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昌市流域水环境人工湿地水质净化项目一期工程(项目名称)设计施工总承包/标段补遗文件01号(500,000元)
隆昌市流域水环境人工湿地水质净化项目一期工程(项目名称)设计施工总承包/标段补遗文件01号(500,000元)
(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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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资格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投标有效期 | 60天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资金现金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500,000元 人民币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46,629,700元 人民币 |
评标办法 | 综合评估法 |
开标时间 | |
开标地点 | |
开标方式 | |
资格审查方式 | |
答疑澄清时间 | |
是否延期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隆昌市流域水环境人工湿地水质净化项目一期工程(项目名称)设计施工总承包 / 标段补 (略) 致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本项目招标文件作以下更正: 1、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中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2.4款最高投标限价或其计算方法: “施工: (略) 分最高限价为:按《四川省建设工程量清单计价定额》(川建造发【2020】 (略) )及配套费用定额规定计费额的100%。” 更正为:“施工: (略) 分最高限价为:按《四川省建设工程量清单计价定额》(川建造发【2020】 (略) )及相关文件规定计费额的100%。” 2、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中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2.5款投标报价的 其他要求:“施工:投标人按《四川省建设工程量清单计价定额》(川建造发【2020】 (略) )及配套费用定额下浮一定比例进行报价,报价时报折扣率(若下浮5%,则报价时报折扣率为95%)。报价须为结合自身经营、管理水平,并充分考虑服务期间的未来风险,经过经济技术比较分析后的报价。” 更正为:“施工:投标人按《四川省建设工程量清单计价定额》(川建造发【2020】 (略) )及相关文件规定下浮一定比例进行报价,报价时报折扣率(若下浮5%,则报价时报折扣率为95%)。报价须为结合自身经营、管理水平,并充分考虑服务期间的未来风险,经过经济技术比较分析后的报价。” 3、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中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5.3款“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业绩时间与招标公告中业绩时间不一致, 请各投标人按本条款时间为准,即:2019 年 5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 4、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中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6.1.1款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评标专家确定方式:按川办发[2003] (略) 第九条、川府发〔2014〕 (略) 等文件规定执行” 更正为:“评标专家确定方式:按川办发〔2021〕 (略) 、川府发〔2014〕 (略) 等文件规定执行”。 5、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 (略) 分专用条款 第 点击查看>> .2条“(3)最终建安工程施工费结算价:其中不可竞争费用(暂列金、暂估价、安全文明施工、规费、税金)不下浮, (略) 审定的最终金额为准” 更正为:“(3)最终建安工程施工费结算价:其中不可竞争费用(暂列金、暂估价、安全文明施工、规费、税金)不下浮, (略) 审定的最终金额为准且不超过本项目一期工程概算金额 点击查看>> 万元。” 6、招标文件以本次上传为准,请投标人重新下载使用。 招标人: 内江市隆 (略) (盖单位章)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同 (略) (盖单位章) 2022年5月25日 |
递交时间 |
(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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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资格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投标有效期 | 60天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资金现金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500,000元 人民币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46,629,700元 人民币 |
评标办法 | 综合评估法 |
开标时间 | |
开标地点 | |
开标方式 | |
资格审查方式 | |
答疑澄清时间 | |
是否延期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隆昌市流域水环境人工湿地水质净化项目一期工程(项目名称)设计施工总承包 / 标段补 (略) 致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本项目招标文件作以下更正: 1、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中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2.4款最高投标限价或其计算方法: “施工: (略) 分最高限价为:按《四川省建设工程量清单计价定额》(川建造发【2020】 (略) )及配套费用定额规定计费额的100%。” 更正为:“施工: (略) 分最高限价为:按《四川省建设工程量清单计价定额》(川建造发【2020】 (略) )及相关文件规定计费额的100%。” 2、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中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2.5款投标报价的 其他要求:“施工:投标人按《四川省建设工程量清单计价定额》(川建造发【2020】 (略) )及配套费用定额下浮一定比例进行报价,报价时报折扣率(若下浮5%,则报价时报折扣率为95%)。报价须为结合自身经营、管理水平,并充分考虑服务期间的未来风险,经过经济技术比较分析后的报价。” 更正为:“施工:投标人按《四川省建设工程量清单计价定额》(川建造发【2020】 (略) )及相关文件规定下浮一定比例进行报价,报价时报折扣率(若下浮5%,则报价时报折扣率为95%)。报价须为结合自身经营、管理水平,并充分考虑服务期间的未来风险,经过经济技术比较分析后的报价。” 3、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中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5.3款“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业绩时间与招标公告中业绩时间不一致, 请各投标人按本条款时间为准,即:2019 年 5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 4、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中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6.1.1款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评标专家确定方式:按川办发[2003] (略) 第九条、川府发〔2014〕 (略) 等文件规定执行” 更正为:“评标专家确定方式:按川办发〔2021〕 (略) 、川府发〔2014〕 (略) 等文件规定执行”。 5、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 (略) 分专用条款 第 点击查看>> .2条“(3)最终建安工程施工费结算价:其中不可竞争费用(暂列金、暂估价、安全文明施工、规费、税金)不下浮, (略) 审定的最终金额为准” 更正为:“(3)最终建安工程施工费结算价:其中不可竞争费用(暂列金、暂估价、安全文明施工、规费、税金)不下浮, (略) 审定的最终金额为准且不超过本项目一期工程概算金额 点击查看>> 万元。” 6、招标文件以本次上传为准,请投标人重新下载使用。 招标人: 内江市隆 (略) (盖单位章)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同 (略) (盖单位章) 2022年5月2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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