

回复:本项目涉及区域广、环境复杂且工期要求紧,需要从策划方案、实施方案、方案设计、初步设计着手,将人文历史及文化艺术充分融入到城市品质提升中,打造出具有九龙坡区特色的城市品质提升项目,因此设计单位的设计水平和组织能力至关重要。若本项目由设计单位主导,不但有利于实现“三师”进社区覆盖,且对工程功能的要求掌握得更加清楚,能有效缓解和调和与建设单位间的协调压力。一是设计单位能够通过总承包模 (略) 径和方案,以节约施工成本和投资成本;二是在设计过程中可以直接统筹项目各环节,例如提前准备采购等工作,有利于缩短工期;三是作为设计人对本项目结合人文历史与文化艺术施工的目的更加了解,在施工过程中可以主导施工最终呈现的艺术效果。同时,设计单位是技术和人才密集型企业,有齐全的各类专业技术人员,在实施工程总承包项目管理时,设计单位可以将设计方面的技术优势延伸到项目采购和施工阶段。特别是高素质的技术人员能很快适应工程总承包的建设需要,从而加速设计施工一体化进程。招标文件根据项目实际情况进行设置,不存在排斥其他潜在投标人的行为,欢迎各潜在投标人参与本次投标。按招标文件执行,不作调整。

质疑9:到底以哪一方为联合体牵头方?

回复:如投标人组成联合体,应以具备“设计资质”的设计单位为联合体牵头方,并签订联合体协议,联合体协议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联合体成员单位不超过2家。

质疑10:本项目造价高施工多工序零散且涉及面广,施工要求比较高,然而牵头单位却仅为设计单位,背离本项目实际情况,请将本次牵头单位调整为施工单位,或者设计、施工单位均可。

回复:本项目实施范围为九龙坡区谢家湾正街老旧小区住宅安全隐患整治及品质提升、屋面防水、楼栋室内公共区域、临街商铺门楣店招改造,公共服务配套(社区用房等)设施完善,街区照明灯饰工程等诸多内容,项目涉及区域广、环境复杂且工期要求紧,需要从策划方案、实施方案、方案设计、初步设计着手,将人文历史及文化艺术充分融入到城市品质提升中,打造出具有九龙坡区特色的城市品质提升项目,因此设计单位的设计水平和组织能力至关重要。由设计单位主导,不但有利于实现“三师”进社区覆盖,且对工程功能的要求掌握得更加清楚,能有效缓解和调和与建设单位间的协调压力。因此,本项目设置为由设计单位牵头实施符合《重庆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标准招标文件》范本规定。不存在排斥其他潜在投标人的行为,欢迎各潜在投标人参与本次投标。按招标文件执行,不作调整。

质疑11:本项目造价高施工多工序零散且涉及面广,施工要求比较高,然而牵头单位却仅为设计单位,背离本项目实际情况,请将本次牵头单位调整为施工单位,或者设计、施工单位均可。

回复:同质疑10回复。

质疑12:该招标文件中的“应以具备“设计资质”的设计单位为联合体牵头方”,这种要求是不是搞反了,还是你们故意这么设置的,本项目建安费8000万,设计费一百万不到,责任轻重显而易见,担任牵头人的是不是应该像常规的一样应该是施工单位,请修改为联合体牵头人为施工单位或设计单位任意一方。

回复:同质疑10回复。

质疑13:该项目中的“应以具备“设计资质”的设计单位为联合体牵头方”的要求太离谱,你 (略) 量身设定的条件吧。后期各种报建的都是施工单位去办理,中后期的事情都是施工单位负责,你们这种行为简直是反其道而行之,请停止这种 点击查看>> 意妄为、无法无天的操作,修改为施工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

回复:同质疑10回复。

质疑14:该项目中的“应以具备“设计资质”的设计单位为联合体牵头方”的要求太离谱,你 (略) 量身设定的条件吧。后期各种报建的都是施工单位去办理,中后期的事情都是施工单位负责,你们这种行为简直是反其道而行之,请停止这种 点击查看>> 意妄为、无法无天的操作,修改为施工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

回复:同质疑10回复。

质疑15:招标人本次招标是否安排业主专家?请直接说明。答疑的时候直接说明是否有业主专家,不要回答依法组建来绕大家,说明白的对大家都好。

回复:本项目评标委员会由在重庆市综合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的专家组成。

二、补遗

1、删除原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7.5编制要求中的“(3) (略) 分”内容。

2、将招标文件第四章合专用合同条款第 点击查看>> .2款预付款担保中的预付款担保的金额调整为“预付款担保的金额:中标暂定建筑安装工程费(扣除安全文明施工费)的10%。

3、将原招标文件 点击查看>> .3 承包人违约的责任(7)款“每延误1天,承包人按5000元/天计算逾期竣工违约金,累计违约金上限:万元(不超过签约合同价的3%)”调整为:“每延误1天,承包人按50000元/天计算逾期竣工违约金,累计违约金上限:不超过签约合同价的3%

4、将原招标文件第四章合专用合同条款第 点击查看>> .3.4条第2款及 点击查看>> 智慧工地调整为:“工地建设可参照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智慧工地”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渝建〔2017〕 (略) )以及《重庆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智慧工地管理规定(试行)》(渝建〔2021〕6号)的相关要求建设。

5、《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网》和《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招标公告网页版“如投标人组成联合体,应以具备“施工资质”的单位为联合体牵头方,并签订联合体协议,联合体协议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联合体成员单位不超过2 家。”内容,更正为“如投标人组成联合体,应以具备“设计资质”的设计单位为联合体牵头方,并签订联合体协议,联合体协议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联合体成员单位不超过2家。”。

6、原招标文件与本答疑及补遗通知不一致时,以本答疑及补遗通知为准,本答疑及补遗通知作为招标 (略) 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应。

招标人:重庆 (略) (项目业主)

重庆九龙坡 (略) (代理业主)

(略) :重庆泓展 (略)

2022年5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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